工地小卖部承包协议书_-_副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地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_南通建工宏海世纪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给工地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宏海世纪城工地生活区内小卖部承包给乙方,为杜绝工作纠纷,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义务:

1、为小卖部提供营业彩钢板活动房一间;

2、禁止任何人在生活区内设摊;

3、监督管理乙方的营业工作,监督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4、因乙方任何行为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和立即无条件清退出场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民事或刑事的诉讼,向乙方追偿甲方的损失。

二、乙方的职责、义务:

1.必须遵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法规营业,如需要应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职工健康证、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并承担办理证照的一切相关费用。

2.为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必须买卖公平,不出售过期、变质食物。

3.严禁与工人吵架、打架,发生矛盾以项目部协调为准,服从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项目部有权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己承担小卖部用电、用水费用,电费按供电局收费标准1.10元/千瓦・时计取,水费包干:20元/月,按月结算给项目部财务处;

5.小卖部内的设备由乙方自备;乙方的经营赢亏、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6.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

7.无条件配合项目部迎接上级部门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

8.乙方应对自身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所有经济、刑事、民事责任及其他涉及到的责任都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经营时间及费用的上交:

1.自2014年2月18日至2015年2月10日止,经营期为一年。

2.乙方上交甲方费用分二次上交,第一次为2014年6月30日前上交2万元;第二次为2015年1月30日前上交3万元;合计上交人民币5万元。

本合同签订后视双方已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双方若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2014年 2 月 22 日 2014年 2 月 22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