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制责任公司。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过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

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

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

后置备于公司。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站通小编提醒大家:根据规定可以看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中国铝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经验

中国铝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经验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是中国社会结构中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汇聚了众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保持企业自身平稳、快速、健康进展,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繁荣强盛,是企业的差不多经济职能。另一方面,企业作为社会公民,要尽己所能为企业内部职员和外部各方利益相关者提供尽可能多的回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在进展经济的同时不忘承担社会责任,是中国国有企业与生俱来的品质。中铝公司成立以来,秉承“做强中铝、报效国家、回报股东、造福职员”的经营理念,不但努力做最大的企业、最强的企业,还努力做最好的企业。 1.人力资源开发 职员是中铝公司最宝贵的财宝,确保职员健康、安全并充分表达其人一辈子价值是公司追求的目标。中铝公司为此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建设企业民主,爱护职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员的积极性和制造性,促进公司和谐进展;建立稳固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培训职员,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职员获得职业安全和卫生防护,确保职员安康;采取善待职员的其它措施。 1.1在岗职员差不多情形 中铝公司自2001年组建以来,随着加入公司的企业逐步增多,公司的规模也迅速扩大,职工总数越来越多。2001年为11.6人,2002年为12.6万人,2003年为13.4万人,2004年为16.1人,2005年达到19.1万人。与公司成立时相比,职工总数增加7.5万人,增幅为64.7%。其中,在岗职工5年人数分别为10.8万人、10.6万人、11.5万人、14万人和16.9万人。 1.2人才培养情形 人是企业进展的全然因素。在中铝公司,“一流企业需要一流人才”、“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公司组成了以总经理为负责人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各种人才。培训的目的,不然而为了企业的进展,也是为了提升职员的差不多素养,使他们成为在岗位工作愉快、在家庭受热爱、在社会受尊敬的劳动者。自2004年起,中铝公司实施了被称为“3618人才工程”的《中国铝业公司人才进展三年规划》。这一规划的核心内容是:用3年左右的时刻,培养出600名把握现代企业治理知识、熟知铝工业状况、适应国际化进展要求的经营治理人才,1000名科技创新能力强、了解世界铝工业前沿科技动态、享誉国内外的科技专家和学科带头人,8000名身怀绝技、一专多能的一线技术工程师和高级技工。为顺利推进这一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总部及各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

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3、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13-022 转债代码:113001 转债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 2013年5月29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田国立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已召开会议 选举田国立先生为本行董事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核准 田国立先生的任职资格。 本行董事会于此正式宣布: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 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田国立先生简历如下: 田国立先生,1960年生,自2013年4月加入本行。2010年12 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其间兼任中信银 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历任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总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3年7月至1999年4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工作于多个岗位,先后担任支行行长、分行副行长、总行部门总经理及行长助理。1983 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田国立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至2016 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根据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自担任本行董事长之日起,田国立先生同时担

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本行董事长的报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构成。本行董事长的报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由本行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并向本行董事会提出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长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田国立先生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在过去三年也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于本公告发布日期,田国立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本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田国立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田国立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行董事会对田国立先生的加入表示热烈欢迎。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XXX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股东姓名: xxx 住所:身份证地址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在2030年 8月 31日前缴足。(20年内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

中国铝业现状分析

中国铝业现状分析 一、中国铝工业发展历程 中国电解铝工业50 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中国第一家电解铝厂-抚顺铝厂1952年4月开工建设到70年代末期,可以认为是中国电解铝工业的发展初期。1952年当抚顺铝厂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其设计产能仅为年产1.5万吨。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分布了《关于大力发展铜铝工业的指示》,铝被定为国民经济的第二大金属材料。从此,国家开始对铝工业的发展给予巨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使中国铝电解工业开始走上了发展轨道。这一时期,贵州铝厂、兰州铝厂、包头铝厂、青铜峡铝厂、连城铝厂、郑州铝厂电解分厂等相继建成投产,初步形成了八大铝厂的生产格局。电解技术基本是以旁插和上插自焙阳极铝电解梢工艺和设备为主,产量达到了36万吨。50-60年代中国电解自焙槽主要缺点是电流效率低、能耗高、劳动生产力低,特别是电解槽密闭性能差,电解烟气中含有大量的沥青挥发物,对生产操作和环境污染影响极大。70年代中后期,我国自行设计并建造了135 KA中间下料预焙阳极铝电解槽系列。在1979年贵州铝厂扩建过程中,引进了日本当时还处于试验阶段的160 KA中间下料预焙阳极电解槽技术。从此,中国电解铝工业的技术水平开始有了很大的提高。 第二阶段从80年代改革开放到90年代初,是中国电解铝工业步入常规发展时期。1982年在国家“优先发展铝”的方针指导下,一些建于60-70年代的铝厂开始纷纷进行改扩建,以提高生产规模和效率。如贵州铝厂与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合作开发了186 KA大容量、高效能预焙槽;包头铝厂兴建了135 KA预焙槽系列;青海铝厂在吸收消化贵州铝厂技术的基础上建成了20万吨电解铝厂等。这一系列项目的相继建成,预示着中国铝工业开始向规模化大生产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具有电力优势和铝土矿优势的地区也纷纷投资兴建了一批小型60KA白焙槽电解铝厂。这段时期,全国电解铝的产员由70年代末的36万吨发展到1992年的109万吨,使中国电解铝生产首次突破厂100万吨大关。 第三阶段从1992年到跨入新世纪,是中国电解铝工业步入世界铝工业生产大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有四个特征:一是发展速度跃居世界前列。仅用10年时间,中国电解铝产量就从1992年的109万吨迅速发展到2001年的342.46万吨,形成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居民企业

主体及责任承担不同 (一)投资主体不同 1、根据新《公司法》第58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我国立法规定,可以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natural persons)或一个法人,这里有两点需要阐明:(1)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投资主体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不能采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7]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即法律规定,允许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的,只能是自然人个人。 2、在转投资方面,新公司法对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转投资的投资额条件已不设限制[8],该规定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情形,因此在转投资时应有所区别,(1)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为防止股东将其财产分成若干份,设立多个公司,用小量资本承担较大风险的投机活动,立法上禁止一个自然人再次成为另一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出现一人公司的连锁机构,以防个人信用无限扩大” [9]。(2)对于一个法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对外进行投资时,并无多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换句话说,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多个法人独资性质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便存在投资公司与新设公司存在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也无所限制,其理由如前文关于母子公司的阐述,笔者认为,新公司关于该条文立法亦有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的考量因素。而个人独资企业在转投资方面则完全没有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完全可以通过受让股份或购买股票的方式成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一种情形两者是相似的,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增资扩股”时,不受新公司法第59条[10]的限制,即按照笔者的理解,公司对外进行“增资扩股”时,不一定指投资设立一个全新的公司,还应有另外一种情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受让被投资企业的部分出资额或股份,成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之一,导致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人数发生增加和扩充;同理,个人独资企业对外进行投资时,同样可以导致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相类似的法律后果,个人独资企业同样可成为被投资企业的新股东。 (二)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不同 根据新公司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有二,一为公司,二为股东。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则显得较为单一,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第18条的规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根据该条款,笔者理解为,个人独资企业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为投资者个人或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 (三)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这是两者最为本质的区别。 1、做为对债权人的义务承担主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对债权人则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一、股东为一人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三、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 四、注册资本及财会限制 由于一人公司存在的上述弊端,法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同时往往规定若干不同于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性条件,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旨在防止股东借一人公司的独立法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而从事损害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的限制性条件为: 1、注册资本的限制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但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本缴付的限制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付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缴清即可,但一人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额。 3、再投资的限制 此一限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面,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此一限制仅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换言之,一个法人可以投资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4、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要求

一人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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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总则1、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2、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6、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中铝六大氧化铝生产基地

山西铝厂位于山西省河津市境内,1972年筹建,总占地面积1995万平方米。是我国“六五”、“七五”、“八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1983年开工建设,1987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1986年开工,1994年建成投产。一、二期共投资50.17亿元,累计形成了120万吨氧化铝的生产能力,成为亚洲最大的氧化铝生产企业。山西铝厂的主导产品是氧化铝、氢氧化铝,生产工艺采用国内较为成熟的混联法,引进了9个国家30多个公司的先进技术设备,是国内氧化铝生产工艺水平较高的企业之一。1997年被国务院确定为512户国有重点企业之一。 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原山东铝业公司)与新中国同龄,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华东冶炼总厂,于1954年7月1日正式建成投产,之后几经易名,先后更名为山东铝厂、五0一厂、张店铝厂。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原山东铝业公司)与新中国同龄,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华东冶炼总厂,于1954年7月1日正式建成投产,之后几经易名,先后更名为山东铝厂、五0一厂、张店铝厂,1993年改为山东铝业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新中国第一个氧化铝生产基地,被称为“中国铝工业的摇篮”。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已经成为集采矿、冶炼、水泥、氯碱化工、机械加工、热电、建安、科研、设计和内外贸为一体的拥有一万八千余名职工的特大型铝工业联合企业。1988 年被认定为全国特大型企业。1993年进入国内500家大型企业前列,列入国际华商500家之列,同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建立企业(集团)技术中心40家企业之一。 平果铝业公司于1987年9月14日成立。一期工程1991年5月开工建设,1995年底全面建成投产,总投资44.38 亿元。建设规模为年产铝土矿65万吨、氧化铝45万吨、电解铝13万吨。这是我公司参与建设的广西第一个大型铝工业项目。2002 年2 月,应中国铝业公司改制上市的需要,平果铝业公司被改制重组分为上市和存续两个部分。上市部分命名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存续部分延用“平果铝业公司”名称。中铝广西分公司传承原平果铝业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是集矿山开采和氧化铝、电解铝生产于一体的特大型铝冶炼联合企业。 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前身是郑州铝厂,始建于1958年8月。1956年7月筹建时称河南铝业公司,1958年5月改称郑州铝业公司,1964年9月改称五零三厂,1972年6月改称郑州铝厂。1992年6月,郑州铝厂、中州铝厂、郑州轻金属研究院、郑铝矿山公司四家合并组建为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是中国铝业公司的成员企业,是集生产、建设、科研、经营为一体的国有大型综合性企业。先后更名为郑州铝业公司、五○三厂、郑州铝厂,1992年6月由郑州铝厂、中州铝厂、郑州轻金属研究院、郑铝矿山公司组建成立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为中国最大的氧化铝生产企业。2002年1月25日,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一分为六,氧化铝、电解铝生产板块的优质资产上市,组成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隶属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领取)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资证明; 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 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议(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还应当提交售房方出具的场地是否交付使用的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公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为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协议书(20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协议书(模板)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申请人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开办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合法权利,规范业务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以下简称: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是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当乙方指定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签约账户)存款余额达到或超过甲方要求的存款金额并满足一定天数要求时,甲方将在保留原有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计、结息规则基础上,对于满足存款金额要求的日期,根据协议有效期内签约账户存款余额达到或超过甲方要求的存款金额的累计天数,给予对应的中银步步高1号收益。具体收益说明请见本协议第六条。 若乙方在协议未到期时提前解约,则协议有效期内签约账户仅按原有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规则计、结息,不享受中银步步高1号收益。 本协议提及的“存款余额”,若无特殊说明,均指签约账户每日日终的存款余额。 第二条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支持个人人民币普通活期和个人活期一本通账户(人民币子账户),支持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不支持个人外币存款账户、个人支票账户。本协议后续条款提及的“活期存款账户”,若无特殊说明,均指本条款规定的可签约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账户。 若账户处于冻结(包括金额冻结、账户借方冻结、账户贷方冻结、账户借贷方冻结、圈存)、已关户等非正常状态,不能签约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 第三条乙方可根据需求办理其名下一个或多个活期存款账户的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签约、解约,以及签约/解约关系查询,但同一活期存款账户在一个协议有效期内只能签约一款中银步步高产品。 第四条办理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签约、解约、查询时,应由乙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配发的借记卡或存折到甲方网点柜台办理,如乙方委托他人代理,还须同时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签约账户为无要求支取方式的,仅限至原开户机构办理;若签约账户为凭密码支取方式的,除个人人民币医保存款产品(含:单卡、单折、卡折合一)仅支持省内网点办理外,其它活期存款账户均支持在甲方联网网点办理。 第五条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签约、解约、查询等各环节均不收取手续费。

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及其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及其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特别规定呢?它的章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告诉大家吧。 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及其章程 特别规定 公司法对其有如下特别规定: (一)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依法律规定需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国有独资公司的按其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 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 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

中国铝业巨亏原因探究

中国铝业巨亏原因探究 在整个实体经济增速全面下滑之际,中国铝业无疑将会成为最受关注的一家。 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01600,下称“中国铝业”)已经发布的半年业绩快报看,继上一季度亏损将近11个亿后,二季度亏损进一步扩大,整个上半年最终发生了32.53亿元的巨大亏损,位居2012年上半年亏损上市公司首位,相当于平均每天亏损1787万元。这也是中国铝业连续三个季度出现亏损,且亏损额逐步扩大。从去年四季度及今年一、二季度的亏损额分别约为7.3亿元、10.9亿元和21.7亿元。 在公告中,尽管中国铝业并没有提及亏损的原因,不过分析人士认为,市场供大于求导致铝价低迷,以及成本不断攀升是导致中铝巨亏的主因。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贾明星说,目前电解铝的价格已经降到亏损线以下,不仅是中铝,全行业 80-90%的企业都在亏损。 探究中国铝业亏损的原因也许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中国铝业也不是只有今年的情况糟糕,2008年中国铝业公司(下称“中铝集团”)更是创下72.5亿元的亏损额,成为当年亏损最多的中央企业。 分析中国铝业的巨亏原因,无外乎如下几点: 1、铝行业产能全面过剩

数据显示,在过去10年里,铝产量年均增长铝达到了近20%,到2011年,国内原铝产能已相当于2001年的6倍。 2、能源资源瓶颈制约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国内铝土矿的基础储量约8.73亿吨,仅占全球基础储量的3.2%,据测算仅能维持国内使用10年,相当大部分铝土矿需要依赖进口。 而事实上,近期印度尼西亚的计划也使得国内企业意识到了风险。目前印尼是国内最大的镍矿石和铝土矿供应地,该国从5月份开始禁止出口未加工的铜、铁、金和锰等金属矿石,这对中国铝行业是“釜底抽薪”。 3、失控主业扩张与“非中铝系”的崛起, 中铝公司的巅峰期在7年前。中铝控制着全国90%以上的氧化铝生产供应,还是中国仅有的具有进口氧化铝资质的两家企业之一。 挟上游资源之优势,中铝公司处于第一次快速扩张期。 行业人士回忆,中铝公司利用对上游材料氧化铝的控制强势收购了大量的电解铝、铝材加工企业。仅2005年一年,中铝公司就接连吞并了8家电解铝企业;2007年,又先后收购S兰铝、包头铝业和连城铝业…… 截至2007年,中铝公司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电解铝生产商。一系列扩张之后,中铝公司体量迅速膨胀,2007年中铝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800亿元,跻身央企前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章程范本

南京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210012。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总额中:货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第六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第七条公司股东的姓名如下: 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 ************** 8*********************************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自然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 ***** ***** ***** ****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年至1949年,中国银行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大众、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对外经贸发展和国内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94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年,中国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2004年8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年6月、7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内地和香港发行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2008年,中国银行作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唯一银行合作伙伴,为奥运盛会的圆满举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7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附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集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9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2011年和2012年,中国银行连续两年成为新兴市场经济体中的唯一入选全球性系统重要银行的金融机构。2012年末,中行资产总额达到12.68万亿元。 在一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将爱国爱民作为办行之魂,将诚信至上作为立行之本,将改革创新作为强行之路,将以人为本作为兴行之基,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经营银行集团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中国银行发展战略 核心价值观追求卓越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 战略目标 追求卓越持续增长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银行 战略定位 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多元化服务、海内外一体化发展的大型跨国银行 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指资金业务)。 11月1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2013年可持续金融全球峰会”在北京开幕,中国银行以“绿色赞助商”身份赞助支持了该峰会。 [2013年]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广告长城奖” [2013年]美国通讯公关职业联盟“年度报告综合类评比金奖” [2013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国有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榜百强企业” [2013年]《贸易金融》杂志“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 [2013年]《银行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最佳金融企业形象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和条件]一人公司注册流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和条件]一人公司注册流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下面带你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和条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__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__明复印件 4、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 __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 __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 __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 __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完整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街18号1层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养生、健康、保健咨询服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1个: 姓名:杨昌权,性别:男,年龄:45岁,户口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县合什镇保宁村跃进组,身份证号码:512527************。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杨昌权,以货币出资30万元,总认缴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其中:实缴出资0万元,未缴出资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五)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六)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签署股东决议并留存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方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案 为了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流程更明晰,我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设立流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注册流程简单图示

二、方案简明示意表

三、各环节详细说明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到工商局服务大厅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按照要求填写后提交,等候工商局相关部门审核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2、前置审批项目 由于我司经营的农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需要到市安检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证),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提供:(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1份;(2)安全评价报告;(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监察验收文件原件和复印件;(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原件的复印件;(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危险化学品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由于公司未注册成功,只需要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即可。建议选择危化证登记受理点推荐的中介来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并利用中介与受理点的关系缩短办理时间。正常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3、交存企业注册资金以及验资

在工商局指定银行办理交存企业注册资金的手续,办理程序为股东之一本人当面出示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填写入资单→存入注册资金→领取入资原始进帐单。需要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名录一份;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各股东入资金额,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交出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存企业注册资金后委托法定验资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法定验资手续,需要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设立申请书》、由入资银行开具的入资单、全体股东资格证明、公司章程等其它验资机构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法定验资手续的收费标准为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按注册资金的2‰收取;30万元以下收费600元。 4、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需要提供的资料:⑴《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⑶法定验资报告;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⑸股东资格证明;⑹《指定(委托)书》; ⑺《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⑻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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