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温度计校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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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陆钢铁测量设备校准规
GLJJF 0006—2017
辐射温度计校准规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tandard Sample Of The radiation thermometer
2016年12月5日发布 2017年1月1日实施港陆钢铁发布
GLJJF 0006—2017
本规经港陆钢铁2016年12月5日批准并自2017年1月1日施行。
归口单位:设备机动部
起草单位:炼铁厂
批准人签字:
本规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GLJJF 0006—2017
本规主要起草人:
港陆钢铁炼铁厂
本规参加起草人:
港陆钢铁设备机动部
本规审核人:
港陆钢铁炼铁厂
GLJJF 0006—2017
目录
1.围
1
2.术语和计量单
位
1
3.计量特
性
1
4.校准条
件
2
5.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2 6. 校准结果处
理
4
7.确认间
隔
4
8.校准记
录
5
GLJJF 0006—2017
辐射温度计校准规
1、适用围
1.1本规适用于港陆钢铁(焦化)使用的UT301A/B/C辐射温度计的校准,准确度±1.8% 或(1.8℃/4°F。(温度≤0℃时,在原精度基础上增加1℃2°F)
2、术语和计量单位
2.1 UT301C辐射温度计维护手册、
2.2炼铁厂生产计划管理标准
2.3炼铁厂工艺操作规程
2.4计量单位温度单位为摄氏度(℃)或开尔文(K)
2.5示值误差
辐射温度计的示值误差是辐射温度计的温度示值与被测黑体辐射源温度的约定真值之间的差。
3、计量特性
3.1测量围
型号:UT301A 测量围:(-18-350)℃(0-662)°F
型号:UT301B 测量围:(-18-450)℃(0-842)°F
型号:UT301C 测量围:(-18-550)℃(0-1022)°F
3.2技术参数
激光照射不要直视
输出﹤1mW 波长630-670nm
不要让测温仪一直开着或靠近高温物体
3.2允许误差或准确度等级(见下页)
示值误差
温度示值误差在校准实验条件下确定,
GLJJF 0006—2017
辐射温度计的最大允许误差
4、校准条件
4.1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3±5)℃;相对湿度≤85%RH(无结露);
校准实验室环境条件应满足校准设备和被校准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
校准过程中周围应无影响辐射温度计及其他校准系统正常工作的电磁辐射及强光等。
4.2标准仪器
校准时使用的标准仪器为合格的准确度等级为1.0级的辐射温度计
5、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1 校准项目(见下页)
GLJJF 0006—2017
5.2校准方法
5.2.1外观
手动、目视检查,辐射温度计的外壳,机械调节部件,外露光学元件、按键电器连接件等不应有影响校准的缺陷。应标有制造商(或商标)、型号、编号等标识。显示效果不应该有影响校准的缺陷。
5.2.2校准
将高一级的辐射温度计和要校准的辐射温度计同时对同一设备的同一点进行测量。对设备的测量点不少于5个点
5.2.3 误差的计算
计算测量误差:
样本设备测量误差=样本设备测量值-样本设备的标准温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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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校准结果处理
6.1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若被校准辐射温度计误差小于对高一级辐射温度计的最大允许误差,则被校准辐射温度计视为合格。
6.2校准合格的辐射温度计,应出具校准记录、粘贴校准合格标识、应注明校准日期及随后校准的有效期。
6.3对不符合要求的辐射温度计,要求对新更换的辐射温度计应进行全面校准后,投入使用。
7、确认间隔
保证辐射温度计测量的准确,每六个月校准一次。
8、校准记录(下页)
辐射温度计校准记录
记录编号:GL/CX-A-08/JL-07/FSWDJ
炼铁厂辐射温度计不确定度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