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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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部
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一月)
(试行)
为加强对全国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各类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必须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确定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经销商、代理商要求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对顶历公司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熟悉周边市场和相关产品。
6、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7、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8、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和支持
9、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市场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第三章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粉碎机和煎药机等其它小型制剂设备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销售产品的资金、人员、售后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单位资质要求:个人身份证件、个体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经销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齐全,交所在公司销售部或销售区域办事处。
(2)销售部或办事处经理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经销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经销商、代理商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点。如有必要设点,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或资格审查,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查考结果填写《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
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经销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经销商、代理商职责与管理
1、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省级城市),二级经销商(市级城市),三级经销商(县级城市)。
2、各销售区域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及不同产品类别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根据经销商实力及销售任务,在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同意后,可设立独家代理商,其可以发展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各级经销商必须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并由销售部统一管理;
3、经销商、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和变相的跨区域销售;
4、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经销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并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代理商,温州顶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经销商、代理商。
5、经销商、代理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6、经销商、代理商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价格政策,各销售区域应对经销商供货实行统一价格、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并密切关注经销商的末端销售价格,严禁经销商、代理商进行刹价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各销售区域对所辖区域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强化日常管理,杜绝窜货现象,严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假冒的温州顶历产品,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8、经销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经销商的货物流向,做到全面掌控;
9、各销售区域要建立经销商、代理商的市场拓展指标、网络建设指标、基础形象建设指标、市场行为规范指标,并对其进行考核;
10、各办事处经理或业务人员不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走访和沟通或电话回访,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及时为经销商解决问题,协助经销商的销售工作;
11、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准确、详尽的向顾客介绍顶历产品和服务内容,帮助用户认真及时解决各项突发事故,不允许发生由于欺骗、误导顾客、推诿、拖延、服务不良等原因,导致用户投诉和法律纠纷,影响顶历品牌形象;
12、公司和经销商、代理商双方之间所有各类经济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签订、变更和终止,以及涉及价格、返利、奖励、支付违约金等方面的重要函件,必须加盖双方公章或双方合同专用章,同时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人的签字方为有效;
13、无论协议终止与否,经销商、代理商均不得泄漏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经销商分级
1、根据销售区域和销售额度将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和三级经销商三个等级,鼓励经销商积极拓展业务,共同发展。
一级经销商:首批进货结算额为5-8万元,为所在地区经销商,有权发展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