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培训笔记(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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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为了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是来源和性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特征:

1.洗钱是在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获得赃款的前提下;

2.洗钱者明知或知道是犯罪所得赃款而清洗

3.转移、转换赃款的,可能是犯罪分子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单位)实施

4.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方式转移或转化犯罪所得赃款

5.企图掩盖犯罪行为并使得犯罪所得赃款貌似合法

洗钱行为和洗钱犯罪的本质区别:两者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取决于洗钱行为的金额、次数、对象来源、目的、时间、危害结果、手段

洗钱行为和洗钱犯罪的判罚区别:洗钱行为——制裁(实施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目的:遏制惩罚教育和预防)。

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洗钱行为——制裁(刑事犯罪,并规定适当的形式制裁手段)。

洗钱犯罪认定四要素:

1.行为主体(含法人),承认法人的犯罪能力已成为世界性的趋势。

(上游犯罪不能成为洗钱犯罪主体)国际刑法规范认为上游犯罪主体应成为洗钱犯罪主体,FATF规定,如果本国的基本法律原则要求,各国可以规定洗钱罪不适用于实施上游犯罪的人。

2.行为方式,

3.主观要件(过失洗钱无罪)将洗钱犯罪的主观方面限定于故意的立法模式是国际立法的主要趋势。

4.上游犯罪,2012年FATF《四十项建议》规定,将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包括最广泛的上游犯罪。

洗钱危害与方式

危害:

1.为其他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2.严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

3.助长和滋生腐败

4.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5.危害合法经济主体的正当权益

6.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大法律和运营风险(损害声誉、法律风险、经济损失、客户流失、失掉业务机会)

过程:三阶段并非缺一不可,也非严格递进顺序

1.放置阶段:与合法收入混同存入金融机构,购买可流通票据(易发现)

2.离析阶段:复杂金融交易(虚假账户、虚假贸易)隐瞒和掩饰非法资金来源、性质、受益方(调查难度增加)

3.融合阶段:化整为零转入无明显联系的组织或个人账户

方式:一、产业投资1.成立空壳公司,2.向现金密集行业投资,3.财务公司、律所等洗钱,

二、商品交易;三、其他:货币走私、民间借贷、化整为零

反洗钱意义与趋势

2008年首次制定《中国反洗钱战略》(2008-2012)提出了2008-2012年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总体目标:1.2012年前,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的反洗钱工作体制2.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体系,3.建立覆盖金融业和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可疑资金交易监测网,4.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洗钱机制(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密切合作,高效务实)最终实现有效防范、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安全

反洗钱意义

1.是遏制犯罪的客观需要

2.是维护国家利益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

趋势:1989年7月成立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1990年2月提出《四十项建议》三次修改(2001年10月8项,2004年10月9项,2012年2月整合为40项,2012年2月将税务犯罪新增为上游犯罪)

1995年部分国家成立埃格蒙特集团

2007年6月中国成为FATF成员

截止2012年FATF36个成员,埃格蒙特集团超过130个成员

反洗钱理念:风险为本建立识别、评估、监测、管理、降低风险程序

2015年《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严循风险为本原则,重点考察产品风险,严查非面对面交易

反洗钱评估:有效与合规并重

2013年2月FATF发布《四十项建议评估方法》首次要求在对一国反洗钱状况进行评估时,将一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评估并重

有效性:指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降低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和威胁的程度,与之相关的因素包括:政策、法律或强制性措施,执法、监管和情报工作,实施特定措施打击。

有效性评估:是否实现既定目标,实现程度如何

合规性评估:是否满足特定要求,建议是否满足所有要素

有效性评估目标11项三方面:降低风险,阻止犯罪资金进入,发现、遏制、惩处

国际反洗钱组织与标准

FATF工作目标:1.向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推广

反洗钱网络

2.总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成员内监督执行反

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建议

3.关注洗钱犯罪手段发展趋势,探讨反洗钱措

轮值主席任期一年,全体会议每年三次

(9-10/2/6决议要一致同意)

FATF成就:反洗钱建议四十项,不合作国家和

地区名单,每年发布洗钱类型报告(高官腐败

洗钱,贩卖人口和非法移民洗钱,非法烟草贸

易洗钱等),反洗钱最佳实践报告(2012《没

收和资产追回最佳实践报告》2013《预防和打

击滥用非营利组织最佳实践报告》

FATF形式的区域性反洗钱国际组织职责:

1.推行FATF反洗钱国际标准

2.通过自平和互评监督执行

3.提供反洗钱技术援助

4.向FATF提交本地区洗钱类型分析报告

联合国通过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重要

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3

《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

约》1999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0即《巴勒莫公约》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88

联合国安理会发布的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代表性决议强制要求所有成员国实行:拒绝给予恐怖集团任何资助,禁止向恐怖分子提供庇护,分享反恐信息,加强反恐合作,尽快签署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协议等

1999年1267号决议,2001年1373号决议,2002年1390号决议

联合国禁毒署的全球反洗钱计划向各国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国际数据库、信息网络

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离岸银行业监管集团、国际保险监督管协会(2002年《保险监管机构及经营机构反洗钱指引》2004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指导文件》)

埃格蒙特国际集团工作目标:严格定义和评估金融情报机构(收集金融情报、分析金融信息、分发金融信息和分析机构、情报交流),金融情报交流。

中国反洗钱体系与职责

1995赋予人行反洗钱职能: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涉嫌洗钱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测2003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人行作为

金融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位2006通过反洗钱法,规定人行的

反洗钱职责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反洗钱职责:

1.参与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共同制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管理办法》

2.对所监管的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

3.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审查增设分支机构内控方案,不符合反洗钱法的不予批准

5.提供反洗钱资金监测信息

6.其他

行协职责:

1.贯彻落实反洗钱政策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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