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裁判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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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径 裁 判 理 论
1)赛前布置好检录处,准备好所需用品,编写 检录时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入场时间表。(提前 30 分钟检录, 提前 10 分钟入场)按照竞赛分组表,核对运动 员成绩卡片或检录表。了解各径赛项目起点和 接力区的位置。
2)提前到达检录处,做好准备工作。
3)根据检录时间,按时点名,及时处理运动员 请假,组织运动员抽签排定道次(第1赛次抽签 时,每组运动员在一起抽签;后继赛次每组分两 批抽,成绩好的前4名,抽3、4、5、6道,较差 的后4名抽5、6、7、8道。抽签排定的道次一律 不许更改)。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及钉鞋等是否 符合要求,按时带领运动员入场。
1)赛前检查终点处的设备、场地的布置和需用物 品。条件许可,终点可设一台录相机,由专人负 责拍摄,以帮助终点判定名次。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2)根据比赛道次按裁判人数明确分工。终点裁判 员的位置,按1—8名观看的名次顺序由上而下坐 在裁判台上。短距离一船是按名次分工,(盯名 次看道次)每名终点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同时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全能项目的名次以全部单项得分的总分排列, 总分多者列前。如总分相等,应以单项得分多 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则以 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总分多者列前。如总分相等, 应以破纪录项或次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 则以第1名多者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2名多 者列前,依次类推。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6、延误比赛时间 分。
撑杆跳为1:30分,其余为1
7、临时更改比赛场地允许,但必须体现公平性, 必须是一轮次后。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2、田赛远度项目 1)按抽签顺序比赛。2)运 动员超过8人则预赛,但注意:决赛顺序与预赛 的成绩相反,预赛成绩带入决赛。3)不足8人, 则每人均可试跳、试掷6次,但必须前3次有有 效成绩。 3、跳远比赛的5种犯规 1)起跳踩线或触及起 跳板前面的地面。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 线的延长线前、后起跳。3)落地触及沙坑外地 面,而沙坑外触点较沙坑内更靠近起跳线的。 4) 完成试跳后,未稳定就向后走出沙坑的。5)任 何空翻姿势。 4、三级跳远 1)三跳分别为:单脚跳(起跳 腿着地)、跨步跳(摆动腿着地)、跳跃(双脚 着地)。2)摆动腿触地不算犯规。3)测量线应 与起跳板垂直。
4)检录单一式五份(起、终、终记、检查、留 底)接力时一式八份(加1、2、3接力区各一份)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5)长距离跑检录必须发小号码布,并规定佩带 的位置,比赛结束后须回收。
6)接力赛跑项目应分别将各棒运动员带到接力 区。
2、发令工作
发令员的任务:根据竞赛秩序册规定的各项目比赛 时间,组织径赛运动员准时进行比赛。一般有:主 发令1人,助理发令1-2人,召回发令1-2人。 1)赛前应检查径赛各项起点和分道起跑线画得是 否正确,准备起点区需用器材。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不分道起跑时,发令员一般站在外道运动员右前 方跑道外约 4—5 米处,助理发令员站在第一道起 点线左侧跑道外约3米处. 3、终点工作
终点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地判定运动员到达 终点的名次和负责 1500米以上距离的记圈工作 (根 据情况也可设专职记圈员)。一般8-10名裁判员。
鸣枪(或吹哨)召回,并指出犯规道次和运动员。
4)不分道的中、长距离跑项目,起跑前告知运动 员应站在起跑线后三米的集合处,听到“各就位” 口令时,运动员应迅速到起跑线作好起跑准备, 待全体运动员身体稳定后即“鸣枪”。800米分道 跑, 4×400 米接力跑必要时发令员应向运动员讲 解抢道地点标志和接力区的位置。 5)发令员位置的选择
2)赛中发令员与终点裁判长联系后(右手举旗平 举后上举),表示即将发令,然后通知运动员上道 。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3)发令员的口令要清晰宏亮,“各就位”口令要 拉长一些,“预备”口令要平稳短促,“预备”到 鸣枪应以运动员身体稳定为准。举枪时应举到烟屏 的中央稍下一点,举枪的同时另一手将哨子放在口 旁,鸣枪后稍停片刻再放下。—旦发现运动员犯规, 立即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二)径赛主要规则
1、在跑道上的径赛项目,手记时应判读到较差的 1/10秒(书写决定成绩时) 。停表时如果百分位 秒不是零时,应进位至较差的1/10秒,如10.11秒 应进位到10.2秒。3只表计时时,如果有2只表相 同,应以这2只表所计的时间为准;如果3只表各 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2只表计时时,如果 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 绩。计时应是见烟开表,人到停表。(以运动员 的躯干的任何部位到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 工作
田径裁判员的工作要求(十六字方针): 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一、赛前的准备工作 1 、选聘裁判员,并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和 田径规则,研究裁判方法,统一思想,制订各组 工作计划。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2 、组织各裁判组现场实习,进一步熟悉业务, 改进工作,提高裁判水平和工作效率。 3、各裁判组提出所需器材、用具清单,并赴现 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 及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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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米及400米以下的各个项目,必须采用蹲踞 式起跑(正式比赛必须使用起跑器)。口令为 “各就位”、“预备”、“鸣枪”。 “各就位” 口令发出后,运动员必须双手和单膝触地,双脚 不能离开起跑器。“预备”口令后
运动员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双脚不得蹬离起跑 器。对起跑犯规的运动员负有责任的第一次应予 警告第2次则无论谁犯规,都取消比赛资格。全 能为第3次。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1.能消楚观察到所有运动员起跑的全部动作。 2.能使所有运动员都消楚听到口令和枪声。 3.计时员能清楚看到发令动作。
在直道发令时,发令员与助理发令员的站立位置, 一般有两种:一是发令员站在起跑线后约 7—8 米 的跑道中间,助理发令员站在起跑线前跑道内突 沿左侧约 3 米的地方 ( 如图 7—1) ;二是发令员站在 起跑线后跑道内突沿左侧约 3米方,助理发令员站 在起跑线前跑道外突沿右侧约 3米的地方 (如图 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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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铅球 1)在圈内从静止姿势开始。2) 必须单手从肩上出手。3)不得将球置于肩轴线 后方。抛仍是犯规。4)开始试掷后,运动员的 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或铁圈和抵趾板上 面。5)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 6)器械须落在有效区内,打线犯规。7)手指 等不得缠胶布,但可戴护腕或腰带。不允许向 鞋底喷洒任何物质。8)铅球丈量应从落地最近 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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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0米栏及其以下距离的比赛中,发令员可站 在起跑线的延长线上或延长线前。 弯道分道起跑时,发令员一般站在最外道起跑 线的右后约三米处,助理发令员站在第一道起 跑线后跑道外面约三米处 ( 如图 7—3) ,或发令 员与助理发令员交换位置发令,使运动员都能 同时听到发令信号。如果没有扩音器,发令员 应站在跑道外突沿外面适中的地方,使声音离 运动员的距离尽量相等,助理发令员站在跑道 内突沿外面适中的地方(如图7—4).
3、跨栏中运动员在过栏瞬间其脚和腿低于栏顶 水平 面,或者跨越他人栏架,或者绕栏,或 者有意用手推 或用脚踢倒栏架的,应该取消其 比赛资格。 4、接力跑时运动员必须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 如发生掉棒,必须由掉棒人捡起。允许掉棒运 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捡棒,但不得因此缩短比 赛距离和侵犯其他运动员。在所有的接力赛中, 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交接棒。仅以接力棒的位 置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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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米接力的三、四棒运动员应在指定裁判 员(助理发令员)的指挥下,按照同队传棒 运动员跑完200米的先后顺序(由内向外)排 列的。 (三)田赛主要规则 1、跳高比赛 1)必须单脚起跳。2)试跳中 碰杆掉下为失败。3)越杆之前,身体的任何 部位触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 应判失败。4)如果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 而裁判认为未从中获得利益的,可不判失败。 5)运动员可在任意高度(升高计划中)起跳、 免跳,但在某一高度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 度上恢复试跳。在同一高度上连续3次失败则 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6)丈量高度时,须木 尺与地面垂直。
兼看一个相近的名次,终点裁判长看总名次。如 有条件,可专设两个裁判员、一人看第三、四名, 另一人看第五、六名。
3)比赛开始,终点裁判长要与计时长、检查长联 系,并通知终点裁判员做好准备,回旗通知起点, 表示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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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了准确地判断终点名次,裁判员首先要看清 名次(特征),然后再辨认其号码和道次。如出现串 道现象,裁判员仍应继续注意自己所看的名次, 同时记住串道运动员号码和串入的道次,待全组 运动员都到达终点后,即将此情况记录下来,报 告终点裁判长。运动员到达终点的一刹那,裁判 员要密切注意运动员躯干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 直面的次序。
田径运动裁判工作方法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一)径赛裁判工作方法
径赛包括检录(大型比赛为赛前控制中心,不 属于径赛裁判长领导)、发令、终点、计时、 检查等。
1、检录工作方法 检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会竞赛秩序册规定的 时间,在每个径赛项目比赛前准时召集运动员 点名、抽签并带进比赛场地,为比赛作好准备。 一般有3-4名裁判员。
4、兼项请假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次的试掷、试 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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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掷、试跳。如果该运 动员不提前试跳、试掷或回来已错过其比赛的顺序,一律 不补,并视其免跳。
5、田赛所有的测量成绩应以1厘米为最小测量单位。 6、竞赛名次判定与成绩相等时的处理办法 1)径赛项目以决赛成绩判定,而不是以预、次、复赛的 成绩。成绩相等时(手记时)应根据判读的1/100秒的时 间处理。如还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进入下一赛次,如 条件不允许,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 2)田赛项目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高度项目应以运动员最高成绩(包括决名次赛的成绩) 排列名次。如出现成绩相等,则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 试跳次数少的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则
以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还相 等,如不涉及第1名,则并列。如涉及第1名时, 则举行“决定名次赛”即在造成其成绩相等失去 了继续试跳权利的最低失败高度上,每人再试跳1 次。如都过或都不过而仍不能判定名次,则横杆 应提升或降低高度,跳高为2厘米,撑杆跳为5厘 米,每人只试跳1次,都得参加(不允许免跳)直 到分出名次。 跳高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示例(见书) 远度项目的名次应以全部试掷、试跳中,每名运 动员 的最好成绩来判定(预赛成绩带入决赛成 绩)。如成绩相等应以次优成绩来判定,仍相等 则以第3优的成绩,依次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 第1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 进行新的一次试跳(掷)直到决出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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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裁判及有关裁判长参加竞赛组召开各代表 队领队和教练员会议,介绍竞赛工作的筹备情况 和补充规定。听取领队和教练员的意见,讨论竞 赛有关问题,取得统一认识,保证竞赛工作的顺 利进行。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田径比赛通则
1、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
2、在分道和部分分道跑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应自 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沿逆时针方向跑 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从而妨碍别人走或 跑时,应取消比赛资格。有关裁判长有权重赛。 如发生于预赛中,可允许任何由于受推或阻挡而 受到严重影响的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田 赛中,可重新试跳、掷。
4、开好各种会议。
1)召开全体裁判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布置 学习计划,宣布各裁判组人员名单和分工。
2)各裁判组分别召开会议,制订本组工作和学 习计划(包活现场实习、裁判方法研究),讨论比 赛中的有关问题,草拟各项目的规定事项。
3)总裁判应召开各主裁判会议,及时了解各裁 判组准备情况并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1)赛前布置好检录处,准备好所需用品,编写 检录时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入场时间表。(提前 30 分钟检录, 提前 10 分钟入场)按照竞赛分组表,核对运动 员成绩卡片或检录表。了解各径赛项目起点和 接力区的位置。
2)提前到达检录处,做好准备工作。
3)根据检录时间,按时点名,及时处理运动员 请假,组织运动员抽签排定道次(第1赛次抽签 时,每组运动员在一起抽签;后继赛次每组分两 批抽,成绩好的前4名,抽3、4、5、6道,较差 的后4名抽5、6、7、8道。抽签排定的道次一律 不许更改)。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及钉鞋等是否 符合要求,按时带领运动员入场。
1)赛前检查终点处的设备、场地的布置和需用物 品。条件许可,终点可设一台录相机,由专人负 责拍摄,以帮助终点判定名次。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2)根据比赛道次按裁判人数明确分工。终点裁判 员的位置,按1—8名观看的名次顺序由上而下坐 在裁判台上。短距离一船是按名次分工,(盯名 次看道次)每名终点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同时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全能项目的名次以全部单项得分的总分排列, 总分多者列前。如总分相等,应以单项得分多 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则以 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总分多者列前。如总分相等, 应以破纪录项或次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 则以第1名多者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2名多 者列前,依次类推。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6、延误比赛时间 分。
撑杆跳为1:30分,其余为1
7、临时更改比赛场地允许,但必须体现公平性, 必须是一轮次后。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2、田赛远度项目 1)按抽签顺序比赛。2)运 动员超过8人则预赛,但注意:决赛顺序与预赛 的成绩相反,预赛成绩带入决赛。3)不足8人, 则每人均可试跳、试掷6次,但必须前3次有有 效成绩。 3、跳远比赛的5种犯规 1)起跳踩线或触及起 跳板前面的地面。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 线的延长线前、后起跳。3)落地触及沙坑外地 面,而沙坑外触点较沙坑内更靠近起跳线的。 4) 完成试跳后,未稳定就向后走出沙坑的。5)任 何空翻姿势。 4、三级跳远 1)三跳分别为:单脚跳(起跳 腿着地)、跨步跳(摆动腿着地)、跳跃(双脚 着地)。2)摆动腿触地不算犯规。3)测量线应 与起跳板垂直。
4)检录单一式五份(起、终、终记、检查、留 底)接力时一式八份(加1、2、3接力区各一份)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5)长距离跑检录必须发小号码布,并规定佩带 的位置,比赛结束后须回收。
6)接力赛跑项目应分别将各棒运动员带到接力 区。
2、发令工作
发令员的任务:根据竞赛秩序册规定的各项目比赛 时间,组织径赛运动员准时进行比赛。一般有:主 发令1人,助理发令1-2人,召回发令1-2人。 1)赛前应检查径赛各项起点和分道起跑线画得是 否正确,准备起点区需用器材。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不分道起跑时,发令员一般站在外道运动员右前 方跑道外约 4—5 米处,助理发令员站在第一道起 点线左侧跑道外约3米处. 3、终点工作
终点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地判定运动员到达 终点的名次和负责 1500米以上距离的记圈工作 (根 据情况也可设专职记圈员)。一般8-10名裁判员。
鸣枪(或吹哨)召回,并指出犯规道次和运动员。
4)不分道的中、长距离跑项目,起跑前告知运动 员应站在起跑线后三米的集合处,听到“各就位” 口令时,运动员应迅速到起跑线作好起跑准备, 待全体运动员身体稳定后即“鸣枪”。800米分道 跑, 4×400 米接力跑必要时发令员应向运动员讲 解抢道地点标志和接力区的位置。 5)发令员位置的选择
2)赛中发令员与终点裁判长联系后(右手举旗平 举后上举),表示即将发令,然后通知运动员上道 。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3)发令员的口令要清晰宏亮,“各就位”口令要 拉长一些,“预备”口令要平稳短促,“预备”到 鸣枪应以运动员身体稳定为准。举枪时应举到烟屏 的中央稍下一点,举枪的同时另一手将哨子放在口 旁,鸣枪后稍停片刻再放下。—旦发现运动员犯规, 立即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二)径赛主要规则
1、在跑道上的径赛项目,手记时应判读到较差的 1/10秒(书写决定成绩时) 。停表时如果百分位 秒不是零时,应进位至较差的1/10秒,如10.11秒 应进位到10.2秒。3只表计时时,如果有2只表相 同,应以这2只表所计的时间为准;如果3只表各 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2只表计时时,如果 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 绩。计时应是见烟开表,人到停表。(以运动员 的躯干的任何部位到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 工作
田径裁判员的工作要求(十六字方针): 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一、赛前的准备工作 1 、选聘裁判员,并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和 田径规则,研究裁判方法,统一思想,制订各组 工作计划。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2 、组织各裁判组现场实习,进一步熟悉业务, 改进工作,提高裁判水平和工作效率。 3、各裁判组提出所需器材、用具清单,并赴现 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 及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2、400米及400米以下的各个项目,必须采用蹲踞 式起跑(正式比赛必须使用起跑器)。口令为 “各就位”、“预备”、“鸣枪”。 “各就位” 口令发出后,运动员必须双手和单膝触地,双脚 不能离开起跑器。“预备”口令后
运动员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双脚不得蹬离起跑 器。对起跑犯规的运动员负有责任的第一次应予 警告第2次则无论谁犯规,都取消比赛资格。全 能为第3次。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1.能消楚观察到所有运动员起跑的全部动作。 2.能使所有运动员都消楚听到口令和枪声。 3.计时员能清楚看到发令动作。
在直道发令时,发令员与助理发令员的站立位置, 一般有两种:一是发令员站在起跑线后约 7—8 米 的跑道中间,助理发令员站在起跑线前跑道内突 沿左侧约 3 米的地方 ( 如图 7—1) ;二是发令员站在 起跑线后跑道内突沿左侧约 3米方,助理发令员站 在起跑线前跑道外突沿右侧约 3米的地方 (如图 7— 2)。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5、推铅球 1)在圈内从静止姿势开始。2) 必须单手从肩上出手。3)不得将球置于肩轴线 后方。抛仍是犯规。4)开始试掷后,运动员的 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或铁圈和抵趾板上 面。5)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 6)器械须落在有效区内,打线犯规。7)手指 等不得缠胶布,但可戴护腕或腰带。不允许向 鞋底喷洒任何物质。8)铅球丈量应从落地最近 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圆心。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在110米栏及其以下距离的比赛中,发令员可站 在起跑线的延长线上或延长线前。 弯道分道起跑时,发令员一般站在最外道起跑 线的右后约三米处,助理发令员站在第一道起 跑线后跑道外面约三米处 ( 如图 7—3) ,或发令 员与助理发令员交换位置发令,使运动员都能 同时听到发令信号。如果没有扩音器,发令员 应站在跑道外突沿外面适中的地方,使声音离 运动员的距离尽量相等,助理发令员站在跑道 内突沿外面适中的地方(如图7—4).
3、跨栏中运动员在过栏瞬间其脚和腿低于栏顶 水平 面,或者跨越他人栏架,或者绕栏,或 者有意用手推 或用脚踢倒栏架的,应该取消其 比赛资格。 4、接力跑时运动员必须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 如发生掉棒,必须由掉棒人捡起。允许掉棒运 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捡棒,但不得因此缩短比 赛距离和侵犯其他运动员。在所有的接力赛中, 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交接棒。仅以接力棒的位 置来决定的。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4400米接力的三、四棒运动员应在指定裁判 员(助理发令员)的指挥下,按照同队传棒 运动员跑完200米的先后顺序(由内向外)排 列的。 (三)田赛主要规则 1、跳高比赛 1)必须单脚起跳。2)试跳中 碰杆掉下为失败。3)越杆之前,身体的任何 部位触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 应判失败。4)如果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 而裁判认为未从中获得利益的,可不判失败。 5)运动员可在任意高度(升高计划中)起跳、 免跳,但在某一高度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 度上恢复试跳。在同一高度上连续3次失败则 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6)丈量高度时,须木 尺与地面垂直。
兼看一个相近的名次,终点裁判长看总名次。如 有条件,可专设两个裁判员、一人看第三、四名, 另一人看第五、六名。
3)比赛开始,终点裁判长要与计时长、检查长联 系,并通知终点裁判员做好准备,回旗通知起点, 表示准备就绪。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4)为了准确地判断终点名次,裁判员首先要看清 名次(特征),然后再辨认其号码和道次。如出现串 道现象,裁判员仍应继续注意自己所看的名次, 同时记住串道运动员号码和串入的道次,待全组 运动员都到达终点后,即将此情况记录下来,报 告终点裁判长。运动员到达终点的一刹那,裁判 员要密切注意运动员躯干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 直面的次序。
田径运动裁判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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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径赛裁判工作方法
径赛包括检录(大型比赛为赛前控制中心,不 属于径赛裁判长领导)、发令、终点、计时、 检查等。
1、检录工作方法 检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会竞赛秩序册规定的 时间,在每个径赛项目比赛前准时召集运动员 点名、抽签并带进比赛场地,为比赛作好准备。 一般有3-4名裁判员。
4、兼项请假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次的试掷、试 跳中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掷、试跳。如果该运 动员不提前试跳、试掷或回来已错过其比赛的顺序,一律 不补,并视其免跳。
5、田赛所有的测量成绩应以1厘米为最小测量单位。 6、竞赛名次判定与成绩相等时的处理办法 1)径赛项目以决赛成绩判定,而不是以预、次、复赛的 成绩。成绩相等时(手记时)应根据判读的1/100秒的时 间处理。如还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进入下一赛次,如 条件不允许,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 2)田赛项目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高度项目应以运动员最高成绩(包括决名次赛的成绩) 排列名次。如出现成绩相等,则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 试跳次数少的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则
以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还相 等,如不涉及第1名,则并列。如涉及第1名时, 则举行“决定名次赛”即在造成其成绩相等失去 了继续试跳权利的最低失败高度上,每人再试跳1 次。如都过或都不过而仍不能判定名次,则横杆 应提升或降低高度,跳高为2厘米,撑杆跳为5厘 米,每人只试跳1次,都得参加(不允许免跳)直 到分出名次。 跳高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示例(见书) 远度项目的名次应以全部试掷、试跳中,每名运 动员 的最好成绩来判定(预赛成绩带入决赛成 绩)。如成绩相等应以次优成绩来判定,仍相等 则以第3优的成绩,依次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 第1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 进行新的一次试跳(掷)直到决出名次。
田 径 裁 判 理 论
4)总裁判及有关裁判长参加竞赛组召开各代表 队领队和教练员会议,介绍竞赛工作的筹备情况 和补充规定。听取领队和教练员的意见,讨论竞 赛有关问题,取得统一认识,保证竞赛工作的顺 利进行。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田径比赛通则
1、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
2、在分道和部分分道跑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应自 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沿逆时针方向跑 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从而妨碍别人走或 跑时,应取消比赛资格。有关裁判长有权重赛。 如发生于预赛中,可允许任何由于受推或阻挡而 受到严重影响的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田 赛中,可重新试跳、掷。
4、开好各种会议。
1)召开全体裁判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布置 学习计划,宣布各裁判组人员名单和分工。
2)各裁判组分别召开会议,制订本组工作和学 习计划(包活现场实习、裁判方法研究),讨论比 赛中的有关问题,草拟各项目的规定事项。
3)总裁判应召开各主裁判会议,及时了解各裁 判组准备情况并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