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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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汇报
一、审判管理基础建设
XX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于2012年8月份成立,现有人名二名,专设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配备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正常办公用品均有,积极参加省院、中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学习,院党组非常重视,由于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处在建设阶段,各项制度也在逐渐规范化。
二、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是搞好审判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我院在认真组织开展“三评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先后制定和落实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案件执行流程管理办法》、《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合议庭工作规则》、《审判流程管理规则》、《法官行为规范》、《裁判文书技术规范》、《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刑事一审操作规程》、《民商事一审操作规程》、《行政一审操作规程》、《赔偿案件操作规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进一步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则》,逐步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勃利现场会之后,我院更加注重了卷宗管理工作。卷宗管理是保障审判工作质量的最后环节,审判管理(勃利)现场会后,我院在审判管理上重点加强了此项工作,自三季度以来实行每月案件报结前,办案人将报结的案件送交审管办进行归档前检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有效预防了卷宗带病归档。发改情况案件管理的情况,我院对发改案件是先评查,查出原因后,
追究责任,对于发改案件少的审判人员进行奖励;延审台帐的建立及管理情况,延审台帐正在建设当中,目前已初步摸清自2010 年至2012 年9月30日之前案件的审限情况,下一步将与办案人核实,对超审限的人员进行通报,对超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逐步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争取在2013 年建立延审台帐;审委会责任管理情况,审委会责任管理按着审委会管理办法进行工作,进行管理;庭长责任管理情况,庭长年初已与院里签订了责任状,庭长对全庭的审判管理负领导责任,按审判管理责任制进行奖惩。
一、审判管理基础建设
XX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于2012年8月份成立,现有人名二名,专设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配备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正常办公用品均有,积极参加省院、中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学习,院党组非常重视,由于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处在建设阶段,各项制度也在逐渐规范化。二、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是搞好审判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我院在认真组织开展“三评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先后制定和落实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案件执行流程管理办法》、《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合议庭工作规则》、《审判流程管理规则》、《法官行为规范》、《裁判文书技术规范》、《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刑事一审操作规程》、《民商事一审操作规程》、《行政一审操作规程》、《赔偿案件操作规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进一步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则》,逐步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勃利现场会之后,我院更加注重了卷宗管理工作。卷宗管理是保障审判工作质量的最后环节,审判
管理(勃利)现场会后,我院在审判管理上重点加强了此项工作,自三季度以来实行每月案件报结前,办案人将报结的案件送交审管办进行归档前检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有效预防了卷宗带病归档。发改情况案件管理的情况,我院对发改案件是先评查,查出原因后,追究责任,对于发改案件少的审判人员进行奖励;延审台帐的建立及管理情况,延审台帐正在建设当中,目前已初步摸清自2010 年至2012 年9月30日之前案件的审限情况,下一步将与办案人核实,对超审限的人员进行通报,对超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逐步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争取在2013 年建立延审台帐;审委会责任管理情况,审委会责任管理按着审委会管理办法进行工作,进行管理;庭长责任管理情况,庭长年初已与院里签订了责任状,庭长对全庭的审判管理负领导责任,按审判管理责任制进行奖惩。
三、审判管理调研情况自审管办成立以来,审管办对各业务庭的审限情况、卷宗管理情况、庭审情况、裁判文书情况、合议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我院的案件(一)不注重审判程序。在部分审判人员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例如:有的合议庭笔录签名不全;有的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未经合议准许原告撤诉;有的合议流于形式,一言堂现象较为突出,
主审人外的其他合议庭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二)实体处理不当。有的案件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漏列或多列法律条文;有的案件认定事实不清甚至认定事实出现错误等等。(三)法官庭审能力不强。一些法官忽视庭审活动,习惯于案头工作,对庭审作用认识上存在偏差,未能充分发挥法庭的诉讼引导作用,对案件的审查能力不强,归纳不精,锁定案件争议焦点不准,再有就是
法官的法律知识储备较少等。
(四
)
其它问题。经评查发现,有的案卷装订不规范,例如:合议笔录装订在正卷中、裁判文书单方送达、证据不能体现哪方当事人所举等。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成因:一是办精品案意识不强。个别审判人员对如何注重细节,办好案、办精品案注意不够;二是不善于统筹兼顾。有的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平时不注重均衡结案,没有定期清查积压案件,许多案件拖到审限临近时才仓促审理,无法保证案件质量;三是重实体轻程序。个别审判人员对案件的程序性、规范性事项的处理不够细致严谨,有些审判人员将案卷交给书记员后,很少过问或检查;四是司法能力有待加强。有的审判人员对审判工作中的操作性、技能性知识,特别是新法律法规中的程序性、规范性事项的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有的审判人员平时不注意学习业务知识,凭经验办案或急用现学;五是业务管理不到位。有的业务部门未严格落实审判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足够重视,未认真分析和整改,致使案件质量问题反复出现;六是办案激励和处罚制度落实不够。没有真正引起法官对案件质量问题的足够重视。
在发现问题、分析成因的基础上,我院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案件质量观。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意识,对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的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从办案过程的微观抓起,保证宏观上审判质量的提高。二是加强审判业务技能培训。以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庭审活动为重点,加大审判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对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