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山泉度假山庄酒店营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交给乙方营销管理的酒店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万寿路168号
2.酒店面积共约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3.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时的依据。
4.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经营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使用。
第二条经营营销期限
1.该酒店的营销期限共肆年,从 201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2.协议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协议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酒店交付日期: 2013年1月10日前。
第三条营销金支付方式
1.本协议有效期内该酒店的全部设施及酒店必须的法定证件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爱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同时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向甲方支付财产保证金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合同期满时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在5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伍拾贰万元整,若甲方逾期归还乙方,乙方需补偿乙方每日叁仟元人民币的损失。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营销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营销金额限定第一年为人民币:258500*3=775500*4=3102000元(叁佰壹拾万贰仟元整);第二年266255*3=798765*4=3195060.00元(叁佰壹拾玖万伍仟零陆拾元整);第三年274242.65*3=822727.95*4=3290911.8元(叁佰贰拾玖万零玖佰壹拾壹点捌元整)。第四年282469.9*3=3389639.15元(叁佰叁拾捌万玖仟陆佰叁拾玖元整)。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3.证件办理:酒店法定所需的所有证件由甲方负责办理。必须在年月日交给乙方,如遇证件问题影响或者导致酒店无法正常经营或者停业;整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为甲方全部承担。为保障甲、乙双方利益,在双方约定时间后证件没有交给乙方时,乙方有权利扣压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保证金伍拾贰万中的 20 ℅,一旦证件交接清楚乙方即日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营销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所承担的费用:
(1)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承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截止酒店交付时,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所承担的费用
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供暖及税收等与营业有关的费用。乙方负责该酒店的整体管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酒店营销期间不足限定金额由乙方补足,超出限定金额归乙方所有。在乙方营销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乃至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酒店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在协议期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并提供完好的设施设备,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酒店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在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甲方设施进行拆解等。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在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进行装修;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得在收回酒店时要求乙方进行复原。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协议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2)利用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回押金伍拾贰万元整。
第七条酒店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于协议期满后,将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酒店交付前,如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毁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在协议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叁仟元的滞纳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 经双方签署后的合同其余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第十条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补充协议:
1.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附件:
设施设备清单
本《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提供的宾馆经营管理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暖气管道
二、热水器
三、空调
四、家具
五、电器
六、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