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评比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化活动评比实施方案--2.29

文化活动评比实施方案

一、评比内容

(一)竞赛类活动开展情况,及艺术表演类活动开展情况;

(二)校外(校级以上)、校内(校级)相关活动中,受表彰、奖励情况;

(三)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中参与、表现情况;

(四)校级文艺团体中,文艺成员所占比例。

二、评比说明

(一)按评比内容打分,各项累加;

(二)组织建设情况为学院文化、文艺团体建设情况、学院全年活动整体组织情况、及校级文化、文艺团体中,学院学生所占比例情况;

(三)各类活动分校级以上、学校组织和学院组织三类。

1、校级以上活动按参与活动人次加分;

2、学校组织活动。

(1)文艺类活动,由校团委、学生会及社团联合会根据各学院参与及“学校文艺活动加分表”进行评比;

(2)竞赛类活动,以竞赛获奖结果为依据进行评比;

(3)学院集体或个人参与校外(校级以上)活动的,学年末以获奖证书、新闻媒体报道等为依据进行评比。

3、学院组织活动

(1)学院先列出计划方案,活动参与人数达到学院在校人数40% 的,报校团委备案,按照评分标准实施;

(2)活动登记表、活动计划、活动宣传、活动总结等材料报团委存档,作为学院组织活动评比的依据;

(3)参与人数低于本学院总人数40%的,不进行评比;

(4)学院组织活动按活动质量进行评比,包括规模、组织、效果、卫生等方面,活动次数不作为评比依据,多次组织的按平均分计算。

(四)活动获奖为学院、团体及个人在校内、外相关活动中,受表彰、奖励情况。

(五)学校活动中,组织出色、效果显著、贡献突出的,团委颁发“优秀组织”奖,作为评比的依据。

三、评分标准

附表1 文化活动评分标准;附表2 学校文艺活动加分表;附表3 学院组织活动审批表。

附表1文化活动评分标准

活动名称:活动时间:年月曰

注:1、其他节目包括:合唱、小品、相声、魔术等未列出节目;

2、重复类型节目可重复加分。

注:本表一式两份,学院、团委各一份存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