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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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

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

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用地、用水、能源、建材等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发展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考核的内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和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行绿色建筑。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绿色建筑项目示范、产品展示、技术交流、设计竞赛等形式,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普及绿色建筑专业知识,提高城乡居民对绿色建筑的认识。

鼓励绿色建筑行业协会在绿色建筑宣传培训、技术推广、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建筑技术的进步与创新。

2024版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2024版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2024版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1.2 合同范围1.3 合同定义和术语第二章:项目概况2.1 项目背景2.2 项目目标2.3 项目范围和要求第三章:合同双方3.1 甲方权利与义务3.2 乙方权利与义务3.3 双方共同责任第四章:合同条款4.1 合同价款4.2 付款方式4.3 工程变更和索赔第五章:工程验收5.1 验收标准5.2 验收程序5.3 验收结果第六章:质量保证与保修6.1 质量保证6.2 保修期限与范围6.3 保修责任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定义7.2 违约责任7.3 争议解决第八章:合同变更与终止8.1 合同变更8.2 合同终止条件8.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第九章:其他条款9.1 保密协议9.2 知识产权9.3 不可抗力第十章:合同生效与签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签字栏10.3 签到时间10.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项目中的合作内容、权利义务、验收标准、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验收。

1.2 合同范围本合同涵盖了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环境影响评估、能源效率测试、材料合规性验证等。

1.3 合同定义和术语本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甲方”指委托进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一方。

“乙方”指承接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工作的一方。

“工程”指本合同所涉及的绿色建筑工程项目。

“验收”指按照本合同规定对工程进行的检查、测试和评估。

第二章:项目概况2.1 项目背景本项目是响应国家绿色建筑政策,旨在通过专业的验收服务,确保建筑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

2.2 项目目标项目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均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包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3 项目范围和要求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的绿色标准符合性检查。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本规范共分 22 章和 1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 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能 工程,配电节能工程,照明节能工程,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 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环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Engineering in Zhuhai2018-01-05发布2018-02-01实施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Zhuhai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批准单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施行日期:2018年2月1日前 言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5章: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绿色建筑主体验收;5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本导则由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管理及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新光里三街23号,邮编51900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本导则参编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建筑设计院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珠海聚科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昕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罗多高蓉张景普杨奇飞邓德源郭新秀李旭东李浩余国保张宏利邓鑫刘晔邬超徐飞宇林玉萍梁雪玲张勇陈朝晖本导则主要审查人:汪珞毛建华孙飞徐志明许锴孟冲马晓雯吴培浩杨晚生刘斌林惠庭龙梅罗增辉李巨民王志民华志涛梁刘勤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4绿色建筑主体验收 (4)4.1主体结构工程 (4)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4)4.3屋面工程 (5)4.4通风与空调工程 (5)4.5建筑电气工程 (6)5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7)5.1节地与室外环境 (7)5.2节能与能源利用 (8)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1)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4)5.5室内环境质量 (15)5.6提高与创新 (17)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主体验收记录 (19)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专项验收记录 (24)附录C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需提供资料清单 (39)附录D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 (43)本规范用词说明 (49)引用标准名录 (50)附:条文说明 (51)1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1)2Terms (2)3General Requirements (3)4Green Building Main Acceptance (4)4.1Main Structure Engineering (4)4.2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4)4.3Roofing Engineering (5)4.4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Engineering (5)4.5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6)5Green Building Special Acceptance (7)5.1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7)5.2Energy Saving and Energy Utilization (8)5.3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 (11)5.4Material Saving and Material Resources Utilization (14)5.5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15)5.6Promotion and Innovation (17)AppendixA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Main Acceptance (19)AppendixB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Special Acceptance (24)AppendixC Data List for Acceptance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39)AppendixD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General Acceptance (4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49)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50)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51)21总则1.0.1为加强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保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导则。

珠海市建筑节能验收流程

珠海市建筑节能验收流程

珠海市建筑节能验收流程一、验收申请1. 建设单位在建筑项目竣工后,向相关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2. 提交的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概况、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情况、自检报告等。

二、资料审查1. 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2. 资料审查主要关注建筑节能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自检报告是否真实准确等。

3. 如果资料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需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三、现场检测1. 资料审查通过后,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进行现场检测。

2. 现场检测主要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进行检测,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节能标准。

3. 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验收判定1. 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判定。

2. 如果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均符合相关标准,且自检报告真实准确,现场检测数据合格,则判定为合格。

3. 如果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则判定为不合格。

五、合格通知1. 如果验收判定为合格,行政主管部门将发出合格通知,允许该建筑投入使用。

2. 合格通知应包括建筑节能验收的结论、使用注意事项等。

六、不合格整改1. 如果验收判定为不合格,建设单位需进行整改。

2. 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需重新提交验收申请,并重新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测。

3. 如果整改后仍不合格,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并再次进行验收。

七、复查与备案1. 对于已通过验收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定期复查,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仍符合节能标准。

2. 复查结果将进行备案,作为建筑节能管理的重要依据。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13•【字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施行日期】2017.12.1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3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九届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3日起施行。

市长2017年11月13日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因地制宜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建筑节能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国土、规划、质监、环境保护、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根据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制定辖区年度绿色建筑发展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的职责。

第五条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等应当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相关规划或者规定对建筑执行的绿色建筑标准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保障建
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一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规范涵盖建筑物节能、绿色建筑、绿色装修、外部绿色装饰、绿色景
观以及建筑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设计要求,有助于加强建筑物的节能环
保意识,实现建筑节能环保的目标。

①建筑物节能设计:规定了建筑物节能设计的要求,包括加强建
筑物的热工系统设计、空气质量设计、能源开发设计、照明照度设计、通风设计、混合供热设计等。

②绿色建筑:规定了建筑物的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包括加强建筑
物对气候变化的预留设计、提高建筑物能源表现度设计、加强建筑物
资源管理设计、强化建筑物原材料使用设计以及加强建筑物森林设计等。

③外部绿色装饰:规定了建筑物外部绿色装饰的要求,包括建筑
外部绿化、植物景观围墙、外部壁挂、对建筑物外绿化照明设计以及
建筑物外部环境管理等。

总之,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一套
旨在促进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安全可靠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它包含
了建筑物节能设计、绿色建筑、绿色装修、绿色景观、外部绿色装饰
以及建筑环境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设计要求,可以有效地帮助建筑工程
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

《珠海市智慧住宅验收评审工作指引(暂行)》

《珠海市智慧住宅验收评审工作指引(暂行)》

珠海市智慧住宅验收评审工作指引(暂行)一、基本规定(一)本指引适用于我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新建住宅项目(含商品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别墅等)智慧性能验收评审,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建筑可参考执行。

(二)智慧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若有设计变更不得降低智慧住宅设计要求。

(三)智慧住宅验收评审工作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指弓I和《珠海市智慧住宅建设评价导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评审材料。

(四)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绿建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召开智慧住宅验收评审会。

二、验收资料(电子版)1.珠海市智慧住宅验收评审申请表。

2.通过设计评审的《智慧住宅设计方案》和专家评审结论。

3,智慧住宅竣工验收自评报告书。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智能化竣工图(PDF格式)。

智能化竣工图应包含项目智慧小区、智慧家庭竣工图。

6.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景观、室内、BlM等相关专业的竣工图(含屋面光伏专项设计竣工图、创新与提高技术专项竣工图)(PDF格式)。

7.其他与该智慧住宅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工作流程(一)受理验收申请申报单位向市绿建中心提出智慧住宅验收评审申请(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施工、咨询等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其邮箱(***************),市绿建中心收到材料后即对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开展检查,如有资料缺失缺漏的,则通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结果。

联系电话:************o(二)成立验收专家组1.市绿建中心在收到验收评审申请后,根据项目特点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员。

2.专家抽选遵循回避、轮换、公开的原则。

3.智慧住宅验收评审抽选专家的相关专业为:智能化、电气、信息化、建筑、暖通、给排水、景观、室内、BIM 等专业。

(三)现场踏勘1.由市绿建中心组织专家组结合验收资料内容开展现场踏勘。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 (4)2术语 (5)3基本规定 (7)4 墙体节能工程 (10)4.1 一般规定 (10)4.2 主控项目 (11)4.3 一般项目 (15)5 幕墙节能工程 (17)5.1 一般规定 (17)5.2 主控项目 (18)5.3 一般项目 (22)6 门窗节能工程 (24)6.1 一般规定 (24)6.2 主控项目 (24)6.3 一般项目 (26)7 屋面节能工程 (28)7.1 一般规定 (28)7.2 主控项目 (28)7.3 一般项目 (30)8 地面节能工程 (31)8.1 一般规定 (31)8.2 主控项目 (31)8.3 一般项目 (33)10 通风与空调工程 (37)10.1 一般规定 (37)10.2 主控项目 (37)10.3 一般项目 (41)11建筑电气工程 (43)11.1 一般规定 (43)11.2 主控项目 (43)11.3 一般项目 (46)12 监测与控制工程 (47)12.1 一般规定 (47)12.2 主控项目 (47)12.3 一般项目 (48)13给水排水工程 (49)13.1 一般规定 (49)13.2 主控项目 (49)13.3 一般项目 (50)14 室内环境 (52)14.1 一般规定 (52)14.2 主控项目 (52)14.3 一般项目 (54)15 场地与室外环境 (56)15.1 一般规定 (56)15.2 主控项目 (56)15.3 一般项目 (58)16 景观环境工程 (60)16.1 一般规定 (60)16.2 主控项目 (60)16.3 一般项目 (61)17 可再生能源系统 (63)17.1 一般规定 (63)17.2 主控项目 (63)17.3 一般项目 (69)18 现场检测 (72)18.1 一般规定 (72)18.2 主控项目 (72)19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79)1总则1.0.1为加强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的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和资源,提供健康、适宜的室内环境,同时降低建筑使用和维护的成本。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是评估建筑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重要依据,下面将从设计和工程验收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绿色建筑设计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是节能标准,包括建筑外墙、屋顶、窗户等部分的隔热、保温、采光等设计,以及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系统,以降低建筑的能耗。

其次是水资源利用标准,包括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节水设备的配置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开采。

再次是材料资源利用标准,包括环保建材的选择、建筑材料的再利用等,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此外,还应注重室内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舒适性等设计,以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其次,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是节能验收标准,包括建筑外墙、屋顶、窗户等部分的隔热、保温、采光等效果的检测,以及建筑能耗的实际测算,以验证建筑的节能性能。

其次是水资源利用验收标准,包括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节水设备的实际效果检测,以验证建筑的水资源利用效果。

再次是材料资源利用验收标准,包括环保建材的使用情况、建筑材料的再利用情况的检测,以验证建筑的材料资源利用效果。

此外,还应注重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标准,包括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舒适性等方面的实际检测,以验证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

总之,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是绿色建筑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和验收,才能确保建筑项目真正达到绿色建筑的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各相关方能够重视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共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珠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与审查要点

珠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与审查要点

珠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与审查要点试行日期:20XX年10月1日20XX年珠规建质〔20XX〕151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为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的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提高我市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建设低碳珠海和国际宜居城市,我局决定对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实施范围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或以上标准。

下列项目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全市新建、拆建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千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全市新建、拆建的)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或多个地块由同一家用地单位取得并统一规划的)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含配套商业、其他公共设施的用地);相关规划和规定对绿色建筑有要求的,按高标准执行。

实施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和相关指标要求。

自20XX 年1月1日起审图机构对所有报审的项目,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施工图文件审查,并核定绿色建筑等级;对不能满足要求的不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绿色建筑实施范围和《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珠海市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珠规建质〔20XX〕153号)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的,应当报经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论证,批准后方可按原建设标准实施。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XX年11月27日编制说明按照《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珠规建质〔20XX〕151号)的要求,编制单位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珠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与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一、综述珠海市要求在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通过在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建筑绿色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快低碳清洁建筑技术的发展,推动改善建筑环境质量,实施绿色建筑综合效益。

为了保证绿色建筑工程的质量,珠海市规定了下列控制要点。

二、工程设计1. 在设计阶段,要根据地理、气候等条件,采取有效的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合理设置空间和布局,充分利用自然能源,减少照明等能耗,提升建筑综合效益。

2.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建筑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改进建筑外墙材料、窗户等技术,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改善建筑的能效。

3. 建筑外立面的设计应尽量采用反映当地文化特色的材料和设计手法,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减少能耗和污染,有利于建设美丽绿色城市。

三、施工管理1. 建筑施工活动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技术能源节约标准进行,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活动安全、节约资源。

2.在施工过程中,采购建材及施工器材要严格按照“三同”原则,即要求同生产厂家、同规格及同性能,确保使用产品的安全及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3. 建筑施工中应严格控制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等有害污染物的产生,做到废料理性处理,确保公共健康与安全。

4. 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文明施工制度,注重景观形象和文明施工,保护建筑遗址文物及历史千年景观文字特色。

四、使用管理1. 绿色建筑应采用节能器材和低耗能系统设备,推广节能灯具、LED灯等绿色产品,降低能耗开支,保障建筑水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绿色建筑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室外平面绿化景观的设计、施工、修整,改善建筑外观,净化空气、提升环境质量。

3. 绿色建筑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绿色建筑使用管理与能源管理,综合管理设施、室内外景观等元素,保障建筑内部和外部的正常运行。

依据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珠海市严格实施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既确保了绿色建筑的安全使用,又实现了节能减排和环境改善,让城市拥有了更多元化和高效的空间结构。

珠海市建设工程评优指南

珠海市建设工程评优指南

珠海市建设工程评优指南珠海市建筑业协会二○一七年五月一、参评工程奖项(一)珠海市级奖项(3项):1、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2、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3、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以上奖项由珠海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

(二)广东省级奖项(5项):1、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2、广东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3、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4、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5、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以上奖项由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向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推荐参评项目并加具推荐参评意见,协助省协会具体组织评选。

(三)国家级奖项:1、鲁班奖(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推荐参评项目,中国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评选,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和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协助复评)。

以上国家级奖项均在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和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年度评选要求和名额指标的分配,组织推荐珠海地区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申报。

二、珠海市级奖项评选程序指引(一)、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设立三个奖项:1、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2、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3、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二)、评选依据:1、《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珠建协〔2017〕9号;2、《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珠建协〔2017〕10号;3、《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珠建协〔2017〕11号。

(三)、各奖项参加评选时间:1、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符合基建程序的工程自开工后向珠海市建筑业协会质量技术部提交申报表,协会根据工程施工节点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2、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上一年度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可参与本年度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通常每年二月份开始受理市优质工程的申报材料,三月开始评选,四月公布当年度市优名单;每年六月份开始进行下一年度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预申报工作。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混凝土结构自检、抽测与检测规定》的通知-珠建建[2007]155号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混凝土结构自检、抽测与检测规定》的通知-珠建建[2007]155号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混凝土结构自检、抽测与检测规定》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混凝土结构自检、抽测与检测规定》的通知(珠建建〔2007〕155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作用,提高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检能力,减轻工程建设成本,现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制定的《珠海市混凝土结构自检、抽测与检测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珠海市砼结构抽测与检测规定》(珠府建[2001]314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建筑管理科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附件:《珠海市混凝土结构自检、抽测与检测规定》二○○七年十月十九日珠海市混凝土结构自检、抽测与检测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的管理作用,减轻工程建设成本,有效地治理我市混凝土结构强度不稳定和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合格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术语含义㈠施工、监理自检:指施工单位的专职人员按照相应标准规定的方法、数量采用专用的仪器设备,在监理人员平行检验或见证下对自己施工的混凝土结构进行的测试活动。

㈡抽测:指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或检测机构人员采用专用的仪器设备对混凝土结构进行的测试活动。

㈢检测:指检测机构按照相应标准规定的方法、数量采用专用的仪器设备,为了解混凝土结构质量状况而进行的测试活动。

㈣检测批划分:对于混凝土结构强度自检、抽测与检测(以下未做区分者均统称为检测),同一单位工程、同一层相同设计强度等级&brvbar;cuk的剪力墙和柱为一检测批(对于地下室外墙之类的较长墙体,按垂直于墙体中线的轴线划分构件数,下同);同一层相同&brvbar;cuk的梁为一检测批。

现代绿色建筑验收要点

现代绿色建筑验收要点

现代绿色建筑验收要点现代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创造宜居、健康、节能环保的建筑环境。

为了确保绿色建筑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现代绿色建筑验收的重要要点。

一、建筑能源利用现代绿色建筑的核心目标是实现节能减排。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建筑的能源利用进行评估和检测。

这包括建筑的节能设备、照明系统、绝缘材料等方面的验收。

验收时应查看能源利用设备是否安装齐全、运行正常,并检查建筑能源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节能要求。

二、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注重创造健康的室内环境。

验收时需要对室内空气质量、噪声、光照等进行测量和评估。

特别是要检查室内空气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使用了环保建材,以及是否采用了有效的室内通风系统等。

此外,还需查看建筑内部的照明设计是否合理,避免过度照明或光线不足的情况。

三、水资源利用现代绿色建筑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验收时需要检查建筑的排水系统、雨水收集系统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评估建筑是否采用了节水设备和技术。

此外,还需着重考虑建筑的雨水利用率和废水处理系统的效果。

四、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保护绿色建筑的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并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在验收过程中,应对建筑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估。

这包括建筑周边的绿化设计、垃圾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

同时,还应关注建筑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建筑设计是否充分考虑了生态保护问题。

五、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现代绿色建筑不仅关注于环境保护,还应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验收过程中,应对建筑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建筑功能的多样性、社区融入、辅助设施的完备性等方面。

此外,还需评估建筑是否采用了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绿色产品等。

六、技术创新和信息管理现代绿色建筑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和信息管理的支持。

在验收过程中,应评估建筑的技术创新程度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土建部分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土建部分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nts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墙体工程
5 幕墙工程
6 门窗工程
7 屋面工程
8 地面工程
18 现场检测
19 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
1 总则
3
• 不再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 •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对建筑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 行验收。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4.2 主控项目
31
墙体材料进场抽样检测的要求
• 1、强制性条文 • 2、对涉及安全和节能性能进行抽样检测 • 3、未对燃烧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 4、抽样数量的调整:按面积计算方法的调
整,同一个项目不同工程面积计算方法的明 确 • 5、相关标准 2020/11/18
4 墙体工程
4.2 主控项目
2020/11/18
二、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区别
•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 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 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
• 施工方案是指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 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
2020/11/18
2.0.8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2.0.9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7
2 术语
2.0.10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2.0.11 检验 inspection
2.0.12 复验 repeat test
2.0.13 见证取样送检 evidential testing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32/J19-2015已于2016年1月1日实施,该标准取代原2007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对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3、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应为见证取样检测。

当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则不得使用该材料、构件和设备。

4、经绿色建筑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见证取样时,可按规定数量的50%进行抽样检测。

在同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对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料、构件和设备,连续三次见证取样均一次性检验合格的,其后进场的现场抽样检测数量可按规定抽样数量的50%进行抽样检测。

当按规定数量的50%抽样检测后出现不合格时,除按“不合格”处理外,再有同类材料进场时扔按原规定抽样数量进行抽样检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6日以粤建质〔2016〕241号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 总则 1.1 为推进我省建筑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执行广东省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签订的省部合作《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协议》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广东省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并可供广东省其他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参考。

1.3 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从而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简称“四节一环保”)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1.4 实施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贯彻执行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5 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1.6 鼓励我省各地区开展绿色施工的政策与技术研究,研发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推行应用示范工程。

2 绿色施工原则 2.1 绿色施工是建筑全生命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2.2 实施绿色施工应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优先、资源高效利用和精细施工的基本原则。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绿色建筑不仅能够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还能为人们提供更加健康、舒适和高效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为了更好地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技术导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绿色建筑的概念和目标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的主要目标包括:1、减少能源消耗: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高效的能源系统和节能设备,降低建筑在运行过程中的能源需求。

2、节约水资源:采用节水器具、雨水收集和中水回用等措施,减少建筑对市政供水的依赖。

3、节约材料:选用可再生、可回收和环保的建筑材料,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

4、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保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充足的自然采光和通风。

5、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建筑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废水排放和固体废弃物排放。

二、绿色建筑的设计原则1、整合设计绿色建筑的设计应从项目的早期阶段就开始,将建筑、结构、设备、景观等各个专业整合在一起,共同考虑建筑的性能和环境影响。

通过跨专业的协作和优化,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的最小化影响。

2、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地理、文化等因素,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条件,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使建筑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减少对外部资源的依赖。

3、被动式设计优先优先采用被动式设计策略,如合理的建筑朝向、遮阳措施、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以减少主动式设备的使用,降低能源消耗。

4、灵活性和适应性设计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建筑,能够根据未来的使用需求和环境变化进行调整和改造,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

三、绿色建筑的技术要点1、节能技术(1)建筑围护结构优化建筑的外墙、屋顶和门窗的保温隔热性能,采用高效的保温材料和密封措施,减少热量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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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主体结构工程............................................................................................ 4 4.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4 4.3 屋面工程.................................................................................................... 5 4.4 通风与空调工程........................................................................................ 5 4.5 建筑电气工程............................................................................................ 6 5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7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7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8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1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4 5.5 室内环境质量.......................................................................................... 15 5.6 提高与创新.............................................................................................. 17 附录 A 绿色建筑工程主体验收记录............................................................. 19 附录 B 绿色建筑工程专项验收记录..............................................................24 附录 C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需提供资料清单..................................................39 附录 D 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 43 本规范用词说明................................................................................................. 49 引用标准名录..................................................................................................... 50 附:条文说明..................................................................................................... 51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汪 珞 毛建华 孙 飞 徐志明 许 锴 孟 冲 马晓雯 吴培浩 杨晚生 刘 斌 林惠庭 龙 梅 罗增辉 李巨民 王志民 华志涛 梁刘勤
目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绿色建筑主体验收........................................................................................... 4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Zhuhai
2018 - 01 - 05 发布
2018 - 02 - 01 实施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Zhuhai
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办公室
批准单位: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施行日期: 2 0 1 8 年 2 月 1 日
前 言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
本导则参编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 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聚科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昕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罗 多 高 蓉 张景普 杨奇飞 邓德源 郭新秀 李旭东 李 浩 余国保 张宏利 邓 鑫 刘 晔 邬 超 徐飞宇 林玉萍 梁雪玲 张 勇 陈朝晖
本导则共分为5章: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绿色建筑主 体验收;5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本导则由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管理及具体 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珠海市墙体材料革 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新光里三街 23号,邮编519000),以供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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