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加油机检定装置核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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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加油机检定装置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目的:
略
2、适用范围:
略
3、职责:
略
4、核查标准:
选用替代衡量法,使用F1等级20kg砝码。
5、核查点:
标准金属量器BJL-20,测量点:20L(kg)。
6、核查程序:
在每次核查对象检定或校准完成后,立即进行6.1、6.2操作。
获得参考值M s。
6.1在检定环境条件下,在金属量器中加入清水并调整液位至标准器零点,在(0~100)kg量程,0.5g分度值的电子天平上进行称量,待数值稳定后按去皮功能键,然后放净清水,并将核查标准置于电子秤上,读取此时的示值。
6.2重复6.1操作十次,取平均值作为参考值M1。
6.3当需要进行期间核查时,重复6.1和6.2操作(核查时可以进行六次测量取平均值)得核查值M2。
7、核查频次及核查时机
7.1按照实验室期间核查计划进行定期的期间核查,每年不得少于四次,时间为核查对象检定或校准完成后立即进行赋值,核查间隔不大于4个月。
7.2当核查对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进行期间核查:
a.核查对象即将用于脱离实验室环境的恶劣环境现场测量前;
b.核查对象刚刚从脱离实验室环境中回到实验室环境时;
c.怀疑核查对象计量性能可能改变。
怀疑核查对象计量性能可能改变;
d.核查对象出现过剧烈颠簸、碰撞、电压冲击等意外情况;
e.怀疑核查对象计量性能可能改变。
8、核查记录的方式
核查记录采用如下格式:略
9、核查结论的判定及处理
9.1核查对象的实验结果s M M 1/|MPE <1时,核查结果判定为:满意。
否则,核查结果判定为:不满意。
9.2当核查结果判定为:满意,证明在用计量标准装置、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到本次期间核查前,保持良好置信度,能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可继续使用。
9.3当核查结果判定为:不满意时,应立即查找造成不满意的原因。
9.3.1如果属环境、人员方面的原因,应进行整改后,重新进行期间核查,直至满意。
9.3.2如果怀疑标准器失准,应立即上报技术管理科室,必要时对标准器重新检定。
9.3.3如果对标准器重新检定证明标准器失准,应立即启动《不合格控制程序》,确定不合格发生的节点及区间,做好不合格工作控制。
9.3.4消除期间核查不满意原因后,应重新进行期间核查,直至满意。
9.4期间核查负责部门在每次期间核查时,应做好期间核查记录,每年应编制期间核查报告。
燃油加油机检定装置期间核查记录
记录编号: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