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第七章 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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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折旧 是指由于消费观念变更、规划设计更新、技术进步等原因导 致建筑物在功能方面的相对残缺、落后和不适用所造成的其 价值损失。 (1)功能缺乏 (2)功能落后 (3)功能过剩 外部折旧 是指建筑物本身以外的各种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其价值损 失,包括供给过量、需求不足、自然环境恶化、噪音、空气 污染、交通拥挤、城市规划改变、政府政策变化等。
第七章 成本法
THE COST APPROACH
第一节 成本法概述
一.含义
成本法是从待估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中 扣除各种原因造成的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 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二.理论依据
----生产费用价值论——商品的价格是依据其生产所必 要的费用而决定的。
三.适用的对象
适用对象: 新开发房地产、旧的房地产、在建工程、计划开发建设 的房地产 无收益、无交易的房地产:行政办公楼、教学用房地产、 宗教用房地产等 特殊目的的房地产,如房地产保险、拆迁补偿等 特殊建造的房地产,特殊厂房、隧道、桥梁等
以一定比率来估算。

四、销售费用
在估价时通常是按售价乘以一定比率来估算。、
五、投资利息



1.应计息的项目。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和销 售费用。销售税费一般不计息。 2.计息期的长短。起点是费用发生的时间点,终点是开发期 结束的时间点。土地取得成本一般假设在取得土地时一次性 付清,如未特别说明,则假设土地开发投资、管理费用呈均 匀分布,可简化为在计息周期中点一次性投入。 3.计息方式。单利、复利。 4.计息周期。通常为年。 5.利率: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年利率为6%,存款额为1000元,期限为1年,如按一 年计息?按半年计息?按季计息?按月计息?
274800
(3)工料测量法
(4)指数调整法。根据指数的不同,有许多种指数 调整的内容。其中较常见的方法是价格指数调整法。 例如:1996年砖木二等房屋造价为440元/平方米, 1996年至2003年的工程造价指数为1.16,在测算、比照 样本房的造价后,确定2003年3月的砖木二等房屋造价为 510元/平方米。
(三)适用于新开发的土地的基本公式 新开发土地价格=取得待开发土地的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管理 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新开发区某宗土地的单价=(取得开发区用地的总成本+土地开 发总成本+总管理费用+总投资利息+总销售费用+总销售税费
+总开发利润)÷(开发区用地总面积×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

例:某建筑物8年前竣工验收合格开始使用,剩余经济寿命 为40年,残值率为0。计算该建筑物的成新率。


(二)市场提取法 1.搜集交易案例 2.选取三个以上与估价对象有类似折旧程度的可比实例 3.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付款方式、交易情况等换算修 正和调整,不进行折旧状况调整,不进行市场情况调整 4.求取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土地重新构建价格,将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减去土地价值得出建筑物折旧后的价 值 5.求取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重新购建价格,将重新购 建价格减去折旧后价值得出建筑物折旧 6.将可比实例的建筑物折旧除以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得到 折旧率 7.将估价对象重新购建价格乘以折旧率求出估价对象建筑 物的折旧




自然寿命:是指建筑物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不堪使 用时的持续年数。 经济寿命:是指建筑物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它对房 地产价值不再有贡献时止的时间。 实际年龄:是建筑物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估价时点 时的日历年数。 有效年龄:估价时点时的建筑物状况和效用所显示的经 过年数。
剩余经济寿命=经济寿命-有效年龄
源自文库


例:某建筑物建筑面积100m2,单位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为 500元/m2,有效年龄为10年,经济寿命30年,残值率5%。 用直线法求该建筑物的年折旧额、折旧总额,现值。
2.成新折扣法 根据建筑物得建造年代来确定成新折扣。 公式: 建筑物现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成新率 残值率为0时: 成新率=剩余经济寿命/经济寿命(%)




第三节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一、成本法最基本的公式
房地产价格=重新购建价格-折旧
二、适用于新开发的房地产的基本公式
(一)适用于新开发的房地的基本公式 新建房地产价格=土地取得费+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二)适用于新开发的建筑物的基本公式
新建建筑物价格=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
例:某旧建筑物,估计其重置价格为40万元,地面、门窗等 破旧引起的物质折旧为3万元,户型不好、没有独用厕所 和共用电视天线等导致的功能折旧为8万元,由于位于城 市的衰落地区引起的经济折旧为7万元。求该建筑物总的 折旧总额和现值。
二.建筑物折旧的求取方法
(一)年限法 年限法是根据建筑物的经济寿命、有效经过年 数或剩余经济寿命来求取建筑物折旧的方法。


成本法估价采用的是客观成本。
2.在客观成本的基础上结合选址、规划设计等的分 析进行调整。 3.结合市场供求分析确定评估价格。供大于求时, 价格向下调整,反之,相反。

第二节 房地产价格构成
一、土地取得成本 1.通过市场购置取得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购买价格 买方应缴纳的税费

2.通过征收集体土地取得
地面积的比率)×用途、区位等因素修正系数
例:某成片荒地面积2平方公里,取得该荒地的代价 为1.2亿元,将其开发成“五通一平”熟地的开发成本和管
理费用为2.5亿元,开发期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8%,销
售费用、销售税费和开发利润分别为可转让熟地价格的2%, 5.5%和10%,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为60%。 试求该荒地开发完成后可转让熟地的平均单价。
项目
基础工程 墙体 楼地面 屋面 给排水 供暖 电气 合计
税费、利息、 管理费、利润 重新购建价格
数量 150m3 160m2 150m2
单位成本 成本 200元/m3 30000 400元/m2 64000 200元/m2 30000
150m2
300元/m2 45000 25000 15000 20000 229000 20% 45800
征地补偿安置费 相关税费 出让金等费用

3.通过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取得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相关费用
出让金等费用

二、开发成本
1.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2.建筑安装工程费; 3.基础设施建设费;
4.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5.其他工程费。 6.开发过程中的税费。

三、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开发商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 在估价时管理费用通常可按土地取得成本与开发成本之和乘

七、开发利润
开发利润应掌握下列几点: 1.开发利润是所得税前的。 2.开发利润是在正常条件下开发商所能获得的平均利润, 而不是个别开发商最终获得的实际利润,也不是个别开发商 所期望获得的利润。 3.开发利润是按一定基数乘以同一市场上类似房地产开 发项目所要求的相应平均利润率来计算。开发利润的计算基 数和相应的利润率有下列几种: 直接成本利润率=开发利润/(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 投资利润率=开发利润/(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成本利润率=开发利润/(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投资利息+销售费用) 销售利润率=开发利润/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
分部分项法是先假设将估价对象建筑物分解为各个独 立的构件或分部分项工程,并测算每个独立构建或分部分项 工程的数量,然后调查、了解估价时点的各个独立构件或分 部分项工程的单位价格或成本,用数量乘以相应的单价或成 本后相加,再加上相应的专业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注意:①正确使用计量单位 ②不要漏项也不要重复计算

例:总投资为550万元,开发期为1年,投资在1年内均匀投 入,年利率8%。求利息。

例:总投资为400万元,开发期2年,第一年投入总投资65%, 第二年35%,在各年内均匀投入,利率8%。求投资利息。

六、销售税费
销售税费是销售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所需的费用及
应由开发商(卖方)缴纳的税费。 在估价时通常是按售 价乘以一定比率来估算。
四.成本法估价步骤
(1)弄清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构成,搜集相关资料; (2)估算重新购建价格; (3)测算折旧; (4)求出积算价格。
五、对成本法的基本认识

1.注意区分实际成本和客观成本。实际成本是某个 开发商在开发建造该房地产的实际花费,客观成本 是在估价时点开发建造该房地产,众多开发商的正 常花费。
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例:某新建房地产,土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 50000m2,现时土地重新取得价格为3000元/m2,建筑物 建安成本1800元/m2,管理费用为建安成本的3%。开发周 期2.5年,其中半年准备期,2年建设期,土地费用在准备 期内均匀投入,建安成本及管理费用在建设期内第一年均 匀投入40%,第二年均匀投入60%。假设销售费用在建设 期结束支出,销售费用和销售税费为房地产价格的5%和 7%,开发利润为房地产价格的20%。评估该房地产的总价 和单价。
第五节 建筑物折旧的求取
一.概念 建筑物折旧是指各种原因造成的建筑物价值的损失, 是建筑物建造完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价值递 减现象。其金额是指建筑物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与在 估价时点的重新构建价格之差使,即: 建筑物折旧=建筑物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市场价值
二.折旧的原因 物质折旧 是建筑物在实体方面的损耗所造成的其价值损失。 (1)自然经过的老朽; (2)正常使用的磨损; (3)意外的破坏损毁; (4)延迟维修的损坏残存。
三、建筑物重新构建价格的求取方式
重置价格,是指在估价时点建筑及装修材料价格和人 工劳务费用情况下,采用新的建筑材料、建筑技术与工艺, 重新建造与原建筑物在结构、功能、效用上相同或相似的 新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重建价格,是指在估价时点建筑及装修材料价格和人 工劳务费用情况下,采用原有的建筑材料、建筑技术与工 艺,重新建造与原建筑物完全相同的新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四、建筑物重新构建价格的求取方法
建筑物重新构建价格=建筑安装工程费+专业费用+管 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1)单位比较法 根据类似建筑物的建筑单价,经过比较修正确定待估 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的方法。 根据建筑物的单位不同,较常用的方法有单位面积法 和单位体积法
(2)分部分项法

二、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思路
(一)房地重新构建价格的求取思路 1、 不将该房地产分为土地和建筑物两个相对 独立的部分,模拟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过程 2、 将该房地产分为土地和建筑物两个相对独立 的部分,先求土地价格再求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 然后两者相加。 (二)土地重新构建价格的求取思路 (三)建筑物重新构建价格的求取思路
1.直线法 是假定在建筑物耐用年限内各年的价值减损额均相等的 一种折旧计算方法。 定额折旧法的年折旧额Di为 Di =D=(C-S)/N=C(1-R)/N C:重新构建价格 S:净残值 N:经济寿命 R:残 值率

有效年龄t年的建筑物的累计折旧额Et为 Et =d×t=C(1-R)t/N 建筑物现值V为 V=C-Et =C[1―(1-R)t/N]



(三)分解法 对建筑物各种类型的折旧分别分析、测定,然后加 总来求取建筑物折旧的方法。 求取物质折旧 求取功能折旧 求取经济折旧 求取折旧总额
三、适用于旧的房地产 旧房地产价格 =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折旧 这里,土地价格是指土地在估价时点条件下的重 新取得价格。

旧建筑物价格 =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
第四节
一、概念
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
重新购建价格是指假设在估价时点重新取得全新状 况的估价对象所必需的支出,或重新开发建设全新状况 的估价对象所必需的支出和应获得的利润。 1.重新购建价格是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2.重新购建价格是客观的价格。 3.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是全新状况下的价格, 未扣除折旧;土地的重新购建价格(具体为重新取得价格 或重新开发成本)是在估价时点状况下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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