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课证据种类物证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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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根据有关的法学理论,物证是指以其外部 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 和痕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 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 其他物品。从本质上看,书证以其所记载的内容 和表达的思想起证明作用,而物证则以其外部特 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起证明作用。本题题干 中的信件是以其所记载的思想内容起证明作用的, 因而是书证;字条则是通过其外部特征起作用的, 因而是物证。所以选C.
三、书证的分类
1、依照书证是否系国家职能部门等行使职权制 作,可分为公文性书证与非公文性书证。 2、依照书证的形成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格 式和要件,可分为一般书证与特别书证。 3、依照书证内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处分性 书证与报道性书证。 4、依照书证制作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原本、 正本、副本、书录本、影印本及译本。 5、按表现书证内容的方式在外形特征上的不 同,可分为文字书证、符号书证、图形书证。
第二节
物 证
物证不怕恫吓。物证不会遗忘。物证不 会像人那样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激动。物证总 是耐心地等待真正识货的人去发现和提取, 然后再接受内行人的检验与评断。这就是物 证的性格。 ——赫伯特· 麦克唐奈
一、
物证的概念 和特点
(一)物证的概念——是 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 性和存在场所证明案件真 实情况的物品或者痕迹。
三、
物证的意义
1、物证是查明案件事 实的有效手段。 2、物证是检验、鉴别 其他证据真实性、可靠性的 客观依据。 3、物证是促使犯罪分 子认罪服法和民事、行政诉 讼当事人如实陈述案情的有 力武器。 4、物证是进行法制宣 传教育的重要工具。
四、
外国关于物证的立法和理论
二、
物证的分类和表现形式
(一)物证的分类——物品和痕迹
1、实体证据(包括有形物、无形物)
手之所触,目之所见,皆有形物。声音、光线、 气味、磁场、电等为无形物。
2、痕迹证据 3、微量证据
肉眼看不到、需要借助仪器才能发现的体积微小 的物证
4、嗅觉证据
(二)物证的表现形式
四、书证的意义
1、书证在各种诉讼活动中是使用最为广泛的证据之一。 2、书证是以其在客观载体上记载、表述的思想内容来证 明案件事实的,一般具有意思表示明确、具体、形象的特点, 使常人一看便知。因而在诉讼证明中,往往可以依据书证认定 案件主要事实或关键情节,从而使案件得以及时、准确地处理。 3、书证以一定的物质材料作为客观载体,只要文字、符 号和图案等在特定的客观载体上生成和保成下来,其表述的特 定思想内容也就固定下来。 4、书证是审查其他证据是否真实,可靠的重要依据。 书证的审查判断:审查书证的内容;审查书证的制作者 是;否有制作该种书证的资格;审查书证有无伪造、变造的痕 迹。
物证乃诉讼常见之证据。 《周礼》记载,周朝设 “司厉”官职,专门执掌" 盗贼之任器货贿"
(二)物证的特点——客观性、关联性、不
可替代性 1、以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属性证明案 件事实,即物证以实体物的存在证明案件事 实。迹证重于人证
2、物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哑巴证据 3、从证据理论对证据的分类来看,物证 在诉讼中一般表现为间接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证据有下列
《行政诉讼法》第31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证据的不同表现形
式。
证据种类是有法律加以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中作为起诉依据和定案根据的证据,应
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即要符合证 据的种类要求。
三大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七种证据 种类: 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 视听资料。
一、书证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一)书证的概念 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思想来证明案 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一般表现为书写物,但不限于书写于纸上。
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载有文字、符号、数字、图画、印章或其 他具有表情达意功能痕迹的实物材料:出生证、户口本、学生 卡、车船票、机票、墓碑等
(一)英美法系国家关于物证的立法与理论 关于物证立法的一般理论——强调证据的关
联性与可采性。
证据的排除规则——违法证据排除规则,即 国家官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或程序,或以 违法的方法进行搜查、扣押所获取的物证材 料不能作为证据采用。
(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物证的立法与理论
物证运用的一般要求——对于物证,大陆法
物证知识结构图
物 证
外国关于物证的 立法和理论
物证的概念和特点
物证的分类和 表现形式
物证的意义
客观性
关联性
不可替代性
物品
痕迹
第三节
书 证
只有文书要求提供“最佳证据”——文 书的原件。当然,如果一件物品,比如一枚 警徽,一支手枪,一枚订婚戒指,或者一块 墓碑,上面带有数字或者铭刻有其他内容, 将其视为物还是视为文书,则是我们面临的 一个问题。 ——迈考密克
在特定情况下,同一物品既可以作书证,又可以作 物证。以其书写的内容证明待证事实的情况下是书 证,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情况下又是物 证。
案情:在唐朝垂拱年间,虚构事实、陷害
他人之事很多。湖州佐使江深将刺史裴光信上 的字割下来,重现组合成文,变成了写给徐敬 业的谋反信。武则天派御史调查此案。裴光诚 恳道:“字是我所写,但内容不是我写。”前 后派了三个御史,皆不能断。张楚金接手此案 后,忧愁苦闷,仰卧窗边,阳光直射,他拿书 信对太阳观察,发现信为修补而出。召集州县 官吏,取来一盆水,命令江深将信投入水中, 字一个个解散、剥离,江深立即认罪。
系只强调物证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而不过 多地注重证据的法律性或可采性,对于某一 物品或物质痕迹能否被采纳为诉讼证据以及 该物证证明力的大小,完全由法官自由判断。
例题
某市公安机关根据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 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余元,并缴获金、 银首饰及CD机、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A.现金、CD机、首饰属于物证 B.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C.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D.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勘验笔录,电视剧 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刑事诉讼 1、实施犯罪行为产生的痕迹。 2、实施犯罪的工具。 3、犯罪人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的各种场所遗留的物品。 任何接触都可以留下痕迹。 4、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 5、犯罪行为产生的来自百度文库品。 6、在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后,犯罪人为掩盖罪行,对抗侦查 而伪造的各种物品或痕迹。 7、能够表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各种物品或痕迹。 8、其他可供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 民事诉讼——作为诉讼标的的物品。 行政诉讼——如被行政机关查处的非法经营的物品及伪劣商 品等。
答案:A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 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 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 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 定案的根据。该规定揭示了我国法定证据的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视听资料;勘验、 检查笔录。本题目的考察范围集中于物证、勘验笔录与视听资料的区别。物 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比如作案工具、赃款脏物、指 纹、脚印等等;物证以其物质属性和外观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现金、CD机、 首饰、电视剧录像带作为盗窃脏物,以其物质属性来发挥证明作用,显然属 于物证。A是正确的,C是错误的。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 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 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 尸体检验笔录、侦查试验笔录等。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 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在理论上,勘验 笔录与视听资料存在交叉,而且有时难以在理论上解释清楚两者的界限。从 司法考试的角度讲,如果一种录音或录像形成于诉讼之前,往往作为视听资 料,而不是勘验笔录,因此,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象资料属于视听资料为 妥,B是正确的,D是错误的。
证据法学
The Law of Evidence
主讲:魏小伟 安徽大学法学院 诉讼法教研室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刑事诉讼法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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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邮:
adzjf2012@163.com
密码:20122012
第三章 证据的种类
第一节 证据种类概况 第二节 物 证 第三节 书 证
第一节 证据种类概况
二、书证的特征
(一)书证的特征
1、书证具有直接证明性。 2、书证具有稳定性。 3、书证具有物质性。 4、书证具有思想性。
(二)书证与物证的区别: 书证和物证在形式上都表现为物体,但在本质上却不相同: 1、书证是记载和反映具有某种思想或者行为内容的物体,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大小、规格、质量等证明案件 的物体,它并不具有思想内容; 2、特定形式的书证,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和 完成一定的法定手续才具有效力,否则不发生效力,而物证 则没有这样的特殊要求; 3、书证一般都有制作主体,能反映制作人的思想或者主观 动因,而作为物证的物体,并不具有这种特征。
评析:
此案中确认裴光有犯罪嫌疑,根据有二: 1.信上字迹为裴光笔迹,依据的是书信字体的外部 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物证作用; 2.信的内容是与徐敬业联络谋反,这是根据书信的 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书证作用。 最终,张楚金用水泡法揭露江深变造书信诬告他人, 依据的是粘贴的信遇水解散的物理属性,运用的是 物证作用。 这封信就属于书证物证同体物,由不同机制发挥不 同证明作用。
五、国外关于书证的立法和理论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和理论 在英美证据法中,书面证据可分为三种,即文件证 据、书面陈述和证言笔录。 1、文件证据的采用,适用“最佳证据规则”。 2、书面陈述是证人在法庭外用书面方式提供的证言。 3、证据笔录是指证人在法庭上所作出证言的笔录。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理论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书证是其记载的内容或表 述的思想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文件或物件。
(三)物证的固定和审查 1、物证的固定—指执法人员采用 技术手段提取物证或者制作收集物证 笔录、绘图、照片的专门活动,主要 适用于不便移动、保存或者提取的物 品或痕迹。 2、物证的审查判断——指执法人 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鉴别物证,确 认其证据资格和证明力,并且应用物 证认定案件事实的专门活动。 审查判断物证是运用物证来证明 案件事实的重要环节。物证的审查、 判断内容主要是物证的合法性、真实 性和关联性。 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有辨认、 鉴定、比较和印证。
例题
1、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 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 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 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 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 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 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 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
(二)书证的表现形式 1、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书证有书信、 文件、信件、标语、图纸、账册、单 据、计划书等。 2、民事诉讼中常的书证有书信、文 件票据、商标图案、书面遗嘱、传真 及电报文告、合同书、结婚证书、房 地产证件、书面借条、欠条、领条、 设计图纸、规划等。 3、行政诉讼的书证有罚款单据、处 罚决定书、没收财产收据、各种许可 证、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