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20120808(最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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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
(试行)
2011年11月
前言
线路养护维修技术是高速铁路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指导我国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养护维修,满足线路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平顺性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在总结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相关研究成果和国内外养护维修技术基础上编制而成。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南昌、武汉铁路局的大力支持。
本规则共分九章和十二个附录,阐述了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主要设备技术标准和维修要求,规定了线路设备检查内容和周期、维修标准、维修作业要求、线路质量评定及精测网应用与维护要求等。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需要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铁道部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
本规则编制单位: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
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工务部负责解释。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线路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计划 (3)
第一节工作分类 (3)
第二节工作内容 (3)
第三节管理组织 (5)
第四节工作计划 (5)
第三章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 (7)
第一节线路平面 (7)
第二节线路纵断面 (8)
第三节道床 (9)
第四节轨枕 (11)
第五节钢轨 (11)
第六节扣件 (15)
第七节道岔及调节器 (18)
第八节无缝线路 (22)
第九节标志标识 (25)
第四章线路设备检查 (26)
第一节一般要求 (26)
第二节线路动态检查 (26)
第三节线路静态检查 (27)
第四节钢轨检查 (29)
第五节量具检查 (32)
第五章线路设备维修主要作业要求 (34)
第一节一般要求 (34)
第二节钢轨修理 (34)
第三节扣件维修及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40)
第四节轨枕修理作业 (42)
第五节道岔及调节器作业 (42)
第六节大型养路机械作业 (45)
第七节无缝线路作业 (46)
第六章线路设备维修标准 (51)
第一节线路设备维修周期 (51)
第二节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标准 (51)
第三节轨道动态不平顺管理值 (55)
第四节车辆动力学指标管理值 (57)
第五节作业验收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线路质量评定 (59)
第一节线路设备状态评定 (59)
第二节线路设备保养质量评定 (59)
第八章精密测量控制网 (66)
第一节一般要求 (66)
第二节精测网构成及主要技术标准 (66)
第三节精测网维护和应用 (69)
第九章维修工机具、常备材料与作业车辆停留线 (72)
附录一道岔检查方法和工具 (74)
附录二可动心轨单开道岔检查记录 (78)
附录三钢轨伸缩调节器检查记录 (79)
附录四无缝线路、道岔及调节器钢轨位移观测记录 (80)
附录五钢轨外观及表面伤损检查记录 (83)
附录六伤损钢轨月报 (84)
附录七轨距调整配置表 (85)
附录八无缝线路胀轨跑道情况登记表 (87)
附录九线路设备状态评定统计报告 (88)
附录十有砟轨道线路维修工机具 (89)
附录十一有砟轨道常备材料 (92)
附录十二本规则用词说明 (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高速铁路运营要求,做好有砟轨道线路设备维修管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满足线路高平顺性、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状态完好,保证列车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舒适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1.0.3条线路维修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检慎修”的原则,根据线路状态的变化规律,合理安排养护与维修,做到精确检测、全面分析、精细修理,以有效预防和整治病害。
第1.0.4条线路维修应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制度,实行专业化和属地化管理。应本着“资源综合、专业强化、集中管理”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建立高速铁路线路维修管理机构。
第1.0.5条应严格实行天窗修制度。天窗时间应固定,一般不得少于240min。
第1.0.6条应做好精密测量控制网(以下简称精测网)的管理,保证运营维护测量有稳定可靠的测量基准,并利用精测资料指导线路维修。
第1.0.7条应加强曲线(含竖曲线)、道岔(含调节器)、焊缝、过渡段的检查和养护维修,加强轨道长波不平顺的检查和管理,保证线路质量均衡、稳定。
第1.0.8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作业组织,提高线路检修质量。
第1.0.9条线路上使用的工务产品应符合产品准入的相关规定。为解决线路维修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难题,铁路局可组织科研攻关,对工务零配件进行改进,但应制定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经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后方可上道试用。
第1.0.10条积极推行信息化技术,建立维修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