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规则关联方定义区别
《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关联方披露范围比较
《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关联方披露范围比较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是两个不同的法规体系,但它们都对关联方披露提出了要求和规定。
在关联方披露的范围上,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有相似之处,也存在差异。
下面我将对两者的关联方披露范围进行比较,详细阐述它们之间的异同。
首先,会计准则对关联方披露范围的要求主要是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来体现。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IFRS)等相关规定,企业需披露与其相关人员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包括企业与其控股股东、关联公司、关联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等。
这些交易和关联关系包括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借贷、担保等业务往来和其他非经济实质义务。
企业应当按照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披露这些交易和关联关系,并在财务报表的注释中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其次,上市规则对关联方披露范围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股票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中。
以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例,该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其关联交易的情况。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人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性质、金额、关联方身份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信息。
与会计准则相比,上市规则在关联方披露范围上更侧重于关联交易的披露。
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仅包括销售、采购、借贷、担保等业务往来,还包括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关联方利益转移等。
上市公司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性质、交易方式等。
同时,上市规则对关联方披露范围的要求更加具体,要求上市公司按照一定的格式和细节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
例如,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需要披露关联交易的比例和金额,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这些细节和格式的要求与会计准则相比更加具体和详细。
关联方的范围:会计准则VS上市规则
关联方的范围:会计准则VS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讲解明确了关联方的定义,列举了关联方的11类情形。
并根据关联方的涵义定义了关联方交易,还对关联方的披露做了要求。
公司法定义了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概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分别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定义了10类关联人,并定义了2类视同关联人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备忘录定义了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等概念,并列举了6类“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3类“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情形。
比较相比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文件扩大了关联方的范围,包括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而准则一般是包括持股20%以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涵盖了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潜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准则未包括此种情形。
另外,交易所上市规则“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范围也大于准则界定的范围,包括了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将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中的10%以上股东列举为关联人。
关联方的范围会计准则VS上市规则1、母公司会计准则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的主体。
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
上市规则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大股东的附属企业: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和其他附属企业、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和其他附属企业。
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潜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异同上市规则涵盖了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潜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会计准则未包括该等情形。
2、子公司会计准则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参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上市公司的其他附属企业。
会计准则和上交所关联交易对比
会计准则和上交所关联交易对比一、概述1.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作为我国最具影响力的证券交易市场之一,其所监管的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然而,随着上市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扩展,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日益复杂,关联交易会计准则的执行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和透明度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准则对比2.1 会计准则的起源和基本原则2.2 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定2.3 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三、上交所对关联交易的监管3.1 上交所的监管框架3.2 上交所对关联交易的审查标准3.3 上交所对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四、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的比较分析4.1 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的异同点4.2 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的不足之处4.3 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的互补性五、建议和展望5.1 完善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的配合机制5.2 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自律意识5.3 增强公众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和参与六、结论通过对会计准则和上交所关联交易监管制度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它们在部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也有相互补充的地方。
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的配合机制,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自律意识,以及增强公众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参与,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部分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的比较分析4.1 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的异同点会计准则和上交所监管在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和披露要求上存在一定的异同点。
会计准则对关联交易的界定和确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种类和范围,并规定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而上交所在监管框架中也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和审查标准,旨在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的公平性。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会计准则对于关联交易的定义可能更为严格,而上交所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查可能更为细致,因此在具体应用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在不同口径的认定标准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在不同口径的认定标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他山咨询给大家整理了不同口径下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标准,以便大家更全面的了解相关内容。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1、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2、证券监管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综上,《企业会计准则》、《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与《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方认定的主要差异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股票上市规则》强调“控制”关系,基于特定关联方关系出发,受前述主体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而《企业会计准则》中,除了“控制”关系,还考虑了“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系。
2、《股票上市规则》引入“潜在关联人”和“历史关联人”的概念。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不属于其关联方;参股公司不必然构成其关联方,要结合参股公司是否存在由关联方控制或者关联自然人任职等情形进行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则认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均构成其关联方。
4、《股票上市规则》相较《企业会计准则》对如“关键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人的概念界定更加明确。
5、《企业会计准则》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均主要从控股、重大影响的角度判别,《企业会计准则》核心是实质重于形式,穿透至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非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股东的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中定义的关联方规定较为细致和广泛,同时关联方不存在自然人,这是由于它所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关系而导致的。
二关联交易的认定1、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2、证券监管中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综上,《企业会计准则》、《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与《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交易认定的主要差异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股票上市规则》重在决策和事前披露,目的是防止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企业会计准则》重在财务核算与事后披露,目的是反映一个完整会计主体的财务信息,《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重在关注关联业务是否按照公平交易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目的是为防止公司通过关联关系减少纳税。
自己整理的企业会计准则与证监会、上交所对关联方认定的对比分析
关联自然 人
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 证公字〔2012〕34号 (证监会令第40号 2007年1月30 5号 2012年7月修订)(10.1.1至 日 )[第七十一条(三)] 2011.3)(第七至十一条) 10.1.6)
第六条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 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 构成关联方。 业,不构成关联 方关系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例如父母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 、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等。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 、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 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 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法规名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2006)》 该企业的母公司;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 方;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 方; 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010》 (第三十七章 关联方披露 第二节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1.该企业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 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 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2.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 方; 3.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 方; 4.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 他企业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 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法人 响的其他企业 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 该企业的子公司 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 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特殊目
【实务分享】上市公司关联方认定总结
【实务分享】上市公司关联方认定总结一、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示意图图注:1、上图中,法人主体用方框进行标示,自然人主体则用椭圆进行标示;2、过去12个月内或或通过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示意图中所列关联方情形的,仍被认定为关联方;3、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并不包括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4、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兜底性条款)确定的法人或自然人,是指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5、上市公司与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示意图:二、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示意图图注:1、与上交所《上市规则》相比,明确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致行动人列入关联方,但未予具体界定一致行动人的概念;2、其他与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同;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关联方示意图图注:1、上图中,企业用方框进行标示,自然人主体则用椭圆进行标示;2、图中所示“关键管理人”,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3、图中所示“关系密切人”,即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4、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5、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6、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文章标题:深度解析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关联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正确的认定和处理关联方关系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准则的角度深入探讨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包括其定义、分类、标准和实践操作,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要求和意义。
一、关联方的定义和分类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背景和环境下可能会有所不同。
但通常来说,关联方指的是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实体或个人。
关联方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包括关联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控制企业和受控企业等。
不同类型的关联方在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中需要按照不同的准则进行处理。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在《财务报告的编制》等相关准则中有着详细的规定。
一般来说,对于企业来讲,能够控制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实体或个人都应当被认定为关联方。
在进行关联方认定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股权比例、投票权比例、控制能力、交易关系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还需要详细考虑包括表决权、商业关系等在内的多种因素。
三、实践操作中的关联方认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实际交易,对关联方进行认定和分类。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确保对于每一个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关联方都进行全面的识别和确认。
还需要注意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确保对关联方关系的准确反映和披露。
四、总结与回顾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是财务报表编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正确的认定和处理关联方关系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准则的要求,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确保对关联方关系的准确识别和正确处理。
还需要注意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确保关联方关系的准确反映和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摘要:1.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2.关联方的种类3.关联方交易的类型4.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5.关联关系的披露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关联方关系通常表现为企业之间的控制、共同控制、间接控制、间接被控制等关系。
二、关联方的种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是指控制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共同控制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控制一个企业。
3.联营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的企业。
4.合营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作开展某项经济活动,共同分担风险和利润的企业。
5.关联自然人:指与其他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自然人。
三、关联方交易的类型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四、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通常需要分析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间接控制关系和重大影响关系。
如果没有其他条件,联营企业之间通常不算关联方。
但在某些情况下,联营企业之间也可能存在关联方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五、关联关系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定义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会准则”)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法规,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中,关联方是企业会计准则中一个重要的概念。
那么,什么是关联方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解析。
首先,关联方是指与本企业有关系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依据企会准则的规定,关联方通常涉及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等。
此外,还包括企业与其主要股东、主要合作伙伴、旗下企业、下属企业等之间的关系。
关联方的定义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交易和关系,防止利用关联方进行违规操作和突破风险控制的监管。
因此,关联方的界定和核算十分重要。
企会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关联方范围的界定原则,以及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处理要求。
关于关联方交易的处理,企会准则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应该根据关联方交易的实质性质进行合理的核算和披露。
例如,对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和采购交易,企业需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核算;对于关联方借贷业务,企业应按照与其他第三方类似的条件进行核算。
同时,企会准则还要求企业披露与关联方相关的交易额度、交易方式、交易对方及其关系等信息。
关联方的定义和处理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准确界定关联方的范围有助于企业避免利用关联方进行违规操作和规避风险管理。
其次,合理核算和披露关联方交易的信息,能提升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度和透明度,增强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分析性。
对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和交易情况,可以更好地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
总之,关联方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定义和处理是保证财务报告准确性和透明度的重要环节。
企会准则明确了关联方的范围和交易处理要求,旨在规范企业的财务交易和关系,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可理解性。
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应要求处理与关联方的交易,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关联方交易的监督和审计,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国有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对比研究国有企业与上市公司是中国经济中两个重要的角色。
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并由政府直接控制的企业,而上市公司是指通过股票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这两类企业在经营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因此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会计准则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区别。
首先,国有企业会计准则注重宏观调控,注重国家政策的执行。
由于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目标更多地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相一致。
因此,国有企业会计准则更注重与国家宏观政策的衔接,会计信息的录入和报告会更加细致、详实。
例如,在国有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报表需要详细列示与国家政策相关的指标,如国有资本的综合利用率、资产运营的成本控制率等,以便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管。
相比之下,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更加注重information symmetry(信息对称性)。
上市公司是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的企业,其会计准则则更注重向股东、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
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审计、披露和透明度。
在上市公司会计准则中,会计报表需要提供给内外部利益相关方,比如股东、监管机构和潜在投资者等,这就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具备分析、比较和决策的可靠性。
其次,国有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在商业伦理方面的强调也存在差异。
国有企业会计准则更加重视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注重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对员工和社会的关注。
例如,在国有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报表需要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比如环境保护、公益事业投入等。
而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更加强调以股东利益为导向,主要关注股东的权益和股东价值。
会计报表的披露和信息披露更注重于满足股东和投资者的需求,以提升公司的市值和回报。
此外,国有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在财务指标的把握上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国有企业会计准则更加注重财务指标的稳定性和合理性,以确保国有企业具备稳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
《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关联方披露范围比较教程
《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关联方披露范围比较教程首先,关联方定义。
《会计准则》中关联方定义比较宽泛,包括企业控制下的公司、关联关系一定较强的公司、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有相互关联或受到相互支配的关系等。
而《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定义则更加具体,它主要针对公司股权结构和控股情况进行界定。
此外,《上市规则》还强调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披露要求。
其次,关联方披露范围。
《会计准则》对关联方披露的范围相对较广,包括了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交易和往来、关联方提供的资金支持、对关联方的履约担保等。
而《上市规则》对关联方披露的范围更加窄化,主要围绕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展开,包括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影响和控制以及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和往来等。
然后,披露要求。
《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对于关联方披露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关联方披露,包括关联方交易的金额、性质、结算方式以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
而《上市规则》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定期报告中对关联方披露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关联方身份、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交易金额、影响等。
最后,对于违反关联方披露要求的后果,《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也有一些差别。
在《会计准则》中,如果企业未能按要求披露关联方信息,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影响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决策。
而《上市规则》则会对上市公司违反关联方披露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公开谴责、罚款、暂停上市等措施。
综上所述,《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在关联方披露范围和要求上有一定的差异。
企业应根据不同的规则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关联方进行披露,确保披露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以满足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需求,保护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关联方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关联方交易行为,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关于关联方的各种定义
对于关联方的各种定义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二)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二、《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规则关联方定义区别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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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会计准则只规定了母公司控制,上市规则规定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从这个角度看上市规则范围大于会计准则;
2.会计准则规定涵盖了其他企业,上市规则仅限于法人,未包括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他非法人企业,从这个角度看会计准则范围大于上市规则;
2.上市规则还从任职的角度规定了关联方;这是在股权关系之外的一种“重大影响”未必是会计准则的定义范围,会计准则对此未涉及;因此从任职的角度看,会计准则范围小于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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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上市规则的关联方定义
上市规则的关联方定义嘿,咱今儿就来说说上市规则里的关联方定义这档子事儿。
你想想啊,这上市就好比是一场大戏,公司就是那舞台上的主角,而关联方呢,就是和主角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那些角色。
比如说吧,有个公司准备上市了,那它的大股东、子公司、兄弟公司啥的,这些可都是关联方。
就好比一家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有一次我和朋友老张聊天,就说到这事儿了。
老张眨巴着眼睛问:“这关联方到底咋界定啊?”我就给他解释:“你看啊,老张,就好比你和你那铁哥们,你们经常一起做事,互相有影响,这差不多就是关联方那意思。
”老张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啊!”咱再说说这关联方的重要性。
你想啊,要是公司和关联方之间有啥不正当的交易,那可不行,这就好比是在舞台上偷偷作弊,观众可不答应。
所以监管部门就得把这事儿管得严严实实的。
就拿那次我参加的一个财经论坛来说吧,有个专家在台上讲得唾沫横飞。
他就提到了,有些公司会通过关联方来搞些小动作,比如转移利润啊啥的。
下面的听众就开始议论纷纷,“哎呀,这可不行啊!”“就是就是,得好好管管!”那怎么判断是不是关联方呢?这就得仔细瞧瞧了。
一般来说,股权关系、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密切的,这些都可能是关联方。
就像你认识的那些人里,和你关系特别铁的,经常一起合作的,那很可能就是你的关联方啦。
我记得有一回,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其中一个朋友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
我们就聊起了关联方的事儿,他说他们公司对这方面可重视了,专门有团队来梳理和管理关联方关系。
他还说:“这可不是小事儿,弄不好就会出大问题的。
”我们都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总之啊,上市规则里的关联方定义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是关系到公司能否健康上市、能否在资本市场上站稳脚跟的重要因素。
咱得认真对待,可不能马虎。
就像走路一样,得看清路,才能走得稳当。
所以啊,不管是公司还是投资者,都得把关联方的事儿搞清楚,这样才能在上市这场大戏中演好自己的角色,赢得观众的掌声和喝彩!。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指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报披露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
其中,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非常重要,因为关联方交易可能涉及到企业的利益输送、利润操纵等问题,关联方的正确认定对于企业核算和财报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
准则中对关联方的认定主要涵盖企业集团内部的关联方和企业集团与外部实体之间的关联方。
企业集团内部的关联方是指与报告企业存在控制关系、重大影响或处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实体,这些实体可能是企业的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而企业集团与外部实体之间的关联方是指与报告企业存在重大影响关系、合同或其他关系具有一致行动权的实体。
在准则中,关联方的定义主要采用了实质关系的概念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定义。
准则指出,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最主要的特征是存在一定程度的控制或重大影响。
这就意味着,即使在法律上不存在股权控制或支配关系,只要在实质上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依然应该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准则还明确了关联方交易的范围和处理原则。
关联方交易是指报告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资金往来、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或担任债务人等经济业务活动。
准则对关联方交易的处理原则包括:公平交易原则、信息披露原则和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
公平交易原则要求关联方交易应以市场价格或与市场价格相当的价格进行,且双方应当进行真实合理的交易;信息披露原则要求报告企业应向相关方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具体内容和效应;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则要求报告企业应根据交易性质和经济实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
准则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关联方交易进行明确的披露,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的具体内容、影响范围、计量基础等。
这样的披露能够帮助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全面了解和评估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经济业务活动及其影响,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非常重要,准则中明确了关联方的定义和范围,并提出了关联方交易的处理原则和披露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摘要:1.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概述2.关联方的定义及分类3.关联方认定的依据4.关联方交易的处理与披露5.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联方认定差异正文: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主要涉及关联方的定义、分类、认定依据、交易处理与披露等方面。
关联方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关联方关系包括直接关联方和间接关联方。
1.关联方的定义及分类关联方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关联方关系包括直接关联方和间接关联方。
直接关联方是指直接控制或被控制的企业、组织或个人;间接关联方是指通过一个或多个直接关联方控制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2.关联方认定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 控制关系: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或被另一方控制,从而对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决定性影响。
(2) 共同控制关系: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控制一个企业、组织或个人,并对该企业、组织或个人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决定性影响。
(3) 重大影响关系:一方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但不具备控制或共同控制能力。
3.关联方交易的处理与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关联方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按照关联方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关联方交易包括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资产转让、借款、担保等经济往来。
企业应披露关联方交易的金额、比例、定价依据等信息,以便于用户了解关联方交易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联方认定差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关联方认定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控制和共同控制的界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控制”和“共同控制”两个概念,而国际会计准则采用“控制”和“重大影响”两个概念。
(2) 关联方认定的范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范围较宽,涵盖了直接关联方和间接关联方;国际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范围较窄,仅包括直接关联方。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中所谓的“关联方”是指在一个企业中与该企业具有某些关系的其他方,在企业会计中这些关系可能会影响到该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决策。
关联方包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股东、主管人员、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关联方、以及其他与企业存在重要利益关系的方。
不同的关联方对于企业会计的影响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需要进行更加具体的细分。
首先是实际控制人和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对一个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人或机构,这些人或机构往往可以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产生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
股东则是指持有该企业股份或该企业的债券的投资者,他们的利益通常与企业的财务表现息息相关。
因此,在进行企业的财务报告时,需要对实际控制人和股东进行格外的关注和解释。
再来看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与企业的股东类似,这些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业绩也会对企业的总体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企业会计中,也需要牢记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这些关联方的存在。
此外,关联方还包括其他与企业存在重要利益关系的方。
这些关系可能是通过共同的经济利益、商业合作、财务交易等方式形成的。
对于这些关系,企业在进行财务报告时需要进行妥善解释和说明。
关联方对于企业会计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企业在进行财务报告时,需要对关联方进行充分的识别和解释,以便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关联方情况的管理,防止关联交易对企业利益的侵害。
只有正确处理关联方关系,企业才能在保持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长期的可持续性发展。
会计准则与A股上市规则关联规则比较2022
会计准则与A股上市规则关联规则比较2022广汇汽车法务部总则概念比较《会计准则》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包括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人。
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上市规则》比较会计准则上侧重控制、重大影响概念,更为抽象。
上市规则中区分自然人、法人,有不同的关联交易认定金额。
列举标准比较(一)《会计准则》《上市规则》比较关联法人: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联方:人或其他组织;(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1、控股子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三)与该企业受同一会计准则认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为关联方,上(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市规定不认定;(四)对该企业实施共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同控制的投资方。
2、合营方、合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五)对该企业施加重作方会计准则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大影响的投资方。
认定为关联方,(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上市规则不认或其他组织;业。
定。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七)该企业的联营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业。
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列举标准比较(二)《会计准则》《上市规则》比较关联自然人:(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一)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联方 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企业会计准则
摘要:
1.关联方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关系
2.关联方交易的特点和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交易的规定
4.关联方交易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5.企业应如何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关联方交易
正文:
一、关联方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关系
关联方,指的是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企业会计准则,是由我国财政部门制定的,用于规范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信息披露的规则。
二、关联方交易的特点和影响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货物、劳务、资金等交易。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交易价格的不公允性、交易条件的优惠性等。
关联方交易可能会导致企业财务报告失真,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有效性。
三、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交易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交易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判断、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等。
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实反映关联方交易,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四、关联方交易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关联方交易可能会导致企业财务报告的失真,具体表现在:关联方交易价格的不公允性,可能会导致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等财务数据失真;关联方交易的条件优惠性,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等财务数据失真。
五、企业应如何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关联方交易
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实反映关联方交易,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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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关联方披露范围比较
序
号
《会计准则》《上市规则》比较分析
1该企业的母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
司的法人
《上市规则》范围大于《会计准
则》,且更具合理性
2该企业的子公司——《上市规则》未规定子公司为关联方,更具合理性。
《会计准则》定义的关联方之所以会有将子公司作为关联方的失误,是因为未坚持住从关联原点出发定义关联方的原则。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
公司的法人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会计准则》只规定了母公司
控制,《上市规则》规定了直接或
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从这
个角度看《上市规则》范围大于《会
计准则》;
2.《会计准则》规定涵盖了其他
企业,《上市规则》仅限于法人,
未包括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他
非法人企业,从这个角度看《会计
准则》范围大于《上市规则》。
41.对该企业实施共同
控制的投资方。
2.对该企业施加重大
影响的投资方。
1.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法人;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
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
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
的法人。
4.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
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
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
的自然人。
1.《会计准则》用的是概括的方
式,《上市规则》用的是列举加概
括的方式。
概括的优点在于全面、
利于实质判断;列举的优点是明确
具体,但《上市规则》规定“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防止
了列举方式的弊端。
2.《会计准则》用投资方、《上
市规则》用法人、自然人的概念。
显然《上市规则》遗漏了合伙、个
人独资企业等其他非法人企业,不
如《会计准则》的立法语言高妙。
3.《会计准则》定义了共同控制
和重大影响,《上市规则》则直接
以5%以上一并包含。
5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是已经淡出
时代的概念,《会计准则》或许是
为了照顾历史和现实的需要,《上
市规则》则直接将其排除,但从现6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
代公司理念角度考虑,关联方的范围并不因此而被遗漏。
71.该企业的主要投资
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
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
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
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
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
者。
2.该企业或其母公司
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
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
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
的人员。
与主要投资者
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
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
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
家庭成员。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
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4.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
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
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
的自然人。
1.《会计准则》用概括的方式,
《上市规则》用列举加概括的方
式。
《上市规则》的方式更优。
2.《会计准则》的一个不足之处
是有遗漏。
根据其关键管理人员的
定义,监事的职责当然不是“负责
计划,指挥和控制”,那监事显然
不是关键管理人员,不是《会计准
则》规定的关联方。
3.《会计准则》的另一个问题是,
根据其关键管理人员的定义,独立
董事不是关联方。
而根据《上市规
则》,并未将独立董事排除在关联
方范围外。
4.除上述之外,二者定义的范围
基本一致。
8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
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
业。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会计准则》规定“控制,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从股权的
角度规定了关联方;而《上市规则》
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来界定了
股权角度的关联方,但未将重大影
响列入。
其范围小于《会计准则》。
2.《上市规则》还从任职的角度
规定了关联方。
这是在股权关系之
外的一种“重大影响”(未必是《会
计准则》的定义范围),《会计准
则》对此未涉及。
因此从任职的角
度看,《会计准则》范围小于《上
市规则》。
9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
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
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
方。
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
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
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
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两者的精神相同,但《上市规则》
显然具有更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