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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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太子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邮轮母港工程突堤客运码头候船廊及邮轮登船廊桥工程
施工场地封闭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太子湾片区
廊桥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2015年6月21日
目录
1、概况.................................................... - 1 -
2、编制目的和依据.......................................... - 2 -
4、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 4 -
5、模板安装、拆除危险源控制................................ - 5 -
6、钢结构安装安全控制...................................... - 6 -
7、夜间工程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 - 6 -
9、吊机夜间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 8 -
10、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 9 -
11、夜间照明措施内容及防扰民措施........................... - 9 -
12、夜间安全用电措施...................................... - 10 -
13、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 11 -
1、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太子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邮轮母港工程突堤客运码头候船廊及邮轮登船廊桥
建设面积:总建筑面积约33158.48m2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太子湾片区
建设单位: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1.2工程设计概况
1.2.1钢结构设计概况
(1)本工程主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 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2)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标准设防乙类;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设防烈度: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场地类别为II类;特征周期0. 35s。

(3)本工程主要3层钢结构建筑,主要柱距9m,6m等;跨度分别为10m,6.5m,6m,3m等,建筑物总高度19.8m。

1.2.2混凝土结构设计
(1)本工程混凝土结构,主要柱距4.4m*9.9m;建筑物总高度12.4m。

(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
(4)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乙类
(5)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形式,持力层为卵石层
(6)混凝土强度等级:基础、基础梁采用C30;柱、梁、板等均采用C30;圈梁及构造柱采用C25;垫层采用C15。

1.2.3建筑设计
本工程砖砌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钢龙骨隔断,卫生间防水材料采用聚氨酯涂层,屋面板采用混凝土浇筑,外围玻璃幕墙,地面有全瓷地砖防水地面、地毯,面砖面层墙面、乳胶漆墙面、涂料内墙面、吸音面层墙面、耐火砖面层墙面和二次装修墙面,顶棚有无面层顶棚、乳胶漆顶棚、涂料顶棚、穿孔吸音板顶棚、矿棉吸音板顶棚、二次装修顶棚。

1.2.4给排水、电气、动力、暖通设计情况
厂区生活生产与消防用水为合用系统,水源为市政自来水,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均由厂区内给水泵房供给,排水系统设计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道。

本工程用电设备安装总容量为323KW,其中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负荷为二级负荷,其它均为三级负荷,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混合式配电系统。

1.3、工程所在地地理和气候特征
1.3.1本工程所处地区交通较便利。

1.3.2本工程开始施工阶段可能有台风天气,对施工有不利影响。

2、编制目的和依据
2.1编制目的
项目部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制定夜间施工,为了保证本标段夜间施工安全,特编制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项目部将严格按照本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2.2 编制依据
工程施工实际情况。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图设计文件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夜间施工安全生产巡查小组
项目部高度重视夜间施工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夜间施工各方面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项目部成立“夜间施工安全巡查小组”,组长由副经理胡良猛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李立明担任,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主要成员及任务分工见下表:
“夜间施工安全巡查小组”成员及分工表
3.2夜间(晚上22点~早上6点)施工巡查工作安排
夜间施工作业队在晚上7点半前报告项目部办公室说明夜间施工的具体工程内容,办公室报告“夜间施工安全巡查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并按照组长和副组长的指示联系“夜间施工安全巡查小组”成员,根据夜间施工内容制定值班计划,配备值班巡查人员,必须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并通
知夜间值班司机,做好各项夜间施工安全巡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3.3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3.3.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落实现场施工领导带班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3.3.2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3.3.2.1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3.2.2即使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即使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3.2.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现场。

3.3.2.4督促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3.3.2.5督促作业人员正常穿戴劳防用品。

3.3.2.6认真做好带班生产检查记录,填写《施工日志》存档备查。

3.3.2.7项目部应排领导带班值日表,按照顺序轮流带班,领导带班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80%,若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3.3.3带班要求
3.3.3.1带班领导对当日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记录。

3.3.3.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领导交接。

3.3.3.3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应佩戴安全带班标志。

4、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1 混凝土的运输
从搅拌站临近施工区,采用混凝土罐车,负责混凝土熟料的运输工作。

4.2 混凝土浇筑
4.2.1混凝土浇注采用泵送混凝土浇注,在初凝前进行抹面等处理。

4.2.2施工缝处混凝土采取凿毛处理,凿除表面软弱层和浮浆。

施工缝采用木条压槽,压槽深度不小于40mm。

4.2.3混凝土浇筑采用52m汽车泵进行,由3辆混凝土罐车负责由搅拌站到浇筑地点的运输。

按照浇筑工艺、运输距离综合考虑实际浇筑速度约40 m³/小时,混凝土一次最大浇筑方量约364 m³,每次浇筑时间约为3~6小时。

5、模板安装、拆除危险源控制
5.1需要拼装的模板,在拼装前应作好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必须稳固、平整。

5.2安装模板,一般应按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

模板就位后,要及时用螺栓紧固。

同时,架设支撑以保证模板整体稳定。

5.3夜间施工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行灯电压一般不超过36V,在满堂模板支架或非潮湿的环境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照明灯及机电设备的移动线路,要采用橡胶套电缆。

5.4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的模板或支撑件连接牢固,不得架空浮搁;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松扣的模板、支撑件拆下运走,防止坠落伤人或人员扶空坠落。

5.5模板的内外支撑必须兼顾可靠,确保模板系统的整体稳定;高大的模板宜搭设排架式支撑。

5.6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遵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

一般应先拆除侧模,后拆底模;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

5.7拆下的模板以及螺栓等,严禁向下抛掷,应用溜槽或绳索系下,上
下传递时,要互相接应,防止伤人。

5.8拆除高处模板,作业区范围内应设有警示信号标志和警示牌,作业区及进出口,应设专人负责安全巡视,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5.9除非经由授权,不可变更或拆除模板构件。

6、钢结构安装安全控制
6.1根据钢结构安装、焊接施工和本工程结构的特殊性,夜间施工一般不宜安排,因夜间的灯光照明会产生阴影造成错觉不宜在非平面上行走,所以夜间不宜安排吊装工序。

施工过程钢结构与土建存在密切的配合关系,钢结构的安装、焊接是以区域或部分一组进行,所以考虑可以将部分焊接工作量安排在夜间进行。

6.2为保证夜间施工的安全需采取以下措施;
6.2.1钢结构安装工序在白天完成吊装、校正、紧固,保证结构的准确、稳定。

6.2.2钢结构焊接工序前将操作平台和爬梯或脚手架搭设牢固,并做好对下的防火布铺设和四周的防风、防光围护。

6.2.3做好操作区域的夜间照明。

6.2.4配备专业安全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防火、用电等检查、监督工作。

6.2.5在劳动力的安排、组织时考虑有充分劳动力准备进行两班操作。

6.2.6一旦工程控制点工期发生紧张,我们将积极组织人员进场并实行
加班、加点或二班工作制,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7、夜间工程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
7.1夜间施工作业中使用的机械设备有混凝土泵车、小型机电设备、施工车辆等机械设备,夜间施工时重要工作点必须有专人指挥看护,施工现
场应在危险性地段,高空吊装、拆除作业施工中安排专人防护和检测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控制,且有夜间明显标志。

7.2夜间施工机械设备总体安全要求
7.2.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都要经过验收合格之后,才准予投入生产工作。

7.2.2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才可以投入使用。

7.2.3 所有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7.2.4所有机械必须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保证机械运行状况良好。

7.2.5机械交接班时双方要全面检查机械,包括机械的保养情况、零部件情况、存在的问题,都能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7.2.6机械要“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

7.2.7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操作必须按照相关的机械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操作。

7.2.8严禁无关人员操作机械和玩弄电器设备。

8、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
8.1、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汽车部分应执行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要求的规定。

8.2、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

8.3、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驰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

8.4、应检查动力输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

8.5、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定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

8.6、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8.7、搅拌输送车装料前,应先将搅拌筒反转,使筒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

8.8、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8.9、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

8.10、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

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8.11、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纵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

8.12、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旋转。

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

8.13、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

8.14、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

冬季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8.15、用于搅拌混凝土时,应在搅拌筒内先加入总需水量2/3的水,然后再加入骨料和水泥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转速和时间进行搅拌。

8.16、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

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

8.17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9、吊机夜间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9.1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9.2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
停车。

9.3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9.4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5检修时应停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9.6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

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9.7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9.8原则上夜间不允许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但考虑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若有材料夜间进场,可以在吊机辅助下进行材料搬卸作业,但需保证照明充足,现场管理人员到位。

10、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0.1对所有参与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11、夜间照明措施内容及防扰民措施
11.1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用电安全。

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场地照明充足,施工用电设备有专人看护,必要时应配备发电机,以备急用。

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1.2为了防止车辆机械撞击,设置照明灯及专人指挥控制车辆不压断电线,架空线高度要超过车辆限高,架线要设置明显反光标识。

11.3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有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11.4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各种机械故障,确保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11.5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现场除设置固定的照明点外,根据现
场实际需要配备活动辅助照明设备,保证整个场地具有较好的照明,夜间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护鞋、并设置安全网,大雨,大风,大雾天气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1.6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11.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要穿反光施工服,并戴好安全帽。

11.8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同时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在夜间进行。

11.9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到位外,必须严格落实夜间施工安全巡查小组制度。

11.10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作业现场要有专人进行指挥,施工场地为了防止扬尘,应进行洒水处理,作业区域应进行隔离围护,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意外等。

11.11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作业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车辆进出现场,应设专人指挥,减少鸣笛或不鸣笛。

11.12遇到大雨、大雾天气禁止夜间施工。

12、夜间安全用电措施
12.1夜间施工用电时,固定配电箱四周用钢筋网片封闭,前面设门,并配锁,箱体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12.2夜间施工,箱内保持清洁,严禁存放任何物料。

12.3夜间用电时,必须要有专人看管,箱内电器设备标注控制设备名称,箱门内侧标注控制图,箱外左上角标注电器负责人。

12.4进箱线与电器设备连接必须拧紧压牢以防夜间施工功率过大烧毁
电器设备发生事故。

12.5非专业电工严禁私自开箱合闸及动用电器设备。

12.6本岗电工在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和护栏门锁确认正常在离开岗位。

13、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3.1夜间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和相关的安全交底的各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落实好夜间施工安全措施各项要求,如果在各项如果在各项措施落实后不幸有事故发生,则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施救,响应程序如下:
13.1.1根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预警信息通过固定值班电话以及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移动电话进行传达。

13.1.2如果情况严重,现场管理人员无法处理,则立即疏散事故周围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防止二次事故的出现;同时立即上报。

13.1.3当发生轻伤以下事故时,项目部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通过内部资源调配完成应急行动。

13.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启动相应的安全应急专项救援预案程序进行施救。

13.1.5当发生Ⅳ级及以上事件时,项目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同时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或安全管理部,由公司安排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指挥,通过调配项目部所辖作业班组的资源、社会资源完成抢险。

必要时采取应急避险或扩大应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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