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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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保护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病历应采用统一的书写格式,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每个部分应分段书写,清晰明了,避免出现文字堆砌和长篇累牍的情况。

1.2 用词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准确、简明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词汇。

同时,应注意语句的连贯性和语法的正确性,避免造成歧义和误解。

1.3 时间和签名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用药时间等关键时间点,以便于后续的医疗工作和病情追踪。

此外,医生应在病历末尾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和职称,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注意事项、常见错误等,通过培训使医生掌握正确的书写方法和技巧。

2.2 审核和评估机制医院应建立病历审核和评估机制,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审核主要包括对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评估则是对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进行评价,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医生改进书写水平。

2.3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医院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将病历电子化,实现病历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提供书写模板、自动填充患者信息、自动计算药物剂量等功能,减少医生的书写工作量,提高书写效率和准确性。

三、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3.1 遵守法律法规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擅自篡改病历内容,不得编造虚假记录。

3.2 注意记录细节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注意记录病情细节,如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过程、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使用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病历纸张,确保纸张质量良好,字迹清晰可辨。

2. 病历标识:每张病历必须标注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3. 书写工具:使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或签字笔进行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4. 时间记录:每次诊疗活动都要准确记录时间,包括就诊时间、各项检查时间、用药时间等。

5. 内容规范:病历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确保完整、准确。

6. 用语规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缩写,必要时可以注明解释。

7. 签名规范:每一页病历必须由医生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确保责任明确。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归档:病历应按照患者住院号或门诊号进行归档,确保病历的整齐有序,便于查阅。

2.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必须保守患者的隐私,严禁将病历透露给无关人员,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3. 病历借阅:医务人员需要查阅病历时,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病历存档:病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存档,确保病历的长期保存和备份。

5. 病历查阅: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权查阅自己的病历,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并确保查阅记录的准确性。

四、病历书写质量管理1. 病历审核:医务人员应定期对病历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病历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3. 病历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优秀病历进行表彰。

4. 病历质控:建立病历质控小组,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病历质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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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是医生在临床工作中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病历书写的格式要规范在书写病历时,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病历的标题、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内容。

同时,要注意书写的顺序和内容的完整性。

1.2 病历书写的语言要准确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避免使用含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时态和语气的准确性,避免给患者和其他医生造成误解。

1.3 病历书写的内容要客观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不应添加个人主观判断或者偏见。

同时,要注意书写的详细程度,尽量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建立病历书写的标准化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书写的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流程,确保病历书写符合规范。

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医生的书写能力和规范意识。

2.2 强化病历书写的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生的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

同时,建立病历书写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病历书写质量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3 加强病历保密管理病历属于患者的个人隐私,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他人。

三、病历书写的重要性3.1 为医疗质量提供保障规范和准确的病历书写可以为医疗质量提供保障,有助于医生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减少医疗错误和纠纷的发生。

3.2 为医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病历作为医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准确和完整的病历可以提供科学研究所需的数据支持,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3.3 为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依据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病历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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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

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

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别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将患者的病历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档。

病历存档应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病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病历质量的提升。

4. 病历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应推行病历电子化管理,将纸质病历逐步转换为电子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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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疾病诊断、治疗和康复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保障患者权益、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制定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2)就诊日期:记录患者就诊的具体日期;(3)主诉:患者自述的症状和主要问题;(4)既往史: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5)家族史:记录患者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6)个人史:包括患者的生活习惯、职业情况等。

2. 病程记录(1)入院记录:详细记录患者入院前的病情、体征、治疗经过等;(2)查体记录:包括患者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辅助检查等;(3)诊断记录:明确患者的疾病诊断;(4)治疗记录:记录患者的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手术过程等;(5)护理记录:记录患者的护理措施、观察结果等;(6)病程摘要:对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总结,包括主要症状、体征、治疗效果等。

3. 出院记录(1)出院诊断:明确患者出院时的主要诊断;(2)治疗经过:记录患者入院至出院期间的治疗过程;(3)出院医嘱:给予患者出院后的治疗建议、用药指导等;(4)复诊建议:指导患者出院后的复诊时间和科室。

4. 病历书写要求(1)书写规范:使用工整的字迹,避免涂改和擦写;(2)记录及时:病历应及时记录患者的就诊信息和治疗过程;(3)客观描述:准确描述患者的症状、体征,避免主观臆断;(4)用语规范:使用专业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准确的词语;(5)签名确认:每条记录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确认。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归档(1)病历整理:将病历按照患者姓名、病历号等进行整理;(2)病历归档:将已完成的病历按照时间顺序归档存放;(3)病历保密:严格保护患者病历的隐私,避免泄露。

2. 病历查阅(1)合理授权:只有经过患者本人或合法监护人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查阅病历;(2)查阅记录:每次查阅病历都应有记录,包括查阅人员、时间和目的;(3)查阅限制: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病历,应进行权限限制,避免非授权人员查阅。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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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进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准确带来的风险:不准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

因此,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遵循统一的格式规范,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便于阅读和理解。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规整性和整洁性,避免出现潦草、涂改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

1.2 语言表达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应注意使用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俚语或者不规范的缩写。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1.3 时间记录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就诊时间和医疗操作时间。

对于每次就诊,应记录就诊日期、时间和持续时间。

对于医疗操作,应记录操作日期、时间和操作者的姓名。

这样可以帮助医生和医院进行时间管理和工作量评估。

二、病历书写的内容规范2.1 患者基本信息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对于医生和医院进行患者管理和后续随访具有重要意义。

2.2 病史记录在病历书写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等内容。

主诉应准确反映患者的症状和就诊目的,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既往史应包括患者的手术史、疾病史和药物过敏史等信息,个人史和家族史应记录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信息。

2.3 诊断和治疗记录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诊断应基于患者的症状和体征,遵循医学诊断的规范和流程。

治疗方案应详细记录医生的治疗意见和药物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等信息。

三、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3.1 病历书写责任制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责任制,明确医生和护士的病历书写职责。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疗的依据,也是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合理规范的病历书写可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正文内容:1.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 病历纸张规格与布局要求- 字迹清晰、工整,避免使用涂改液- 书写要规范、简洁,不得使用口语化或者缩写词1.2 病历内容要求- 病历必须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病历内容要准确、完整,不得浮现遗漏或者错误信息- 病历要及时更新,记录患者的每次就诊情况2. 病历书写的隐私保护2.1 保密责任-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病历只能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被查阅或者复制2.2 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电子病历系统要有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惟独授权人员可以访问患者信息- 加强网络安全措施,防止病历信息被非法获取或者篡改3. 病历书写的规范培训与管理3.1 培训医务人员- 医院应定期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意识- 强调病历书写的重要性,以及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3.2 审查与反馈- 建立病历书写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病历进行审查与反馈- 对书写不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或者纠正,确保病历质量3.3 病历管理制度- 建立病历管理制度,明确病历的保存、归档、销毁等流程- 设立专门的病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的存储和使用4. 病历书写的质量控制4.1 审查病历质量- 由专门的医务人员对病历进行质量审查,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2 质量评估与反馈- 定期开展病历质量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4.3 建立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对病历书写质量较高的医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病历书写质量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罚5. 病历书写的电子化管理5.1 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的电子化管理5.2 电子病历的使用- 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电子病历的使用方法,确保信息的准确录入和查询5.3 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加强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 定期更新电子病历系统,修复漏洞,提高系统的安全性总结: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是医疗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保障医疗质量、保护医疗纪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规范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规格:使用A4纸或医疗专用病历纸,纸张清晰、完整,不允许出现折痕、破损等情况。

2. 病历书写工具:使用黑色或蓝色水性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钢笔或红色墨水。

3. 病历书写顺序:按照“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医嘱”等顺序书写病历内容。

4. 病历书写要求:- 书写清晰:字迹工整、清晰易读,不得出现模糊、潦草的情况。

- 使用术语:使用医学术语描述病情,避免使用口语化或含糊不清的表达。

- 准确详细:对病情描述要准确详细,包括症状、体征、检查结果等,避免遗漏或不完整的情况。

- 时间标注:对每个病历条目的书写时间进行标注,确保病历的时序性和准确性。

- 签名确认:医生应在每一页病历的末尾签名确认,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责任归属。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存:- 电子病历:采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纸质病历: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病历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2. 病历查阅:- 病历查阅应遵循“有权、有责、有纪”的原则,确保病历信息的保密性和隐私性。

- 病历查阅记录应详细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时间和目的,并经过相关授权人员的签字确认。

3. 病历修改:- 病历修改应遵循“实事求是、责任明确、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 病历修改应在原始内容上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员和修改原因,并经过相关授权人员的签字确认。

4. 病历审核:- 病历审核应由专门的医疗质控人员进行,确保病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 病历审核记录应详细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和结果,并经过相关授权人员的签字确认。

5. 病历借阅:- 病历借阅应遵循“有权、有责、有纪”的原则,确保病历信息的保密性和隐私性。

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的基本要素病历应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和随访等内容。

2. 病历书写的格式病历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标题、日期、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3. 病历书写的语言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含糊或者不许确的词语。

书写应简明扼要,逻辑清晰,避免冗长或者重复的描述。

4. 病历书写的书写工具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者蓝色的钢笔或者签字笔进行书写,确保书写清晰可辨。

5. 病历书写的纸张要求病历应使用白色、无水印、无污渍的A4纸进行书写,确保病历的质量和保存。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的归档和保存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顺序进行归档,并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

病历的保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病历的查阅和借阅病历的查阅和借阅应遵循相关规定,惟独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干查阅和借阅病历。

查阅和借阅病历时应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并在查阅或者借阅后及时归还。

3. 病历的修改和补充病历的修改和补充应注明修改或者补充的时间、原因和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并由医生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4. 病历的销毁病历的销毁应按照像关规定进行,销毁前应进行备份,并在销毁后填写销毁记录,确保病历的安全和隐私。

5. 病历的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估和审核,对病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病历的质量和准确性。

总结: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书写病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管理制度,保障病历的安全和隐私。

通过规范病历书写和管理,能够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过程、诊断和治疗情况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纠纷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就诊日期等基本信息,并注明病历类型(门诊/住院病历)。

2. 病历格式(1)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就诊过程,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和随访等内容。

(2)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简洁明了的语言描述,避免使用含糊、主观性的表达。

(3)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者蓝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者修正带。

3. 病历内容(1)主诉:患者主诉应详细记录,包括症状的发生时间、程度、持续时间等。

(2)现病史:记录患者当前的疾病状况,包括起病时间、病情变化、治疗情况等。

(3)既往史:记录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4)个人史:记录患者的生活习惯、吸烟、饮酒等情况。

(5)家族史:记录患者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或者其他相关疾病。

(6)体格检查:详细记录患者的身体状况,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指标、特殊体征等。

(7)辅助检查:记录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结果。

(8)诊断: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9)治疗方案: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10)随访:记录患者的治疗效果和随访情况。

4. 病历签名病历应由主治医师亲自书写,并在病历末尾签名确认,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病历的保密性。

2. 病历归档(1)病历应按照科室和患者姓名的首字母顺序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2)病历归档时应注明归档日期和归档人员的签名。

3. 病历查阅(1)医务人员查阅病历时应填写查阅登记表,包括查阅日期、姓名、查阅目的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医疗纠纷的解决以及医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入院日期/就诊日期等基本信息。

同时,应注明医疗机构的名称、科室、医师姓名及职称等。

2. 病历主页病历主页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主诉应准确、简明地描述患者的主要症状和就诊目的。

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程、症状变化、治疗情况等。

既往史应包括过去的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个人史应包括吸烟、饮酒、嗜好等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个人生活习惯。

家族史应包括患者近亲属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

3. 病程记录病程记录应按时间顺序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过程和医嘱等。

内容应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监测结果,以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病理报告等的结果。

医嘱应包括用药、剂量、途径、频次等信息。

4.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准确明确,包括主要诊断和次要诊断。

治疗计划应详细描述针对患者的疾病情况制定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计划等。

5. 出院记录出院记录应详细描述患者的出院情况和建议,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效果、转归情况、建议复诊时间等。

三、病历书写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责任医师是病历书写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

医师应对自己书写的病历负责,并确保病历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2. 病历书写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和规范意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注意事项和常见错误等。

3. 病历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进行质量评估。

评估内容应包括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

4. 病历审查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查机构,负责对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机构中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病历格式规范病历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各项内容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线,以便于阅读和查找。

2. 书写工具和规范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红色字迹。

字迹应工整、清晰,避免出现涂改和模糊现象。

书写时应注意字体的大小和间距,保证整齐有序。

3. 语言表达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难以理解的词语。

应采用标准化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口语化或俚语。

4. 病历内容准确性病历应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夸大或隐瞒病情。

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内容,确保与患者的实际情况一致。

5. 签名和盖章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后应及时签名,并在病历上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签名应清晰可辨,盖章应完整无缺。

二、病历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和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病历保密管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的原则,不得将患者的病历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病历号进行归档,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3. 病历查阅管理医务人员在查阅病历时应提供合法、合理的理由,并经过授权。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查阅登记制度,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时间和目的,确保病历的合法使用。

4. 病历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那么,下面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分享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篇一(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语句通顺、简炼,用词恰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符号正确;文字不超过格线;若出现错别字时,应在错字(句)上用双横线划在错字(句)上,不得采用刀刮、胶粘、涂黑、剪贴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但疾病名称不能中外文混用,如肺ca。

简化字、外文缩写字母,一律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书写,不得自行滥造。

(五)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圆珠笔(如出院记录、麻醉记录单及某些其他需复写的医疗文书);过敏药物、异常的`化验报告单用红色墨水笔标记。

(六)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使用红墨水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并在修改段落的右下方签名,注明修改日期。

(七)疾病诊断、手术、各种治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规范要求。

(八)入院记录及再次入院记录均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病历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对住院不足24小时出院患者,可在出院后24小时内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住院不足24小时死亡者,可在死亡后24小时内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5篇

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5篇

病历书写制度病历书写管理制度5篇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篇一一、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质量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

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等具体的病历质控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

其工作职责:(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

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

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

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篇二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院的声誉。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医院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以期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第一页,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入院日期等。

此外,还应标注患者的主要诊断和住院科室。

2. 病历主页病历主页是病历的第二页,主要包括主要诊断、入院情况、病程记录等内容。

主要诊断应准确、简明地描述患者的疾病名称和病情程度。

入院情况应详细描述患者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结果等。

病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的治疗过程和病情变化。

3. 病历格式病历的格式应统一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

字体应选择常用的宋体或者楷体,字号普通为小四号,行距为1.5倍。

病历的标题、段落和表格应使用统一的格式。

4. 病历内容病历内容应准确、详细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

包括患者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

每一项内容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避免遗漏或者重复。

5. 病历签名病历的每一页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签名应清晰可辨,日期应准确无误。

医生签名代表着对病历内容的认可和负责。

二、病历书写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内容要求、病历书写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内容可以通过讲座、研讨会、在线教育等形式进行。

2. 病历审核医院应设立病历审核岗位,负责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病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生,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指导。

3. 病历质量评估医院应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估,对医生的病历进行评分和排名。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医院应对病历质量较差的医生进行个别指导和培训,以提高病历质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病历记录是医疗服务的基本要素,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机构的精细管理,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着重介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书写格式统一:病历应使用规定的纸张,字迹规范、整齐清晰,必要时应使用大写字母。

病历内容应按照规定格式书写,包括基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等内容。

2.时间记录需要准确:在病历记录中,所有的时间都是必须准确记录的,包括患者的就诊时间,医疗人员的查房时间,护理人员的护理时间等。

对于急诊或者重症患者,时间的记录就显得更为重要。

3.病历应密封保存:病例记录表上的数据包含着一份医学档案,需要对此做好保密工作。

病历应当妥善保存,不得私自篡改,更不能随意泄漏患者隐私。

4.书写应规范简明:病历的书写是向患者,向家属,向同行,向自己解释诊疗过程和治疗的一种方式。

书写应准确、简明、流畅,不得出现模糊不清之处。

5.病历书写应有交代:病历的书写是医护人员对于病情掌握和处理的一种反映。

对于病情发展的健康状态,应该进行具体的阐述和说明,而且最好加上自己的主观想法和处理经验。

二、病历管理制度1.病历书写必需要认真核实试:对于每个就诊者的病历,医生都需要认真核实,合理组织记录,并严格管理好全部的书写原始资料。

确保病历的内容准确无误,不得虚假,不得删除,不得篡改,更不能私将出来。

2.打印份额实行病历管理:在医疗机构中,病历管理需要确保在患者就诊之后,及时、准确记录各类医疗信息。

并通过良好的信息化技术,将患者的看病历程体现在电子病历中,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能降低距离和障碍,进一步促进健康教育。

3.病历复查极为重要:在医生与病人之间的沟通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常常有许多地方容易有偏差,这就要求医护人员要对于病历进行重复审查,排除错误,确保病人的诊疗、照顾不会受到影响。

病历书写制度(大全五篇)

病历书写制度(大全五篇)

病历书写制度(大全五篇)第一篇:病历书写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一.病历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全面、系统的科学记载,员进行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科学依据,是医务人员将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等方式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夯析、整理后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

它体现着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及法律诉讼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实事是医务人求是的科学态度书写病历。

二.病历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如下:(一)住院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整份病历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需要复写除外),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

(二)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部分可用外文缩写)。

尚无正式译名的外文可用外文原名,药名使用中文书写,确无译名时方可使用拉丁文或英文书写。

简化字按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和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之规定书写, 不得自行杜撰。

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三)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

统一使用公历,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必要时注明时刻。

时刻的书写采用24小时制。

(四)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正确,书写过程出现错字时,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重点突出,逻辑性强,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五)病案首页和各种表格记录的栏目,必须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无内容者划“/”.每张记录表格楣栏的病员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和用纸页数均需填写齐全。

(六)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并由医务人员签全名.1.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我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2.进修医务人员应由其接收科室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分管主任(副主任医师认定后书写病历。

(七)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和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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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第三章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六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必要时应插入图片、视频资料。

第十七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第十八条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

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3.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七)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八)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九)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十)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第十九条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第二十条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第二十一条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1.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2.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3.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五)交(接)班记录是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六)转科记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

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出、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七)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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