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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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引言概述:

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还是医务人员交流、判断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医疗机构普遍制定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正文内容:

1.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1 书写格式

- 病历应按照固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

- 每个部分应有清晰的标题,字体应统一,避免使用缩写和简写,以免产生歧义。

1.2 书写内容

- 病历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检查结果等信息,以便医务人员进行准

确的诊断和治疗。

- 书写时应使用客观、准确的描述,避免主观评价和个人意见。

2. 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

2.1 病历质量管理

-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审核,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病历质量管理还应包括病历的归档、保密和备份等措施,确保病历的完整性

和安全性。

2.2 病历书写培训

-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和规范性。

- 培训内容应包括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常见错误和纠正方法等。

3. 病历书写的重要性

3.1 作为医患沟通的桥梁

- 病历是医患沟通的重要工具,它记录了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交流内容,有助于

建立医患信任关系。

- 患者可以通过病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过程,提高对治疗的依从性。

3.2 作为医学研究的依据

- 病历是医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可以用于回顾性研究、临床试验和统计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

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保护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1 书写格式规范

病历应采用统一的书写格式,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每个部分应分段书写,清晰明了,避免出现文字堆砌和长篇累牍的情况。

1.2 用词规范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准确、简明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词汇。同时,应注意语句的连贯性和语法的正确性,避免造成歧义和误解。

1.3 时间和签名规范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用药时间等关键时间点,以便于后续的医疗工作和病情追踪。此外,医生应在病历末尾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和职称,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

2.1 病历书写培训

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培训内容包括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注意事项、常见错误等,通过培训使医生掌握正确的书写方法和技巧。

2.2 审核和评估机制

医院应建立病历审核和评估机制,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审核

主要包括对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评估则是对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进行评价,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医生改进书写水平。

2.3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医院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将病历电子化,实现病历的统一管理和共享。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提供书写模板、自动填充患者信息、自动计算药物剂量等功能,减少医生的书写工作量,提高书写效率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引言

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过程、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的重要文件,对于医

疗质量的评估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纸张:使用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病历纸张,确保纸张质量良好,字迹清

晰可辨。

2. 病历标识:每张病历必须标注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

院号等。

3. 书写工具:使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或签字笔进行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4. 时间记录:每次诊疗活动都要准确记录时间,包括就诊时间、各项检查时间、用药时间等。

5. 内容规范:病历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确保完整、准确。

6. 用语规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缩写,必要时可以注

明解释。

7. 签名规范:每一页病历必须由医生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确保责任明确。

三、病历管理制度

1. 病历归档:病历应按照患者住院号或门诊号进行归档,确保病历的整齐有序,便于查阅。

2.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必须保守患者的隐私,严禁将病历透露给无关人员,确

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3. 病历借阅:医务人员需要查阅病历时,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经过相关负

责人审批,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病历存档:病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存档,确保病历的长

期保存和备份。

5. 病历查阅: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权查阅自己的病历,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并确保查阅记录的准确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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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引言

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医学研

究以及法律纠纷的解决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 病历封面

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主治医师等基

本信息。同时,还应标明病历的密级和保密措施。

2. 病历首页

病历首页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主诉应简明

扼要地描述患者的主要症状和就诊目的。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当前的病情变化及相关检查结果。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应包括患者的过往病史、手术史、过敏史、吸烟饮酒史等。

3. 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应包括入院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入院记录应详细描述患

者入院的原因、体征、检查结果和初步诊断。日常病程记录应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和医嘱等。出院记录应总结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效果和建议。

4. 检查结果和医嘱

病历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各项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

检查等。医嘱应包括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详细信息,并应及时更新和执行。

5. 病历签名和盖章

病历中的记录应由医生亲笔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印章。签名和盖章应清晰可辨,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病历管理制度

1. 病历质控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控制度,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估和审查。对于存在问题的病历,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病历保密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保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患者的病历,并严禁将病历外借或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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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纸张和格式

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

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

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

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别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

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

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

1. 病历保密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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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引言

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诊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医疗纠纷的解决以及医学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封面

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入院日期、主治医师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应标明病历的密级,以确保患者隐私的保护。

2. 病历首页

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主诉应简明扼要地描述患者的症状和就诊目的,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既往史应包括患者以往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

3. 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部分应包括患者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系统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并对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如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

4. 辅助检查

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学检查等结果。应将检查项目、结果和参考范围一一列明,并注明检查的时间和检查方法。

5. 诊断与治疗

诊断与治疗部分应包括患者的初步诊断、鉴别诊断、治疗计划等内容。诊断应基于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治疗计划应详细说明药物、剂量、给药途径等。

6. 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应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效果、并发症等内容。应每日记录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对患者的症状、体征和治疗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7. 出院记录

出院记录应包括患者的出院诊断、治疗结果、出院医嘱等内容。出院诊断应准确明确患者的疾病名称和病情严重程度,治疗结果应详细描述患者的康复情况。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

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进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

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

3.1 记录不准确带来的风险:不准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

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

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

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

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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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

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因此,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1 书写格式规范

在病历书写中,应遵循统一的格式规范,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便于阅读和理解。同时,应注意书写的规整性和整洁性,避免出现潦草、涂改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

1.2 语言表达规范

在病历书写中,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应注意使用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俚语或者不规范的缩写。同时,应注意书写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1.3 时间记录规范

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就诊时间和医疗操作时间。对于每次就诊,应记录就诊日期、时间和持续时间。对于医疗操作,应记录操作日期、时间和操作者的姓名。这样可以帮助医生和医院进行时间管理和工作量评估。

二、病历书写的内容规范

2.1 患者基本信息

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

式等。这些信息对于医生和医院进行患者管理和后续随访具有重要意义。

2.2 病史记录

在病历书写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等

内容。主诉应准确反映患者的症状和就诊目的,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既往史应包括患者的手术史、疾病史和药物过敏史等信息,个人史和家族史应记录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信息。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

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疗的依据,也是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合理规范的病历书写可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正文内容:

1.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1 书写格式规范

- 病历纸张规格与布局要求

- 字迹清晰、工整,避免使用涂改液

- 书写要规范、简洁,不得使用口语化或者缩写词

1.2 病历内容要求

- 病历必须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 病历内容要准确、完整,不得浮现遗漏或者错误信息

- 病历要及时更新,记录患者的每次就诊情况

2. 病历书写的隐私保护

2.1 保密责任

-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 病历只能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被查阅或者复制

2.2 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 电子病历系统要有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惟独授权人员可以访问患者信息

- 加强网络安全措施,防止病历信息被非法获取或者篡改

3. 病历书写的规范培训与管理

3.1 培训医务人员

- 医院应定期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意识

- 强调病历书写的重要性,以及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3.2 审查与反馈

- 建立病历书写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病历进行审查与反馈

- 对书写不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或者纠正,确保病历质量

3.3 病历管理制度

- 建立病历管理制度,明确病历的保存、归档、销毁等流程

- 设立专门的病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的存储和使用

4. 病历书写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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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病历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保障医疗质量、

保护医疗纪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规范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纸张规格:使用A4纸或医疗专用病历纸,纸张清晰、完整,不允许出

现折痕、破损等情况。

2. 病历书写工具:使用黑色或蓝色水性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钢笔或红色墨水。

3. 病历书写顺序:按照“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医嘱”等顺序书写病历内容。

4. 病历书写要求:

- 书写清晰:字迹工整、清晰易读,不得出现模糊、潦草的情况。

- 使用术语:使用医学术语描述病情,避免使用口语化或含糊不清的表达。

- 准确详细:对病情描述要准确详细,包括症状、体征、检查结果等,避免

遗漏或不完整的情况。

- 时间标注:对每个病历条目的书写时间进行标注,确保病历的时序性和准

确性。

- 签名确认:医生应在每一页病历的末尾签名确认,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责

任归属。

三、病历管理制度

1. 病历保存:

- 电子病历:采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纸质病历: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病历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2. 病历查阅:

- 病历查阅应遵循“有权、有责、有纪”的原则,确保病历信息的保密性和隐私性。

- 病历查阅记录应详细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时间和目的,并经过相关授权人员的签字确认。

3. 病历修改:

- 病历修改应遵循“实事求是、责任明确、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

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对于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纠纷的预防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以帮助医务人员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1 书写格式规范

- 病历应使用标准的病历纸,纸张应整洁、无折痕,并保持干燥。

- 病历的页眉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 病历的页脚应包括医生的签名、职称和日期。

- 病历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字体,字迹清晰、工整,避免使用潦草的手写字。

1.2 内容要求规范

- 病历的内容应包括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

- 病历的诊断应准确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确定的诊断词语。

- 病历的治疗方案应详细描述,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1.3 时间记录规范

- 病历中的时间记录应准确无误,包括患者就诊时间、医生查房时间、手术时间等。

- 病历中的时间记录应使用统一的时间格式,如年-月-日-时-分,避免使用不规范的时间表示方法。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

2.1 培训与考核制度

- 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能力和规范性。

- 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的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评估和考核。

2.2 审查与反馈制度

- 医院应设立病历审查机构,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书写不规范的问题。

- 医院应建立匿名反馈机制,鼓励患者和家属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提出建议和意见。

2.3 病历归档与保存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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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和医

疗纠纷处理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 病历封面

病历封面应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病历编号、入院日期等基本信息,并注明患者的主要诊断。

2. 病历首页

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的主要病情、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内容,并注明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

3. 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体征变化、实验室检查结果、医疗措施、用药情况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4. 诊断与治疗计划

诊断与治疗计划应明确患者的主要诊断和治疗方案,并注明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5. 手术记录

手术记录应详细记录手术操作过程、麻醉情况、出血量、术后处理等内容,并

注明手术医生和麻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6. 出院记录

出院记录应包括患者的出院诊断、治疗效果评价、出院医嘱等内容,并注明主

治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7. 医嘱单

医嘱单应明确患者的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内容,并注明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二、病历管理制度

为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以

下方面:

1. 病历保密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历的保密工作,确保患者个人隐私不被泄露。医务人员在

处理病历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病历外传或者随意披露。

2. 病历存档

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确保病历的保存时间和存放位置符合相

关规定。病历存档室应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负责病历的整理、归档和查询工作。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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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引言

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的重要文件,对于确保医疗质量、保护医患

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制定本文档,明确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 病历书写应准确、全面、规范、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

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2. 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就诊过程,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3. 病历应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确保患

者身份的准确性。

4. 病历应注明医生的姓名、职称、执业证书号码等,确保医生的身份和资质。

5. 病历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如黑色或蓝色的钢笔,避免使用铅笔或红色字迹。

6. 病历应遵循隐私保护原则,患者个人隐私信息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未经

授权的人员。

三、病历管理制度

1. 病历管理人员应负责病历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病历的完整

性和安全性。

2.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顺序进行编号,每个患者对应一个唯一的病历号码,便于查询和管理。

3. 病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归档后的病历应存放在专门的病历室或档案室,确保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的落实。

4. 病历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病历的数据安全,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5. 病历的查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医务人员应提供合法、合理的理由,经过授权后方可查阅病历。

6. 病历的修改应注明修改的时间、修改人员和修改原因,并保留原始记录,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引言

病历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记录患者就诊情况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纠纷处理以及医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封面

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并标明医疗

机构名称、科室、医生姓名、就诊日期等。

2. 病历主要内容

(1) 主诉:患者自述病情的主要症状,应准确、简洁地记录。

(2) 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当前就诊的病情发展过程,包括症状、持续时间、

加重或缓解因素等。

(3) 既往史:包括个人疾病史、手术史、过敏史、家族病史等,应尽可能详细

记录。

(4) 体格检查:按照系统进行记录,包括一般情况、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

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等。

(5) 辅助检查:列举患者进行的各种辅助检查,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应包括检查日期、结果等。

(6) 诊断:根据患者的病情、症状和检查结果,确诊或初步诊断患者的疾病。

(7) 治疗方案:根据诊断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8) 随访记录:记录患者的治疗效果、复诊情况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病历书写要求

(1) 书写工具: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钢笔等。

(2) 书写格式:应使用规范的文字排版格式,如标题加粗,段落首行缩进等。

(3) 书写内容:应准确、简洁地记录患者的就诊情况,不得夸大或省略病情。

(4) 书写时间:每次书写病历时,应标明具体的书写时间,以便追溯和管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引言

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医疗纠纷的解决以及医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封面

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入院日期/就诊日期

等基本信息。同时,应注明医疗机构的名称、科室、医师姓名及职称等。

2. 病历主页

病历主页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主诉应准确、简明地描述患者的主要症状和就诊目的。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程、症状变化、治疗情况等。既往史应包括过去的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个人史应包括吸烟、饮酒、嗜好等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个人生活习惯。家族史应包括患者近亲属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

3. 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应按时间顺序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过程和医嘱等。内容应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监测结果,以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病理报告等的结果。医嘱应包括用药、剂量、途径、频次等信息。

4. 诊断和治疗计划

诊断应准确明确,包括主要诊断和次要诊断。治疗计划应详细描述针对患者的

疾病情况制定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计划等。

5. 出院记录

出院记录应详细描述患者的出院情况和建议,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效果、转归

情况、建议复诊时间等。

三、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1. 病历书写责任

医师是病历书写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医师应对自己书写的

病历负责,并确保病历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就诊过程、诊断和治疗方案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

量和医疗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 书写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工整的字体书写病历,确保字迹清晰可辨。如果

有需要,可以使用打印机或电子病历系统进行书写。

2. 完整记录:病历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

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每一项内容都应详尽记录,确保病历的完整性。

3. 准确描述:医务人员应准确描述患者的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避免使用模

糊或不确定的词语。对于检查结果,应注明具体数值和单位。

4. 时间顺序: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就诊过程,包括患者的主诉、体格

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确保病历的时间顺序性,方便医务人员和其他医疗机构了解患者的就诊情况。

5. 专业术语:医务人员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进行病历记录,避免使用俚语或

口语化的表达方式。对于一些专业术语,可以在病历中进行解释或注释。

6. 个人签名:医务人员在书写完病历后,应在病历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和职称,

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和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制度:

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内容不被泄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历的保密措施,限制病历的查阅和复印权限。

2. 病历归档: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归档制度,对病历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病历的安全保存和易于查阅。病历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确保病历的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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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

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第三章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六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必要时应插入图片、视频资料。

第十七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第十八条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3.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七)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八)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九)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十)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第十九条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第二十条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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