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医院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全面、系统的科学记载,是医务人员进行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科学依据,是医务人员将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等方式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后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它体现着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及法律诉讼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书写病历。

2.病历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如下:

2.1住院病历书写应使用电脑打印和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整份病历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需要复写的除外),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

2.2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部分可用外文缩写),尚无正式译名的外文可用外文原名。药名使用中文药品通用名书写,确无译名时方可使用英文书写。简化字按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和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之规定书写,不得自行杜撰。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2.3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统一使用公历,按"年、月、日"顺序填写,住院病历和急诊、门诊病历应注明时刻,时刻的书写采用24小时制。

2.4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正确。书写过程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5病案首页和各种表格记录的栏目,必须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栏目中没有可填内容者,填写"-"。每张记录表格眉栏的病员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和用纸页数均需填写齐全。

2.6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并由医务人员签全名。

2.6.1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我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2.6.2进修医务人员应由其接收科室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分管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认定,报医护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书写病历。

2.7上级医师有审查和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姓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内容和签名必须用红墨水钢笔或红碳素笔。

2.8各种症状和体征要用医学术语记录。对病员提及的既往疾病名称应加引号。疾病诊断用通用疾病名称,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和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不得写化学分子式,不得写不恰当的简称(如支扩、高心等)。

2.9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0诊断名称应确切,要符合疾病命名规定的标准。疾病名称要分清主次,按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应列于最前,其他诊断列于主要疾病之后。诊断应写疾病全称,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病理和病理生理的诊断。1.诊断名称使用"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住院医师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时的诊断为"初步诊断",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中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与病案首页中的入院诊断一致。对入院时诊断不明确者,随着住院期间病情的明朗化,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修正诊断;对诊断不全面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补充诊断。2.出院诊断即以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中作出的修正诊断和补充诊断为准,并在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病案首页上的确诊日期。

2.11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及首页药物过敏栏内用红笔注明具体的药物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2.12化验报告单应按报告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其他检查报告应分门别类另纸粘贴。

2.13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参加抢救的执业医师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经过并注明,要记录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

2.14住院体检患者的记录,按入院记录的内容与要求书写。

2.15进修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试用期医师(士)(即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轮转医师/士)轮转每个专业应书写住

院病历(既往史须有系统回顾,体格检查须对各系统器官的阳性、阴性体征详细描述)不少于5份。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基础上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字。

2.16病历书写质量列为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并作为晋级考核的必备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