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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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市级重点学科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学科建设目标1、进一步发挥现有学科的基础和优势,跟踪国内外相应学科发展的新动态,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市级重点学科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3、通过重点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协作攻关,解决本学科的复杂疑难问题,力争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

4、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重点学科应以突出医疗特色,开展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兼顾科研为建设目标和任务。

二、重点学科申报与评定1、医院重点学科申报遵照“自愿申报、客观公道、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统筹分身、协调发展”的原则。

2、医院各学科按规定填写《医院重点学科申报书》,交由科教科初审,医院根据学科现有的基本情况,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发展潜力及其建设能力,结合医院总体发展规划择优确定医院重点学科。

3、医院各临床、医技、护理专业均应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努力创建市级重点学科。

鼓励相关学科(科室)的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4、重点学科的申报前提1)、所申报学科曾经开端构成二至三项特色较为明显,优势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2)、学科人才梯队合理,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已经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年龄、学历、职称结构适合本学科发展的要求;3)、本学科科研成绩突出,承担过市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并获得科研成果奖励,近两年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著作、获国家专利授权;4)、科室管理和服务到位,两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的医疗差错,经济效益位居医院前列。

5)、有较为完善的学科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三、重点学科考核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由科教科负责各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与目标考核。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简介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成为医院建设的重要方向。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涉及到多个方面,不仅仅是拥有高水平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更包括拥有实力雄厚的医疗团队和科研队伍。

为了规范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医院制定了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内容和具体实施,为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提供参考。

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一、建设目标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是: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促进医院事业的蓬勃发展,增强医院在医学领域的综合实力。

具体来说,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1.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医疗团队和科研团队,为医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提高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以满足患者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加强学术研究,推动医学科技进步,为医院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原则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原则是:以质量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效益为重点,以科研为驱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注重质量标准,坚持科学规划、精细管理、严格评审,确保学科建设达到高水平。

2.人才支撑,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医疗团队和科研团队。

3.加强经济管理,纳入医院经济管理体系,保障学科建设的经费需求,提高学科建设的效益。

4.以科学研究为驱动,鼓励开展学术创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三、建设内容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强化人才建设,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医疗团队和科研团队。

2.发展骨干科室,打造全科、多学科协作的特色诊疗模式,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3.加强医疗设备和技术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4.加强学术研究,促进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的有机结合。

5.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学科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四、实施步骤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实施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学科规划。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评估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二)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学科发展;(三)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团队建设;(四)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学科建设取得实效。

第二章重点学科建设第四条重点学科的产生:(一)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结合专家评议,择优选择;(二)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实行逐级申报制度;(三)申报程序:科室提出申请,科教处审核,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第五条重点学科建设内容:(一)优化学科布局,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三)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技术进步;(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学科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六条组织管理:(一)分管院领导负责,科教处具体实施;(二)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设立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责分工:(一)院领导: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重大决策和统筹协调;(二)科教处: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考核和评估;(三)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四)学科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引进第八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培养学科带头人,提升学科整体水平;(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结构;(三)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学科成员的学术素养。

第五章评估与考核第九条重点学科评估:(一)定期开展重点学科评估,包括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二)评估结果作为学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考核与奖惩:(一)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学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申报等挂钩;(二)对表现突出的学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建设不力的学科进行整改或取消重点学科资格。

XX院级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XX院级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XX 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院级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科室:现将我院《院级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标准积极申报。

二 0 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根据卫生部创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汉中市人民医院2022—2022学科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办法。

重点专科分为国家卫生部重点专科、陕西省卫生厅重点专科、汉中市卫生局重点专科及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四个层次。

国家、省厅及市局重点专科命名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设定,主要包括二级临床科目、部份一级临床科目及与临床医学相关的科目。

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设置同上。

国家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为标准。

陕西省卫生厅重点专科以省厅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为标准。

汉中市卫生局重点专科以市局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为标准。

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参照省厅、市局重点专科评估办法制定。

本办法主要针对医院重点专科(以下简称为“重点专科”)即院级重点专科,包括重点学科、特色专科,是指在汉中市具有率先水平或者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专科,其学科管理、人材建设、设备设施、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综合实力,通过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市级先进水平。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采取医院和专科二级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职责。

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专科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

职责是:1、全面负责医院重点专科的建设管理。

2、制定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3、审核各临床科室制定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

4、决定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确定各科室年度重点专科建设责任目标并进行考核。

6、协调各方面关系。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医务部,是代表医院负责重点专科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完整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完整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点学科建设是增强医院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级重点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和发展学科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快速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水平提高。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形成梯队合理的学术队伍,具备一定优势和配套合理的实验室条件,具有承担、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并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逐步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开放型医疗、教学和科研基地。

第四条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院级重点学科。

医院根据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合理地培养一批院级重点学科,争取通过3~6年的规范建设,建成更多的校级、省级重点学科,并力争使部分省级重点学科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标准。

第二章申报和评审第五条重点学科申报和评审每3年开展1次,以二级或三级学科为申报单位,原则上从硕士生培养点或联合培养点中择优选择。

医院鼓励相关学科(科室)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第六条院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一)有2个以上稳定的科研方向,有较明显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二)学科带头人在该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声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三)学术队伍的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一般要求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3~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学历的学术骨干比例较高;(四)长期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已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得到社会好评;(五)目前至少承担2项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近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曾经出版专著,或获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第七条市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点学科建设是增强医院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级重点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和发展学科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快速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水平提高。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形成梯队合理的学术队伍,具备一定优势和配套合理的实验室条件,具有承担、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并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逐步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开放型医疗、教学和科研基地。

第四条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院级重点学科。

医院根据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合理地培养一批院级重点学科,争取通过3~6年的规范建设,建成更多的校级、省级重点学科,并力争使部分省级重点学科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标准。

第二章申报和评审第五条重点学科申报和评审每3年开展1次,以二级或三级学科为申报单位,原则上从硕士生培养点或联合培养点中择优选择。

医院鼓励相关学科(科室)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第六条院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一)有2个以上稳定的科研方向,有较明显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二)学科带头人在该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声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三)学术队伍的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一般要求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3~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学历的学术骨干比例较高;(四)长期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已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得到社会好评;(五)目前至少承担2项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近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曾经出版专着,或获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暂行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暂行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暂行办法笫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学院第五附属O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学科管理水平,保证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适应国家和本省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促进我院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推进临床医疗工作和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科是以病区为单位的二级或三级学科。

以“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特中求优、重点突破、分层递进”为学科建设思路。

第三条重点学科是体现我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特色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对提高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四条依托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和带动全院的学科建设;完善学科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形成学科建设交互领先的长效机制,以提高我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医院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每年在全院评选1~2个院级重点学科。

经过3—5年的努力,力争使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有较大的发展和提高,使部分院级重点学科能成为市级、省级重点学科,部分学科在乃至全国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

笫二章评选条件与程序第六条院内重点学科评选条件1、学科有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国内、省内或市内已形成比较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2、学科必须是硕士学位联合授予点或学科带头人具备硕士或博士学历或教授职称,要有适当的学术梯队和可持续发展方向。

学科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思想稳定、凝聚力强、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拼搏精神。

3、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5岁以下,有较强的医疗及科研组织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一定成果。

4、学科临床业务量主要指专科门诊量和住院病人量,近3年持续上升,平均每年>10%。

5、重点学科要有卜2个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近5年有市级、省部级研究课题,科研要围绕推动本专业学术发展。

7、学科近五年在本专业国内核心期刊(三级或二级学科)或MEDLINE、CA(化学文摘)、BA(生物文摘)、EM(荷兰医学文摘)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5篇,或在SCI、El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8、学科带头人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翻译和写作能力。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一、目的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和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医院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快速发展,增强医院实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成立组织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

定期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资金、人员、设备、科研研究等问题,指导、监督学科建设规划落实,负责学科建设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日常工作及相关工作。

三、重点学科申报1.自愿申报。

各申报科室根据学科发展情况,按要求自愿申报。

2.院内审核。

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者根据评审标准及申报的相关条件进行项目初步审核。

3.医院学术委员审核。

4.医院党委会综合医疗业务收入、门诊量、布局等情况,进行审批。

5.院外审批。

医院推荐到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各级别重点学科。

四、建设运行管理对医院认定的院内重点学科,医院采取每年考核,每五年考评验收,科室对一年的学科情况交自查报告,医院按照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考核,组织综合考评。

(一)制定学科规划重点学科应制定重点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目标、方向和项目领域,以及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和学术梯队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具体计划,使学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负责人目标责任制承担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对重点学科建设负有主要责任。

(三)建立月考核、年报制度重点学科科室负责人在建设周期内,应每年对建设规划中的阶段目标、分项目标的具体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完成项目的措施、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自查。

五、建设保障及措施为保证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需求,医院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

(一)人才梯队建设在人才引进、高端人才培养、外出进修、学术会议、各学会任职、继续教育及学术交流在重点(培育)学科中优先推荐。

鼓励积极举办全国性及省级学术会议,鼓励各科室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国内外的交流,促进学科的发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重点学科建设是我院为适应医院各项工作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体现医院特色,展示医院优势,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措施。

医院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推动医疗、科研教学的全面发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重点建设我院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逐步达到校级重点学科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的水平,并带动医院相关学科的发展,从而整体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贮备和人才储备。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类别及学科建设数量医院设立3-5个院级重点学科以及2-3个院级重点扶持学科(专业)。

第四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1、医院将按照校级、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以医院“十五”及“十一五”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医学科技、医疗技术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校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

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形成一批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具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学科队伍。

在院级重点学科的成员组成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应达50%以上。

3、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医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

重点学科要根据医学科技的发展和医院发展的需求,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使学科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有较大的提高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优化科研与临床的更加紧密结合,使科研能力的提高和临床医疗水平的提高相互推动,进一步形成医疗特色和优势。

5、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优化科研平台,使科研和教学更好地相结合,以科研促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6、通过重点学科建设,该学科应具备申报校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的能力,并有显着成效。

具体指标如下:(2)学科组成员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计)年人均1篇以上。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一、引言医院院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是提高医院学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医院院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学科建设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目标和任务2.1 目标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学科建设,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院的整体实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2 任务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任务包括:•确定院级重点学科的范围和数量;•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和目标;•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包括财务、人力等方面;•开展学科建设评估和监督;•加强学科之间的协作和交流;•推进学科建设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管理体制和职责3.1 管理体制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体制包括学科委员会、学科建设办公室和监督评估委员会。

•学科委员会负责学科建设的决策和监督;•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学科建设的具体实施;•监督评估委员会负责学科建设的评估和监督。

3.2 职责•学科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确定院级重点学科的范围和数量、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和目标、监督学科建设的实施等;•学科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学科建设的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等;•监督评估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对学科建设进行评估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四、资金支持为保障医院院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医院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具体支持方式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学科建设的经费支持;•向院级重点学科倾斜,确保其优先获得医院的财务支持;•鼓励学科建设获得外部资助,如科研项目、合作基金等。

五、人才队伍建设医院将注重人才队伍建设,为学科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吸引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加强人才队伍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学科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的职称评定和晋升。

六、学科建设评估为了监督学科建设的进展和效果,医院将定期进行学科建设评估。

医院学科建设发展管理制度

医院学科建设发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科,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等。

第三条学科建设应遵循“重点扶持、全面发展、创新驱动、人才为本”的原则,以学科带头人引领,强化团队建设,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学科建设目标与任务第四条学科建设目标:1. 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重点学科;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3.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4. 推动医学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五条学科建设任务:1. 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明确学科发展方向和重点;2. 加强学科建设投入,保障学科发展所需资金、设备、人才等资源;3. 完善学科管理制度,规范学科建设流程;4. 强化科研创新能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5.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第三章学科建设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科建设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科建设工作。

第七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学科建设规划;2. 审批学科建设重大事项;3. 落实学科建设资金;4. 监督学科建设进度;5. 评估学科建设成效。

第八条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建设具体实施,包括:1. 制定学科发展规划;2. 组织学科建设团队;3. 优化学科资源配置;4. 加强学科人才培养;5. 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第四章学科建设支持与保障第九条学科建设支持:1. 优先保障学科建设所需资金,确保学科建设投入;2. 提供学科建设所需设备、场地等资源;3. 支持学科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4. 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加盟。

第十条学科建设保障:1. 建立健全学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科建设成效进行评估;2. 定期召开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的问题;3. 强化纪律监督,确保学科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重点学科专科管理规定

重点学科专科管理规定

重点学科、专科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院长、分管院长负责全院“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的领导工作,科教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和协调工作;
2、医院支持基础条件好,科研水平高,在某些研究方面达到或接近本学科、本专业发展前沿,在本地市领先水平的科室申报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学科;
3、人员配备与培养:被列入“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业务科室,医院在人员
配备和培养方面,优先考虑和重点培养,逐步建立学历结构、整体水平、业务素质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推荐的学科带头人要医、教、研能力较强,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态度严谨,工作作风务实,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力;
4、科研设施和经费的投入:对于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建设,医院安排相应的经费,使其改善工作条件,增强其科研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强科研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5、医院对列入“学科、专科”发展的科室,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经常考察并掌握工作运行情况,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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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学科建设是加强医院建设,促进医、教、研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更好地形成专科优势,促进重点学科更快、更好的发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重点学科建设内容:
1、围绕专科发展方向开展临床及科研工作,提高专科科研及临床医疗水平。

2、专科梯队建设,专科后备人员培养及专科相关人才培养,专科相关专业设备购置。

3、加强学术建设,扩大知名度,提高专科在本专业的学术影响力。

重点学科的管理:
1、分管院长负责,医院科教科协调指导重点专科建设有关的问题。

2、各重点专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制定专科三年、五年发展规划,
3、确定专科建设目标;科主任负责重点专科的经费使用及科研活动。

3、各级重点专科确定后,在建设周期内应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年度规划、有计划的实施专科建设,年终进行考核。

4、确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级期刊上,鼓励向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积极举办全国性及省级学术会议,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国内外的交流,促进科学的发展。

5、医院专门设立重点专科建设经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每建设周期5-10万,用于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课题的启动。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一、开展科学研究
1、科研课题的申请立项、成果鉴定及申请奖励规定
按照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成果鉴定及奖励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科研课题的立项申请、鉴定、请奖工作。

⑴、申请科研课题立项:
按照医院安排的时间,课题组必须有相关的课题检索资料,并写出开题报告,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课题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列出详细的实施计划及经费概算,报科教信息科,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核后决定报省或市科技计划,按要求填写科技计划申请表,由医院统一上报科技主管部门。

⑵、课题的实施
根据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项目文件,由列入计划立项负责人与医院签订科研合同书,科教信息科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定期向学术委员会及科教信息科汇报课题进展情况,以保证研究的正常进行。

⑶、科技成果的鉴定及申请奖励
按课题计划进度要求,课题完成后要及时进行鉴定。

按成果鉴定要求,由课题组将本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整理成完整的技术材料交科教信息科,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向有关部门申请
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完成一项鉴定一项。

计划外课题,医院一般不组织鉴定,如有特殊需要,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申请鉴定。

申请奖励的程序与成果鉴定相同,必须由医院组织考评及上报。

2、科研经费的管理
医院每年拨出上一年度业务收入的1%作为科研基金,省市指令性计划所拨经费与医院配套基金列入医院科研基金统一管理。

经费的使用范围:
列入计划的科研课题及四新项目,主要用于购置设备、试剂、资料检索、资料印刷、鉴定验收及与本课题有关的差旅费及学术交流费用。

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经费的申请与审批:
由课题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报科教信息科,科教信息科根据计划经费概算审查后,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凭发票到财务科专项基金处报销。

原则上课题所需资金应保持在基金内,若出现超支,由课题组垫付,成果获奖后,从奖金中扣除。

经费的申请必须依据计划内容,要真实可行。

与本课题无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科教科及课题组均应建立经费使用记录,课题结束后医院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写出总结报告。

3、科研奖励措施
获国家、省、市科研成果奖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配套的奖金按规定
提取管理费用外由医院发给课题组,另医院将给予奖励,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国家级成果:一等奖100000元,二等奖50000元,三等奖30000元;
省级成果:一等奖50000元,二等奖30000元,三等奖10000元;市级成果: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

所有奖金由课题负责人领取,课题组内部由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经医院批准并备案与外院合作进行的获奖课题,以我院为主的按本院课题对待,其余的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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