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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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暂定稿)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为推动我校的学科建设,特制定浙江万里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一、重点学科建设主管部门
我校重点学科建设主管部门为校科研处。
校重点学科的建设总体规划,以及申请、论证与确定、增补、撤消,建设情况的年度检查与评估工作,由科研处负责组织进行。
日常管理工作由校重点学科所在单位的重点学科领导小组负责,如制定本学科的发展规划、经费使用计划等。
经费具体支配由学科带头人负责。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初步形成学科特色,具有2个以上稳定的研究方向,对宁波市及浙江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有学术水平高、富有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各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副教授以上);有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的学术梯队。
(三)具有较好的科研、教学工作基础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四)具有可供教学、科研使用的图书资料及学科建设的实验设备、仪器等物质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五)已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在研课题,有多渠道争取经费资助的能力。
三、建设目标与周期
校重点学科的申请、建设,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与市重点学科建设同步。
在建设周期内,采取滚动淘汰制,经年度检查、评估及中期检查评估,择优向市、省重点(扶持)学科推荐。
四、检查与评估
学校对校重点学科每年要进行一次年度检查,要求校重点学科建设小组填写“浙江万里学院重点学科年报”。
学校对重点学科进行评估(见附件“浙江万里学院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一)年报时间:“年报”中各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建设当年12月31日,要求次年1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
(二)年报内容:①学科各方向研究进展情况②学科建设成功的经验③学科建设新
(三)主要附表:①学科队伍建设情况表②学科建设经费情况表③学科承担科研课题情况表④学科发表论著情况表⑤学科科研、教学成果获奖情况表。
(四)中期检查:学校对校重点学科在建设中期(通常在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内容:
①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②主要成效:③主要问题和不足:④加强学科建设的主要措施:⑤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经费
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60%用于学科的基础建设,包括购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所购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报批,并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由重点学科所在单位管理,学科带头人及学术梯队成员可优先使用;20%由学科带头人负责安排使用;其余20%用于重点学科的项目研究,并作为校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浙江万里学院重点学科评估基本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