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艺术的传承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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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历史长河,流淌着我国各民族人民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和智慧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文化水脉。古筝艺术就是祖国传统音乐文化水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音色浑厚明亮,优美华丽,既擅长表现行云流水的意境和细腻委婉的情调,又能抒发慷慨激扬,气贯长虹的豪情。古人曾用“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坐客满筵都不语,一行哀雁十三声”的生动诗句来描绘古筝艺术所达到的令人神驰的境界。其出神入化的艺术魅力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深受人民大众的喜爱。
一、古筝艺术的优秀传统
漫长的历史长河“流淌着我国各民族人民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和智慧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文化水脉。古筝艺术就是祖国传统音乐文化水脉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约公元前2世纪),古筝就广泛流传,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所以人们常常称之为“古筝”。当时它作为声乐的伴奏乐器在秦国(今陕西省)流传。因而古筝又有“秦筝”之称。
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秦筝也随着东渐南移,并在和当地的戏曲、说唱和民间音乐的结合中形成了许多各具特色的风格和流派。其中主要有在河南大调曲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分为唱腔牌子曲和板头曲两部分的河南筝派,有在演奏中常与山东琴书的演唱活动结合在一起、以大板曲为主体的山东筝派,有流行于广东潮汕地区以及闽南一带,以演奏潮汕地区特有曲调弦乐和细乐为风格特点的潮州筝派,有流行于广东大埔、梅县、汕头一带与洞萧、琵琶、三弦、椰胡一起合奏的、极具古朴典雅风格的客家筝派,还有由杭州滩簧、江南丝竹、弦索十三套等演变而来、以活泼明快的“四点”为技术特点的浙江筝派以及在陕西地方音乐风格特点的基础上采诸派筝技法之所长而形成的陕西筝派。
二、古筝艺术的继承
任何一个音乐作品的艺术特色,既有继承性,又伴随时代的进程、审美观的变化而不断演变。纵观我国各门音乐艺术的发展历程,都离不开这个规律,古筝艺术也不例外。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时代的产物。古筝艺术和整个音乐艺术一样,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都反映着每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和观念意识。只要我们研究一下传统筝曲,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首先是社会生活对筝曲作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任何一首传统筝曲必然反映出时代生活特征,从而带着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印记。优秀的古筝乐曲与民歌一样,也是源于生活原形的“艺术变形”,通过演奏者的弹奏,在琴弦上唱出时代的旋律,是另一种形式的时代的“回音壁”。
近年来“古筝艺术呈现出令人可喜的局面———多种多样的流派风格得到进一步发展,传统曲目及新创作品在群众中较广泛地流传,老一代筝家为培养后继者呕心沥血,中青年筝家人才不断涌现,业余古筝爱好者越来越多,演奏形式也由独奏,为歌唱伴奏发展为重奏及合奏。古筝从一种民间流传的乐器,普遍走上音乐学院的课堂和音乐厅”成为一种规范性乐器。曹正、曹东扶、王省吾、任清志、赵玉斋、高自成、王巽之、苏文贤、罗九香等老一辈艺术家、教育家,他们用自己的一生心血潜心研究古筝,并将他们的绝技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后人,使大量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筝曲流传至今,这些原汁原味的地方风格筝曲成为中国古筝演奏的根基。值得一提的是已故教育家曹正教授,他在继承传统筝曲,挖掘、整理方面做出功不可没的业绩,他的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提倡以筝会友,将古老的工尺谱翻译整理成简谱,使传统筝曲得到广泛传播普及,他将古筝民间化的口传心授教学模式,上升到理论研究,为中国古筝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可以说今天古筝事业的发展与先辈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这些成绩也都是在学习传统,继承传统优秀遗产的基础上取得的,因此,从古筝演奏和筝曲创作来看,古筝艺术的发展不能不受到古筝传统的深刻影响和有力制约,离开了纵向继承,古筝的独特艺术个性和艺术风貌就难以延续和传承下来;离开横向借鉴,便会影响古筝艺术的丰富和发展。
三、古筝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艺术的生命在于变化,在于创新。古筝艺术四十多年来之所以获得很大的发,除了重视学习传统、继承传统外,与古筝新曲目的大量涌现也是分不开的。这些新作经过演出实践的考验,有的已成为
音乐会的保留节目,有的作为教材被广为传授,有的收稿日期:2008-2-20
作者简介:张玲玲(1979-),女,哈尔滨人,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少数民族音乐。
古筝艺术的传承与创新
张玲玲
(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湖北武汉444300)
摘要:作为中国民族乐器大家庭中的主要成员“筝”,素以古朴、典雅、端庄、传情而赢得人们的称誉。历代的诗词歌赋中,
都不乏对筝的赞美,喻为“仁智之器”、“众乐之师”。本文从古筝艺术发展的历史,古筝艺术的优秀传统,古筝艺术的发展与创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细致的阐述。
关键词:古筝艺术;历史;继承;创新中图分类号:J63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8)-04-0088-02
(下转90页)
2008年第4期
(总第283期)
湘潮(下半月)
2008年4月
编成专集或录制成唱片、录音带出版发行。这些古筝新作显示了自己的艺术生命力。与传统筝曲相比,有联系又有超越,有继承又有变化创新。
50年代中期,筝曲创作开始了新的历程,以《庆丰收》、《幸福渠》、《闹元宵》为代表的老一辈筝家,以他们所熟悉的民间音调为创作基础,在突出古筝韵味的同时,开创了新的双手演奏技巧,《幸福渠》(任清志曲)运用古筝码左侧刮奏,描绘波澜壮阔的气势效果。60年代开始,以王昌元、张燕、项斯华、范上娥为代表的新一代古筝演奏家,把学院里所学到的西方作曲技巧和钢琴演奏手法注入了古筝创作和技巧表现,出现了《战台风》这一优秀筝曲,它运用了大力度的扫摇,双手快速扫轮等高难度技巧,刻划了码头工人战胜台风的惊天壮举,使筝这一古老典雅的乐器表现出气势磅礴。坚定有力的艺术形象,丰富了古筝的音乐性格。从此,古筝界涌现了一大批古筝新作,如《草原英雄小姐妹》(张燕、刘起超曲)、《幸福渠水到俺村》(沈立良、项斯华、范上娥曲)、《洞庭新歌》(王昌元、浦琦璋编曲)、《雪山春晓》(范上娥、格桑达吉曲)等等,这些乐曲至今仍体现出古筝高难技巧特点,成为古筝教学的经典曲目,也是古筝考级中程度较高的代表曲目。
随着“文革”的结束,70年代末古筝创作开始注重音乐内涵,以深层次地刻划内心细腻情感为表现内容,借古筝韵味这一特点,抒发人物内在的感情表达,使古筝语汇深刻,富有内涵。如《秦桑曲》(周延甲曲)曾获中央电视台“山城杯”比赛创作一等奖,《香山射鼓》(曲云曲)曾获香港亚洲音乐艺术节优秀作品奖,这些筝曲被演奏家们多次录制音像带或比赛或演出,流传广泛,深受国内,海外筝人喜爱,成为古筝名曲。
90年代的筝曲创作表现为专业作曲家开始涉入古筝创作,他们以更具严谨的逻辑思维,运用西方的现代创作手法和作曲技巧创作出音乐形象鲜明、语汇丰富的乐曲,并以和声复调的表现形式,为古筝创作增添了亮丽色彩。这一时期的特点是:作曲家打破了旧的传统五声音阶排列,以新颖独特的音阶调式定弦,突出表现少数民族的音乐特点,如《木卡姆散序与舞曲》(周吉、邵光琛、李玫曲)、《黔中赋》(徐晓琳曲)、《幻想曲》(王建民曲),后两首乐曲都是以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音调为基础,增加了古筝的新技法,表现了粗犷豪放的山野风貌,《幻想曲》中作者运用大小调,以及和声的明暗对比,使人感受到和声色彩的绚丽,旋律的优美动人。
四、结束语
建国以来,中国古筝在原来基础上推进了一大步,无论在创作、技法、演奏等各方面都是空前的,这就为古筝制作界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空间。艺术创作要一手伸向传统,一手伸向现实生活,古筝艺术的继承与创新也离不开这个规律。因此,发扬传统和锐意创新,是繁荣古筝艺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我们要在传统与创新之间架起一道桥梁,既使优秀的古筝传统得到承续,又要勇于创新,使古筝艺术获得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邱大成等.怎样提高古筝演奏水平[M],北京:华乐出版社,2003.[2]林玲.古筝入门教材[M],北京:华乐出版社,2000.
[3]曹永安,李汴编.曹东扶筝曲集(修订本)[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责任编辑:刘雨凡
卒于渭滨。征西大将军魏延和丞相长史杨仪争权不和,举兵相攻,延败走,斩延首,仪率诸军还成都。大赦。”此次大赦可谓说是有很强烈的政治意味。其一,作为股肱之臣诸葛亮的去世,对蜀国军民的打击可谓十分沉重,诸葛亮就像蜀国的一面旗帜,他的倒下使蜀国失去了最主要的精神依托。其二,诸葛亮一死,其主政时掩盖的矛盾也立刻暴露,特别是将领之间相互争权日益突出,征西大将军与长史举兵相攻,十分惨烈。其三,刘禅的执政能力怎么样?诸葛亮死后,能否驾驭当前形势?人们怀疑不安。其四,南方传来少数民族叛变的消息。总之,不详的阴云笼罩在蜀国的上空,为安定民心,消除人们的猜忌和疑虑,尤其是安抚与魏延军进行厮杀的军士,可以说这次大赦十分有必要。不可否认,这次大赦也形成了一个先例,把政治斗争及需要牵涉到大赦中。从此以后,大赦不断,进入高潮,“赦不妄下”的局面一去不复返。
“自亮以后,兹制渐亏”,蒋琬、费祎、特别是姜维当权时大赦不断。“(延熙)六年冬十月,大司马蒋琬自汉中还,住涪。十一月,大赦。”“(延熙)九年夏六月,费祎还成都,秋,大赦。”“(延熙)十二年春正月,魏诛大将军曹爽等,右将军夏侯霸来降。夏四月,大赦。”“(延熙)十四年夏,大将军费祎还成都。冬,复北驻汉寿。大赦。”“(延熙)十七年春正月,姜维还成都。大赦。”“(延熙)二十年,闻魏大将军诸葛诞据寿春以叛,姜维复率众出骆谷,至芒水。是岁大赦。”“(景耀)四年春三月,追谥故将军赵云。冬十月,大赦。”在短短不足二十年间,竟有这么多大赦,仔细分析却也不难理解。如果说,诸葛亮“赦不妄下”表明当时政治比较清明公正,社会秩序比较稳定的话,那么这些大赦则表明当时的政治日趋混乱,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统治者不得已而为之。另一方面,部分大将军把大赦当作自己拉拢民心,抬高个人威望的手段。无论是出征迎敌还是班师回朝,都要进行大赦,一定程度上是为巩固自身实力。
赦免制度作为宽刑省罚的一种措施,在阶级社会中有缓和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矛盾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是对封建社会严刑峻法的补充,对稳定封建统治是有利的。所以很多王朝都喜欢采用,虽然所借名目不同,但基本说来不外乎上文所列三大类。蜀国在采用赦免制度时,前期“赦不妄下”,后期,频赦滥赦,把赦免作为一种争权夺利的工具,反而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使刑法失去了权威性,随着蜀国的灭亡,这种屡屡大赦的局面也就不复存在。蜀国的教训值得后人深思。
参考文献:
[1(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
[2](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3](晋)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4]陈东升:《赦免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
[5]阴建峰:《现代赦免制度论衡》【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
[6]高铭暄等:《中国法学大辞典》【M】,北京:中国检查出版社,1996年。
责任编辑:刘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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