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关于交付日约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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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中关于交付日期约定的理解
一、如何确定交付日期
合同约定:“甲方应当于开业日前的倒数天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如何向乙方发出交付通知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应提前五(5)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的房屋交付通知书,房屋交付通知书中载明的甲方交付日期为该房屋的交付日。”
即交付通知书中需有具体的交付日期。
三、明确具体的交付日期是非常重要的。
1、交付日是租赁期、装修期的起点日期。
2、“乙方应在交付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及装修期间的其他费用、预付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将证明其已投保所要求的险种的保险凭证以及任何保险单的续保凭证交给甲方作记录。”
3、“乙方应于交付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的开业保证金。”
4、“乙方应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在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向甲方付清根据本合同第6-1、6-7、6-8、6-10条规定应于该房屋交付时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义务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5、如果乙方未能于交付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还将对乙方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交付日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则该房屋仍视为已由甲方于交付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给了乙方,并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收取租金、开业保证金和各项费用。如果乙方在交付日起30天内仍未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但无义务)经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而无须向乙方退还。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应当另外予以赔偿。”
四、交付日的确定等同于开业日的确定
由于合同约定“甲方应当于开业日前的倒数天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因此明确了
交付日,相当于明确了开业日。
五、如何确定开业日
合同关于开业日的规定:“甲方根据购物中心对外营业条件自主决定并宣布的购物中心开业日。”“购物中心的开业日以甲方对外媒体宣传的日期为准。”
六、确定开业日对甲方的影响
1、从常理上说,甲方应确保购物中心在开业日对外开业,尽管合同中并未对此做相关约定。
2、但甲方不能因此而忽视开业日和交付日两个日期之前的关系,处理不好2者的关系,则会发生矛盾,甚至会构成违约。
七、确定开业日对乙方的后果。
1、决定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租金的期限:
“乙方最迟应于购物中心开业日之前第十日向甲方预付该房屋一个月的固定租金。”
2、决定开业保证金如何处理:
“如乙方能够于购物中心开业日对外营业且经甲方审核符合正式开业标准的,则开业保证金自动转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部分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于购物中心开业日对外营业的,甲方有权没收该开业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于购物中心开业日之日起15天内仍未能对外营业的,则甲方除有权没收开业保证金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3、决定乙方对外营业的期限:
乙方应确保该房屋于购物中心开业日之前或装修期满(以先到者为准)对外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