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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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收购人:李洁、周晓璐、郭志先、李汉华
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奥林匹克花园二期****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30栋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六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及《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华光”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青鸟华光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7)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2)
第三节收购方式 (14)
第四节资金来源 (25)
释义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人为李洁家族。李洁家族为李洁、周晓璐、李汉华、郭志先组成的家族,郭志先、李汉华系夫妻关系,李洁、周晓璐系夫妻关系,李洁系郭志先、李汉华之子。
二、李洁家族
(一)李洁
1、基本情况
2、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3、控制和持有的企业股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洁先生除持有康欣新材39.52%股权,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股权外,不存在控制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形。
4、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李洁先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5、在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洁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二)周晓璐
1、基本情况
2、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3、控制和持有的企业股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晓璐女士除持有康欣新材3.60%股权,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股权外,不存在控制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形。
4、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周晓璐女士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5、在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晓璐女士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三)李汉华
1、基本情况
2、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3、控制和持有的企业股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汉华先生除持有康欣新材2.83%股权,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股权外,不存在控制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形。
4、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李汉华先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5、在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汉华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四)郭志先
1、基本情况
2、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3、控制和持有的企业股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郭志先女士除持有康欣新材4.59%股权,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股权外,不存在控制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形。
4、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郭志先女士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5、在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郭志先女士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李洁家族合计控制50.54%的股权,为康欣新材实际控制人。康欣新材股本总额为25,000万元,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洁家族合计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股权,李洁妹妹李子薇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股权,情况如下: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收购人基于自身发展的战略考虑,通过本次交易,置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林板一体化业务,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康欣新材实现借壳上市,可借助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增强资本实力及品牌效应以实现业务扩展规划。
二、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已分别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2015年4月,康欣新材召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事宜,5月董事会批准同意所有股东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康欣新材的所有股东均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015年6月4日,青鸟华光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李洁家族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