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培训课件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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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课件

《预防职务犯罪》课件
以儆效尤
建立举报平台: 设立举报电话、 邮箱、网站等, 方便群众举报
保护举报人: 对举报人的身 份信息进行保 密,保护其合
法权益
查处力度:对 举报线索进行 核实,对查实 的职务犯罪行 为进行严肃处

公开透明:对 查处结果进行 公开,接受社 会监督,提高
公信力
PART FIVE
提高认识:让公众了解职务犯罪的 危害和后果
自律意识
加强法律法规 教育,提高公 职人员的法律 意识和法治观

加强警示教育, 通过典型案例 教育公职人员 引以为戒,提 高自我防范意 识
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公职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案例剖析:深入剖析案例,分析犯罪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教育方式:采用多种形式,如讲座、研讨会、培训等 教育对象: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公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行为。
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案例:某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最终被查出并受到法 律制裁。
预防措施: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惩治力度等。
国际合作成果:提高了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水平,加强了国际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定严格的反腐败法律,明确职务犯罪的定义和处罚标准 加强监管和监督:建立独立的反腐败机构,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调查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反腐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分享反腐败经验和信息,共同打击跨国职务犯罪
定义: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03
是一部分企业高管,为了个人私利或者为了少部分人的私利,这是 一种很常见的犯罪行为。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5
法律风险防范的方法与关键
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
事后补救
防范关键:
最重要的是管理者个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经营管理者自己都搞不清哪些是可能让自己面临
失去自由、甚至生命的刑事法律风险,就更不要谈在他控制管理之下的企业财产安全性的问题了。企业法见的企业法律风险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公司经营法律风险 高管刑事法律风险 公司架构及股东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9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
招录新员工和其他单位劳动合同没有解除。 新员工侵犯原单位商业秘密。 员工自愿不上保险。 企业开除、辞退职工、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前提条件 竟业禁止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10
公司经营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 侵权法律风险 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 表见代理导致的法律风险 汽车销售行业常见法律风险 新消法和新广告法对汽车行业的影响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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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刑事法律风险
公司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 职务侵占 • 挪用资金
生产经营活动中常见的刑事法律风险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重大责任事故罪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3
民事
行政
刑事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4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01
是由于我国立法上存在的误区、盲点,司法机关执法水平的缺陷以 及转型的市场环境中出现的新问题。
02
由于市场经济的环境不够成熟,有些人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某种犯罪 之中。他并不是有意地触犯法律,也并不是有意地追逐个人或者少 数人的非法利益,而是他不了解法律,把握不好界限。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PPT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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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刊编辑、电台主持人以及编排印刷人员等; • 9、其他可能通过合法途径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
二、融资环节的风险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的具体态:
(1)利用行为:行为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正式公 开前,利用自己所知道的内幕信息,掌握有利的条件和时机,进行证券的买入或者卖出。 (2)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将处于保密状态的内幕信息公开化,通过明示、暗示、书面或口头等方式,透 露、提供给不应知悉该信息的人员,使信息受领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风险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 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单处 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 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
《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 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 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认定本罪的关键
2、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用其他欺诈手段
• 在申请公司登记时,申请人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证实注册资本真实性的文件。主要指“资金信用 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能证实注册资本真实性的文件。一般指验 资、验证、评估等有关的文书、文字材料。如:公司法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或发行股份的股款 缴足后,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文件。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的,须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证明文件。

2024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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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当
01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一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或履行不符合约定。
抗辩权与抵销权的行使
02
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利用抗辩权或抵销权来对抗对方
的请求,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证据保全与诉讼时效
0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或超过诉讼时效,
可能导致维权困难。
合同变更与解除风险
专利侵权行为风险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可能构成 专利侵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 任。
商标注册与维权风险
01
商标驳回风险
由于商标申请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存在在先权利冲突等原因,可能导致
商标申请被驳回。
02
商标异议与撤销风险
已注册的商标可能因他人提出异议或撤销申请而被撤销,从而失去商标
在遇到法律纠纷或诉讼时,及 时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和 支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鼓励员工积极向专业律师团队 咨询法律问题,提高员工的法 律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THANKS
感谢观看
合作方泄密风险
企业与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合作过程中,因保密措施不到位或对 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防范措施与建议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申请、维护、保护等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 职责。
加强保密意识教育
定期开展保密意识培训,提高全员保密意识和能力;与涉密人员签订 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
试用期约定不当
试用期期限、工资等应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约定试用 期。
员工离职管理风险
离职程序不规范
建立完善的离职管理制度, 确保员工离职时按照法定 程序办理,避免程序不当 引发争议。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PPT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PPT
二、融资环节的风险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布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风险
立案标准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风险
虚假出资:指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具体表现形式:以货币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未将货币出资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包括未全部存入也包括未足额存入。以实物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未将实物(如房屋、机器等)全部或者部分交付给成立的公司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未按法律规定的手续转移财产所有权给成立的公司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在进行评估价值的过程中,故意高估或低估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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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融资环节的风险
贷款融资中的刑事风险
•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修正案六) • 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
《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 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 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及其他因其业务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 7、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发行人的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经济管理
机关的工作人员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 8、由于本人的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合同关系或者工作联系,有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新闻
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PREVENTION OF ENTERPRISE CRIMINAL LEGAL RISK
培训师:xxx
培训时间:2022.x
目录
CONTENTS
01 ➢ 企 业 高 管 与 刑 事 犯 罪 02 ➢ 企 业 家 面 临 的 常 见 刑 事 法 律 风 险

【可编辑全文】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讲座(PPT-65张)

【可编辑全文】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讲座(PPT-65张)

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方式
1.企业内部员工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故意不履行职责,方便他人作案,从中分成 利用保管权,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 2.加价销售产品并占有差额 销售人员加价 只交剩余款项,私自扣留差额部分 3.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行为人有一定的控制权、支配权 通过制作、涂改等语言、文字行为,改变企业财物的所有权关系
受贿方式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案例: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被告人夏某在承包太康县土地建窑烧砖期间,答应支部书记郑某、村主任汪某每人每年好处费10000元,郑某汪某分别从夏来华的窑场拉走价值30000元、15520元的砖头,顶夏来华答应给其二人的好处费。本院认为,被告人夏来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45520元,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挪用资金罪: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ppt课件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ppt课件
ppt课件 6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如主管、经管、负责或者参与某 项工作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权力。“与 职务有关”,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 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公司、企 业人员受贿罪不可缺少的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乘请托人 求其谋取利益或他人有困难之机,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中 有的是直接索要,有的是以隐晦的方式暗式对方送钱送物,索取 贿赂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收受贿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要大得多。
ppt课件 2
职务犯罪预防
一、什么是违法、犯罪及惩罚的严厉性 二、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二)职务侵占罪 (三)挪用资金罪
三、诱发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及预防对策 四、其它影响企业发展的常见犯罪
(一)盗窃罪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 (三)非法泄漏个人信息罪
ppt课件 3
ppt课件 10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 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 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 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在四川省内认定构成本罪的标准:1万元为数额较大; 10万元为数额巨大。
(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 和应受惩罚性是由社会危害性决定的。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其行为是违法行为。
(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 的法律后果不同。
ppt课件 4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PPT 57页)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PPT 57页)
案例:陆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 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目前企业的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主要关注的是诸如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法律 风险,对刑事的法律风险往往疏于防范。
一、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的概念 1、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 《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 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 、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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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资环节的风险
立案标准
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是本罪的主体行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下列情形之一(1)携带贷款逃跑的;(2)假冒他人名义贷款的;(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4)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经济活动或投机行为造成重大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5)隐匿贷款去向,转移资金,贷款到期后拒不偿还的;(6)将贷款用于个人挥霍或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期满后拒不偿还或无法偿还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风险
立案标准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风险
虚假出资:指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具体表现形式:以货币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未将货币出资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包括未全部存入也包括未足额存入。以实物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未将实物(如房屋、机器等)全部或者部分交付给成立的公司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未按法律规定的手续转移财产所有权给成立的公司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在进行评估价值的过程中,故意高估或低估

守住法律底线预防职务犯罪培训PPT课件

守住法律底线预防职务犯罪培训PPT课件

4.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受贿 5.以赌博形式受贿
6.通过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受贿
7.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
8.特定关系人受贿 9.非财产性利益变相受贿
如性贿赂、提供工作机会、安置亲友就业、升学、提升职务等
四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以案说法 案 例 一
51岁的赵某原是中铁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第33项目经理部经理。2003年 4月至2004年5月期间,赵某利用自 己负责“财智大厦”项目的职务便 利,先后收取河南润峰基防腐防水 有限公司等单位好处费10万元。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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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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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远 离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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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职务侵占罪
什么是犯罪?
是指触犯刑事法律,且给社会带
犯罪
来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罚处罚一般会让行为人失去自由,有 时候还会附加失去剥夺某些财产或权利。
一 职务侵占罪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所挪用资金全部归还单位, 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 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 决被告人刘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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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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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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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训课件: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130408详解31页PPT

法律培训课件: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130408详解31页PPT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能 。—— 罗伯斯 庇尔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法律培训课件:公司企业职 务犯罪风险防范130408详解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狂的 法律。 ——马 克·吐温 4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托·富 勒

法律培训课件: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130408

法律培训课件: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130408
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 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 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案 例】 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案例】河北大午农牧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例】温州某压缩机厂虚构夸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册资金300倍
• 温州龙湾威达压缩机厂 明明注册资本只有3万 元,企业法人代表李XX却拿出了注册资本880 万元的营业执照。位于永中新联村的龙湾威达 压缩机厂对外宣称自己的注册资金达880万元, 其营业执照系伪造的。根据线索,公安局经侦 部门依法对该厂进行了侦查,现场查获了该厂 标有“资金数额捌佰捌拾万元整”等字样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而事实上,该企业在工商 营业执照上所核准登记的资金数额仅为3万元。 经查实,为在市场上有更大的竞争力,谋取 生意合作方的信任,该厂的三位股东郭某、林 某和吴某经过商议,于2005年2月份自行伪造 了假营业执照副本,并进行营利活动。2005年 8月,该企业借助该假营业执照副本,与山东 一化肥厂达成了订购合同,销售出一批60件的 空压机配件,总货值为3万元,利润为5000元。 去年年底,当事人害怕违法行为败露,已将伪 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销毁。
(二)企业融资环节的刑事法律风险
企业在资金短缺急需融资来缓解资金压力,但又无法正常获取银行贷款的时候,企业可 能不得不从其他渠道来寻求融资,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企业家往往会“疾病乱投医”,有可能采 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资金。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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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原因
01 自身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犯罪界限认识不清 (2)不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 (3)人性弱点: 亲情、情感生活、陋习、虚荣
02 管理原因
(1)企业管理制度不科学 (2)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
03 外部原因
(1)社会风气 (2)政策及体制
PART TWO 国有企业的刑事风险
一、融资环节的风险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 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 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 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 收财产。
一、融资环节的风险
立案标准
行为方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5)以其他方式诈骗贷款。比如:伪造或私盖公章;以存贷、 虚构贷款理由骗贷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的风险
01
挪用公款归本人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
注意: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违反财经制度,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将公款擅自划拨、挪借给党政 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使用的,如果行为人从该挪用行为中谋取了个人利益,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否 则,不能构成犯罪。因为该公款仍属公用。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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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方式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 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人,数额较大、超过三 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 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人,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 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 行非法活动的。
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 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东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在2006年5月至7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内部 调拨的名义,从建安公司各工地“调拨”钢材共七次,并将调出的钢材私下销售,共侵占建安 公司价值520858.3元的钢材。
以案说法
以上事实,被告人吴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单位员工提供的证言以及经 被告人分别确认的内部调拨单,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侵占财产明细表,被侵占钢材的来 源、型号及重量证明,涉案物品价格参考证明,抓获经过,原籍材料,扣押。发还物品、文件 清单,被告人吴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据此东莞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271条第1款、第64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判决:
PART 02
挪用资金罪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 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 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 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五)加价采购产品并占有差额 (六)公司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扣留公司款项 (七)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用于个人私营企业的经营 (八)公司员工利用公司空白支票,私盖经理印章支取公司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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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中院开庭审理吴英集资诈骗案
这是不是 犯罪?
2、【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立案标准: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 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① 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② 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 逃出资的;③ 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的;④ 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2、【虚假出资、抽罪逃出资】 • 《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 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 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向社 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1627单,共计 1308.3161万元,涉及611人。最终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孙大午有期徒 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审理
(三)企业生产销售、服务环节的刑事风险
国家对各类不同行业的企业,都会有一些不同的特别要求,并会制定或颁布特定的标准 有质量标准的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有卫生要求,有消防安全的要求,有环境保护 方面的要求。如果企业在未达标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就必然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 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或法人代表及直接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责任。这些特定的要求,各行政管理机关都会规定在相应的行政法规当中,企业如果对这些 法规没有足够的了解并予以充分的遵守,那么必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包括刑事法律风险。
2006年下半年,吴英以一亿注册资金先后 创办了“本色集团”的八家公司,行业涉及酒店、 商贸、建材、婚庆、广告、物流、网络等。外界 一度传闻其资产高达三十八亿元,并由此位列 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 。
吴英资金的来源为用个人或企业名义,承诺 一定的利息,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 转等为名,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处借 来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 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金额人民币达3.89亿 余元。
(一)公司、企业的设立环节刑事法律风险
在这个环节主要涉及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罪名。其中虚报注册资本 罪应引起企业家们的足够重视。因为,在中国企业家们演绎着一个个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 大的传奇故事的同时,也存在着太多的浮躁和隐患。有的企业家不惜弄虚作假、制造泡沫经 济,而最终却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深陷牢狱。
1、【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 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 理的药品、非药品。
法律培训课件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 130408
本次法律培训的内容
• 一、公司企业高管人员职务犯罪的现状 •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 三、公司高管人员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 四、公司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的预防 • 五、公司高管人员身处危境的自我保护
【案例】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诈骗案
【案例】温州某压缩机厂虚构夸大注册资金300倍
• 温州龙湾威达压缩机厂 明明注册资本只有3万 元,企业法人代表李XX却拿出了注册资本880 万元的营业执照。位于永中新联村的龙湾威达 压缩机厂对外宣称自己的注册资金达880万元, 其营业执照系伪造的。根据线索,公安局经侦 部门依法对该厂进行了侦查,现场查获了该厂 标有“资金数额捌佰捌拾万元整”等字样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而事实上,该企业在工商 营业执照上所核准登记的资金数额仅为3万元。
【案例】周X芳医生违规操作致患者死亡一案
2008年4月21日晚8时,湖北省武汉市某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医生周X芬应患儿(男、 5岁)家属的要求,到其家中为患儿看病。在没有做皮试的情况下,周汉芬就将其从家 中带来的头孢噻肟钠、地塞米松磷酸钠、鱼腥草配置好,为患儿进行静脉注射。
2、【医疗事故罪】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 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 例】周X芳医师违规操作判刑二年半一案。
3、【玩忽职守罪】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 例】护士玩忽职守判刑三年一案。
• 经查实,为在市场上有更大的竞争力,谋取 生意合作方的信任,该厂的三位股东郭某、林 某和吴某经过商议,于2005年2月份自行伪造 了假营业执照副本,并进行营利活动。2005年 8月,该企业借助该假营业执照副本,与山东 一化肥厂达成了订购合同,销售出一批60件的 空压机配件,总货值为3万元,利润为5000元。 去年年底,当事人害怕违法行为败露,已将伪 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销毁。
(二)公司企业高管职务犯罪手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激烈的市场份额竟争,加之国家的市场法律制度 建设滞后,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公司企业职务犯罪现象复杂、发生频繁。
公司、企业职务犯罪的一些常见的犯罪手法
• 通过伪造合同、涂改帐面、虚假报销、编造支出等方式贪污、挪用公款; • 利用“小金库”管理上的漏洞,大肆贪污、挪用或集体私分“小金库”资金; • 利用掌握某些业务审批权、销售权的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好处费; • 利用负责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扩建工程来收受贿赂; • 在与其他企业、单位发生经济关系时,利用职权虚报业务支出进行贪污或者让利给对方,
1、【虚报注册资本罪】 《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 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 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立案标准: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 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 上的;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 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 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 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 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 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案 例】 李XX虚构注册资金880万一案。
(二)企业融资环节的刑事法律风险
企业在资金短缺急需融资来缓解资金压力,但又无法正常获取银行贷款的时候,企业可 能不得不从其他渠道来寻求融资,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企业家往往会“疾病乱投医”,有可能采 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资金。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 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 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 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 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 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案 例】 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 国企高管犯罪平均年龄53.27岁 民营企业家犯罪平均年龄43.1岁 ● 民营企业家“共同犯罪”占比高于国企高管 ● 国企高管犯罪多为受贿贪污 民营企业家犯罪中“涉黑”严重 ● 民企平均每案涉资超15亿国企每案涉资超5千万 ● 国企高管犯罪中死刑1人,死缓5人,无期徒刑5人 ● 民营企业家犯罪中死刑8人,死缓4人,无期徒刑8人
【案 例】北京同仁医院使用假药一案。
【案例】北京同仁医院使用假药一案
• 57岁的患者李X在北京市同仁医院南区 (亦庄分院)心外科进行心脏搭桥手术后, 被院方告知感染了一种超级细菌。在医 院崔医生的介绍下,患者家属从他人手 中购买了多粘菌素B注射液。患者李中 用药后不久死亡。
• 这个药品的外观很直观,没有中文标示 和批准文号。一看就知道是国外生产、 非法进口到中国大陆来的药品。目前中 国大陆对所有的药品都实行准入制,进 口的药品需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所颁发的批准文号,崔医生及注射 护士均应当知道是假药。此案认定北京 仁医院给患者使用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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