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船舶事故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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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船舶事故统计报告

去年,中国籍船舶发生176起事故,沉船83艘,死亡失踪237人。

一、2018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事故规律分析

(一)事故等级情况。

2018年我国共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中国籍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176件,同比下降10.2%;死亡失踪237人,同比上升24.7%;沉船83艘,同比上升3.8%;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同比上升5.5%。水上交通安全四项主要指标一降三升。

2018年发生人员死亡失踪的112件事故中,死亡失踪1-2人的事故88件,同比下降24.8%,死亡失踪109人,同比下降24.3%;死亡失踪3-9人的事故22件,同比上升175%,死亡失踪108人,同比上升134.8%;2018年发生了2件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重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2017年没有发生。死亡失踪3人以上较大和重大事故的死亡失踪人数大幅上升是造成2018年死亡失踪人数上升的主要因素。

(二)事故种类分析。

2018年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112件事故中,碰撞事故和自沉事故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同比2017年均上升,是2018年死亡失踪人员上升的主要事故种类。其中碰撞事故36件,同比上升44.0%,死亡失踪79人,同比上升58.0%;自沉事故34件,同比下降2.8%,死亡失踪108人,同比上升89.5%。触碰事故5件、6人,与去年持平。其他事故同比均有所下降。

涉及自沉的35艘船舶,按照船检机构分析,涉及到11个省份的船检机构及中国船级社。按照营运检验船舶数量排序分别是:江苏船检机构涉及8艘(同比上升100%)、湖南和浙江船检机构分别涉及4艘、安徽和广西船检机构分别涉及3艘、中国船级社涉及3艘,、、、、、重庆等船检机构各涉及1艘,另有3艘船舶从船舶完成建造到事故发生,一直未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或申请船舶检验,无法查明船检机构信息。

(三)船舶种类分析。

按照部确定的“四类重点船舶”分析,运输砂石船占比和上升幅度均最大,发生了53件事故(占86.8%)、死亡失踪124人(占92.5%),分别同比上升39.5%和121.4%,是2018年死亡失踪人数上涨的主要船舶种类。其余三类重点船舶事故均同比有所下降,涉客类船舶事故3件、死亡失踪5人,同比下降50.0%和37.5%;危险品运输船事故5件、死亡失踪5人,分别同比上升25%、下降37.5%;未发生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事故。

(四)事故区域分析。

按照部确定的“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分析,2018年“六区一线”水域发生的事故件数与2017年相比,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存在不同程度上升和下降。从死亡失踪人数增幅来看,依次是长江口、渤海、舟山群岛以及珠江口水域,分别是750%、237.5%、140%及11.1%;台湾海峡和长江一线水域死亡失踪人数实现下降,分别下降54.5%和18.8%。从事故件数的增幅看,长江口、舟山群岛、珠江口同比依然上升,分别上升100.0%、66.7%、42.9%。“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发生总事故件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 6.1%、

44.2%。

(五)船舶载运货物种类分析。

分析死亡失踪2人以上的35艘事故船载货情况,有8艘载运钢材类货物、死亡失踪37人;有26艘载运砂石类货物、死亡失踪86人;其余是装运煤炭、水泥、集装箱等散杂货的船舶。

据分析,装载钢材类货物的船舶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装载重物的船舶实际舱容小,破舱后,船体容易快速进水、稳性丧失快,致船舶快速沉没,以致人员失去逃生机会。目前,装载砂石类货物船舶普遍存在管理差、船况差、人员操作水平不高等特点,也容易造成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

(六)船舶吨位分析。

从船舶的吨位分析,发生人员死亡失踪的船舶主要集中在3000总吨以下,事故件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均超总数的87.5%,其中1000总吨以下船舶致人死亡失踪事故发生68件,死亡失踪113人,同比下降20.9%、上升2.6%;3000总吨以上船舶发生人员死亡失踪事故12件,死亡失踪37人。

按照海船、河船分析,海船造成34件事故、死亡失踪86人;内河船造成78件事故、死亡失踪131人。内河船舶是发生事故的主体。

二、事故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死亡失踪3人以上事故的大幅上升是2018年死亡失踪人员增长的主要因素。

2018年造成3人以上死亡失踪(含2件10人事故)事故25件,死亡失踪131人,分别同比上升212.5%和184.8%。

按照事故种类分析,其中自沉事故14件,死亡失踪79人,是死亡失踪人数大幅上升的主要事故种类,同比上升887.5%;碰撞事故9件(含2件10人事故),死亡失踪46人(占35.1%);风灾及其他事故2件,死亡失踪6人。

按照事故发生时间分析,发生在2000-0600夜间时间段的事故较多,共发生了16件事故、死亡失踪92人,分别占64.0%、70.2%。2017年为4件、26人,分别占50.0%、56.5%。

(二)恶劣天气是2018年事故多发的客观因素。

2018年全国大雾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偏多,对水上交通安全影响较大。如上海港遭遇了十年来最大雾情,连续交通管制时间最长的一次达86小时,仅长江口水域就积压了约2000艘次待进口大型船舶,此间发生了“上海1·16”五船连撞事故。

2018年共发生能见度不良情况下,死亡失踪1人以上碰撞事故19件,死亡失踪30人,分别同比增长46.2%和50.0%。其中1-5月有7件事故发生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死亡失踪12人,分别同比增长40%和100%。2018年共发生因大风浪(7级)影响,死亡失踪1人以上自沉事故16件,死亡失踪53人,分别同比增长23.1%和152.4%。其中1-5月份10件,死亡失踪35人,分别同比增长233.3%、483.3%。

2018年1-5月份的碰撞和自沉事故,特别是自沉事故造成了死亡失踪人数明显上升。一方面,部分船舶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不遵守能见度不良和大风天气下的禁限航规定;另一方面,大风和大雾天气对现场监管和应急处置带来挑战。

(三)故意违法违规行为增多是造成2018年事故多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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