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就像是一艘大船的导航系统,指引着公司前进的方向!比如说,咱就想想,如果没有明确的报销流程,那岂不是会乱套啦?员工们都不知道该咋报销,那不乱成一锅粥啦!所以这制度得明确清楚呀!2. 财务管理制度那可是国有公司的重要保障啊!就好比是房子的根基,不牢固可不行!你看,要是资金使用没有严格规定,那会不会有人乱花钱呀?这可不行,得有规矩才行!3.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可不简单呀!它就像一个大管家,把公司的钱财管得妥妥当当!比如说在预算编制上,要是不认真对待,那后面的工作咋开展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4. 你知道吗,这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真的超级重要!就像人的免疫系统,保护着公司的财务健康!要是没有严格的审计监督,那会不会有漏洞被坏人利用呀?那可太危险啦!5.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啊,简直就是公司的生命线!想想看,要是资产管理混乱,那公司的资产不就流失啦?这可绝对不能允许发生呀!6. 财务管理制度对国有公司来说,那就是定海神针呀!就好比开车要有交通规则,没有可不行!比如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上,不规范怎么行呢?大家都得认真对待呀!7. 国有公司的这个财务管理制度啊,真的要重视起来!它就像一把尺子,衡量着一切财务行为!要是在成本控制上不严格,那公司怎么盈利呀?这可不是小事呀!8.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可不能马虎呀!它就像一个精密的仪器,稍有差错就不行!就说资金的调配吧,不合理的话公司不就运转不顺畅啦?得好好规划呀!9.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真的是至关重要!如同战场上的战略,决定着胜负!要是财务人员不专业,那能把制度执行好吗?肯定不行呀,得培养专业人才呀!10.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呀,那就是公司的核心之一!就像心脏对人一样重要!要是没有它,公司能发展好吗?绝对不能呀,所以一定要严格执行呀!我的观点结论: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稳健运行的关键,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和优化,才能保障公司的良好发展。
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制度
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制度引言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或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权的企业。
作为国家资产的代表者,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国有控股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透明度和效率,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和介绍。
一、财务管理目标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实现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高效性和稳健性,同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和增效。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 实现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披露,保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2. 确保公司资金的充分利用和保值增值,合理配置资金,防范风险。
3. 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绩效、增加盈利能力,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财务活动,管理公司风险。
5. 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预防腐败、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财务管理体系1.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国有控股公司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应包括董事会、财务委员会、财务部门等财务管理机构。
董事会负责公司全面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财务委员会负责具体财务管理政策的拟定和决策,财务部门则是具体执行者,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统筹和协调。
2. 财务管理岗位设置为保证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国有控股公司应设立相关财务管理岗位,包括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主管等。
各岗位应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流程,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
3. 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财务管理政策是国有控股公司财务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财务制度则是具体操作的规范性文件。
国有控股公司应制定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明确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范和要求,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管理流程1. 资金管理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调拨、收付款、借贷等方面的规定。
资金调度应遵循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利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另外,应加强资金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务流动情况,防范内部风险。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加强公司财务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监督公司财务运作,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的各级财务机构和全体员工,包括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为宗旨,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运作,完善公司财务制度,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组织、制度和实施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职责由总经理负责,下设财务总监,直接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财务控制和审批权限,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
第九条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会计核算、出纳管理、资金运作和财务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总监负责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公司各项支出和投资。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审计制度等。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制度应当规范公司资金运作,包括财务预算编制、资金审批、资金调剂和使用、资金监督和管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会计制度应当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做到会计核算准确、及时、完整,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性。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制度应当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披露要求等。
第十五条审计制度应当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审批、审计监督、财务报告等。
国企投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级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投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效益性原则:投资活动应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
(三)风险可控原则:投资活动应充分评估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四)民主集中原则:投资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中决策。
第二章投资审批第四条投资审批权限:(一)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
(二)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
(三)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第五条投资审批程序:(一)投资项目提出: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投资项目建议。
(二)可行性研究:投资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风险评估:财务部门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四)审批决策:按照审批权限,提交相应审批机构审批。
第三章投资预算管理第六条投资预算编制:(一)各部门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编制投资预算。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投资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第七条投资预算执行:(一)投资部门根据批准的投资预算,组织实施投资活动。
(二)财务部门对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投资活动按预算执行。
第八条投资预算调整:(一)投资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的,由投资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四章投资效益评价第九条投资效益评价内容:(一)投资回报率。
(二)投资回收期。
(三)投资风险控制。
(四)投资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投资效益评价方法:(一)定量分析:采用财务指标、投资回报率等数据进行评价。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国有公司是指由国家所有或控制的公司,其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财务稳健运行、合法合规经营。
二、财务管理核心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财政法等,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
2.审慎操作: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应审慎经营,保持资金的稳健和流动性,规避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透明公开: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核算:国有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实行独立的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5.严格控制成本:国有公司应强化成本控制意识,合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审计监督:国有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7.风险管理:国有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三、组织架构国有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
1.董事会:负责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会计、税务、财务收支等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财务信息和报告。
3.审计部门: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
4.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5.财务监督委员会:独立于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有序运作,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资金的调度和使用。
2.会计制度:建立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的会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国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四)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本企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企业的财务工作,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企业财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一)财务总监:负责企业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对财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二)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预算、财务报告等工作。
(三)会计:负责企业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四)出纳:负责企业现金收支、银行结算等工作。
(五)财务助理:协助财务经理处理日常财务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企业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投资预算、融资预算等。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科学预测各项财务指标。
(二)实事求是原则:预算编制应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适度从紧原则:预算编制应考虑风险因素,确保预算的可行性。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容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原则: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2.真实完整原则:企业应当按照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效益优先原则:企业应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首要目标,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4.风险管理原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财务风险进行预警、评估和控制,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三、财务管理制度内容1.资产管理1.1资产登记与盘点制度: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1.2资产折旧与摊销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会计准则要求,制定合理的资产折旧和摊销政策。
2.资金管理2.1资金审批权限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资金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防止资金流失。
2.2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企业应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3.1财务报告编制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3.2信息披露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
4.成本与费用管理4.1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的范围、方法和程序,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费用报销制度:制定费用报销的标准、流程和审批权限,防止浪费和违规行为。
5.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5.1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务管理流程,降低财务风险。
5.2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和控制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6.投资与融资管理6.1投资决策制度: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明确投资方向、规模和风险控制要求。
6.2融资管理制度:制定融资策略,规范融资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1. 引言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介绍一份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模板,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财务组织和职责、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审计和内部控制等。
2. 财务组织和职责2.1 总体架构:在公司内设财务部门,由财务总监负责领导,设立财务管理岗位,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2.2 职责细分: - 财务总监:负责企业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
- 财务会计岗位:负责日常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的生成。
- 预算岗位:负责企业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控与分析。
-财务分析岗位:负责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进行分析,提供决策支持。
3. 财务报告3.1 定期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按季度和年度对财务状况进行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2 内部报告:财务部门应每月向公司领导层提供财务报告,包括当月业绩、资金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
3.3 分析报告:每季度,财务部门应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供针对财务指标和经营业绩的分析报告,包括财务比率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
4. 预算管理4.1 预算编制:每年年初,财务部门应与各业务部门协商制定年度预算计划,经公司领导层审定后执行。
4.2 预算控制:财务部门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定期向各部门负责人提供预算执行报告,并提出合理的预算调整建议。
5. 审计5.1 外部审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每年公司应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5.2 内部审计:设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各项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和评估。
6. 内部控制6.1 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的资产登记、仓库管理和固定资产折旧等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利用效益。
6.2 债务管理:建立债务管理制度,明确借款使用权限和债务还款计划。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背景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和投资者,在财务管理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国有企业的财务安全、提高财务效益,制定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本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并提供有效的财务管理工具,以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决策。
三、重要原则1. 合法性和合规性原则:财务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会计准则和伦理道德原则。
2. 透明度原则:财务信息应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便于相关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
3.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及时预警和应对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
4. 经济效益原则:财务决策应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核心,充分考虑投资回报、成本效益等因素。
5. 管理效率原则:财务管理应高效运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6. 合理利用资金原则: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避免滞留资金和闲置资产。
四、制度内容1. 财务组织架构:明确财务部门设置、职责分工和管理层级,确保财务职能的有效运作。
2. 财务制度和流程: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审计等,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进行。
3. 资金管理:建立资金预算、使用、监控和评估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风险控制。
4. 会计核算:明确会计核算对象、方法和步骤,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5. 费用控制:建立费用预算和控制制度,确保企业运营成本的合理控制。
6. 财务报告和披露:编制财务报告,及时披露企业财务信息,为相关方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
7. 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折旧、处置等,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8.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9. 风险管理: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风险。
10. 合规管理: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国有资产营运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体系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部门在公司经营与运作过程中的反映、控制、参与和监督作用,全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及结果,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和会计法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第三条集团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分子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第四条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子公司和股东权益.第五条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制度和依工作程序;勤奋廉洁,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技能;努力改进财务工作质量,讲求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保守职业秘密.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依此办理财务事宜,并积极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权归集团公司董事会.各分子公司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第一章聘任与管理第二条所有人员一律由集团公司聘任和管理.第三条所有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第四条各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委派,实行轮岗制度,在每个单位或岗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由集团公司视需要续聘留任;在任职期内不称职或因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调动.第五条财会人员的工资统一由集团公司发放,其奖金及福利由所在公司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核发.第六条对被委派的财会人员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在任期内经综合评议不合格的,公司予以免职或辞退.第七条被委派的财会人员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对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爱岗敬业或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向集团公司申请调离.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八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有良好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第九条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第十一条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第十二条参与所在公司业务计划的制订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与执行,检查计划、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结果.第十三条组织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各项措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办法.第十四条加强所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保证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组织资金调拨与结算.第十五条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尽的其它职责.第四章离任与交接第十七条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接以下程序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1、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办理离任审计.2、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后,不得调动或离职.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办理移动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账表、凭证、印鉴、文件、会计软件、密码及数据磁盘,并将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等与出纳核对一致,在监交人监督下按移交清册内容移交,并对遗留问题和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第十九条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五章考核与管理第二十条对财务经理工作质量和职责履行考核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财务部进行.同时考核结果报行政部,与其效益工资挂钩.对财务经理的考核采取按季考核、年终综合评价的办法.其他财务人员的考核在各分子公司进行,年终将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财务部.考核内容以所在公司的会计基本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所在单位的内在管理水平为主.考核结果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及评先挂钩.财务经理的考核办法详见湖南芙蓉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经理考核办法.会计核算管理第一章会计核算原则第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第三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第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第五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第六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第七条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第八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第二章会计凭证第九条客户签发或内部签发的凭证,其经济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或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应真实、合法、印章齐全,要素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第十条自制的记账凭证应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填制依据;冲正错账、调整暂收、暂付、扣划款项和费用开支等凭证审批及经手人员签章应齐备.第十一条各种资金存入、划出或账户之间的划转凭证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第十二条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和有关金额应准确,有关签章应齐备、清晰.第十三条物品采购凭证应附有详细的物品清单、物品入库单及批准文件.第三章会计账簿第十四条账簿、账户的使用应正确,账簿的记载应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第十五条总账各科目余额与该科目明细账余额之和应相符.第十六条银行存款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不符款项应查明原因.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资金运营工作.资金管理中心具有管理、监督和服务三重职能,与分子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第二条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不准以任何形式坐支资金.各分子公司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设银行存款帐户,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多开设银行帐户.第三条日常费用开支采用限额备用金制度,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申报备用金限额,经批准后,在资金管理中心的监督下,各公司在备用金限额内周转使用.第四条货款支付采用集中支付和分批支付相结合的管理办法,需支付的计划内货款支付前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超计划支付的货款报董事长审批.第五条各分子公司应于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目标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分子公司的资金状况综合平衡后,确定各分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定额.第六条资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定额控制各分子公司的资金规模,如遇周转困难需向集团公司借款时,应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报董事长批准后实行有偿使用,有关资金占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第七条资金管理中心必须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高效益性、流动性,定期对分子公司的资金库存、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向董事长、董事会专题报告.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天上午九点前将前一天的资金余额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将数据报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如发生漏报或迟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的管理.第一章流动资产管理第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低值易耗品等.第三条现金的收付及保管由经被授权的出纳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收支和管理现金.现金支出的审批人员应同出纳员、银行票据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①支付薪资、奖金及津贴等.②支付差旅费.③依银行规定和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第五条营业所取得的现金,应由出纳清点并送存银行.任何人不得坐支现金.第六条负责应收帐款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的工作.第七条保管银行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第八条负责调整银行存款帐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银行存款帐、现金支出帐、应收款帐、应付款帐.第九条收支现金时,经办人员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单据是否合法,数额是否完整,审签手续是否齐备等.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收付.第十条认真做好库存现金保管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应置于保险箱柜里以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第十一条因工作关系需配备备用金的,需要人应向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公司领导同意,备用金支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出纳人员应对该类备用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第十二条现金收付款项,均应按业务性质分别填写交款单或费用报销单,并应写明收付的内容、用途、金额及有关情况经有关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办理收付手续.第十三条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当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用白条或原始凭证抵库.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与各分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的现金收付都应通过所在公司财务部门入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保留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公司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第十五条对超过现金收付范围或限额以上的款项进行收付时,必须通过银行结算,禁止化整为零套取现金,禁止利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第十六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在经营业务需要使用银行票据付款时,一律由经办部门填写银行票据申请单,凭合法有效和批准手续齐备的依据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办理银行票据领取手续.第十七条银行票据领用者,必须在银行票据登记簿上写明领用日期、付款内容并签字.第十八条财务部门签发银行票据时,应进行登记并将该票据项目填写齐全.使用支票时,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若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应把付款用途、签发日期写明.第十九条实行计划控制的费用或物资采购,在付款时应同时核实计划.超过计划的部分应在按规定先追补手续.第二十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依本条规定确定专人办理银行票据事宜,并应同时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确保银行票据使用安全.1. 银行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2. 业务员将收到的票据交给会计,由会计对收到的银行票据进行审核日期、金额、收款单位全称、印章齐全与否.审核后交出纳保管,出纳将票据号码、金额、背书转让等进行登记,然后进帐.出纳进帐后将单据及时交会计入帐.3. 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保管,可到期收款,也可背书转让.4. 银行票据使用时其票面金额、用途、时限应与经批准的内容相符,并随附有关凭证.5. 公司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登记清单,并提前筹划资金,以确保银行能按期支付到期款项.6. 银行票据经办人或结算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外来银行票据并代客承兑,特殊情况下应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审核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及时审核银行往来对账单,如月末有未达账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二条货币资金的清查:1. 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出纳员在场,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实存数,再与其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填制“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2. 银行存款的清查,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采用与开户银行对账的方式进行.核对完毕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 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清查应采取不定期清查的方式,一般每月至少一次.第二十三条所有应收性质的款项,如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各类预付款项,均应按季进行帐龄分析,编制帐龄分析表,上报集团公司,并向欠款单位和经办人落实追收工作,规范各类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对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报董事会核销.第二十四条应收款项的清查由财务部和业务经办部门共同负责,一般一年应全面核对一、二次,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应收款项的清理.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存货主要指储存在仓库内的贸易商品、原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材料及其他原辅材料等有形有价物品,房地产开发中未销售的房产按存货处理.第二十六条存货购入与领用和销售的计价与管理采用“先进先出法”.1.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存货定额.对存货不同类别要根据经营业务的要求,分别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限量,以此防止积压或不能保证业务需要的情况出现.2. 实行存货验收制度.购进的各项物品应履行验收入库程序.对数量、质量同时进行验收.保管责任人应在验收凭证上签章.3. 建立健全存货保管制度.对库存的各项物品,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保管制度,并设置有数量与金额的辅助明细账,以供核算与查对.4. 健全存货出库制度.严格按仓库管理的制度办理出库手续,保管人员凭手续齐备的出库单发货.5. 实行先进先出制度.保管人员对库存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以防止物品的损坏霉烂变质和成本变动.6. 勤进快销,压缩库存.对货源供应正常的物品尽可能勤进快销,降低库存以加速资金周转.7. 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的物品,对近保质期或将要变质的物品要及早发现并依程序处理.第二十七条存货的清查:由财务部、各公司仓储部共同负责,对原材料、库存商品进行清查.每月的定期盘点一般由会计人员和对应的仓管人员配合进行,年度清查或重点清查,一般由各方组成清查小组配合进行.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清查日期,由财务部结出帐面余额.2. 检查存货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特别要注意有无损坏变质的和储存数量较大且长期没有领用或很少领用的存货.发现后应查明原因,以便及时处理.3. 对盘盈、盘亏和超储的存货,必须进行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八条低值易耗品为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工具、量具、办公家具及用具.第二十九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单,按程序和权限报批后,由所在公司行政部或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报经财务部门备案后交合同原件一份再行购置.第三十条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由财务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每年至少在年终前清查一次,清查后应编制“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规定.第三十二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其他物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统一调剂有偿使用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相关事宜,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主要工具用具及其他物品五大类.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依如下情况确定:1. 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费用计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从国外进口的,其进价还包括所支付关税及附加税.2. 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资产评估后并经投资各方商定的价格计价.3.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和建筑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也可按市场评估计价.4. 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应调整固定资产的原值.5.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应按原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入账后固定资产价值不得随意变动,属下列情况方可进行账务调整:1.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工程.2. 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3.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折余价值.4. 发现原有固定资产计价有错误.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资产重新评估.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1. 固定资产统一按直线折旧法进行折旧,不计提残值,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根据行业特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折旧.2. 折旧方法经确定,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必须严格按照此方法进行折旧,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经公司财务部门报经董事长决定,并应在财务报表中予以说明.3.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不计提大修理基金,发生的日常修理维护费用直接计入当月成本.第三十八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资产管理部门:为本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购置、处置和报废.并按固定资产类别和责任人建立实物台账和卡片,详细记录单台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价值、存放地点、使用人、转移或报废等情况. 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资产的具体操作人使用人负责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要追究责任,酌情赔偿,对保管不妥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经济处罚.资产核算部门:为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购建、验收入库、领用、转移、报废等财务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从价值方面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1. 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行政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2.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超权限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3. 由行政部门责任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4. 由行政部门、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组成资产验收小组,进行严格的验收、鉴定、签章手续,由行政部门填写资产验收单,与申请报告、采购合同原件一起交财务部入帐,并建立新资产的台账和卡片,进行定物、定人管理.5. 销售货款抵债换回的设备、车辆、房屋等,首先由营销公司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再签署货物抵款协议,在办理资产的接交手续时,必须将合格票据与移交单一并办理.财务凭申请报告、货物抵款协议、合格票据及移交单的原件进行账务处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据,应有详细说明文件,经分管领导、董事长签字认可.有关票据的借用必须有交接人员签字.第四十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1.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和行政部门批准.2. 行政部门对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内部移动手续,并经移入移出资产的部门和资产的使用人双方签字认可,若资产转移手续不全,造成资产损失,其责任由原管理部门和原使用人负责赔偿.3. 行政部门对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门接到通知的当月进行账务调整.第四十一条固定资定的出借、出租:1. 任何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2. 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申请报经批准,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按合约及时收回其固定资产.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清理、盘存:由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主要抓好以几点:1. 查物点数,核对账目,财务人员要深入现场逐项清查.2. 检查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及维护情况.3. 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报废要认真记录,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按制度规定报经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1. 对于长期闲置不需用、不能用或使用成本超过其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的报废或处理申请,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报废理由.。
国有企业 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制的企业,其财务管理制度是国家对这些企业进行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此文档旨在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出详细说明和解析。
二、财务报告制度1. 财务报告的内容国有企业每年必须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财务状况表: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等情况;•利润表:反映企业在特定时间内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等情况;•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特定时间内的现金流入、流出和净流入等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
2. 财务报告编制方式国有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确保披露完整、准确、真实的财务状况。
3. 财务报告的公开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并在指定媒体上发表。
同时,公司还应该向股东、债权人、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报告。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制度(1)预算编制: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预算。
(2)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制度,并实行预算动态管理。
(3)预算考核:国有企业应当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今后预算编制制定有力的依据。
2. 资金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要通过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开支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其中,资金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尤为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内部审批、严格监管、责任追究”的原则。
3. 制度监督和考核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监督和考核制度,对财务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
同时,要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四、总结财务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健全与否,直接关乎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国有企业应当在财务管理方面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建立高效、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国有投资企业财务制度
国有投资企业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国有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总监领导,直接向企业领导层汇报工作;3. 财务部门各岗位设置及职责划分详见附表一;三、财务核算1. 国有投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政策、核算方法、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等;2. 企业应当制定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程序、会计处理方法等;3. 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际会计准则编制;4. 企业应当按照财务核算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资金管理1. 国有投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调剂、资金监管、资金收支等方面;2. 企业应当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并报送企业领导层审批;3. 企业应当建立资金调剂机制,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和使用;4. 企业应当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安全管理和监督;5. 企业应当建立现金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现金收支行为,确保企业运营正常。
五、财务风险管理1. 国有投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2. 企业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措施,确保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3.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财务内部控制1. 国有投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标准、内部控制流程、内部控制责任分工等;2.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 企业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七、信息披露1. 国有投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企业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披露;2.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治理要求,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经营情况、风险管理等方面信息;3.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披露流程和责任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程序和要求。
国有参股公司财务制度
国有参股公司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参股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组织1. 设立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2.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工作;3. 设立财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工作。
三、财务管理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资产管理、预算控制等方面的规定;2. 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和可靠;3. 制定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计划,做好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检查工作。
四、会计制度1. 遵守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2. 建立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及时;3. 设立财务风险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五、资金管理1.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存放、调拨、使用和监督管理;2. 做好资金预算管理,控制资金使用,防范资金风险;3. 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测和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六、投资管理1. 设立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活动;2. 做好投资项目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投资项目的安全和效益;3. 建立健全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投资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七、财务考核1. 制定财务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2.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评价公司财务业绩,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 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和真实。
八、财务监督1. 建立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2. 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保障公司财务安全;3. 加强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九、违规处罚1. 对违反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 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整改,及时纠正错误,防止再次发生;3. 建立违规行为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备查。
十、附则1.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2. 本制度经常性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符合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3. 如有其他情况,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国有投资公司作为国家重要的投融资机构,具有重要的财务管理职责和作用。
为了确保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够规范、高效地运行,本文档旨在制定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以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2. 财务管理目标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确保公司财务健康、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稳定增值。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国有投资公司应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3. 财务管理制度3.1. 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是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它既是一种管理控制工具,也是一种决策工具。
国有投资公司应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建立预算编制流程和要求,明确预算编制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制定预算执行及控制制度,明确预算的执行和控制方式;设立预算执行监督机构,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
3.2. 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是国有投资公司正常运作和发展的基础。
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国有投资公司应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集中管理、调度和合理运用;建立资金流动监控机制,及时掌握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预警机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防范资金风险。
3.3. 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是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准确反映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投资公司应制定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建立会计制度框架,明确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方法;制定会计账务处理规范,确保账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3.4. 财务报告制度财务报告是国有投资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的主要方式,对外界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投资公司应制定财务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制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明确财报的编制时间和披露要求;确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和透明;设立财务报告审查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和核实。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企业自身情况,合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及运作流程,以保证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下面是一个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模板。
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的财务法法规和制度要求,确保公司财务核算准确无误,研究公司发展与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资料,同时增强内部管理。
1.2 线上与线下共同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范围内的财务管理工作,涵盖公司内线上及线下各个部门及职能岗位的人员。
二、财务结构2.1 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工作由公司财务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担任,其中包括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核算、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财务监督、税务管理等职责。
2.2 财务部组织架构公司财务部门设主任一人,直接领导会计、财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预算、集团财务共享等部门。
财务部门下设若干个部门和职能岗位,具体职责划分见规章制度。
2.3 财务管理与流程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计划-执行-监督-总结的全流程管理。
在执行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合规运营,同时财务管理应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以规范各环节的工作流程。
三、财务核算3.1 会计原则和核算制度公司依据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国家法规和制度,建立集团财务管理体系。
3.2 会计核算业务流程会计核算流程应遵循凭证录入-会计审核-账务处理-账户对账的流程。
3.3 财务报表公司应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及时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报告,依据内控制度对报表进行审查和盘点,确保报表准确、完整、真实。
四、财务预算4.1 预算编制程序公司预算编制应根据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及年度目标,逐级审批通过,并在制定过程中根据管理层的战略方向及预期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行业环境,并考虑社会责任和可持续经营等因素。
达到全面和合理采购和供应物品的预算实施。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财务制度,实行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务管理。
(二)秉持经济效益第一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
(三)加强对财务信息的保密,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防范经济犯罪活动。
(四)重视财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财务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
二、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原则、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二)按照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适应企业特点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财务情况的披露,保证相关方对企业财务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三、预算管理(一)制定财务预算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必须根据企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合理预测和安排企业收入、支出和投资。
(二)制定预算计划的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预算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加强预算监督管理。
(三)在执行预算计划的过程中,要强化预算编制的过程控制,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性。
四、资金管理(一)建立健全资金预算、使用、监督与管理制度,实现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较高的资金利用率。
(二)合理开展融资活动,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时机,确保融资成本和风险可控。
(三)实行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五、成本管理(一)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控制和分析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的质量管控,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二)实行成本价值分析,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定价,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
(三)加强成本差异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成本异常增长原因,确保成本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六、税务管理(一)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认真对待税务稽查和征收管理工作。
(二)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降低税收负担和出口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第一篇: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
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
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
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凡能通过电话、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超过报销规定标准以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元原则上不放置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划定尺度统一订票。
参训时代,由举办单元统一放置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时代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址的差旅费。
第五条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司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书籍、图册和喷绘的版面等,由公司董1事会研究提出方案,汇报稽查大队领导同意后,安排印制;职工个人私自印刷资料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结合国有投资公司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若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以国家经济政策为导向,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具有金融职能的国有独资政策性投资机构。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除本《规定》外,比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执行。
资金筹集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国家资本金,总额由本级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确定或调整,并由本级财政全额持有。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分别由以下渠道解决:(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二)其他经本级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增加的资金。
第五条公司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筹集资金,并将每年重大的筹资方案以及执行情况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资金运用第六条公司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资金、开展业务。
资金的运作方式主要是参股、控股投资和委托贷款等。
参股、控股投资是指公司以法定可支配的资产对其他企业或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从而拥有其相应股权的经济行为。
第七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不能直接对外贷款,必须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即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需要,委托全融机构向企业或建设项目办理贷款发放及回收业务的经济活动。
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的投放、项目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并按期回收贷款本息。
认真做好贷款项目条件评审和财务评估,加强对委托贷款的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贷款的安全。
第八条委托贷款本金按实际发生额计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计息期限计收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但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贷款,其中逾期(含展期后)未满1 年的,公司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1 年及超过1 年仍未归还的贷款,作为呆滞贷款,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实际收到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就像是一艘大船的导航系统,指引着企业在经济海洋中平稳航行。
比如说,我们公司每次做重大财务决策前,都要严格按照制度来,这可不能马虎啊!2. 财务管理制度对于国有控股企业,那简直就是生命线啊!就像人不能没有氧气一样。
你想想看,要是没有严格的制度规范资金收支,那不乱套啦?3. 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可不只是一堆条文,那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宝啊!就好比是战士手中的利剑,关键时刻能发挥大作用呢。
咱公司上次遇到资金困难,不就是靠制度的力量挺过来的嘛!4. 这财务管理制度啊,在国有控股企业里的地位那是杠杠的!就像家里的顶梁柱一样。
你看那些不重视制度的企业,不都容易出问题嘛!5. 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那是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石呀!好比建房子的地基,没有它怎么行呢?我们企业能有今天的成绩,制度功不可没呀!6. 财务管理制度对国有控股企业来说,不就是一道坚固的防线吗?像城墙一样保护着企业。
记得有一次,有人想违规操作,还好有制度把关呢!7. 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可是至关重要的呀!就如同汽车的刹车系统,能及时控制速度和方向。
要是没这制度,企业还不得横冲直撞啊?8. 财务管理制度在国有控股企业里,那可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啊!好比是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让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运转。
咱可不能轻视它呀!9. 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绝对是企业的守护神!就像警察维护社会治安一样。
有它在,我们才能安心工作呀!10. 国有控股企业必须重视财务管理制度啊!这就像是战士上战场必须带好武器一样。
大家想想,如果没有制度约束,那企业能走远吗?我的观点结论: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非常重要,是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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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结合国有投资公司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若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以国家经济政策为导向,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具有金融职能的国有独资政策性投资机构。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除本《规定》外,比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国家资本金,总额由本级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确定或调整,并由本级财政全额持有。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分别由以下渠道解决:(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二)其他经本级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增加的资金。
第五条公司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筹集资金,并将每年重大的筹资方案以及执行情况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三章资金运用第六条公司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资金、开展业务。
资金的运作方式主要是参股、控股投资和委托贷款等。
参股、控股投资是指公司以法定可支配的资产对其他企业或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从而拥有其相应股权的经济行为。
第七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不能直接对外贷款,必须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即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需要,委托全融机构向企业或建设项目办理贷款发放及回收业务的经济活动。
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的投放、项目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并按期回收贷款本息。
认真做好贷款项目条件评审和财务评估,加强对委托贷款的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贷款的安全。
第八条委托贷款本金按实际发生额计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计息期限计收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但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贷款,其中逾期(含展期后)未满1年的,公司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1年及超过1年仍未归还的贷款,作为呆滞贷款,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实际收到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发放及回收业务,所支付的委托贷款手续费根据有关规定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公司发生的委托贷款损失要按规定的冲销条件、办法和审批权限分别从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中冲销。
投资风险准备金仅限于冲销委托贷款本金,其应收委托贷款利息冲减坏账准备金。
第十一条经国家批准从事担保业务的公司,可自主决定开展担保业务,担保余额应控制在公司注册资本金范围内。
单项责任额超过250万美元或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须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担保收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价,计入其他营业收入;担保损失计入其他营业成本。
第十二条公司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建,上报年度财务计划时,同时上报办公用房、宿舍、交通运输工具和办公自动化通讯设备等购建资金计划。
第四章成本和费用第十三条公司在投资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投资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十四条公司的成本与费用包括以下内容:(一)利息支出。
指公司以负债形式为经营活动筹集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利率提取的应付利息。
(二)固定资产折旧。
指公司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三)委托贷款手续费。
指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发放和回收业务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四)业务招待费。
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
业务招待费在全年营业收入的1%以内掌握使用。
(五)业务宣传费。
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在全年营业收入的1%以内掌握使用。
(六)各种准备金。
公司的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坏账准备金。
1.投资风险准备金。
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每年可按上年末投资余额的3‰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年末余额达到上年末投资余额的1%时,实行差额提取。
公司发生投资损失,可以用投资风险准备金冲销;如果投资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投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收回已确认并冲销的投资损失,增加投资风险准备金。
投资损失指投资到期收回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公司发生的委托贷款中1年以上(含1年)收不回来的逾期贷款本金,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冲销投资风险准备金。
收回已确认并冲销的逾期贷款本金,增加投资风险准备金。
.2.坏账准备金。
公司可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金,用于核销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及逾期贷款利息。
公司的坏账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1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公司发生的委托贷款中1年以上收不回来的逾期贷款利息,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冲销坏账准备金。
收回已确认并冲销的逾期贷款利息,增加坏账准备金。
公司当年发生已计入损益的坏账损失,超过当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部分,在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计入当期损益。
(七)管理费。
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开展投资业务及经营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诉讼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开办费摊销、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外事费等。
第十五条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委托贷款手续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开支标准的各项费用,公司应向主管财政机关上报计划,并在主管财政机关核定的额度内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十六条公司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应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五章收入、利润与分配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等。
利息收入是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是指投资咨询、担保收入等。
第十八条公司的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及附加-营业成本投资收益是公司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利润中所拥有的数据等。
股权转让收益,指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企业或建设项目的股权或股份所取得的股权转让价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指转让股权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等的数额。
股权转让价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投资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第十九条公司利润总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必须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主管财政机关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应上交的利润和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
第六章财务报告和评价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公司按季、年编报上述报表。
年度终了,公司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非经常性项目的说明;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附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等。
其他附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编报。
公司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投资经营、利润实现及其分配情况。
财务收支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主管财政机关批准事项的执行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编制截止日至报出期内发生的对公司财务有重大影响的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一式两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公司应根据主管财政机关的要求,对各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
季报和月报分别在每季和每月终了8日和5日内上报主管财政机关。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对经营状况和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一)经营状况指标1.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2.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100%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委托贷款回收率指标)二(100% 到期就收贷款本金额×1.委托贷款本金回收率=实收贷款本金额/100%实收利息委托贷款利息回收率=/到期应收利息×2.100% =逾期委托贷款月均总额/各项贷款月均余额×3.逾期委托贷款比例三)经营成果指标(100% /营业收入×1.营业利润率=利润总额100% 投资总额×投资收益率2.=投资净收益/100% =对外担保率对外担保余额/资本总额×3.第七章附则本暂行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下面为附送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毕业论文致谢词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xx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他以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我专业思他们在学业上的心细指导为我工作和继续学习维及专业技能的培养,特别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像诸位老师深深的鞠上一躬!但是在这三年来,我的班主任吴廷川老师,虽然他不是我的专业老师,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对吴老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 法用语言来表达,在此向吴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谢意班的四十多位同学对我的学0932感谢这三年来我的朋友以及汽修习,生活和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三年来我们真心相待,和睦共处,不正是一路上有你们我的求学生涯才不会感到孤独,!是兄弟胜是兄弟)你们有好的前途,马上就要各奔前程了,希望(,请保留此标记。
! 0932失败不要灰心,你的背后还有汽修班这个大家庭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你们生我养我,纵有三世也无法回报你们,我不会我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你们平安健康,要离开你们出去工作了,让你们失望的,会好好工作回报社会的。
.2 致谢词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感谢我的学校,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在学习中,老师从选题指导、论文框架到细节修改,都给予了细致的指导,高度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对我产生重要影响。
他渊博的知识、深深的启迪。
这篇论文是在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才完成的我没有这么大的感谢所有授我以业的老师,没有这些年知识的积淀,诚恳地请各位老师对我的论文动力和信心完成这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