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定额工程类别划分
03、10定额工程类别划分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河北省定额计价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

≥8000
≥4000
<4000
民
用
建
筑
公共建筑
檐口高度
M
≥36
≥20
<20
跨度
M
≥30
≥15
<15
建筑面积
M2
≥7000
≥4000
<4000
居住建筑
檐口高度
M
≥56
≥20
<20
层数
层
≥20
≥7
<7
建筑面积
M2
≥12000
≥7000
<7000
构
筑
物
烟囱(高度)
钢 筋 砼
M
≥100
≥50
<50
砖
M
≥50
(13)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等工程。
二
类
(1)台重35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质量50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蒸发量10t/h及其以下的低压锅炉安装。
(4)1000kV·A及其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10)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31.6kW·h以上的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的气柜、储罐、冷却塔等。
(11)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厂区(室外)电缆敷设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xx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 、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 、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川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土建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定额分别开挖、运输、回填和人工、机械操作编制。
二、土石方定额中的岩土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中所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三、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类型和型号。
四、土方工程定额。
1. 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相应挖土、装土、运土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1.18系数。
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泥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W大于液限WL、天然孔隙比e小于1.0时为粘性土;天然孔隙比大于1.5时为淤泥;天然孔隙比大于1.0而小于1.5时为淤泥质土。
无论是淤泥还是淤泥质土一律套用淤泥定额。
2.回填土压实、碾压定额按压实后的体积编制,人工、机械松填土定额按松填体积编制,其他土方挖、运(包括装载机装松散土)定额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编制。
3.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4.人工开挖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按相应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43。
5.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
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6.人工在群桩间挖土的,挖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工程量计算时桩省所占体积不扣除。
7.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5m的,挖沟槽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土方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土建定额工程类别划分

三、工程类别划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5、建筑物、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顶标高(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的实际施工项目确定的。
2不同层数组成的单位工程,当高层部分的面积(竖向切分)占总面积30%以上时,按高层的指标确定工程类别,不足30%的按低层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以建筑面积、檐高、跨度确定工程类别时,如该工程指标达不到高类别的指标,但工程施工难度很大的(如建筑复杂、有地下室、基础要求高、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的工程等),其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4单独承包地下室工程的按二类标准取费,如地下室建筑面积指标达到一类标准的则按一类标准取费。
楼梯间、水箱间等的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6、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力1:IZE)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主要包括: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8、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9、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和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10、强夯法加固地基、基础钢管支撑均按二类标准执行。
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基坑锚喷护壁按打灌注桩基工程三类标准执行。
专业预应力张拉施工如主体为一类工:程按一类工程取费;主体为二、三类工:程均按二类工程取费。
11、轻钢结构的单层厂房按单层厂房的类别降低一类标准计算。
12、大型土石方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在5000 立方米(不含5000 立方米)以上的工民建土石方工程。
建设工程的分类?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的分类标准各是什么?

建设工程的分类?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的分类标准各是什么?取费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构筑物二、1、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屋面工程。
2、装饰部分包括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3、市政则是国家或者国家为主投资的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等工程。
4、园林工程则是国家园林部分的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等内容。
三、取费标准: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_其余符合表中的缺救嘶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_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_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_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附表一:工程类别划分一、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高度7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3、单体建筑物3.1工业建筑:单层≥5,000㎡、多层≥10,000㎡3.2民用建筑:居住≥25,000㎡、共用≥20,000㎡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 m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6、冷库:容积≥5,000㎡7、锅炉房:蒸发量t/n≥50二类: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3、单体建筑物面积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6、冷库:容积≥1,000㎡7、锅炉房:蒸发量t/n≥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三类:1、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2、高度50m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3、单体建筑物面积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6、冷库:容积<1,000㎡7、锅炉房:蒸发量t/n<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二、安装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电压35千伏以上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设工程2、单炉蒸发量在10吨/小时以上的散装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3、砌体总实物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4、最大管径600毫米,管网总长度5,000米及以上的室外金属管网工程5、运行速度在1.0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6、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8、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9、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二类1、电压6或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高工程2、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及以上的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3、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4、最大管径200-600的室外金属管网5、一类工程以外的电梯、小型杂物货梯的安装工程6、单个容积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气缸、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缸、碳钢贮缸7、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以下的设备安装8、金属重量100吨以下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制作安装三类1、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2、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或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3、最大管径200毫米以下的室外管网工程4、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三、市政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截面净宽度9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3,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200毫米且长度15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8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2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5、桥涵工程:三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8米及以上立交桥:单孔跨径4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200米以上工程6、管道外径63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二类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长度10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100米及以上工程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及以上的工程9、电压6千伏、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米及以上的工程三类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长度100米及以下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吨及以下的工程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米及以下工程:总长100米以下工程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以下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以下的工程9、砌筑沟渠工程10、路灯杆高23米以下的工程四、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单项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21米及以上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4、25,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缩景模仿工程6、堆砌英石山50吨及以上或景石150吨及以上或塑9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20米、道路种植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二类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15米及以上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景窗)6、堆砌英石山20吨及以上或景石80吨及以上或塑6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8、二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三类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15米及以下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6、堆砌英石山20吨以下或景石80吨以下或塑6米高以下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3、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4、园林一般围墙、围栏,高筑花槽、花池,道路断面仅有人行道路树木的绿化工程。
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建设工程定额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以施工任务为单位,按照规定的计量单位,编制的工作量和材料消耗指标。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建设工程定额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功能特性分类法: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功能特点进行分类,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用途和功能来划分定额,便于工程项目间的比较和评估。
2.形式特征分类法: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形式特征进行分类,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形式和特点来划分定额,便于施工单位进行组织和管理。
3.工艺技术分类法: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工艺技术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普通工艺、特种工艺、节能工艺等。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工程项目所需的工艺技术和施工要求来划分定额,便于控制施工质量和提高施工效率。
4.材料种类分类法: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材料种类进行分类,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木材工程、水泥砂浆工程等。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工程项目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来划分定额,便于对材料的消耗和使用进行统计和管理。
5.构件类别分类法: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构件类别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房屋工程等。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构件种类和结构形式来划分定额,便于对不同构件的施工工作量和材料消耗进行统计和计算。
以上是建设工程定额的几种主要分类方法,每种分类方法在实际应用中都有其独特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分类方法能够更准确地编制定额,并为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提供依据,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效率和质量。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类别划分

看当地的定额解释说明,安装一般跟土建走。
附表一:工程类别划分一、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高度7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3、单体建筑物3.1工业建筑:单层≥5,000㎡、多层≥10,000㎡3.2民用建筑:居住≥25,000㎡、共用≥20,000㎡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 m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6、冷库:容积≥5,000㎡7、锅炉房:蒸发量t/n≥50二类: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3、单体建筑物面积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6、冷库:容积≥1,000㎡7、锅炉房:蒸发量t/n≥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 A≥1,000三类:1、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2、高度50m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3、单体建筑物面积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6、冷库:容积<1,000㎡7、锅炉房:蒸发量t/n<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 A<1,000二、安装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电压35千伏以上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设工程2、单炉蒸发量在10吨/小时以上的散装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3、砌体总实物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4、最大管径600毫米,管网总长度5,000米及以上的室外金属管网工程5、运行速度在1.0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6、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8、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9、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二类1、电压6或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高工程2、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及以上的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3、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4、最大管径200-600的室外金属管网5、一类工程以外的电梯、小型杂物货梯的安装工程6、单个容积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气缸、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缸、碳钢贮缸7、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以下的设备安装8、金属重量100吨以下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制作安装三类1、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2、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或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3、最大管径200毫米以下的室外管网工程4、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三、市政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截面净宽度9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3,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200毫米且长度15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8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2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5、桥涵工程:三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8米及以上立交桥:单孔跨径4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200米以上工程6、管道外径63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二类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长度10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100米及以上工程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及以上的工程9、电压6千伏、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米及以上的工程三类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长度100米及以下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吨及以下的工程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米及以下工程:总长100米以下工程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以下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以下的工程9、砌筑沟渠工程10、路灯杆高23米以下的工程四、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单项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21米及以上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4、25,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缩景模仿工程6、堆砌英石山50吨及以上或景石150吨及以上或塑9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20米、道路种植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二类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15米及以上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景窗)6、堆砌英石山20吨及以上或景石80吨及以上或塑6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8、二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三类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15米及以下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6、堆砌英石山20吨以下或景石80吨以下或塑6米高以下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3、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4、园林一般围墙、围栏,高筑花槽、花池,道路断面仅有人行道路树木的绿化工程。
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A.1 土、石方工程 (2)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A.3 砌筑工程 (19)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A.6 金属结构工程 (42)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A.11 脚手架工程 (66)A.12 模板工程 (72)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定额-安徽省定额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比例最大的类型为准。
(2)工程类别标准中有二个指标控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执行该工程类别;有三个指标控制的,必须符合其中二个指标才能执行该工程类别。
(3)多跨单层工业建筑以最大檐口高度、最大跨度为准。
(4)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到檐口顶标高(屋面板顶或夭沟底);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5)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和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的顶层及地下室,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6)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如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场、旅馆、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
除此以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7)属于框架结构的工业厂房,不得低于三类。
(8)冷库工程、沉井、沉箱工程执行一类标准。
(9)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别墅不低于三类。
(10)锅炉房,单机蒸发量≥20吨或总蒸发量≥50吨时的土建工程执行一类工程类别,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
(11)与建筑物相配套的另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分户围墙等按主体建筑工程类别确定,其余如场区道路、围墙、下水道、挡土墙等另星项目,均按四类工程执行。
(12)对于工程类别指标达不到高类别标准的,但施工难度又较大的工程(如建筑造形复
确认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二)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

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场地平整工程量=底层建筑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度×2+16 (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篷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 (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 复计算。 (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
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 边坡(厚度在0.30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 适用本项目。人工装车定额适用于已经开挖出的土石方的装车。
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 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 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
V挖1= S断1 × L中=4.32×62.4=269.57 m3
S断2=[(b+2×0.3)+ kh] ×h +(b'+2×0.1)h'
=[(1.1+2×0.3)+0.46×1.8] ×1.8 +(1.3+2×0.1)×0.1 =4.70 m2 J2 : L中=3×6=18m
L净=[5.4-(1.1+1.3)/2]×7+[3-1.1/2-(1.1 +1.3)/4] ×2=33.1m L=18 +33.1 =51.1 m V挖2= S断×L=4.70×51.1=240.17 m3 沟槽土方工程量合计: V挖= 269.57+240.17=509.74 m3 注意:有时候按上面计算的量大于按大开挖计算的工程量时,需要
图1-5b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 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
土建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定额区分人工、机械施工,按开挖、运输、回填编制。
二、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岩石分类表四、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1.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2.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3.无论淤泥还是淤泥质土,均套用淤泥定额。
五、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的,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及平整为平整场地;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七、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人工辅助开挖(包括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人工辅助开挖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可按实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按实挖土方量的5%计算;人工辅助机械开挖不超过总挖方量5%的,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超过总挖方量5%的,定额不调整。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03定额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工业建筑:1、单层:一类:檐高≥20m,跨度≥24m;二类:檐高≥12m,跨度≥15m;三类:檐高<12m,跨度<15m。
2、多层:一类:檐高≥24m,建筑面积≥6000㎡;二类:檐高≥12m,建筑面积≥3000㎡;三类:檐高<12m,建筑面积<3000㎡。
二、民用建筑:1、公共建筑:一类:檐高≥36m,跨度≥30m,建筑面积≥7000㎡;二类:檐高≥20m,跨度≥15m,建筑面积≥4000㎡;三类:檐高<20m,跨度<15m,建筑面积<4000㎡。
2、住宅及其它民用建筑:一类:檐高≥38m,层数≥13层;二类:檐高≥20m,层数≥7层;三类:檐高<20m,层数<7层。
说明: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高度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二、费率(安装工程)(1)安装工程取费表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方法费率(%) 金额(元)号1 一直接费(一)+(二)2 (一)直接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3 其中:人工费R1 ∑(工程量×子目人工)4 (二)措施费1+2+35 1 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6 2 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R1×相应费率7 3 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8 其中:人工费R2 ∑措施费中人工费9 二企业管理费(R1+R2)×相应费率6510 三利润(R1+R2)×相应费率4011 四规费(一+二+三)×规费税率2.712 五税金(一+二+三+四)×税率3.4113 六建筑工程造价合计一+二+三+四+五(2)费率根据以青岛为主一、二、三类取费不同一类:管理费率:65% 利润:40%:税金3.44%;规费要根据地方文件;定额是8.41%二类:管理费率:54% 利润:30%:税金3.44%;规费要根据地方文件;定额是8.41%三类:管理费率:42% 利润:20%:税金 3.44%;规费要根据地方文件;定额是8.41%。
定额解释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说明:
⑴建筑工程以单位工程划分工程类别;
⑵单位工程中有两个特征指标的,按所符合的较高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⑶单位工程中有不同檐高的,按最高的檐高确定工程类别;
⑷按上表划分标准是三类的单位工程带地下室的,按二类;
⑸附属工程(包括传达室、民用水加压泵房、变电房、围墙、下水道、化粪池、阴 泳池等)按三类;
⑹室外道路、挡土墙、单独土石方、单独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
注:
①不分类别的工程套用有区分工程类别的定额项目时,按三类计算企业管理费;
②单位工程不分类别的,利润率按三类计算;
③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桩基础、室外道路、挡土墙工程及其他市政工程按三类
④随建筑主体工程发包的装饰装修、土石方、桩基础、室外道路、挡土墙和附属 措施项目费按建筑工程的类别计算;
⑤单独发包的桩基础、室外道路、挡土墙和附属工程的措施项目费按二类建筑工
池、阴井、游
理费;
按三类计算;和附属工程的
建筑工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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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类别划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的实际施工项目确定的。
2、不同层数组成的单位工程,当高层部分的面积(竖向切分)占总面积30%以上时,按高层的指标确定工程类别,不足30%的按低层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以建筑面积、檐高、跨度确定工程类别时,如该工程指标达不到高类别的指标,但工程施工难度很大的(如建筑复杂、有地下室、基础要求高、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的工程等),其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4、单独承包地下室工程的按二类标准取费,如地下室建筑面积指标达到一类标准的则按一类标准取费。
5、建筑物、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顶标高(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的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6、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力1:IZE)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主要包括: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8、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9、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和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10、强夯法加固地基、基础钢管支撑均按二类标准执行。
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基坑锚喷护壁按打灌注桩基工程三类标准执行。
专业预应力张拉施工如主体为一类工:程按一类工程取费;主体为二、三类工:程均按二类工程取费。
11、轻钢结构的单层厂房按单层厂房的类别降低一类标准计算。
12、大型土石方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在5000立方米(不含5000立方米)以上的工民建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挖或填等。
13、预制构件制作:正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
14、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分户围墙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类别标准确定外,其余如厂区围墙、道路、下水道、挡土墙等零星项目,均按三类标准执行。
15、关于建筑物加层扩建时套用类别的方法:
(1)当选用面积和跨度指标时,以新增的实际面积和跨度套用类别标准。
(2)当选用檐高和层数指标时,要与原建筑物一并考虑套用类别标准。
16、在计算层数指标时,半地下室和层高小于2.2米的均不计算层数。
17、凡工程类别标准中,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有三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二个及二个以上指标才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18、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如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别墅、别墅群等,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省定额总站备案。
四、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
一、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28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26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4元/工日。
单独装饰工程的人工工资可在计价表单价基础上调整为30~45元任日,具体在投标报价或由双方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包工不包料、点工分别按35元/工日、29元/工日计算,其中包括了管理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
三、建筑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建筑工程计价表中的管理费是以三类工程的标准列入子目,其计
算基础为人工费加机械费。
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表中规定计算。
建筑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四、单独装饰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装饰工程的管理费按装饰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计取,其计算基础为人工费加机械费。
利润不分企业资质等级按表中规定计算。
单独装饰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1、环境保护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筑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3.5%计算:单独装饰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59~1.5%计算。
该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具体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后方可计取。
3、临时设施费:建筑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计算;单独装饰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
3%~1.2%计算。
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夜间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二次搬运费: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二十三章计算。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附录二计算。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二十章计算。
8、脚手架费: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十九章计算。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0、施工排水、降水: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二十一章计算。
11、垂直运输机械费: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二十二章计算。
12、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3、检验试验费: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
检验发生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4%计算。
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的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4、赶工措施费: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按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执行,该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住宅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5%计取。
高层建筑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取。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4q计取。
15、工程按质论价,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住宅工程:优良级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2.5%。
一次、二次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尚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8%一1.2%扣罚工程款。
一般工业与公共建筑:优良级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
一次、二次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尚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5%~l%扣罚工程款。
16、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其他项目费
1、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向建设单位收取。
2、预留金:由招标人预留。
3、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七、规费计算标准
规费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也不得任意调整计算标准。
1、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房(1999)13号、苏财综(1999)5号《关于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工程定额测定费应按工程不含税造价的1%o收取。
2、安全生产监督费:应按各市的规定执行,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算基础。
3、建筑管理费:应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服(2003)101号、苏财综(2003)32号《关于统一规范建筑管理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劳动保险费:
(1)
(2)
执行。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劳动保险费已包含在人工工日单价中。
八、税金:按各市规定的税率计算,计算基础为不含税工程造价。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二)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不包料)
(包工包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