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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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
9.1.2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 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 【要点说明】 本条给出了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 划分原则和方法。 1. 可以按每个采暖系统(热力入口)作为一个检验批 进行验收; 2. 对于垂直方向分区供暖的高层建筑采暖系统,可按 照采暖系统不同的设计分区分别进行验收; 3. 对于系统大且层数多的工程,可以按几个楼层作为 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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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的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能否实现设计要求 的分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 分室(区)热量(费) 分摊的功能。 2. 检查方法:现场实际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对于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全数检查。 4.验收条件: 1)采暖系统安装制式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的安装 数量、规格均符合设计要求; 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 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符合设计要
节能设计途径及施工单位的责任
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 备进行检查,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 明的能耗指标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施工人员对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应当在 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 施工单位和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应当对其施工符合建筑节能施工标准负责。
建筑节能的概念
建筑节能的概念 我国的建筑节能一般是指在建设活动中, 依照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应用节能技术 与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物使用 能耗的活动。这里的建设活动,应当是各类房 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设部于2005年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 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 其中对民用建筑即居住建筑和其中对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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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条件:根据规范要求对散热器和保温料进行了复验, 且复验检验(测)报告的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并与进场时 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中的技术性能参数一致。 对进场产品实行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具有一 定的代表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对散热器和保温 材料的复验,只对已进场的产品负责。如果是一次性进场, 送检复验的样品中只要有一个被检验(测)不合格,则判 定全部产品不合格;对于分批次进场的,第一次复验合格, 只能说明本次及以前进场的产品合格。如果在第二次复验 不合格,则截至到第一次复验之后进场的产品均判定为不 合格。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使用到采暖节能工程中, 要全部退货处理,供应商应负担一切损失。
建筑节能的概念
即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的概念明确为: 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 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 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 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 风、给排水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 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 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 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这里应注意的是,建筑节能活动应贯穿于民 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的全部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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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散热器和恒温阀应有产品说明书及安装使用说 明书,重点是技术性能参数。 2. 检查方法:按照设计要求对进场的散热器、恒 温阀、保温材料等实物现场验收,观察和尺量 检查其外观质量;对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 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一一核对;验收一般应 由供货商、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参加, 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 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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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 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 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 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 观察、操作和调试; 4 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 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 室(区)热量(费)分摊的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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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查数量:1)同一厂家相同材质和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 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如果是不同厂 家或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散热器,则应分别按其数量的 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且不得少于2组。2)同一厂家相同 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不同 厂家或不同材质的保温材料应分别见证取样送检,且次数 不得少于2次。取样应在不同的生产批次中进行。考虑到 保温材料品种的多样性,以及供货渠道的复杂性,抽取不 少于2次是比较合理的。现场可以根据工程的大小,在方 案中确定抽检的次数,并得到监理的认可,但不得少于2 次。对于分批次进场的,抽取的时间可以定在首次大批量 进场时以及供货后期;如果是一次性进场,现场应随机抽 检不少于2个测试样品进行检验。
制定本规范的意义
一个重要环节——施工,直到今天才正式颁布 了我国第一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411-2007。该规范的颁布是我国建设 行业的一件大事,必将对落实工程设计师的节 能设计意图、规范和指导施工单位的施工、保 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真正实现建筑节能而发 挥巨大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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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说明】本条对散热器及其安装做出了规定。 1. 检查内容: 1)抽查的每组散热器类型、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散热器的规格包括宽度、长度(数)、高度; 2)散热器的安装的位置及方式,有无遮挡; 3)散热器表面刷涂料的情况,是否为非金属性涂料。 2.检查方法:抽查、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按散热器组数抽查5%(包括不同规格),不得 少于5组。 4.验收条件:散热器安装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安装的方 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散热器表面应刷非金属涂料。
制定本规范的意义
制定本规范的意义 由建筑节能的概念不难看出,建筑节能是一 项系统工程,包括规化、设计、施工(建造)及 运行(使用)四个环节,四者缺一不可。目前我 国的建筑节能设计和节能运行方面的标准与规范 相对比较完善,已先后颁布或修订了多部,有的 正在编制中。这些标准与规范,为我国的建筑节 能设计和工程竣工后的节能运行起到了很好的规 范和指导作用;但是,作为建筑节能系统工程的
节能设计途径及施工单位的责任
节能设计途径 暖通空调专业要通过设计的节能系统,充分 提高对能源的利用率,实现分担公共建筑50%节能 指标中的18%。主要的节能设计途径如下: 合理选择室内设计参数 精心设计计算(负荷计算、水力计算、设备选 择计算等) 合理的系统设计 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及材料
节能设计途径及施工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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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设有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的采暖系统安装 完毕后,能够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 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费) 分摊的功能。 9.2.4 散热器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组散热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安装方式应符 合设计要求; 2 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散热器组数抽查5%,不得少于5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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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 管材、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 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 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 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 技术 资料及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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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3. 检查数量: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全数检查。 1.验收条件 1)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齐全, 实际进场数量、类型、规格、材质等满足设计和 施工要求。 2)设备、阀门与仪表等的外观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或 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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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质量证明文件: 1) 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散热设备应 有出厂性能 检测报告。 2) 阀门、仪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性能 检验报告; 3) 保温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必须是有效期内的抽样检测报告。使 用到建筑物内的保温材料还要有防火等级的检 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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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 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 见证取样送检。 1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传热系数、金属热强度; 2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 1% 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 同材质的保温材料复验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暖通空调专业宣贯辅导
规范编写组 2007年 5月
主要内容
建筑节能的概念 制定本规范的意义 节能设计途径及施工单位的责任 规范条文及要点说明 采暖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暖通空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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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本章适用于温度不超过95℃室内集中热水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要点说明】本条对本章的适用范围做出了规定。 1. 是针对室内集中热水采暖系统而言的; 2. 水温不超过95℃ ; 3. 是节能工程,应包括散热设备、管道、保温、 自控阀门与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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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说明】本条对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做出了规定。 1.检查内容: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 告是否齐全;实际进场设备、材料的类型、材质、 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设备、材 料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的规定。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中文的表示形式,应 具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国家质量标准代号、 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出厂产品检验 证明或代号、必要的测试报告;对于进口产品,必 须有商检合格报告。同种材料、同一种规格、同一 批生产的要有一份原件,如无原件应有复印件并指 明原件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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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说明】本条做出了对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 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验的规定。 1. 检查内容:1)核查散热器复验报告中的单位散热 量、传热系数、金属热强度等技术性能参数,是 否与设计要求及散热器进场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 告中的技术性能参数一致;2) 核查保温材料的导 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是否与 设计要求及保温材料进场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中的技术性能参数一致。 2. 检查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核查复 验检验(测)报告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 与进场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测)告中的技术性能 参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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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采暖系统的安 装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1. 检查内容: 1)查看采暖系统安装的制式、管道走向、坡度、管 道分支位置、管径大小等,并与工程设计图纸进 行核对; 2)逐一检查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 表安装的数量和位置,并与施工图纸进行核对; 3)检查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 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并与 施工图纸核对。进行实地操作调试,看是否方便; 4)现场实地操作,检查设有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
施工单位的责任 《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第 22条,对施工单位的责任规定如下: 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采购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 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应当具有产品 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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