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汽车销售合同

卖方(甲方):意向书号:

买方(乙方):日期: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定金条款

定金标准:车总价的10%或人民币50000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方式付款,并按所定的时间如期足额将全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共计 .00 元。

2、定金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00 元;余款 .00 元,提车时一次性付清。

乙方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内未将全部购车款交与甲方或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所付之定金不予退还。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 .00 元,余款 .00 元。如乙方的贷款申请银行未能通过,则在乙方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审批未通过证明”原件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定金。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

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4、本条款只适用于期货车辆:

本合同中的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签订合同时的市场行情自愿达成一致的,如乙方提车时车辆配置或厂家市场指导价格有变化,此车销售价格以提车时的销售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符合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

2、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

3、交车地点: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以后须提供:

1)(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由进口地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及“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2)售后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3)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4)汽车专用销售发票

5、如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按时交车,乙方支付的全部定金可退,双方互不补偿。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车辆配置以实车为准.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双方签署车辆交接确认书,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与权益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8、自甲方将车辆正式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如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到甲方处开具整车发票,则甲方将自动按照乙方填写的《开票信息》开具整车发票(如未填写《开票信息》,则按照付款名头开具整车发票),且发票开具后不再更换。

第六条不可抗力(政治、军事、自然因素)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制造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只有在生产厂商授权的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进行保养才有资格享受保修权利。如果所购新车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诺按制造商保修规定执行保修。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八条违约责任

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于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及卖方加盖印章,且甲方收到乙方依本合同规定之预付定金后,本合同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字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和解时,可通过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特别条款(本特别条款经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属于乙方因更换车辆颜色、车型而更换的汽车销售新合同。且汽车销售合同更换为本合同后,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退车,甲方不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

更换前签订的原汽车销售合同的“意向书号”为:

乙方对本特别条款生效的确认签字: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制式合同时,甲方已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解释,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讨论,双方对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乙方特别申明,已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本合同项下各种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签署本合同系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