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单制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报检单证
(六)《出境货物报检单》的主要内容和填制规范
《出境货物报检单》由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印制,除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指定外,其余各栏由报检单位填制并盖章确认。填制规范如下:
1.编号(No .)
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人指定,前6位为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 ( Declaration Inspection Unit)
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获得许可、登记,并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或《代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的企业。
本栏填报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与名称一致的公章。
3.报检单位登记号 (Register No)
指报检单位在国家质检总局登记的登记证号码。本栏填 10 位数登记证号码。
联系人:填报检人员姓名电话号:填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验日期 ( Declaration Inspect Date)
指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当天的日期。
本栏填制的报检日期统一用数字来表示,而不用英文等来表示。
5.发货人(Consignor)
指外贸合同中的供货商,或商业发票上的出票人。
本栏分别用中、英文对照分行填报发货人名称。
6.收货人(Consignee)
指外贸合同中的收购商,或商业发票上的受票人。
本栏分别用中、英文对照分行填报收货人名称。
7.货物名称(中/外文)(Description of Goods)
指被申请报检的出入境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成分、以及英文对照。
本栏应按合同、信用证、商业发票中所列商品名称的中、英文填写。
注意:废旧物资在此栏内须注明。
8.H.S.编码 (H.S. Code)
指海关《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中所列编码。H.S.编码为八位数字。并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本栏填报八位商品编码。
注意:有些商品有最后两位补充编码时,应填报十位编码。
9.产地( Original Area)
在出境货物报检单中指货物生产地、加工制造地的省、市、县名。在进境货物报检单中是指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或地区。
本栏填报出境货物生产地的省、市、县的中文名称。
10.数/重量(Quantity / Weight)
指以商品编码分类中计量标准项下的实际检验检疫数量、重量。
本栏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的数/重量填写,重量还须列明毛/净/皮重。
注意:本栏可以填报一个以上计量单位,如:第一计量单位:“个”;第二计量单位:“公斤”等。
11.货物总值(Amount)
指出境或入境货物的商业总值及币种。
本栏应按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货物总值一致。
注意:本栏不需要填报价格术语如“CIF”或“FOB”等。
12.包装种类及数量(Number and Type of Declaration)
是指货物实际运输外包装的种类及数量。
本栏应按照实际运输外包装的种类及对应数量填报,如“136箱”等。
注意:实际运输中应当方便装卸,保护外包装,常用托盘运输包装,这时除了填报托盘种类及数量以外,还应填报托盘上装的包装数量及包装种类。
13.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Means of Conveyance)
指载运出境货物运输工具的名称和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填制与实际出境运输工具的名称及编号,如船舶名称及航次等。
注意:实际报检申请时,若未定运输工具的名称及编号时,可以笼统填制运输方式
总称。如填报“船舶”或“飞机”等。
14.合同号 (Contract No)
合同号指对外贸易合同、定单、订单、形式发票等的号码。
本栏填报的合同号应与随附的合同等号码一致。
15.贸易方式 (Means of Trading)
贸易方式指该批货物的贸易性质,即买卖双方将商品所有权通过什么方式转让。
本栏填报与实际情况一致的贸易方式。常见的贸易方式有:“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等九十多种贸易方式。
16.货物存放地点(Place of Goods )
货物存放地点是指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所存放出口货物的地点。
本栏按实际填报具体地点、厂库。
17.发货日期(Shipment Date)
是指货物实际出境的日期。
按实际开船日或起飞日等,填报发货日期,以年、月、日的方式填报。
18.输往国家(地区)(Destination Country /Area)
是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是货物的最终销售国。
本栏填报输往国家(地区)的中文名称。
19.许可证/审批号(Licence No/Approve No)
凡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审批文件的货物,本栏应填报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无许可证或没有审批文件的出境货物报检单可以免报。
20.生产单位注册号(Manufacture Register No)
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号或加工厂库的注册号码等。
本栏填报实际生产单位的注册号(十位数)。
21.起运地 ( Place of Departure)
本栏填报出境货物最后离境的口岸或所在地的中文名称。如“上海口岸”等。
22.到达口岸( Final Destination)
是指出境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
本栏最终目的港预知的,按实际到达口岸的中文名称填报,最终到达口岸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到达口岸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