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转型升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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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转型升级工作要求
规范执行和落实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了增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更符合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使我局的办文、办会、办事等项工作在落实转型升级要求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我局现代化分局建设、税费收入稳步增收等项重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局有关规定以及在补充、完善原有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局现阶段实际,对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办文制度。
在切实增强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文字综合能力的前题下,加强对ODPS公文处理系统的管理,提高办文的质量与效率。
(一)对公文办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办公室上报或下发的文稿材料出现不符合公文格式、错字、漏字、病句等造成损失的,追究文稿材料起草人、校对人、审核人、打印人的责任,由文稿起草人、审核人、校对人、打印人分别承担70%、10%、10%、10%的文印损失费。通过实行文稿材料责任追究制,从源头上大大降低了办公室人员因主观不负责造成的文稿差错率。
(二)公文承办起草人根据主要领导或因工作需要,以泗县地方税务局名义发文的,应严格按公文格式要求拟
稿,否则办公室将不予办理,起草文件中所涉及的数字除法定数字如:“五.一”“十.一”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起草文件中顺序号按“一”“二”“三”为序,再往后按“(一)”“(二)”“(三)”为序,“1”“2”“3”为序排列。公文字体中应严格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的要求承办。文头的字体为大号黑体字、标准体或宋体字,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将不予审核、编号。
(三)各种来文,人秘人员应第一时间登记,处理后送办公室主任签批,并严格按程序传送文件,确保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办人员及时阅理文件。不允许文件积压、遗失的情况发生,不及时交办、处理造成工作损失的由具办人员负责。
(四)公文及档案借阅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借阅程序,借阅人须执办公室主任签批的借阅单,向文件管理人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应按时归还,并保证文档完好无损。对涉密文件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否则,造成泄密事件由文件管理者负责。
(五)办文人员不按以上程序要求操作,造成公文错误由办文人员负责,按以上程序操作后出现公文错误由办公
室主任及文秘人员负责。文秘人员起草文件材料一年内无差错的,年终给予一定奖励。
二、办会制度。
会议是全系统内部沟通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建立会议制度目的在于规范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信息收集、信息沟通、会议记录、会后跟踪落实等工作,以提高会议效率、形成顺畅的沟通渠道,从而有利于持续有效的制度化改进。其范围涵盖全系统内的各种会议以及全局职工外出参加的会议。
(一)办公室主任以及主任交办任务的人员应根据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和党组的要求,负责组织各类会议。包括会议的组织筹备、通知、召集、信息收集、信息沟通、会议记录、会后跟踪落实等工作。
(二)外部会议:指本单位党组成员、其他职工外出参加的由政府、省、市局和其他组织机构主办的各种会议。参加外部会议的同志,应把参会的主要内容、纲要形成报告,报主要领导同志审阅、签批后给予落实。
(三)各类会议的组织程序:根据单位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及工作需要,明确会议召集人,与会人员范围,办公室负责具体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四)严肃会纪会风。凡是县局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等大型集体活动,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参会人员无故缺席、派人顶替、中途离会的,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应参会而未参会的人员进行补会和作书面材料说明;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由县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戒勉谈话。通过实施会议督促、检查、通报制度,严肃会议纪律,警示无视组织纪律、会议纪律的税务干部。严禁参会人员无故缺会、中途离会等情况发生,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五)会议室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局属各单位如有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前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启用会议室。会议室卫生由办公室安排保洁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会议室电子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信息中心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会议室常备茶叶、水瓶、烟缸、果盘、抽纸等常备物品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任何人员不得借用或私自夹带出会议室。会后如发现遗忘的茶杯、笔记、书本等物,须及时交还失主或送交办公室。
三、公务接待制度。
除上级机关检查、调研、指导工作之外,其他会议一律不再统一安排参会人员食宿和发放会议材料,局属各单位参会人员统一按核定标准会议费就餐。工作例会、业务培训、
四、两个规范执行制度
五、办公用品及印刷品购买与需求制度
六、车辆管理制度
七、信息报送及信息员管理工作制度
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九、政务公开执行、管理、考核制度
十、督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