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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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

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

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为了规范产前超声检查和诊断技术,提⾼产前超声检查质量,根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卫⽣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结合产前超声检查国际进展、国内现状以及实际情况,在⼴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现提出修改稿,修改稿主要增加了早孕超声筛查规范内容以及对产科超声检查医⽣的操作培训要求。

供各级医院在产前超声操作培训及检查时参考。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和定义(⼀)胎⼉⽣长测量超声:包括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和中、晚期妊娠⼀般超声检查。

主要对胎⼉的⽣长发育进⾏⼤致评估,为产科临床提供⼀些有意义的诊断依据。

不涉及胎⼉畸形排查,除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外,中、晚孕胎⼉⽣长测量超声不涉及孕母妇科情况排查。

(⼆)胎⼉产前筛查超声:指在妊娠 18~24 周内时对胎⼉进⾏系统的超声检查。

主要观察胎⼉重要器官的形态结构,以便发现胎⼉是否有致死或严重致残性畸形,包括卫⽣部要求排查的⽆脑⼉,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单腔⼼、胸腹壁缺损伴内脏膨出和致死性软⾻发育不全 6 ⼤胎⼉致死性畸形。

有条件的孕妇应在孕 24 周前进⾏⼀次系统超声产前筛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有机会进⼀步检查明确诊断或对发现的异常有⼀个合理解释。

(三)胎⼉产前诊断超声:指在妊娠各期对胎⼉⽣长测量超声或筛查超声发现的问题进⼀步检查和分析,对胎⼉是否存在严重发育缺陷做出最终结论或合理解释。

胎⼉产前诊断超声需有严格的适应症,依循卫⽣部 2003 年颁布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单位,由资质的产前诊断⼈员双签名发布超声产前诊断报告。

(四)胎⼉针对性超声:指仅针对某⼀胎⼉脏器或某⼀系统进⾏超声检查,不涉及胎⼉其他器官检查。

1、在妊娠中、晚期孕妇,以往超声检查发现有⾮致命性胎⼉畸形或异常、腔室容积改变的随访等。

需注明检查脏器。

2、胎⼉⼼脏超声检查⼆、各级产前超声检查内容、标准和注意事项(⼀)胎⼉⽣长测量超声(1)检查内容:观察妊娠囊部位,是否多胎妊娠,评估孕周等。

基层医院开展中孕期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的临床意义

基层医院开展中孕期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的临床意义

基层医院开展中孕期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的临床意义【摘要】目的探讨中孕期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在基层医院中筛查胎儿畸形的临床意义。

方法对2010年1月至2015年10月来我院接受产前检查的5600例中孕期孕妇,分对照组与实验组分别进行胎儿常规前前超声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回顾性对比分析两组的超声切面声像图及检查结果。

结果对照组畸形检出率,漏诊率4.8%,实验组畸形检出率、漏诊率4.8%,两组畸形检出率、漏诊率对比有差异(P<0. 05),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在基层医院进行中孕期规范化胎儿系统超声检查,能提高胎儿畸形检出率,减少缺陷儿的出生,同时减轻上级产前诊断中心的负担,有较大临床意义。

【关键词】基层医院中孕期胎儿系统超声胎儿畸形我国每年约有80~120万缺陷儿出生,目前诊断胎儿先天畸形的重要常用手段是超声检查,超声检查是我国出生缺陷干预二级预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检出严重胎儿畸形成为每一位产前超声医师的重要责任。

二胎政策的全面开放,必将迎来新的一轮生育高峰,仅仅依靠各个地区为数不多的产前诊断中心来减少缺陷儿的出生显然不够,这就需要广大的基层医院来开展产前胎儿畸形筛查。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选取2010年1月~2012年8月来我院产前检查的孕妇2900例为对照组,年龄15~35岁,平均23.9±3.9岁,孕周18~28周,在我科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2012年9月~2015年10月在我院产前检查的孕妇2700例为实验组,年龄 16~36 岁,平均 25.4±3.2岁,孕周 20~26 周,在我科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两组孕妇均为单胎妊娠,无妊娠合并症,且年龄、孕周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检查方法:孕妇取仰卧位,充分暴露腹部,必要时左、右侧卧位,常规产前超声检查测量双顶径、股骨长度、腹围三项生物学参数,观察颅骨强回声光环、脑中线、侧脑室,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通过矢状切面观察脊柱,观察腹壁、肝、胃、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显示一侧股骨,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测量羊水最大深度,观察孕妇宫颈内口,每例胎儿检查时间5-10分钟;系统产前超声检查除常规超声检查观察以外,尚需测量头围、小脑横径、胫骨长度等生物学参数,观察小脑半球、大脑半球、小脑蚓部、颅后窝池、上唇皮肤的连续性、颈部有无包块、皮肤水肿,必要时测量眶间距、鼻骨长度,观察胎儿的双肺、心脏位置,显示并观察胎儿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右心室流出道、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加做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观察双侧肱骨、尺骨、桡骨,双侧股骨、胫骨、腓骨。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和相关法规文件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和相关法规文件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5
(二)中、晚孕期超声检查
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 (1)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
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 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 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2)检查内容 ①胎儿数目及绒毛膜性
②胎心搏动
③胎儿生物学测量:头臀长
④测量NT ⑤胎儿附属物: ⅰ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 量胎盘厚度、脐带跟部附着点。ⅱ羊水量:测 量羊水最大深度。
⑥孕妇子宫: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 供子宫肌瘤病史需评估肌瘤位置及大小。
(3)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胎儿头颈及上胸部正中矢状切面 (NT测量图)。
(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 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三)设备要求 1、产前超声筛查设备要求 (1)开展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 及常规产前超
声检查(Ⅱ级)的超声室应配备实时二维超声诊断 仪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及11-13+6周 颈项透明层(NT)超声检查的超声室应配备高 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在穿透力允许 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 (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 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
二、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关
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 娠的决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2、未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 前超声筛查时,发现可疑病例,应出具超声报告,同时 应将可疑病例转诊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3、规范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管理,经产前超声检查发现 胎儿有严重畸形需终止妊娠者,须经具有产前诊断资格 的医疗机构签署医学意见,转产科临床处理。 4、进行服务告知,将本机构开展的产科超声检查服务内容 告知孕妇,Ⅲ级和IV级产前超声检查应与服务对象签署 知情同意书。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解读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解读
( 收稿日期:2012-06-05)
( 本文编辑:安京媛)
邓学东.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解读[J /CD].中华医学超声杂志:电子版,2012,9(7):571-573.
万方数据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解读
作者: 作者单位: 刊名:
英文刊名: 年,卷(期):
邓学东 苏州市立医院超声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215002
中华医学超声杂志( 电子版)2012 年 7 月 第 9 卷 第 7 期 Chin J Med Ultrasound(Electronic Edition),July 2012,Vol 9,N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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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伴内脏外翻的产前超声检出率为 60% ~86%。 6.让超声医师负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根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周永昌、 姜玉新、严英榴、谢红宁、张晶、汪龙霞、李胜利等专 家各自编写的产科超声专著和卫生部以及各省市的 产前 超 声 检 查 规 范, 也 参 考 了 欧 美 的 产 前 超 声 指南[1-4] 。
2012 年 6 月 1 日,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 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由产前超声诊断专家组 和专家指导委员会部分专家参加的产前超声检查指 南定稿会。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 查指南专家委员会组长李胜利、邓学东教授在会上 分别向与会专家报告了产前超声检查指南的起草及 编写过程,并对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新制定 的产前超声检查指南进行了初步解读。 参会专家各 抒己见,讨论气氛热烈,对产前超声检查指南进行了 细致、详尽、逐字逐句的修改,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了产前超声检查指南。 唐杰会长代表中国医师
国超声医学杂志,2007,23(4) :313-319. 3 American Institute of Ultrasound in Medicine.AIUM practice

产科超声检查规范标准与指南

产科超声检查规范标准与指南

产科超声检查标准与指南第一节正常妊娠一、适应证:1、诊断早、中、晚孕2、筛查胎儿解剖结构异常、确定胎位3、引导进行羊水穿刺或绒毛膜活检4、产前判断孕龄,以综合制定处理方案5、分娩过程中判断胎位和胎先露二、检查内容:1、早孕:(1)孕囊的位置、大小,孕囊内有无胚胎,以及胎芽的长度或胚胎的头臀长。

胎龄判断:孕龄(d)=孕囊平均直径MSD(d)+30。

之后判断在孕囊内有无胚胎,如果有,应测量胎芽的长度或胚胎的头臀长,头臀长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孕龄,孕龄(d)=CRL(mm)+42。

如果在孕囊内没有见到胚胎,则应注意孕囊内有无卵黄囊,以帮助判断是否为真孕囊。

(2)胎心搏动:经腹部超声检查胎芽长>9mm时(经阴道超声胎芽长>5mm)应该观察到胎心胎动,如果没有观察到,应复查以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3)胚胎的数目:(4)子宫、附件区和陶氏腔:子解子宫有无肌瘤和附件区肿物,及其位置、大小;陶氏腔有无积液,如果有积液,应同时检查有无腹腔积液。

有时,早孕时区分正常和异常妊娠是非常困难的,常需要结合血HCG的结果综合考虑。

2、中、晚孕:(1)胚胎的数目、胚胎是否存活、胎位和胎先露(2)测量BPD、FL、HC、AC(3)筛查胎儿畸形:侧脑室、后颅凹(包括小脑半球和小脑延髓池)、唇、四腔心(包括与胸腔的相对位置)、脊柱、胃泡、肾脏、膀胱、脐带腹壁入口处、前腹壁完整性。

(4)羊水量:测量方法:孕妇平卧,探头尽量垂直于水平面,垂直测量羊水的深度。

测量时探头不能加压,并避开脐带和胎儿肢体。

最大深度:4—8cm羊水指数AFI:8—18cm(5)胎盘的位置、形态、与宫颈内口的关系;脐带孕妇膀胱过度充盈或子宫下段收缩可能造成胎盘前置的假象。

(6)子宫、附件区结构了解有无子宫肌瘤和附件区肿物,及其位置、大小;中晚孕时孕妇的卵巢往往不易显示。

胎儿头位时经腹可能看不清宫颈,经会阴检查可能判断胎盘与宫颈内口的关系。

第二节异常妊娠一、适应征:1、妊娠期间阴道出血2、疑有滋养细胞肿瘤3、宫高、腹围与停经时间不符4、评价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5、既往有胎儿先天畸形妊娠史或家族性遗传疾病史6、血清筛查指标异常(AFP升高、风疹等病毒抗体滴度升高等)7、发现胎儿解剖结构异常后随访8、疑有胎盘早剥9、疑有死胎10、疑有羊水过多或过少11、多胎妊娠二、检查内容:标准检查与针对性检查:在正常妊娠时,产科超声的目的是判断胎儿的数目、孕龄、胎儿生长情况、胎盘的位置、羊水量、筛查胎儿主要的显著的解剖结构异常,称为标准检查。

[教学]卫生部产前超声检查指南

[教学]卫生部产前超声检查指南

[教学]卫生部产前超声检查指南产前超声检查指南(试行)产科超声检查指南是基于目前我国产科超声检查实践与现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参考了国际上其他国家产科检查标准与指南,由从事产科超声检查的专家们编写的专科性标准的文件,是一个学术和继续教育文件,目的是规范产科超声检查和提高产科超声检查质量(有效性、安全性)。

它是一个产科超声检查可遵循的总体标准,在临床工作中由于病人和设备的具体状况,可能有一些偏离或超出,它不限制超出标准的检查。

产科超声检查的总体原则是:掌握适应症,在在最低超声暴露条件下获得必要的诊断信息;产前超声检查可分为1.早期妊娠诊断检查;2.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3.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4.针对性(特定目的)超声检查。

要明确指出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胎儿畸形,妊娠18-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

执行下述标准可以最大限度地检出胎儿畸形。

一、人员要求从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具有职业医师资格;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医师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超声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2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二、设备要求实时超声诊断仪,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单位,应具有一台以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配有图像记录设备。

三、超声检查标准(一)早期妊娠超声检查1.适应症宫内孕确定(胎心搏动、生长发育)多胎妊娠诊断评估孕周(月经龄)疑宫外孕阴道出血葡萄胎盆腔肿块子宫畸形辅助绒毛活检2.检查方法经腹部超声检查经阴道超声检查3.检查项目胎囊(三径线标准测量、形态、位置)胎芽(胎芽长度或头臀长度、胎心搏动)子宫、附件(肌瘤位置大小、宫腔积液、附件包块)子宫直肠窝(子宫直肠窝积液)(二)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1.适应症估计孕周胎儿生长评估(间隔三周以上)评价胎儿体表与内脏结构羊水评估胎盘确定胎位2.检查项目胎头双顶径(或加测头围)心脏(心率、心律、孕妇和设备条件允许情况下,观察四腔心)腹横径、前后径(或加测腹围)股骨长脊柱胎盘羊水(三)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1.适应症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或有畸形的高危因素时,要进行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中国医师协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最终稿)20120601通过[1]

中国医师协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最终稿)20120601通过[1]
该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提出要求,并对各阶段产 前超声检查的时机、适应证、内容进行了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的设置 1、产前超声筛查机构的设置
产前超声筛查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开展。 2、产前超声诊断机构的设置
产前超声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的医疗保健 机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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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二)中、晚孕期超声检查 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 (1)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 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 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2)检查内容
ⅲ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作脊柱冠状切面及横 切面。
ⅳ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 ⅴ胎儿四肢: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 ⑥胎儿附属物 ⅰ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 ⅱ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⑦孕妇子宫: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许可情况下, 评估肌瘤位置及大小。 (3)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丘脑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 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膀胱水平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 面、股骨长轴切面、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 M 型)。 (4)注意事项 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最少应检查以上胎儿解剖结构。但有时因胎位、 羊水过少、母体因素等影响,超声检查并不能很好地显示这些结构,超声报告需 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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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配备实时二维超声诊断仪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 级)及 11-13+6 周颈项透明层(NT)超声检查的超声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 普勒超声诊断仪。在穿透力允许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浙江大学医学院妇产科医院秦佳乐一、早孕期超声检查(0~12周):1、目的,明确妊娠,妊娠位置,个数,是否存活,胚胎发育以及排除异常妊娠情况。

2、观察内容:胚囊,卵黄囊,胚芽,头臀高以及母体子宫和卵巢情况A)妊娠囊(gestational sac):经腹超声检查一般在5~5.5周可以显示胚囊,经阴道超声一般在孕4~4.5周可以显示。

注意和假胚囊的鉴别。

正常妊娠囊增长率为1.2mm/d(天),B)卵黄囊(yolk sac):宫内孕的确诊标志。

妊娠5~6周后,经阴道超声检查,正常妊娠100%可显示卵巢囊。

正常直径平均5mm,如卵黄囊太大(大于10mm)或太小(小于3mm)或不显示,则预示胚胎预后不良。

C)胚芽(fetal pole)或头臀高(CRL)胚盘最初在卵黄囊一侧表现为局部增厚的强回声小结构,可检出原始心管搏动。

随着孕周增加,卵黄囊与胚胎相互分离,位于羊膜囊之外,可显示卵黄囊与胚胎之间卵黄管即脐肠系膜管相连,这一结构内有动脉和静脉,可将血液成分、营养物质、原始生殖细胞从卵黄囊运送到胚胎。

头臀膏测量取胎儿正中矢状切面,测头顶部至臀部最低点的距离。

通过胚芽和头臀膏测量简便的估算胎龄:孕龄(周)= 胚芽或CRL(cm)+6.5,但10周以后失去准确性,因为胎儿脊柱的屈曲变化。

D)识别生理性中肠疝(midgut herniation)妊娠8周后,由于体腔与原肠的生长发育一时失调,致使肝脏和肾脏充满腹腔,而生长迅速的中肠形成中肠襻突入脐带根部为生理性中肠疝。

E)能检出子宫畸形、子宫肌瘤或卵巢囊肿这些异常情况在孕早期易于显示,到妊娠后期,随着子宫增大难以发现。

因此,孕早期超声检查发现的一些异常情况,便于产科医务人员对孕妇分娩时引起注意。

二、早孕筛查:11周~13周+6:观察内容:NT, 鼻骨A)颈项部透明层厚度(nuchal translucency,NT):胎儿颈部皮下的无回声带,位于皮肤高回声带与深部软组织高回声带之间。

产前超声应如何进行合理检查曾萍

产前超声应如何进行合理检查曾萍

产前超声应如何进行合理检查曾萍发布时间:2023-06-07T07:58:18.615Z 来源:《医师在线》2023年5期作者:曾萍[导读]会东县人民医院四川凉山 615200对于很多怀孕的妈妈来说,在产前进行超声检查非常重要。

整个孕期主要会经历三大阶段:早期、中期和晚期,几乎都离不开超声检查。

如果等到孕晚期再进入医院检查,出现问题则会让孕妇和胎儿处于不可预知的危险之中。

那产前超声究竟有什么作用,并且如何在产前进行合理检查呢?下面带大家详细了解。

一、什么是产前超声检查产前超声检查是借助超声所呈现的物理属性,使用超声检查仪器对孕妇和胎儿进行影像学的检查,是产前检查较为常见的,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种医学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胚胎以及胎儿的基本发育情况,主要解剖结构的大体形态等。

超声检查不同于临床诊断,比如临床诊断包括胎盘早剥、先兆流产、稽留流产等,而超声检查只能检测到胎儿的基本发育情况,是不能够与临床诊断等同的。

但就目前的超声检查而言,也难以对胎儿的各个器官功能进行准确评判。

对于大多数孕妇的孕期而言,产前超声检查已经备受重视,并且在医学领域也得到了广泛的普及。

这也展现出了父母对孕妇以及胎儿健康的重视。

二、如何进行合理的检查产前超声检查的必要性显而易见,并且需要根据不同的妊娠周数胎儿的姿势及胎盘的位置进行腹部超声或阴道超声检查。

一般来说,划分为早、中、晚三大阶段,但是孕期检查需要更加的精细化:主要是停经后的6-8周,也就是刚刚开始怀孕差不多50天左右的时间需要进行一次超声检查;怀孕11周-13/16周也需要进行一次孕期检查;怀孕22-26周也需要进行一次“大排畸”检查;怀孕28周-32周需要再做一次“补漏筛查”;孕37周以后也需要进行超声检查。

这几个时期的检查主要是针对孕期正常的孕妈妈,如果是在孕期遇到了某些特殊情况,例如先兆流产、胎盘位置异常以及胎儿发育异常等,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检查环节的精细以及检查次数的增加,需要完全遵守医嘱进行动态观察。

孕13周胎儿羊膜带综合征超声表现1例

孕13周胎儿羊膜带综合征超声表现1例

孕13周胎儿羊膜带综合征超声表现1例目的分析羊膜带综合征的超声诊断。

方法选择1例孕13w胎儿羊膜带综合征的超声表现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本例孕13w被检出,胎儿羊膜带粘附、缠绕四肢肢体,引起肢体畸形,进一步发展有可能引起肢体截断最终选择终止妊娠。

结论超声检查具有直观、可靠性,早期筛查及时发现畸形对临床选择治疗方案有重要作用。

标签:羊膜带综合征;超声;诊断羊膜带综合征(amniotic band syndrome ,ABS)是指部分羊膜破裂产生纤维束,使胚胎或胎儿与羊膜带粘连,束缚、压迫、缠绕胎儿,使胎儿受累脏器出现分裂或发育畸形。

其表现多样性,从简单的环形缩窄到复杂的头面部、内脏器官的严重缺陷,甚至胎儿的死亡。

现报告羊膜带综合征1例的超声表现报道如下,为ABS 的病因、诊断要点、治疗及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1临床资料孕妇,26岁,孕1产0,孕期无病毒感染、服药及毒物接触史。

孕13w超声检查:胎儿头臀长69.2 mm,颈后透明层1.3mm,羊水最大无回声区38.0 mm,静脉导管A波未见消失及反向;颅骨呈圆形环状,脑中线居中;四腔心隐约可见,胎儿心率161次/min,心律齐;胃泡可见;右上肢远端检查过程中始终呈弯曲状态,桡骨未见显示,活动受限,双上肢手指远端均可见一带状回声与之相连,双足呈内翻状态,似可见带状回声与之相连(见图1~3)。

超声诊断:胎儿畸形:①羊膜带综合征可能性大;②右上肢桡骨缺失、双足内翻可能性大。

引产胎儿标本检查:胎儿右上肢掌部向桡侧弯曲、双足内翻。

双上肢及左下肢远端羊膜带粘连,右下肢踝部羊膜带缠绕(见图4~5);诊断:①胎儿羊膜带综合征;②右上肢桡骨缺失、双足内翻。

2讨论羊膜带综合征是由于妊娠早期羊膜破裂,来自绒毛一侧羊膜的中胚层粘附、缠绕胎儿结构,致羊膜带缠绕的肢体缩窄及血供减少,造成截断并自然脱落。

羊膜带综合征胎儿中最常见指(趾)、手臂及腿部由羊膜带缠绕形成的缩窄环;受压处远端末梢增大;指(趾)、手臂及腿部截断;如羊膜带缠绕面部、头部,则形成面部不对称;面裂;腦膨出等畸形。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2012年6月1日北京)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胎儿及其附属物进行影像学检查,是了解胚胎、胎儿主要解剖结构的大体形态最常用、无创、可重复的方法。

超声检查的应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

然而,由于超声技术的局限性,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也不能对胎儿以后的发育做出预测,所以超声诊断不能等同于临床诊断。

该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提出要求,并对各阶段产前超声检查的时机、适应证、内容进行了规范。

一、基本要求(一)机构的设置1、产前超声筛查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筛查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开展。

2、产前超声诊断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

(二)人员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医师条件:(1)从事Ⅱ级或以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从事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助理执业医师可以从事Ⅰ级产前超声检查。

(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超声图像,对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有一定的了解和识别能力。

2、产前超声诊断医师的条件:与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产前超声诊断医师要求一致。

(1)从事产前超声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②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三)设备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设备要求(1)开展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及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的超声室应配备实时二维超声诊断仪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及11-13+6周颈项透明层(NT)超声检查的超声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024早产临床防治指南(完整版)

2024早产临床防治指南(完整版)

2024早产临床防治指南(完整版)摘要早产是常见的妊娠并发症,是围产儿及5岁以下婴幼丿访E亡和残疾的重要原因。

随若我国传统生活方式的改变,生育政策调整后离龄孕妇增加,妊娠间隔改变,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发生率增高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早产率呈上升趋势.为降低我国早产率,提离早产儿存活率,减少早产相关严重并发症,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对上一版《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进行了更新。

本次更新基于早产防治证据的研究进展,首先列出相关问题,经过两轮产科学组专家参与的Delphi问卷调查、临床一线工作者的问卷调歪以及会议讨论,录终形成18条推荐慈见,以期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本指南适用范围单胎妊娠、胎膜完整的自发性早产的防治。

早产是常见的妊娠并发症,是围产儿、5岁以下婴幼儿死亡和残疾的重要原因[1, 2, 3 J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2007年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 4 I ,并于2014年更新,正式发布了《早产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s I ,对规范我国早产商危孕妇的识别、临床诊断、预防、治疗,担升我国早产防治临床工作的同质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在国际46个早产指南评价中我国2014版指南受到离度认可I 6 I.但足,随若我国传统生活方式的改变[7]以及生育政策调整后离龄孕妇的增加,妊娠间隔改变,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的发生率增离等因索的影响,早产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8, 9 l 。

为降低我国早产的发生率,提离早产丿U子活率,降低早产相关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率,产科学组决定基于当前早产防治的录佳证据,更新2014版的早产诊断与治疗指南。

此次更新内容主要包括早产定义的讨论、识别早产高危人群的方法、预防策略新的循证证据及治疗方法.按照临床实践指南更新方法和步骤,引入推荐老见分级的评估、制订和评价(grading of recommendations assessment,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GRADE)方法,结合临床医师的经验,考虑我国孕妇的偏好及价值观,平衡干预措施的利与弊,形成了18条推荐慈见,以期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

(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2002]307 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③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⑤胎儿四肢: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20年整理).pdf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20年整理).pdf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1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初稿)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孕妇和胎儿进行影像学检查,是了解胚胎、胎儿主要解剖结构大体形态最常用且简便的方法。

但超声对胎儿各器官的功能等难以进行评价。

超声诊断不完全等同于临床诊断,比如先兆流产、难免流产、稽留流产是早孕期临床诊断,胎盘早剥是中晚孕期临床诊断,不能把这些临床诊断和超声诊断等同起来。

目前,产前超声检查已得到了广泛的临床应用。

准父母们对生一个健康宝宝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为进一步提高产前超声诊断水平,提高胎儿畸形的检出率,更好地为妇产科临床提供诊断依据,有必要加强产前超声的质量控制。

因此,产前超声检查指南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该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提出要求,并对各阶段产科超声检查的时机、适应证、内容进行规范。

一、人员要求(一)产前超声诊断医师的条件:产前超声诊断医师主要从事Ⅲ级及Ⅲ级以上产科超声检查,与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超声产前诊断人员要求一致。

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胎儿脏器各阶段发育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识别常见的胎儿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2、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胎儿脏器各阶段发育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胎儿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二)产前超声筛查医师条件:产前超声筛查医师主要从事Ⅱ级及Ⅱ级以下产科超声检查、筛查卫生部规定的六大类致死性畸形,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以上学历,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2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筛查或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2、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3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筛查或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二、设备要求1、11-13+6周颈后透明层(nuchal translucency,NT)超声检查及Ⅲ级产科超声检查需配备高分辨率的二维或三维或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均有益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孕妇和胎儿进行影像学检查,是了解胚胎、胎儿主要解剖结构的大体形态最常用、简便的方法。

但超声对胎儿各器官的功能等难以进行评价。

超声诊断不完全等同于临床诊断,比如先兆流产、难免流产、稽留流产是早孕期临床诊断,胎盘早剥是中晚孕期临床诊断,不能把这些临床诊断和超声诊断等同起来。

目前,产前超声检查已得到了广泛的普及。

准父母们对生一个健康宝宝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为进一步提高产前超声诊断水平,提高畸形的检出率,更好地为妇产科临床提供诊断依据,有必要加强产前超声的质量控制。

因此,产前超声检查指南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该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提出要求,并对各阶段产科超声检查的时机、适应征、内容进行规范。

01一、人员要求(一)产前超声诊断医师的条件:产前超声诊断医师主要从事Ⅲ级及Ⅲ级以上产科超声检查,和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超声产前诊断人员要求一致。

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胎儿脏器各阶段发育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及羊膜腔穿刺定位技术,能识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2、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胎儿脏器各阶段发育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及羊膜腔穿刺定位技术,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二)产前超声筛查医师条件:产前超声筛查医师主要从事Ⅱ级及Ⅱ级以下产科超声检查、筛查卫生部规定的六大类致死性畸形,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以上学历,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2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筛查或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2、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3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筛查或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02二、设备要求1、11-13+6周颈后透明层(nuchal translucency,NT)超声检查及Ⅲ级产科超声检查需配备高分辨率的二维或三维或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产前超声检查的规

产前超声检查的规
• (8)应明确区分皮肤和羊膜,避免将羊膜误认为皮肤而 误测NT。
• 二、中、晚孕期超声检查 • (一)一般产前检查(Ⅰ级) • 1.适应症 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
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 妊娠、胎动小时、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 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孕周、诊断多台妊娠、了解胚胎或胎儿情况(存活或死 亡),早孕期出血查找原因、早孕去下腹痛查找原因、评 估母体盆腔包括、子宫畸形、临床怀疑葡萄胎、辅助绒毛 膜活检。
• 2.检查内容
• (1)妊娠囊:观察妊娠囊的位置、数目、大小、形态。
• (2)卵黄囊:观察卵黄囊的大小与形态。
• (3)测量头臀长度,观察胎心搏动。
• 2.检查内容 • (1)胎儿数目。 • (2)胎方位 •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 (4)胎儿生物学测量: • ①双顶径; • ②头围; • ③小脑横径; • ④股骨长度; • ⑤腹围。
•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 • 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换,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
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 • ②胎儿颜面部:观察上唇部皮肤的连续性 • ③胎儿颈部:观察胎儿颈部有无包块、皮肤水肿。 • ④胎儿胸部:观察胎儿双肺、心脏位置。 • ⑤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右心室流出
产前超声检查的思路
1.产前超声检查的层次 2.系统产前超声检查时机 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适应症 4.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告知 5.系统产前超声检查项目 6.系统产前超声检查顺序 7.系统产前超声检查规范(质量控制)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四个
• 1.一般产科超声检查:对胎儿进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 • 2.常规产前超声检查:除要求要完成第一个层次的检查内容,还应对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见的产前筛查手段,通过超声波的成像技术,可以对胎儿的发育情况、器官结构和功能进行评估,帮助医生判断胎儿的健康状况。

根据产前超声检查的目的和内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基础超声检查、常规超声检查、高级超声检查和特殊超声检查。

一、基础超声检查基础超声检查是产前超声检查的最基本环节,主要用于确定孕周、胎儿数量和胎盘位置等基本信息。

其检查标准如下:1. 孕周测定:通过测量胎儿头部、骨盆或股骨长度等指标,确定孕周。

2. 胎儿数量:通过观察子宫内胎儿的数量,判断是否为单胎、双胞胎或多胞胎。

3. 胎盘位置:通过观察胎盘的位置,判断胎盘是否前置、后置或横置。

二、常规超声检查常规超声检查是对胎儿的器官结构和生长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检查,可以帮助医生发现一些常见的胎儿异常。

其检查标准如下:1. 头部结构:检查胎儿的头围、颅骨、脑室等结构,判断是否存在脑部畸形。

2. 心脏结构:检查胎儿的心脏大小、心脏四腔、心瓣膜等结构,判断是否存在心脏畸形。

3. 脊柱结构:检查胎儿的脊柱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脊柱裂等畸形。

4. 四肢结构:检查胎儿的四肢长度、关节活动度等,判断是否存在肢体畸形。

5. 腹部结构:检查胎儿的腹部器官如胃、肝脏、肾脏等结构,判断是否存在腹部畸形。

6. 羊水量:通过测量羊水的深度,判断羊水量是否正常。

三、高级超声检查高级超声检查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功能状态,包括胎儿的体重、血流情况、脑部结构等。

其检查标准如下:1. 胎儿体重:通过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股骨长度等指标,估算胎儿的体重。

2. 血流情况:通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观察胎儿的血流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问题。

3. 脑部结构:通过检查胎儿的脑室、脑回、脑血管等结构,评估胎儿的脑部发育情况。

四、特殊超声检查特殊超声检查主要用于针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产前筛查,如孕妇高龄、家族遗传病史等。

其检查标准如下:1. 遗传病筛查:针对有家族遗传病史的孕妇,通过检查胎儿的染色体结构、基因突变等,判断是否存在遗传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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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胎儿及其附属物进行影像学检查,是了解胚胎、胎儿主要解剖结构的大体形态最常用、无创、可重复的方法。

超声检查的应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

然而,由于超声技术的局限性,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也不能对胎儿以后的发育做出预测,所以超声诊断不能等同于临床诊断。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提出要求,并对各阶段产前超声检查的时机、适应证、内容进行了规范。

基本要求一、机构的设置1、产前超声筛查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筛查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开展。

2、产前超声诊断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

二、人员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医师条件:(1)从事Ⅱ级或以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从事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

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助理执业医师可以从事Ⅰ级产前超声检查。

(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超声图像,对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有一定的了解和识别能力。

2、产前超声诊断医师的条件:与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产前超声诊断医师要求一致。

(1)从事产前超声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②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 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

(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三、设备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设备要求:(1)开展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及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的超声科(室)应配备实时二维超声诊断仪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及孕11 ~13+ 6周颈项透明层(nuchaltranslucency,NT)超声检查的超声科(室)应配备高分辨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在穿透力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

(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

2、产前超声诊断设备要求:(1)超声科(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在穿透力允许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

(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

管理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2、未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超声筛查时,发现可疑病例应出具超声报告,同时应将可疑病例转诊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3、规范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管理,经产前超声检查发现胎儿有严重畸形需终止妊娠者,须经具有产前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签署医学意见,转产科临床处理。

4、进行服务告知,将本机构开展的产科超声检查服务内容告知孕妇,Ⅲ级和Ⅳ级产前超声检查应与服务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

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时机一、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1、早孕期超声检查(孕13+ 6周以内):(1)早孕期普通超声检查。

(2)孕11 ~13+ 6周NT 超声检查。

2、中晚孕期超声检查:(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产前超声检查)。

(2)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产前超声检查)。

(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产前超声检查)。

(4)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IV 级产前超声检查)3、有限产前超声检查二、产前超声检查的时机产前超声检查指南推荐产前超声检查的3 个重要时间段为11 ~13+6孕周、20 ~24 孕周、28 ~34 孕周。

各类产前超声检查的适应证、检查内容及要求存留图像一、早孕期超声检查(一)早孕期普通超声检查可以选择经腹部或经阴道超声检查。

适应证证实宫内妊娠、临床可疑异位妊娠、评估孕周、诊断多胎妊娠、了解胚胎或胎儿情况(存活或死亡)、早孕期出血查找原因、早孕期下腹痛查找原因、评估母体盆腔包块、子宫畸形、临床怀疑葡萄胎、辅助绒毛活检。

检查内容(1)妊娠囊,观察妊娠囊的位置、数目、大小、形态。

(2)卵黄囊,观察卵黄囊的大小与形态。

(3)测量头臀长度,观察胎心搏动。

(4)子宫及双附件,观察子宫形态及肌层回声、子宫与妊娠囊的关系,双侧附件有无包块。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包括妊娠囊在内的子宫纵切面、横切面,测量胚胎长度或头臀长度。

注意事项(1)头臀长度应在胚胎最大长轴切面测量或在胎儿正中矢状切面测量,此时胎儿为自然伸展姿势,无过伸或过屈。

(2)超声不能诊断所有异位妊娠,目前国内文献报道异位妊娠的经腹超声检出率为40.9% ~76.0%,经阴道超声检出率为75.6% ~95.8%。

(二)11 ~13+ 6孕周NT 超声检查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尤其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孕妇年龄<18 岁或≥35 岁,夫妇一方是染色体平衡易位携带者,孕妇染色体异常,孕妇患有贫血、糖尿病、高血压、严重营养障碍等疾病,孕妇吸烟、酗酒,孕早期有X 线照射史或病毒感染史,有异常胎儿妊娠史,有遗传病家族史,试管婴儿。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及绒毛膜数。

(2)胎心搏动。

(3)胎儿生物学测量:头臀长度。

(4)测量NT。

(5)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胎盘厚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6)孕妇子宫: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需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胎儿正中矢状切面、胎儿头颈及上胸部正中矢状切面(NT 测量图)。

测量NT注意事项(1)建议在头臀长度为45 ~84 mm 时测量NT,相当于11 ~13+ 6孕周。

(2)标准测量平面是胎儿正中矢状切面,此切面亦是测量头臀长度的标准切面。

(3)应尽可能放大图像至只显示胎儿头颈部及上胸部,令测量游标的轻微移动只能改变测量结果0.1 mm。

(4)应清楚显示并确认胎儿背部皮肤及NT 前后平行的两条高回声带,测量时应在NT 最宽处测量,且垂直于NT 无回声带,测量游标的内缘应置于无回声的NT 外缘测量。

(5)应测量3 次,并记录测量所得的最大数值。

(6)有颈部脑脊膜膨出时,注意辨认,避免误测。

(7)有脐带绕颈时,需测量脐带绕颈处上下NT 厚度,并取其平均值。

(8)应明确区分皮肤和羊膜,避免将羊膜误认为皮肤而误测NT。

二、中、晚孕期超声检查(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

(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2002]307 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③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⑤胎儿四肢: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

(6)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7)孕妇子宫: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许可情况下,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膀胱水平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股骨长轴切面、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最少应检查以上胎儿解剖结构。

但有时因胎位、羊水过少、母体因素等影响,超声检查并不能很好地显示这些结构,超声报告需作出说明。

(三)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尤其适合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或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者。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①双顶径;②头围;③小脑横径;④股骨长度;⑤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丘脑、小脑半球、小脑蚓部、颅后窝池;②胎儿颜面部:观察上唇皮肤的连续性;③胎儿颈部:观察胎儿颈部有无包块、皮肤水肿;④胎儿胸部:观察胎儿双肺、心脏位置;⑤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

怀疑胎儿心脏大血管畸形者,建议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⑥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⑦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⑧胎儿四肢:观察双侧肱骨,双侧尺骨、桡骨,双侧股骨,双侧胫骨、腓骨。

(6)胎儿附属物检查:①胎盘及脐带: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脐带血管数目;②羊水量:用羊水最大深度或羊水指数评估羊水量。

(7)孕妇子宫: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侧脑室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鼻唇冠状切面、双眼球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脐动脉水平膀胱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肱骨长轴切面(左、右)、尺桡骨长轴切面(左、右)、股骨长轴切面(左、右)、胫腓骨长轴切面(左、右)、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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