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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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政策法规科的工作,按照市局党组确定的“定好位、带好队、收好税”的工作主题,紧盯“稳中求进、争先晋位”的工作目标,围绕建设“法治型国税机关”这个主线,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执法内控机制,强化执法督察,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基础、强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促进汉中国税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国税机关”这个主线,加强组织领导,抓基础,强管理,稳步推进我局税收执法工作的健康规范运行。
(一)及早动手,科学谋划,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省局和市委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汉国税发〔2015〕48号)、《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汉国税发〔2015〕83号)和《2015年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执法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税收执法疑点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做到早动手、早谋划,
早安排,为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国税机关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细化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陕国税发〔2015〕9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任务分解表》(汉国税发〔2015〕125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推进税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汉中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检查办法》和《汉中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反馈纠错办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二是及时调整和修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及省局有关规定,2015年5月13日,发布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2015年第2号),取消22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为5项、县区级为34项。2015年11月10日,发布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2015年第3号),继续减少审批项目,取消了所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本级1项、县区局4项。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检查。首先,在年初时,就将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和税收执法督察的内容,利用季度、半年考核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各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其次,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肃纪律巩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2015〕166号)精神,迅速组织市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区局进行了专项自查。经查,未发现有变相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范围外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问题,未发现对该下放的涉税审批权限不下放、对取消或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不及时公开等违规现象。确保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到位、下放到位和管理到位,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四)制定方案,认真梳理,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现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一是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税系统关于贯彻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汉国税发〔2015〕28号)。二是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全市税务系统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三是以汉中市国家税务局、汉中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了《汉中市税务系统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2015年第1号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积极筹划,分步实施,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进程,通过引入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模范
带头作用,全面促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汉国税发〔2015〕101号),积极开展省、市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已创建市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3个,申报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2个。
二、抓规范、严考核,促进税收执法水平提升。
(一)加强日常监控预防执法过错发生。强化执法日常监控,做到日看、周查、月考核、年通报。一是印发《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税收执法考核情况的通报》(汉国税发〔2015〕84号)。二是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提醒、纠正,积极协调、处理存在问题。1-10月全市共发生税收执法行为75723条,其中:无过错行为75723条,有过错行为0条;申辩调整44条。三是强化考核。对发生执法过错预警的单位进行扣分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过错追究。
(二)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年初,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和省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意见》(汉国税发〔2015〕50号),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市局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审理标准。1-10月,市局重大案件审委会受理案件1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