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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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一、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
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二、认真审核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资质及资质的有效期限。
三、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药品。
四、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五、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六、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七、杜绝采购假药、劣药,保证临床用药的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八、采购计划库房管理员按需制定,药剂科主任审查,
分管院长审批,每个月的计划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的销售量,特殊情况药品科适当增加。九、严禁购销环节的一切
贿赂行为。
十、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的采购严格按《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
管理条例》执行。
中医饮片验收管理制度一、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
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二、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
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三、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四、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
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五、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
于二年。六、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七、中医饮片的管理要严格按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的
《医院中医饮片管理规范》执行。八、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中医饮片储存管理制度
一、应按照中医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
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二、中医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每日做
好干湿度、温度、冰箱温度的登
记。
三、中医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
巡检一遍。夏防季节,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将全部饮
片检查一遍。
四、中医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五、中医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
期清理格斗,饮片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六、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七、保管验收员应符合卫生部国家中医院管理局《中药房基本标准》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内外清洁,无杂物。
八、对变质的不合格中医饮片处理:报药剂科报损,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药品批量质量问题及时与药剂科办公室联系并做好登记,药剂科按相关制度与供药公司联系或报损。
中医饮片调配制度
一、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二、中医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
方调配,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复核人员必须具有主管中医师及以上职
称,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三、中医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
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方可调配。
五、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四查十对。
六、按方配制,误差不大于土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
方可发给顾客。
七、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的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八、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
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九、配方用毒性中药饮
片按特殊管理药品制度进行。
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规定价格计价,严禁串规、串级,严禁销售不合格药品。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一、中药审方:做到“四查十对”,查科别、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或门诊号、处方药味、齐I」量、用法、齐I」数、医师签字、日期等。首先应注意处方日期,对超过日期处方,在未征得原处方医师同意或重新签字的情况下,应拒绝调剂。
二、审阅处方如有字迹不清、错字、重复药味、未注明剂量、药味配伍禁忌、妊娠禁忌、超过规定剂量的问题,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研究解决,必须经过处方医师纠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剂。
三、审阅处方中所列药味如有“脚注”,要遵照医嘱要
求办理,调剂人员不得擅自涂改处方。四、如有毒性中药,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调配。
五、审查有无急诊处方,如有按“先救急、后一般”,对紧缺
药品,药剂人员有责任介绍推荐疗效相似的品种,但未经处方医生改方,药剂人员无权更换处方药品,不得随意用替代品。六、处方中如有属于自费贵重的药味,要向患者说明。问清患者是否有代煎等要求,以便计价。
七、调配是调剂中药处方最重要的环节,要求从事调剂的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需要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经过复审无问题后,方进行调配。
八、调剂所用的戥秤,首先应核准定盘星。检视戥星指数与所取药味剂量相符。称取药味应按处方所列顺序称取,以利核对,对粘度大的品种可后取放在松泡药之上,防粘附包装纸。鲜药类品种另包,以免干湿相混,发霉变质,影响疗效。九、对处方注明需要临时加工炮制品种,遵医嘱加工炮制并应符合质量要求。调剂处方所列药品,要按照规范的处方药品给付,不得随意替代,不准生制不分;不准使用不合格药品。十、处方中应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的品种,应单包并注明用法。处方中需要特殊处理的药味,或需另加“药引”,需加以说明。外用药应有明显标注,按规定贴外用的红色标签。
十^一、对处方中有矿物、贝壳、果实种子类坚硬药物,需要临时捣碎,以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使用铜缸捣药后,应立即擦拭干净,不得残留粉末。凡捣碎特殊气味或毒性药后,必须洗刷干净。十二、处方要求加工成其他制剂的,与中药
汤剂调配方法基本相同。另外根据各药味的特殊性,为便于粉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