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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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工程硕士《知识产权》课程期末考试试卷(A卷)

一、名词解释(5分/题,请选做其中的6题,共30分)

1.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指经知识产权法规范和调整而形成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广义:著作权、邻接权

狭义:著作权

4.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5. 作品: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6.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行为人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必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其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7.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质性特点: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非显而易见的。显著的进步: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有长足的进步。

8. 许诺销售权: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9. 优先权:指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在一定时间内就相同主题又提出专利申请,依法可将第一次申请日作为申请日。

10. 职务发明创造:又称雇员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概念辨析、比较(10分/题,请选做其中的2题,共20分)

1. 知识产权与物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信誉和其他无体财产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无体财产权。它并非单纯产权,其客体是无体财产,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2. 版权与作者权

3.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团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团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者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但是,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的角度出发,着眼于物的使用价值;而外观设计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着眼于产品的外表艺术欣赏价值,不考虑实用目的。因此,对外观设计的保护不应延及主要由技术因素或功能因素构成的设计。另外,实用新型针对三维立体构造的产品;而外观设计可以适用于二维的平面产品,如床单等。显然,外观设计适用的产品范围宽于实用新型适用的产品范围。

三、简答题(10分/题,请选做其中的5题,共50分)

1.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哪些?无体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2.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鼓励和保护以智力创造为主的知识产品创新活动的原则、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权公示原则和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原则等四项原则。

(一)鼓励和保护以智力创造为主的知识产品创新活动的原则:是指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调整有关社会关系,确认并保护知识产品创新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为知识产品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精神和物质条件,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或称知识产权法定主义,是指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权利的内容必须由法律统一确定,除立法者在法律中特别授权外,任何人不得在法律之外创设知识产权。(三)知识产权公示原则:是指知识产权的产生、内容及其变动、终止或撤销等情形都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他人能够获知该权利的真实情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原则:是指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其权利的行使等做出合理而适当的限制,以促进全社会的共同进步。

3. 科学发现能否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为什么?

所谓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早已存在的但尚未被认识的物质、物质的特性和物质运动的规律或现象的一种新的认识。因此,科学发现属于人类认识世界的范畴,它并没有对客观世界作任何技术性改造。

4.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智力成果;

(2)著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就象人一出生即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的获得不需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作品一经完成就自动产生权利,与专利权、商标权不同。

(3)权利内容受法定限制(如作品内容、保护期限、合理使用)

(4)地域性。在本国发表的作品或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任何国家发表的作品,均受本国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也根据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的规定,分别按各自的国内法对缔约国的作者给予版权保护。

5.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利用有哪些方式?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或者其中的任何一种或几种权利,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地转移给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的行为。

著作权的转移:包括著作人身权的转移和著作财产权的转移。

6. 简述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的关系。

首先,专利权人与发明创造人的关系。发明创造人只能是自然人,根据发明创造性质的不同,发明创造人可能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公民个人独立完成发明创造);在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下,专利申请人是单位而不是发明创造人,专利权人相应地就是单位而非发明创造人。

其次,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权人的关系。二者之间同样会出现同一或分离的现象。如当专利申请人(可能是原始专利申请人或继受专利申请人)依法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后,专利申请人就转化为专利申请权人进而成为专利权人;而当专利申请未能成功,或未提出专利申请,那么专利申请人就不能转化为专利申请权人并最终成为专利权人。一般而言,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是一致的。但是,如果就同一内容的发明有两个或以上的人分别提出申请,尽管他们都是专利申请权人,但专利权只能授予其中的一位。

7. 简述发明的含义。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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