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培训教案(机电安全知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节煤矿供电系统安全管理

一、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一)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煤矿电力用户可分为三级管理,以方便在不同情况下分别对待。

(1)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

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是一级用户。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

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应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

保证有一回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持续供电。

(2)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

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对这类用户一般

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3)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

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这类用户的供电,

只设一回路供电。

(二)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

一回路应能担负矿年全部负荷。年产60000t 以下(不含60000t )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

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 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

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3)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4)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5)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