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巡检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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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QC巡检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制定IPQC检验项目,防止不良产品流至下一工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产品工序IPQC检验工作。
3.定义:
无
4.权责:
4.1 IPQC:负责首件确认及制程巡检工作,同时针对不符合项跟进改善效果;
4.2 工艺部:针对相关部门提出的不良现象,做有效分析,并提供改善措施;
4.3 生产部:负责对工艺部提出的改善方法执行。
5.内容:
5.1 检验条件:
5.1.1 正常光照/温度(23℃±5℃)/湿度(40%-70%RH)。
5.1.2 配带静电环、手指套。
5.2 生产步骤:
5.2.1 生产前:
5.2.1.1 核对生产所用物料必须符合产品要求,不能用错料。
5.2.1.2 检验生产线各工位须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5.2.1.3 检验生产设备点检参数记录是否正常、线上使用的仪器、工装夹具必
须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设置正确,避免使用不良仪器或设备在线使用。
5.2.2 首件检查:依《首件作业指导》进行并认真填写各站首件报表。
5.2.3 量产巡检:
5.2.3.1 巡检频率:
5.2.3.1.1 装导光板岗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每次抽检20PCS产品,把巡查抽检结果记录于《IPQC抽检报表》。
5.2.3.1.2 装FPC岗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每次抽检20PCS产品,把巡查结果记录于《IPQC抽检报表》
5.2.3.1.3 其他岗位每2小时巡查,每次随机抽取产品(≥10PCS)进行测试,测试后将结果记录于《IPQC抽检报表》。
5.2.3.2 巡检范围:从生产领料开始到成品包装结束整个过程均在IPQC巡检的范围。
5.2.3.3 巡检的内容:
5.2.3.3.1 作业检验:检验操作员是否遵守基本作业规范并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
5.2.3.3.2 产品检验:检验各工位完成后半成品/成品是否达到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同时根据各检查标准进行检验。
5.2.3.3.3 巡检要求:巡检时具体检查内容参照IPQC巡检 (见附录)执行,处理方式参照巡检要求,见8.3巡检要求。
5.2.3.3.4 一般的问题应记录在每日《IPQC巡检日报表》当中,通知生产主管半小时内须解决;若无法解决须提出合理解释;若无法解决又无法提出合理解释则升级为严重问题,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发出《品质异常单》,由IPQC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