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区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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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区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
总则
一、为促进华东区矿山救援体系建设,完善矿山救援工作机制,加强矿山救援工作管理,推进创建本质安全型救护队,提高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矿山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华东区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标准及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以救护大队和独立中队为基本考核评定单位,以救护小队为基础,对救护人员、救护培训、技术装备与设施、业务技术工作、救援准备、伤员急救包扎、一般技术操作、体能、军事化、综合管理共十项进行全面评定。
三、中队检查受检小队得分即为中队的得分。个人操作项目,小队队员的平均分即为整个小队的得分。各项扣分方法,小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四、检查时由检查人员确定检查的项目。检查中凡遇不能接受检查的项目,该项目以零分计。
五、受检小队不得少于9 人;中队接受检查为 2 个小队,由检查人员指定,不准组织混编队。
六、本细则检查内容共十大项,总分为100 分。检查评定等级分为特级、 1 级、 2 级、和不达标共四个等级。
评定标准:
总分在95 分(含95 分)以上的,为特级队。
总分在90 分(含90 分)以上的,为 1 级队。
总分在85 分(含85 分)以上的,为 2 级队。
总分在85 分(不含85 分)以下的,为等外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队,降低一个评定等级。
1、进行一般性安全技术工作时违章出动;
2、氧气呼吸器战斗准备标准合格率达不到100% 要求;
3、年度单兵考核合格率低于85% 要求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队,按不达标评定。
1 、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过自身伤亡的队;
2、战备值班人员达不到战斗标准规定人数的队。
考核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
一、救护中队和矿救护小队救护人员( 5 分)
1 、标准要求:
(1 )救护中队设正、副中队长、指导员或支部书记、工程技术人员。中队编制不少于3个小队,每个小队由不少于9 人组成。设有正副小队长。
(2)矿山救护中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相关知识,能够佩戴氧气呼吸器,并经国家矿山救援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 )矿救护小队设正、副小队长,战备值班人员每天不少于7 人。
(4)矿救护小队要有直管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
(5 )中队指挥员年龄不应超过45 岁,救护队员不应超过40 岁,矿山救护队员中,35 岁以下的队员至少保持三分之二以上,确因工作需要,允许保留一些能发挥特殊作用,身体健康,有技术专长及丰富经验的超龄人员,其数量不得超过救护队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6)矿山救护指战员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对身体不合格人员必须立即调整。
2 、检查及评分方法: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全部符合要求得分。班子不健全或缺少工程技术人员,矿小队没有直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扣0.5 分;中队编制少于
3 个小队、小队少于9 人和矿队战备值班人员少于7 人扣 2 分;超龄队员超过五分之一扣 1 分;对不符合身体条件的人员不及时调整,发现一人扣0.5 分。发现一人没有体检扣0.5 分。
二、救护培训工作( 5 分)
1 、标准要求:
(1)新队员入队前经过救援工作基础知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2 )在职救护队员每年必须参加本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组织的安全技术复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小队长经过省局组织的救援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2 、检查及评分方法:查阅资料与现场抽查核实相结合。全部合格得5 分。每发现1 名小队长不符合标准,扣 1 分;每发现 1 名救护队员不符合标准,扣 1 分。
三、救护装备与设施(15 分)
(一)救护装备( 5 分)
1 、标准要求:按照规定对救护中、小队和救护队员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见附件:表
2 1-
11 )2、检查及评分方法:
中队、小队装备仪器、设备,每缺少一件扣0.2 分。
个人装备每缺少一件扣0.2 分。
各类工具每缺少一件扣0.1 分。
(二)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 5 分)
1 、4 小时呼吸器
(1)标准要求:
按各类呼吸器说明书规定标准,检查在用的呼吸器的性能(正压呼吸器检查即:低压气密性、自动排开启压力、定量供氧、自动补开启压力;负压呼吸器检查:正压气密性、负压气密性、自动排气阀开启、自动补气阀开启、定量供氧量。)。
(2)检查及评分方法:有一台仪器不合格,该项无分。
2 、2 小时呼吸器
(1)标准要求:
按各类 2 小时呼吸器说明书规定的标准,检查在用呼吸器的性能。正压呼吸器检查:低压气密性、自动排气阀开启压力、定量供氧、自动补开启压力。负压呼吸器检查:正压气密性、负压气密性、自动排气阀开启、自动补气阀开启、定量供氧量。
(2)检查及评分方法:
发现一台仪器不合格,该项无分。
3、苏生器
(1)标准要求:
自动肺工作范围在12-16次/min,氧气瓶压力在15MPa以上,附件、工具齐全,各系统好用,不漏气。
气密性检查方法:打开氧气瓶,关闭分配阀各开关,再关闭氧气瓶,观看氧气压力下降,大于0.5兆帕/min为不合格。
(2 )检查及评分方法:附件每缺或损坏一件扣0.2 分。苏生器不气密、氧气压力不符合标准要求扣 1 分。
4 、呼吸器校验仪
(1 )标准要求:按说明书检查其性能。性能良好,附件齐全,不漏气。
(2 )检查及评分方法:
附件每少一件扣0.1 分,气密程度达不到标准,扣 1 分。
5、瓦斯检定器
(1 )标准要求:气密、光谱清晰、性能良好、附件全、吸收剂符合要求。
(2 )检查及评分方法:
光谱、性能、吸收剂、气密达不到标准要求,附件不全,扣0.2 分。
6、一氧化碳检定器
(1)标准要求:气密、推拉灵活、附件全、各种型号检定管齐全并且在有效期内,每种数量(CO1-
3 型、
H2S、O2)不少于6支,总数不少于30支。
(2 )检查及评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