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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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调

研报告

关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的

调研报告

从XX年开始,省政府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摸清我县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县民政局组织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于XX年11月、12月,先后赴南华、凯江、东北、仓山、龙台、通济等乡镇进行调研。调研期间,实地查看了7所国办养老服务及1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乡社会事务办的领导、敬老院院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部分老年服务对象进行了座谈。

二、我县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老年人口结构情况。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县现有常驻人口143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达万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老龄化倾向凸显。

我县老龄化社会发展特点。一是老年群体增速快。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水平的提高,60岁以上老年群体持续增长。二是“空巢”老年家庭增多。多数老年人子女婚后,不与老年人同住,尤其是城镇老年人独居和家庭“空巢化”问题日趋严峻,基本占到60周岁以上老年家庭的70%以上,远超全国50%的平均水平。三是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增多。由于心脑血管疾病、老年神经性疾病的多发,患有老年痴呆症、半身不遂等病症的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逐渐增多。四是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我县目前已开始进入“4-2-1家庭”时代,即1对夫妻,供养4个老人,抚养1个孩子,家庭规模的缩小使老人面临养老资源短缺的威胁,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五是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有限。受制于退休金、家庭条件等因素制约,老年群体每月用于购买养老服务需求的平均支付能力在300元至800元之间,能力有限。

机构养老需求底数。根据XX年的不完全统计,全县有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约占60周岁以上老

年群体的3%,达到6525人。其余老年人则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选择机构养老的可分为四个类型:一是家庭条件较好,追求高质量养老护理,且有足够能力缴纳养老服务费用;二是失能、半失能群体,如通济华和老年公寓,多收住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三是“空巢”群体,多为子女在外地工作,长时间无法回家照料老人;四是“失独”群体,由于各种原因,丧失独生子女,需要有人给予精神慰藉及生活照料。

三、我县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机构建设情况。

建设规模。我县现有养老服务机构46所。其中,社会福利中心1所、国办敬老院44所,服务对象仅为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民办养老机构1所。总投资亿元,总占地面积18万余平方米,共有养老服务床位3200张。目前,入住老年人2530人,入住率%。

服务设施配备情况。

地震后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模、设施配备得到很大提高。普遍都配有居室、洗浴室、独立医务室、健身康复室、娱乐活动室、室外大型活动场所,但缺乏专职医护人员。

管理和服务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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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46所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共有管理及服务人员235人,工作人员与老年服务对象的比例达到为1:10,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5岁,多为“4050”失业妇女,平均学历初中。235名管理和服务人员中接受过市、县两级正规培训的有20人。

四、存在的问题

政府认识有待提高。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关键在各级政府是否重视。各级政府对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4-2-1”社会结构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够。

机构建设不平衡。我县46所养老机构,国办45所,民办仅1所,民办养老机构刚刚起步,发展相对滞后,机构建设规模小。我县民办养老机构华和老年公寓仅有床位220张,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日益增长的老龄化需求。另外养老机构建设结构不合理。46所养老机构中几乎全为日常照料型养老机构。医疗护理、临终关怀等技术型养老机构缺乏。据调查,城镇健康老人多数希望居家养老,而失能或半失能老人,特别是有精神疾病、癌症晚期、老年痴呆症、临终窘境的老人,则希望通过医疗型养老机构得到医疗、康复、护理一体化全方位服务。我县目前大部分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偏重于生活护理、家庭服务,缺乏医疗康复和精神慰藉服务,远不能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多层次

服务需求。主要原因:日常护理型服务机构投入相对较少,对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要求不高,配备一般服务设施就可以基本满足护理需求。技术型养老机构,需要配备医疗器械、大型康复器械等专业医疗设备,对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尤其是医学、心理学、健康学及精神学科等专业服务技能要求较高,并需要具备相应开办资质。因此,开办门槛高,投入大。

养老服务队伍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业人员数量不足。按省有关规定测算,专业化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中每6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据此推算,全县3000多张养老服务床位,至少需要534名左右的管理及服务人员。但全县目前仅有服务人员200多名,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个护理员往往服务七八个甚至十几个老人,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二是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多以女性为主、整体队伍年龄偏大,大多在50岁左右,多为城镇下岗女工和农村转移的富余劳动力,且男性护理人员较少,导致对男性老人的照顾不足和不便。三是从业人员缺乏护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有1名大专学历以上、社会工作类专业毕业的专职社会工作人员和专职康复人员。为老人服务的机构有1名医生和相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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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护士。护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数量以能满足服务对象需要并能提供本规范所规定的服务项目为原则”。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有的是下岗职工,有的是改行转业,普遍存在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不易接受最新护理理念、护理技能不够过硬等问题。大多的人未经过专业培训,边做边学。

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月工资多在800-1140元之间,多是临时工。日常工作以照顾老人为主,服务任务繁重,导致城镇年轻人,尤其是大中专毕业生不愿意进入养老机构就业。

五、对策和建议

加强规划引导,统筹组织领导。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建设一批、立项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尽快编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和3—5年发展纲要。出台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建设布局。老年群体类型不同,需求不同,年龄结构、身体状况、知识层次、经济条件有别。因此,有必要对新建新批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分类建设,分类管理、分类运营。一是继续推进供养型和护养型养老机构建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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