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准运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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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准运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2、《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
3、《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
二、准运证正证:
(一)办理条件
1、申领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必须以运输公司为单位申请。
2、运输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即营运证)。
3、申请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国家发改委汽车目录所列的车型;
(2)领取了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3)符合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关于车厢密闭性能的要求(上盖板为平盖)。(二)办理程序
运输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函及相关的资料到市余泥处申办。
(三)提交资料
运输单位应提供准运证正证业务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即营运证)复印件、车辆技术参数表、车辆资料列表。车辆资料列表应以A4纸张说明车牌号码、车型、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载重吨位、国家发改委汽车目录编号等内容。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申报(余泥处业务科)
2、车辆审验(余泥处监督科)
3、审批
4、发证
(五)办理时限
审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准运证副证:
(一)办理条件
1、需要排放建筑垃圾的工程已取得余泥渣土排放证(或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复函),并在有效期内(砂、石、灰等建筑用料除外)。
2、工地已围蔽、出入口已设置合格洗车设施。
3、与已领取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的运输公司签定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二)办理程序
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单位(或建筑垃圾运输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函(或委托书)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区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砂、石、灰及建筑用料除外)。
另散体物料运输公司可直接登录网址:申请注册成为用户后,按网上程序申办建筑垃圾准运证副证。
(三)提交资料
初次办理:
1、来人单位介绍信函或委托书。
2、《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申请书》一式2份(加盖使用单位、运输公司公章)。
3、有效的排放证或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复函复印件(砂、石、灰等建筑用料除外)。
4、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续期:
《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申请书》一式2份(加盖使用单位、运输公司公章)(网上申请者,领证时带齐以上资料)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申报。
2、勘察工地出入口洗车设施情况。
3、审批。
4、发证。
(五)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四、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五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