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工程组塔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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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千伏线路工程组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500千伏线路工程
施工项目部
2021年2月
批准(分管领导)年月日技术审核(技术部门)年月日安全审核(安全部门)年月日编写(项目总工)年月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2 编制依据 (1)
3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
3.1 安全管理目标 (2)
3.2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目标 (2)
3.3 文明施工目标 (2)
4 安全组织机构 (2)
5 铁塔组立施工安全工作重点 (3)
6 铁塔组立施工危险源辨识 (3)
7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8)
7.1 一般规定及要求 (8)
7.2 塔材运输 (9)
7.3 地面组装安全规定 (10)
7.4 分解组立铁塔安全要求 (10)
7.5 麻绳的使用 (11)
7.6 绞磨的使用 (11)
7.7 抱杆的使用 (12)
7.8 钢丝绳的使用 (12)
7.9 U型环的使用 (12)
7.10 滑车的使用 (12)
7.11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13)
8 安全文明施工 (13)
1 工程概况
500千伏线路工程起于500kV升压站,终止于500kV变电站。线路全长80km,同塔双回路架设,共有铁塔基础190基,灌注桩1200根,导线采用4×JL/LB20A-400/3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一侧采用JLB40-120铝包钢绞线,另一侧采用36芯OPGW。
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13);
(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Q/GDW1799.2-2013);
(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9);
(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9);
(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9);
(7)《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
(8)《500千伏线路工程组塔施工作业指导书》。
3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1 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国家电网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3.2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目标
(1)施工、生活污水设沉淀池、隔油池处理,污水过滤排放合格率为100%;
(2)固体废弃物分类进行处理,分类处置率为100%;
(3)工地场界噪声不超过标准:夜间施工≤55分贝,白天施工≤70分贝;
(4)保护生态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植被的破坏,不发生水土流失。
3.3 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六化”标准,实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树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形象。
4 安全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文件要求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管理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施工安全要求文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实行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分析本工程的安全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本工程安全组织机构见下图:
5 铁塔组立施工安全工作重点
铁塔组立施工主要工作重点为预防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6 铁塔组立施工危险源辨识
工程部 技术主管: 质量主管: 安全主管: 资料主管:
供应部 材料主管: 综合主管: 机械主办: 后勤主办:
经营部
协议主管:
财务主管: 计划主管: 施工二队 队长: 技术: 质量: 安全:
材料站 站长: 质量: 安全:
项目总工:
运输队 队 长:
安 全:
施工三队 队长: 技术: 质量: 安全:
项目副经理:
施工一队
队长:
技术:
质量:
安全:
项目经理:
500千伏线路工程铁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汇总)表工程(项目)名称:500千伏线路工程组塔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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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千伏线路工程组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7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7.1 一般规定及要求
(1)在组塔施工前,认真进行组塔准备,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进行交底前检查,不符合要求不进行交底。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安全交底,必须按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未进行交底不得进行组塔施工。
(3)施工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4)在组塔施工前,要做好人员的组织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对组塔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及关键岗位必须选用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
(5)施工用工器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使用时不得以小代大。在抱杆使用限制条件范围内使用抱杆,并应仔细核对各种塔型所使用抱杆的规格,严禁错用。
(6)在组塔施工前,现场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好“五查”工作,即:各方向地锚规格及埋深的检查;工器具规格及机械运行情况的检查;抱杆系统、制动系统的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现场环境及视野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待问题解决后,方允许工作。
(7)组塔施工地锚布置及地锚坑深必须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8)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命令票制度,每日工作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安全工作命令票。
(9)高塔组立施工点必须设一名安全监护人,必须专人监督指导安全施工。
(10)组塔施工所用的地锚等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确定。地锚马道必须与受力方向一致。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牵引或制动等主要受力锚桩,并认真填写地锚埋设责任卡。
(11)抱杆拉线对地夹角不得大于45º。
(12)组塔时,吊件垂直下方严禁有人;受力钢丝绳内角侧严禁有人。
(13)起吊构件时,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施工,严禁超重起吊。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明确吊装顺序,分阶段、分次序地吊装塔材。
(1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考试合格,取得“高空作业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