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法律制度与环境管理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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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固体废物管理的制度

简述固体废物管理的制度

简述固体废物管理的制度引言固体废物管理是指对人类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整合、分类和处理的一系列行为和措施。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简述固体废物管理的制度,并讨论其在可持续开展中的重要性。

1. 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框架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框架由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共同构成。

在国家层面,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证管理方法?等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排放和监管要求。

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管理和标准。

2. 固体废物管理的分类固体废物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对废物进行分类。

根据其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和生物性质的不同,固体废物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等几大类别。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等有害物质;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可再利用的物品;湿垃圾主要是指厨余垃圾,如剩菜剩饭等;干垃圾那么是指一些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垃圾,如废纸箱、废旧家具等。

3. 固体废物处理的技术手段针对不同类别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采用了多种处理技术和手段。

其中,有害垃圾一般采用特殊处理方式,如热力处理、化学处理等,以确保其中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去除;可回收垃圾那么通过分类回收、再生加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湿垃圾一般采用堆肥、厌氧发酵等技术,将其转化为有机肥料;干垃圾那么通过填埋、燃烧等方式进行处理。

4. 固体废物管理的挑战与解决方案固体废物管理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大量的固体废物产生给垃圾处理设施带来了压力,使其难以及时处理。

其次,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最后,废物的分类和处理涉及到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需要进行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包括加强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通过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废物分类,减少可回收垃圾和湿垃圾的排放量;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及日常管理介绍word版本

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及日常管理介绍word版本
平湖市公安局先后抓获公司5名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经 查,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业主朱 某、厂长高某、职工罗某、李某将该厂酸洗磷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 理污泥非法处置,陆续将6吨左右的袋装废水处理污泥转运倾倒在废 弃垃圾房边上,严重污染环境。
朱某、高某、职工罗某被刑事拘留,法定代表人罗某取保候审。
❖ 《固废条例》
第二十条 固体废物处置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
❖ 《固废法》
第十三条 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 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 建设的固体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 进行。 第十七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 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 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 弃、遗撒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的“废弃”特征
• 废:物品丧失原有利用价值 —— 丧失使用功能 —— 丧失使用目的
• 弃:物品所有者放弃所有权 —— 由于功能的丧失 —— 由于使用目的的变化
危险废物定义 ❖ 危险废物定义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产生者处置原则
❖ 《固废法》
第五十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 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 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固体废物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固体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

如何有效地管理和处理固体废物,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现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严重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已经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固体废物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根据统计数据,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固体废物生产国之一,每年产生数百万吨的固体废物。

这些废物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固体废物处理的难度固体废物的种类繁多,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

目前,处理固体废物的技术还不够成熟,很多固体废物无法有效地处理。

处理固体废物需要大量的投资和技术支持,这也是处理固体废物的难点。

固体废物产生的原因固体废物产生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

其中,生活垃圾是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占固体废物总量的70%左右。

防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了有效地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我国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法规定,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分类、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同时,该法还明确了固体废物的监管机构、处罚措施等。

固体废物处理技术要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需要采用有效的处理技术。

目前,固体废物处理技术主要包括焚烧、填埋、生物处理等。

其中,生物处理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处理方式,能够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总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采用有效的处理技术,可以有效地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

同时,人们也需要在生活中尽可能地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标准1.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储存、转运、处置,确保其安全、环保和合规。

2.企业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存储、转运和处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企业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管理程序,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落实。

4.企业应定期进行固体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固体废物管理意识和技能,确保固体废物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5.企业应与专业的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环保和合规处理。

三、固体废物管理流程1.产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应当及时分类,将可回收废物进行再利用,将不可回收废物进行专门收集。

2.储存:企业应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数量和特点,合理规划和布置固体废物储存区域,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和环保储存。

3.转运:企业应选用具备固体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转运,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环保和快捷转运,同时应做好固体废物的运输记录。

4.处置:企业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环保和合规处置。

5.监管:企业应与固体废物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按照相关规定配合相关执法检查,接受监督和管理。

四、考核标准1.固体废物的分类准确性和及时性。

2.固体废物储存区域的布置和管理情况。

3.固体废物转运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的环保性和合规性。

5.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和上报情况。

6.员工固体废物管理意识和技能培训情况。

7.与固体废物处理单位的合作关系和服务质量。

五、管理责任1.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解决固体废物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最新版】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最新版】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放射性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四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组织协调工作。

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清洁生产促进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协调机制,组织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研究、协调、解决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市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与淮海经济区的相关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统筹协同治理,提高区域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第六条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坚持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安全处置、防治结合、污染担责的原则。

第二章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结合本辖区工业发展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依法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
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或政策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和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一般来说,固体废物治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废物分类和分级:制定废物分类标准,将废物按照不同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和分级,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和管理。

2. 废物收集和运输:建立废物收集和运输体系,确保废物被安全、高效地运输到合适的处理设施。

3. 废物处理和处置:建立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采取适当的技术和方法对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如焚烧、填埋、回收等。

4. 废物监测和监管:实施废物监测和监管制度,对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进行监测和监管,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方法,将废物转化为资源,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6. 制度执行和执法:加强对废物治理制度的执行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查处,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固体废物治理制度,可以提高废物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对环境的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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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模板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固体废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固体废物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第二章固体废物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

第五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科研、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未列入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固态、半固态废物。

第六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七条有害废物:指在生产、建设、科研、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人体健康和财产造成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固体废物。

第八条各类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

第三章固体废物管理职责第九条公司成立固体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部门、车间应当明确固体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的产生源头控制,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第十二条物资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工作,确保固体废物及时、安全地运输至处置单位。

第十三条保卫部门负责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的审批和监督,确保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符合国家规定。

第四章固体废物收集与贮存第十四条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确保固体废物安全、环保。

第十六条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过程中,应当采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固体废物排放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排放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排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固体废物的排放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和合法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环保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固体废物排放管理活动。

三、职责
1. 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体废物排放管理制度,监督并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收集、分类、转运和处理固体废物。

3. 员工个人有义务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排放管理。

四、管理要求
1. 固体废物分类: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各部门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固体废物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或处理设备中。

2. 固体废物标识:对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应使用相应的标识,以便区分和管理。

3. 固体废物转运: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转运时间和路线,将固体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处理场所。

在转运过程中,应确保固体废物不散落、不污染环境。

4. 固体废物处理:对于可回收物,应进行回收再利用;对于有害垃
圾,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其他垃圾,可采用卫生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5. 固体废物记录:各部门应按照要求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情况,并定期向环保管理部门报告。

五、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公司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环保管理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环境保护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

环境保护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

环境保护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固体废物是指产生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在物质的固态状态下,无法直接利用的废弃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固体废物的产量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来管理固体废物。

在中国,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补充规定。

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置和监管责任,并设置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

首先,根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应当分类管理。

对于不同种类的固体废物,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例如,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应当经过专门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以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而对于可回收物和可降解物,则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再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其次,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处置要求。

根据法律的规定,固体废物应当在经过适当处理后进行处置。

对于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应当通过严格的处置程序,确保废物的安全无害。

而对于可回收物和可降解物,则应通过循环利用和生物降解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废物的最小化排放。

此外,环境保护法还明确规定了固体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机制。

根据法律的规定,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理单位都有相应的管理责任。

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并分类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废物的运输;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设施,合法、安全地处理固体废物。

同时,环境保护法还建立了政府部门的监管机制,对固体废物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方的责任落实和法律的执行。

在实际实施中,固体废物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资源和技术的不足。

固体废物处理需要大量的投入和先进的技术支持,但是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其次是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和处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协调管理存在困难。

同时,缺乏有效的执法和监督机制也使得一些企业和单位对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遵守程度不高。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前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日益严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持续良性发展。

为了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储存、转运、处置、监管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概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指在法律框架内,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实行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管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指在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和义务。

责任追究:指在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因违反规定或者不履行责任,导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内容政府层面政府应当负责制定和发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

同时,政府还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制定固体废物的处理计划和总体规划,并按照生态优先、预防为主原则,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

企业层面企业应当明确固体废物处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投入,推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其他相关层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还包括:社会公众的监督义务、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媒体的宣传监督等。

这些层面都是维护固体废物的处理和防治工作的重要力量。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实施效果自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来,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固体废物的分类体系逐渐完善,固体废物的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发生了转变,褪色剂的使用量大幅减少,垃圾焚烧等新型处理方式逐渐得到推广。

结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完善是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都应当共同努力,形成要素支持、技术推进、制度保障、行为规范的立体防治体系,为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持续良性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保障。

学校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学校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固体废物管理,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保护环境,保障师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原则一:防治结合,预防为主。

在产生固体废物过程中,注重源头减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 原则二:分类收集,分步处理。

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种类和危害程度,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理。

3. 原则三:责任明确,协同推进。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固体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共同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4. 原则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效果。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体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运输等工作。

3. 学校环保办公室负责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教师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固体废物管理制度,配合学校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四、分类及收集1. 学校固体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

(2)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3)厨余垃圾:食堂剩菜剩饭、瓜皮果核等。

(4)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2. 固体废物收集:(1)各班级、宿舍应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分类标识,方便师生分类投放。

(2)食堂、实验室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并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

(3)各部门应定期清理分类垃圾桶,将固体废物及时送至指定暂存地点。

五、暂存与运输1. 暂存:(1)学校设立专门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2)暂存场所应设置分类标识,明确各类固体废物的存放区域。

(3)暂存场所应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运输:(1)学校委托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固体废物运输。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鼓励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第二章固体废物分类与收集第五条企业、单位应当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将其分为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可回收物和其他固体废物,并进行分类收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单独收集、运输、利用、处置。

第七条有害废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排放、堆放、填埋。

第八条可回收物应当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其他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固体废物运输与利用第十条固体废物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固体废物利用应当采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实现废物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四章固体废物处置第十二条固体废物处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等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填埋固体废物,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等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档案,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处置等情况,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七条企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测、评估,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12.29•【文号】主席令第31号•【施行日期】2005.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

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理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因为不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理方式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内容:1.分类收集:合理划分固体废物的种类,实行分类收集,以便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进行不同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2.垃圾处理: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包括焚烧炉、填埋场、堆肥厂等,以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3.回收利用:促进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通过回收和再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

4.禁止倾倒:明确禁止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倾倒行为的处罚力度。

5.鼓励创新: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进行废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固体废物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执行:1.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理进行规范,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2.监管机构:设立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管部门,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3.环保宣传: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人们主动参与固体废物的分类和处理。

4.合作机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理的工作。

评价:1.环境效益: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将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土壤和水体的污染程度,改善生态环境。

2.资源利用:制度将促进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3.经济效益: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将创造就业机会,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4.社会效益: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培养环保习惯,建立绿色生活方式。

总结: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它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废物处理方式,建立起分类收集、垃圾处理、回收利用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以实现减少废物排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人类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地球家园的未来。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一、我单位固体废物暂存间和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管理责任人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负责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工作;二、我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每班应统一分类收集并贮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内,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三、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若发现需处置可上报单位主管领导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否则,发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或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的一次罚款200元;被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予以罚款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者,承担30%经济损失;四、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好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环保管理台账;五、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一、每年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二、及时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三、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四、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五、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六、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出售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备运行管理维修制度一、所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要逐台建立台帐,登记在档保存;二、所有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必须熟记操作规程及程序,熟悉掌握操作技能,熟悉分管设备名称用途、产地、批号、性能及特点;三、维修操作前认真检查方可操作维修,维修操作完成后要认真观察设备仪表是否正常,并做好操作记录;四、做好设备的维护管理;修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按时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并有记录;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除尘清理、探试和注油,发现常见故障及时排除;五、备用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六、易损零部件必须存有备用,做到随换随领;。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保部门将进口固体废物的相关信息 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不定期抽查
环保部门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不定期 抽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加工、 使用和处置。
违规处罚
警告与罚款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企业,环保部门将给予警告 ,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吊销资质
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吊 销其进口固体废物的资质。
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推动企业进行绿色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06
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一
某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并积极开展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 双赢。
案例二
某地区政府加强对固体废物进口的监管,推动企业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对进口固体废物的依赖,有效保护了当 地环境。
信息共享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 合作,共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贸 易。
技术支持
02
03
政策对话
引进国外先进的固体废物处理技 术和设备,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处 理水平。
参与国际环保公约和协议的制定 和谈判,推动全球环保治理体系 的完善。
05
未来展望与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固体 废物的进口标准、处理要求和处罚措 施,提高违法成本。
03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走私和非法进口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口限制进 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活动。
本规定不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以对外贸易 的方式进口的货物。
03
管理规定详解
申请与审批流程
申请条件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1.目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污染环境防治职责,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公司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人员。

3.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5.职责1.总经理职责(1)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没,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3)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4)建立健全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5)保证危废处置费用的有效投入;(6)组织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7)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副总经理职责(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生产系统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2)参与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3)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4)控制污染,发展公司生产;(5)做好生产部署工作,做好车间产废统计及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6)参与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7)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8)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二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二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固体废物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确保可持续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本文将介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定义、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并提供一些范文以供参考。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定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指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通过划定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和履行责任的具体要求,建立一套责任追究的机制,以确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目标1. 确保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理和处置,降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程度;2. 鼓励企业采取有效的固体废物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3.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和执行力度。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原则1. 基于法律法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应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确保其合法、科学、可行;2. 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建立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3. 依法追究责任: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4. 鼓励创新技术和管理方式:制度应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固体废物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5. 强化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1. 确立责任主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各自负有不同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制定并完善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企业应依法办理固体废物排放许可、建立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并制定相应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个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分类和处理生活垃圾。

2. 明确责任范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的范围涵盖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等环节。

政府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

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

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污染防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第三节建筑垃圾第四节危险废物第五节其他固体废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污染担责,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等政策措施,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先进技术开发与推广,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统筹解决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和污染环境防治能力。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固废的管理制度

固废的管理制度

固废的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固体废弃物被产生出来,这些固体废弃物若不得到妥善处理,将对人类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有效管理固废,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一、固废分类管理制度
固废分类是指按照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有害程度等特征将固体废弃物分门别类,有效分类有助于废弃物的再生利用。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弃物应当按照性质分类储存、运输、处置。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固废分类的宣传,引导公众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二、固废处置制度
固废处置是指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卫生的储存、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以达到减少、消除固废、保护环境的目的。

我国制定的固废处置制度包括固废填埋、焚烧、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方式,其中以综合利用最为可行。

三、固废运输制度
固废的运输是废弃物处置的重要环节,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卫生、环保,防止固废污染环境。

我国制定的固废运输制度包括固废产生单位对废弃物进行打包、标识,运输单位进行隔离装载、密闭运输等规定。

四、固废监管制度
为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监管,我国制定了无害化处理的规范、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对于难于处理或危险化学废物等应该在专业/企业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下处理。

总之,固废的治理需要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同时需要加强监管,促进公众教育以及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等各方面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固废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固废治理水平,减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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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废弃
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上 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0
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
(一)法律体系:
国际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9月4日批准加入)
13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本原则
(一)“三化”原则 • 减量化--应尽量做到减少废物的产生量; • 资源化--对于减少不了的固体废物要充分合理利 用和综合利用; • 无害化--对于再利用不了的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 处置,使其不至于危害环境。 • 《固废法》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 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 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
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定义
无直接用途的、可以永久丢弃的、可移 动的物质。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 巴塞尔公约》
指处置的或打算处置的或按照国家法律规定 必须加以处置的物质或物品。
世界已有168个国家加入巴塞尔公约
4
一、固体废物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美国《美国资源保护与再生法》(RCRA)
24
五、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四)规范化监督检查
①监督检查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向被行政检查 相对人说明检查目的和依据,告知被行政检查相对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②按行政法律文书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在现场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 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由被行政检查相对人核 对无误后,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名。 ③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对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进行询问,当场制作《询 问笔录》,由被行政检查相对人核对无误后,双方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上 签名。 ④当被行政检查相对人在法律文书上拒绝签名时,由2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在法 律文书上签名并注明被行政检查相对人拒绝签名情况。也可请在场的其他人 员签名作证。 ⑤进行现场采样或检测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制作采样记录和检测记录或者现场 笔录上记录检测结果,并有当事人确认。 ⑥当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当环境保护监督主体负责人批准后,可先 行登记保存,并出具有环境保护主体负责人签名的《证据先行保存决定通知 书》。环境保护决定主体应当7日内,对所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25
五、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检查程序
向固废产生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26
五、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六)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企业是否设置环保部门(岗位)及明确职责; 2、是否建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登记台帐 ; 3、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符合规定; 4、危险废物是否分类收集 ; 5、危险废物的运送是否有污染防治措施 6、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7、贮存时间是否超过规定; 8、危险废物企业内就地处理是否合理安全; 9、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处置是否执行相关规定。
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 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 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第35条)
工业固体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
按其来源分类:
工业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 业和农村生活废物 农业、养殖
7
一、固体废物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危险废物定义: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国家规定 的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
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
一、固体废物的概念与特征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 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 法。(89条) 。
6
一、固体废物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二)“固体废物”分类:
按化学组成分类:
有机废物 无机废物
按危害程度分类
一般废物 危险废物
按其形态分类:
固态废物 废物 半固态废物 液态(气态)
法定分类:
17
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一)一般法律制度

• • • • • • • •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公告制度(第12条)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13条) 3、“三同时”制度(第14条) 4、现场检查制度(第15条) 5、限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名录制度(第28条) 6、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第32条) 7、跨省市转移行政审批制度(第23条) 8、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审批制度(第25条) 9、污染防治设施、场所停用审批制度(第34条)
日本《废弃物处理及清扫法》规定,所谓“废弃物”是指垃圾、粗
大垃圾、燃烧灰、污泥、粪便、废油、废酸、废碱、动物尸体以及其他污物和废料, 包括固态和液态物质(不包括放射性物质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
5
一、固体废物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固废法》定义:
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 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 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 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88条)。
• 固废法明确规定: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 并在有关条款中细化如: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 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第5条)
16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本原则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
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
21
五、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一)相关部门职责
3、质部门:
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 可证,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产 品质量和废弃的压力容器产品处理处置实施监督。
4、绿化市容环卫部门: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清扫、分类收集、 贮存、运输和处置以及生活源产生的危险废物集 中收集与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
27
六、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设置环保部门(岗位)设置、明确职责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设置危险废物管理部门或专 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职责。其职责如下: ①负责制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 ②负责制定危险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理处置以 及交接、转移等操作规程。 ③负责建立危险废物内部交接、外部转移和处理处置 等登记台帐。 ④负责制定危险废物意外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⑤负责危险废物排污申报、管理计划上报、转移联单 执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工作。 ⑥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能、 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0
五、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一)相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发放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查 处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和立案查处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 事件(事故)违法行为。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产生、 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污染环境防治 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安监部门: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 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处置安全许可 与登记工作,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危险废物污染事件(事 故)违法行为。
固体废物法律制度与环境管理
2011年3月
前言
固体废物的污染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 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特别是危 险废物,由于其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198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其与酸雨、 气候变暖和臭氧层破坏并列作为全球性 四大环境问题。
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法律依据主要 建立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上。
固体废物废弃特征:
废:物品丧失原有利用价值 丧失使用功能 丧失使用目的 弃:物品所有者放弃所有权 由于功能的丧失
由于价值的降低
9
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
(一)法律体系:
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专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 理条例》《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下面就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作介绍„„
2
主要内容
一、固体废物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本原则 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五、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六、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七、申报登记的环境管理
八、管理计划与固废鉴别简介
3
一、固体废物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22
五、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二)环境监督管理目的
①加强固体废物(重点危险废物)的环境安 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保障 人体健康。 ②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实施,保证 医疗废物的流向在可控范围之内。 ③贯彻固体废物全程管理原则,实施固体废 物产生、转运、贮存、处理和处置等全过 程监督管理。
18
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危险废物的特别法律制度
• • • • • • • • • •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备案制度(第35条) 2、行政代处置制度(第55条) 3、贮存分类、限时制度(第58条) 4、经营许可证制度(第57条) 5、转移联单制度(第59条) 6、识别标志制度(第52条) 7、排污收费制度(第56条) 8、应急预案制度(第62条) 9、后期费用预提制度(第65条) 10、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第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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