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税法》课程“四位一体”教学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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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税法》课程“四位一体”教学改革探讨

应用型人才致力于将科学原理或新发现的知识直接用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实践领域,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潜力的技术和技术开发的能力应用型人才为主。《税法》课程作为财务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对财务专业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和形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基于这一理念,对《税法》课程探索出了“教一学一赛一考”四位一体教学模式,以有效解决专业核心课程无法有效落地问题。

标签:税法课程;四位一体;教学改革

《税法》作为应用型本科财务专业的必修课,具有规范性和实践性强的特点,在会计人才培养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近几年财税制度改革的深化,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面对税收新形势和职业岗位需求的新趋势,如何提高《税法》教学效果,学生在学习税法理论知识基础上,能够参加税务技能大赛,具备进行财务工作中涉税业务核算,是目前税法课程教学中应该思考和解决的迫切问题。基于这些需求,本文对《税法》教学提出“教一学一赛一考”四位一体教学模式,以供参考。

一、教

在教学目标的重新定位方面,教学活动以教学目标为导向,始终围绕实现教学目标而进行。新时代下提倡教学课堂教学目标有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税法》课程改革在教学目标方面应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分析能力,是他们能够合理运用理论知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培养具有操作能力的高素质财会人才。

在教学方式与手段的改变方面,教师能够针对教学内容的特点,运用合理的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对于高效课堂的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课堂的教学就应该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的联系起来。在税法课程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应结合相应的案例對理论知识进行解析,这样使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起来,让同学们能够容易理解深刻掌握税法知识,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课程内容的更新方面,税法课程具有变更性较强的特点,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务制度的变革,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也要进行一定的革新。作为一门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应该加强实践教学,培养的学生的税法实践分析能力。

二、学

本文提倡学生在《税法》过程中,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导向,基于工作过程进行税法课程学习。税务岗位工作主要有申报纳税,缴纳各项税款等,学习内

容上,经过对税务岗位的工作过程进行设计和提炼,融入到税法课堂学习过程中,以实践为导向,分项目学习,学中做,做中学。例如掌握税法基本理论知识后,进行分税种的技能训练。办税员平时根据职业判断,要对会计的原始凭据进行审核,在会计实训资料里查找相关的纳税数据。根据增值税的申报流程,从发票的认证、抄报税、办理申报到税款缴纳,模拟企业的工作环境,让学习内容与税务岗位工作内容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学习乐趣,还能提高学习效率。

此外,学生在今后从业过程中会有多种技能考试。税收理论知识扎实、税务实务操作能力强的会计专业人才,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学习内容上,兼顾会计职称考试的内容,结合学生阶段性的现实需求,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巩固税法理论知识,为实践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赛

“赛”,即与专业相关的各类技能竞赛。就职业教育来看,竞赛具体可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竞赛等,学生通过各类竞赛,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找到自己的差距,不断明确未来的学习方向和学习目标。竞赛是作为日常教学的一种辅助手段,它是一种激励方式,具有促进、激发、引领和选拔作用,真正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

以赛促课,技能竞赛辅助课程建设提升专业素质技能竞赛具有趣味性、挑战性与激励性等特点,是常规教学所不能企及的,对于应用型本科财务专业《税法》课程而言,与它所对应的技能竞赛主要包括:(1)理论知识抢答竞赛;(2)税收税费申报技能竞赛;(3)综合理论与技能竞赛,即全国性的税务技能竞赛。首先,通过在校内开展税收理论知识抢答竞赛,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丰富教学形式,更重要的是夯实学生理论基础;其次,税收税费申报技能竞赛主要促进学生实操技能的锻炼,通过“比学赶帮超”的方式,使学生实践技能得以不断熟练与提高;最后,选拔一批理论知识扎实、实践实操技能精通的学生参加区域性、全国性的税务技能竞赛,让优秀的学生去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拓展他们的视野,最终实现以赛促课的目标。

四、考

在现有的考核方式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考核。考核内容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空间上做到课堂与课后考核相结合。(1)理论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理论考核在传统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对税收法规和政策中变化的最新内容,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充实考试内容,如营改增的最新政策、增值税税率的调整,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等。在实践考核中,注重学生的税收实务操作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考核。(2)课堂与课后考核相结合。课堂上,在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方法运用中。根据税法课程设计的目的、内容和能力要求等,考查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课后考察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对新政策和理论前沿的了解程度,以及课后自我学习的能力。

“教一学一赛一考”四位一体,相互融通,成就人才培养。“教”“学”“赛”“考”

四者相结合不能仅停留在表面形式上,更重要的是从“教学”源头为抓手,强调“学习”的效率和效果,通过“竞赛”过程实施,最后在“考试”中教学落地,做到各环节紧密相连,实事求是。让知识与理论、实践与技能、素质与条件、成才与就业、就业与发展真正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冯桂玉浅析会计专业“课岗证赛”融合下的课程体系建设及改革[J].财会学习.2017.10

[2]易颖俐.税法课教学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一以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为例[J]教学研究.2018.06

[3]赵楠高职税法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实践探究[J]商业经济2018.08

[4]方文涛应用型本科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析叨.现代商贸工业2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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