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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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时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资监管进入管资本时代,改革的广度、深度前所未有。为此中央先后下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也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等“1+N”政策文件。
这一轮的改革与以往有所不同,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更加注重规范、更加注重改革效果。以推动市场化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目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为了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有资本与各类社会资本的有效融合、相互促进,将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维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企业在决策、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和调整,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运营机制,逐步形成资本管理与价值创造相结合的经营理念,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有序进退,切实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鲁银提级管理后,山钢集团提出“正本清源,回归主业,充分发挥好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做优做大做实上市公司”的要求,同时要求加强亏损企业治理、僵尸企业出清。目前鲁银主营业务不明确,
战略定位不清晰,业务板块多元不相关,专业化不强,规模不大,能力不聚焦,合作不互补,资金不往来,近年来亏损额持续增加,亏损面不断扩大,公司持续生存能力弱化,转型发展迫在眉睫。解决生存问题、寻找发展出路、实现改革转型被逼到了“悬崖边上”,只有通过改革争取红利,只有通过改革促进转型发展。
一、目的与意义
集团及权属公司运行质量不佳、经济效益下滑,坚持问题导向,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是集团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由之路,是促进结构调整的现实之需,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有效之策,是提升企业运行效率的关键之举,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的破题之道。通过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解决权属公司活力不强、动力不足、效率不高的问题,改造集团公司与权属公司现有资本结构、权力结构、运作结构、绩效结构、价值结构、内控与风险结构,建立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同运转、制衡有效的经营机制。通过稳妥有序的混改试点,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一)必要性
1、有利于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四自两体”现代化企业制度,激发内生动力,强调责权对等,集团以管资本为主,建立权属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按市场化原则,让充分竞争企业的经营者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2、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强主营业务,改善经营业绩,助推集团公司转型发展。
3、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同时解决国有相对或绝对控股权力过大问题,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可行性
1、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则。
3、符合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4、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造的试点企业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产权关系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程度高,管理基础较好,板块业务相对独立,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成长空间,且管理层和职工有较强的改革意愿。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
失。
(二)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或出资新设方式,融合各类社会资本,原则上不涉及存量资产,通过资本和利益的绑定,落实责任与担当,共享成果,共担风险,激发内生动力、点燃资本活力、挖掘发展潜力。
(三)坚持一企一策,稳妥推进。顶层设计与基层意愿相结合,不搞拉郎配,充分考虑试点企业实际,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四)坚持市场运作,混得充分、混得规范、混出效益。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各类资本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实现“混得充分”;在制定改制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产权交易、办理变更登记等各流程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遵照市场规范借助中介机构专业力量,切实保护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实现“混得规范”;不为混改而混改,坚持效益优先、活力优先、企业和员工利益优先,使经营机制、管理模式、法人治理结构产生质的变化,混改的结果和实效要经得起市场检验,实现“混出效益”。
三、试点单位
本着顶层设计与基层意愿相结合的精神,将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确定为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这两家公司均向集团公司提报了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请示,同时两家公司都是比较典型的“站在悬崖边上”,后退一步成为“僵尸企业”,面临被出清结局,但向前一步转换经营机制,释放资本活力,激发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和市场开拓主动性,就有可能止损扭亏,成为混改标杆企业。因此机制体制改革是两家公司摆脱困境、焕发生机的最优路径。同时两家公司也具备“产权关系清晰、市场化程度高、板块业务相对独立、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管理层和职工有较强的改革意愿”的混改基本条件。
今后,集团公司在首批混改试点的基础上,将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分批次遴选符合混改条件、具有混改意愿的权属公司实施混改。
四、工作方案
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步骤包括:制定改制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产权交易、办理变更登记等五个主要步骤。五个步骤操作中应把握“服务于集团混改战略,最大化集团经济”的一个整体逻辑,辅助公司治理、董事会运作、投资管理、绩效管理、审计管理等模块建设,对混改的实施形成支撑。
(一)制定改制方案
混改方案要做好改制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从治理层面、运营层面、操作层面全方位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