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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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鼓励AA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创办科技企业,推动AA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创办科技企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创办科技企业并获得上年度AA区“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二、设定依据
1、《AA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AA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AA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AA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是“领航计划”人才;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成立三年内(2015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面积不低于50㎡,人数规模至少5人,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必须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或申请本项目的企业)或近三年内获得至少200万元的风险投资(投资机构需持股三个月以上)。
(2)参加上年度AA区“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得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科技企业。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AA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单位申请、初审项目申报材料,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请单位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八)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九)拨付资助经费。
六、所需材料(第6、7、8项或者第9项满足其中一组条件即可)
1、登录AA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在线填写《AA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5、“领航计划”人才认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6、一年以上的单位场地租赁合同(写明面积)或自有物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7、公司人员社保清单(半年以上。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8、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第一发明人为领航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人才本人或申报本项目的企业)或者风险投资证明文件(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