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U型及浮头式换热器检修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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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
换热器
检修施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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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施工准备 (2)
3.1 施工技术准备 (2)
3.2 施工材料准备 (3)
3.3 施工机具准备 (3)
3.4 人员准备 (3)
四施工质量控制 (4)
4.1 QHSE方针及目标:(质量目标) (4)
4.2质量管理体系 (4)
4.3质量保证措施 (4)
4.4施工质量控制点 (5)
五施工工序流程 (5)
5.1“U”型管式换热器检修 (5)
5.2 具体步骤: (6)
5.3浮头式换热器检修 (6)
六试压要求 (7)
6.1 换热器水压试验方法和步骤 (7)
6.2 试压其它要求 (7)
七现场安全措施 (8)
7.1 HSE方针及目标 (8)
7.2 一般HSE要求 (8)
7.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9)
7.4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9)
附表一: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 (14)
一工程概况
**化工计划于4月份停车消缺检修,其中**化工装置换热器检修18台,主要进行内部检查清洗、管束的拆卸、高压水清洗、试压、回装等工作,其中浮头式换热器11台,U型管式换热器7台,需进行管束的抽装。
为顺利完成本次检修,做到保质保量,特编制此方案。
主要检修内容如表1所示。
表1主要检修内容及参数
二编制依据
2.1《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2004版
2.2《热交换器》GB151-2014
2.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
2.4设备图纸
2.5**化工烯烃生产中心**化工装置2017年度检修计划
三施工准备
3.1 施工技术准备
3.1.1 提前进入装置与设备员联系,熟悉施工项目和内容,然后向施工单位进行交
底。
3.1.2 认真校对检修明细表所给定的材料规格、数量和材质,分别进行汇总。
3.2 施工材料准备
3.2.1 本次检修所用的施工材料由装置统一提供,施工单位提前准备消耗材料。
3.2.2 设备组成件的检验
(1)螺栓、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划痕、无毛刺等缺陷。
螺栓、螺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2)石棉垫片的边缘应切割整齐,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气泡、分层、折皱等缺陷。
(3)法兰密封面、金属缠绕垫片不得有径向划痕、松散翘曲等缺陷。
(4)准备充足数量的圆楔子,四氟带,准备好试压工装。
3.3 施工机具准备
按照检修的工程量和工期要求,制定施工所需工机具的需求计划,具体内容见下表:
施工机具一览表
3.4 人员准备
3.4.1 人力资源配置计划。
为了按时完成检修任务,安排的施工人员见下表:
劳动力计划表
四施工质量控制
4.1 QHSE方针及目标:(质量目标)
4.1.1 QHSE目标
优质服务,顾客满意;治理隐患,保障健康;
防止污染,节约资源;遵纪守法,持续改进。
4.1.2 QHSE目标
——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环境,创优良的HSE业绩;
——环境事故为零损失事故为零
——可记录质量事故为零车辆事故为零
——交付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75%
——另外,我们将高度注意可持续发展,我们将高效的利用能源和资源,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
4.2质量管理体系
4.2.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组长:
成员:
4.2.2建设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组长:
成员:
4.3质量保证措施
4.3.1施工人员的控制
4.3.1.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熟悉质量标准及工机具操作规范,并掌握使用方法。
4.3.2工机具的控制
4.3.2.1所使用的工机具在使用前严格进行检查,针对施工项目准备好相应的工机具。
4.3.2.2在使用过程中严格管理,严禁损坏丢失,对损坏的工机具严禁使用。
4.3.3材料的控制
4.3.3.1凡施工中涉及的材料其材质、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要按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4.3.3.2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配件并影响到施工质量的严禁使用。
4.3.3.3拆卸的螺栓定点摆放整齐、清点数量、做好保护。
4.3.4方法的控制
4.3.4.1认真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项目及主要作业人员进行质量目标、施工部署、组织管理体系、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措施交底。
4.3.5环境的控制
4.3.
5.1合理组织劳动人员,合理安排好工作。
4.3.
5.2对施工现场急时清理,严禁废液、油、物污染环境。
4.4施工质量控制点
4.4.1我们根据工程特点,设立施工质量控制点,对每一控制点分为B、C两个等级。
B级,应由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两方专业人员联合检查。
C级:应由施工承包单位专业人员检查。
所有质量控制点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能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验。
工序质量控制点设置及控制内容
五施工工序流程
5.1“U”型管式换热器检修
拆卸管口及安装试压用临时管线→ 管箱、外头盖端部及换热器顶部接管处搭设脚手架→ 拆除管箱及抽出管束→检查清理筒体内部杂物、铁锈→管束清洗→ 检查筒体密封面→安装筒体侧垫片→管束回装→安装试压盲板假法兰等其它试压件准备试压→
壳程试压→检查合格后卸压→拆除试压假法兰→拆除接管试压盲板→检查清理管箱密封面→安装管箱垫片、试压盲板准备试压→管程试压→检查合格后卸压→拆除接管试压盲板及其它盲板→填写试压记录→脚手架拆除→试压完毕→恢复管口。
5.2 具体步骤:
5.2.1 拆开设备前管箱。
5.2.2 将换热器的芯子抽出运到清理场地清洗。
在此期间检查设备筒体内部有无杂物,如有就清理干净,检查各法兰密封面有无损坏,如有应进行修复。
5.2.3 将清洗后的芯子回装。
回装时,先将芯子固定端内侧垫片放到位,将芯子穿入筒体,固定端用假法兰压紧,安装试压用临时垫片。
5.2.4 安装好压力表和试压泵对换热器壳程加压,试第一遍压。
检查管束是否有泄漏,如有应立即堵漏,直至漏点被消除。
5.2.5 拆下假法兰换上正式垫片,将管箱安装好,管程加压,试第二遍压。
检查管箱法兰密封面是否有泄漏,如有应采取措施消漏,直至漏点消除。
5.2.6管口恢复。
5.2.7脚手架拆除。
5.3浮头式换热器检修
施工时首先拆开设备前后两端的封头,拆下后部的小浮头,将换热器的芯子抽出运到清理场地清洗;回装时先将芯子固定端内侧垫片放到位,将芯子穿入筒体,固定端用假法兰压紧,活动端安装试压用假帽子,筒体加压试第一遍压;拆下假法兰和假帽子,将管箱和小浮头换垫安装好,管程加压试第二遍压;将后封头换垫安装好,筒体加压试第三遍压;管口恢复。
5.3.1换热器试压
拆卸管口及安装试压用临时管线→管箱、外头盖端部及换热器顶部接管处搭设脚手架→拆除管箱、外头盖、小浮头及抽出管束→检查清理筒体内部杂物、铁锈→管束高压水清洗→ 检查筒体密封面→安装筒体侧垫片→管束回装→安装试压盲板、假浮头、假法兰等其它试压件准备试压→壳程试压→检查合格后卸压→拆除试压假法兰及假浮头等试压件→检查清理管箱及小浮头密封面→安装垫片、管箱及小浮头等试压件准备试压→管程试压→检查合格后卸压→拆除接管试压盲板→检查清理外头盖密封面→安装垫片、外头盖、试压盲板准备试压→壳程试压→检查合格后卸压→拆除接管试压盲板及其
它盲板→填写试压记录→脚手架拆除→试压完毕→恢复管口。
六 试压要求
6.1 换热器水压试验方法和步骤
水压试验时,压力缓慢上升,至试验压力的10%,且不超过0.05Mpa ,保压5分钟,对所有焊道和连接处进行初次泄漏检查,如有泄漏,应泄压修补,修补后重新升压。
初检合格后,再继续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的50%,其后按试验压力的10%的级差逐级升至试验压力,保压10分钟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至少保持30分钟进行详细检查,无渗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为合格,严禁带压修补。
试压曲线如下:
6.2 试压其它要求
6.2.1 压力试验前,各承压部位的螺栓必须装配齐全,不得出现缺少螺栓的现象。
6.2.2 压力试验必须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经过效验并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压力表
的量程为最大被测压力的1.5~2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 。
6.2.3 压力表应安装在设备的最高处和最低处且不得装在加压装置出口附近,试验压力值应以最高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
6.2.4 压力试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压力下降、油漆脱落或加压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后泄压处理再进行试验。
6.2.5 试压压力在试压前应由车间检查人员再次确认才能进行试压。
6.2.6 试压介质:洁净水。
6.2.7 试验温度:试验时,当设备材质为16MnR 和正火钢15MnVR 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其它低合金钢应不得低于15℃否则应采取防冻措施。
P
P t 时间:分钟
换热器水压试验曲线
压力:MPa
6.2.8 气压试验排放气体时,作业人员必须避开正对排放口的位置,并设专人监护。
七现场安全措施
7.1 HSE方针及目标
7.1.1 HSE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
7.1.2 HSE管理体系:
为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成立如下组织机构:
应急指挥:
组员:
应急指挥负责全面组织应急处理,对下一级的应急处理予以指导和协助,组员负责本区域的紧急情况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施工班组:项目部静设备一班
相关单位:火警报警中心地址:**化工厂区内电话:119
7.2 一般HSE要求
7.2.1 安全教育管理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在经过**化工安全环保监察部门安全教育,取得入厂证后,报项目部登记备案,并由项目部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并考核。
合格后再报相关属地单位安全部门,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属地单位的安全教育,未进行各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项目部所属各施工现场施工。
施工前施工单位还应组织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并记录备案。
7.2.2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由属地单位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害告知,除对属地状况和施工条件交底外,还应对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及隐蔽设施危险、危害因素,施工过程特点及危害告知,使用防护要求,主要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应急管理等。
属地单位应认真细致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危害告知工作。
施工方接受施工属地单位的安全交底后,项目部须对所属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使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内容、范围、周围环境、安全管理要求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措施要清楚。
结合属地单位及项目部交底内容,施工单位必须
认真组织进行作业班组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交底,做好交底记录。
7.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7.3.1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按规定穿工作服、防护鞋、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带。
随身携带入场证,无条件接受门卫及各级安全人员检查。
施工人员严禁对门卫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辱骂和攻击性行为,如有发生清除出场并高限处罚。
7.3.2 施工现场为禁烟区,任何人不得携带香烟、火种入场,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现场不得打闹及斗殴,一经发现零宽容处理并高限处罚。
施工现场不得奔跑(紧急情况除外),防止发生意外和造成恐慌。
7.3.3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动用项目区域内的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利用生产、消防设施进行辅助作业。
施工设备、工具房、施工材料、车辆及其它施工装备等,不得随意放置,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施工道路,不得妨碍施工安全。
需按照属地单位指定或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施工现场布置。
7.4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4.1 严格遵守票证管理制度,任何施工作业必须办理与其有关施工手续和安全作业票证。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设置安全监护人后,方可展开施工作业。
7.4.2 施工作业如超出施工任务书和作业票证中作业范围,必须重新办理施工手续和作业票证,并根据新的施工作业内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7.4.3 当施工作业中装置遇有特殊情况危及安全时,施工人员立即自行停止动火、高处、起重吊装、受限空间等一切作业,关闭电源、气源,听从生产装置属地单位的安排及项目部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7.4.4 最大限度地控制夜间作业,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及电源线路须保证安全施工需要,并与金属接触部位落实良好的绝缘措施,受限空间内照明灯不超过规定的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和防爆场所内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24V或使用防爆灯具。
7.4.5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7.4.5.1 进入新建施工区域用电设备完好并符合规范要求,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立即拆除。
用电技术规定按《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7.4.5.2 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持施工许可证、用火票、电工执照到属地单位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票。
临时用电票期限与用火票一致,无临时用电票或填写不规范不
得用电;
7.4.5.3 现场用电依据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送电前须检查电气设施,带电负荷及保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严禁“带病”操作;
7.4.5.4 保护所使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向维护电工报告;
7.4.5.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修人员应持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坚持日常巡检,确保用电设备和线路完好,并做好记录。
7.4.5.6 临时用电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7.4.5.7 施工生产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或电缆,不得有破皮、老化、漏电、绝缘损坏等现象。
7.4.5.7 低压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架空线穿越主要道路时,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米。
7.4.5.9 电源线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热源。
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缆(线)。
电线通过马路及易被损坏处应加设钢质套管保护。
7.4.5.10 施工生产现场设备应群体设棚、单机设盖,应能防雨、雪、防潮、防火,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具。
7.4.5.11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禁用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器配备符合要求。
7.4.5.12 行灯电压不超过规定的安全电压,且行灯带有防爆装置。
7.4.5.13 不擅自乱接电源,电工带电作业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电器故障由专业电工排除。
电源线接头要缠裹牢固,电线不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7.4.5.14 在运行的电器设备附近作业或搬运较长物件、工具、材料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7.4.5.15 施工用主电源线要架空设置,架空高度符合燕化公司临时用电规定,配电箱放在安全防护区域内。
7.4.5.16 新建施工区域内的电源插座、插头须采用防砸型,家用插座、插头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7.4.6 施工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7.4.6.1 施工高处作业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标准,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证,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7.4.6.2 施工作业前应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7.4.6.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双挂式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无法搭建作业平台或脚手架的地方,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双挂式安全带,并100%系挂到可靠的锚固点上。
7.4.6.4 高处作业须避开直接上下的交叉作业,必要时需落实隔离措施。
高处作业必须把工具放置稳当或固定。
小型工具需装入工具袋内,以免坠落伤人。
拆装工夹具及脚手架时必须设置警戒线且有专人看护,以免他人误入禁区。
交叉作业的双方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7.4.6.5 高处作业放置的施工材料、小型机具及其它物品等必须要有固定措施;作业结束后机具和剩余的边角料、施工垃圾须及时进行清理,防止坠物伤人。
7.4.6.6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上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7.4.6.7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在五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任何人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恢复作业前要全面检查与高处作业有关的设施。
7.4.6.8 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采取“零宽容”政策,将被开除出施工作业现场。
7.4.7 施工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4.7.1脚手架搭拆作业参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执行,脚手架搭拆作业必须由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
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脚手架搭拆作业。
7.4.7.2 脚手架材料搭设之前,须同时办理高处作业票,架设作业人员应对所用各
类材料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材料如脚手杆、扣件、跳板等应定期除锈防腐,材料须分类整齐放置,不得散放在施工现场。
7.4.7.3 脚手架搭设完毕,架设作业班组必须按施工要求自检合格,再通知属地和监理单位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7.4.7.4 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地基平整坚实,必要时加设垫板,保证有足够的坚固性、稳定性,保证在允许的标准的施工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产生变形、倾斜摇晃现象,必须有足够的面积,满足施工操作、材料堆放及运输要求。
脚手架的作业面应满铺脚手板,绑扎应牢固,探头板的长度不得大于300mm,设置便于作业人员安全上下的通道,走道和平台外侧,应设置170mm高的踢脚板。
7.4.7.5 作业面面积应满足作业要求,作业面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双护栏;当作业面周围无合适的安全带挂设位置时,还应设置安全带挂设杆。
7.4.7.6 拆搭脚手架,周围应设警戒标志,设专人监护,禁止他人入内。
7.4.7.7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架杆和脚手板,更不得局部切割和损坏。
确需改动应经相关施工部门统一,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更改,并重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7.4.7.7 脚手架必须定期检查,如有松动、折裂或倾斜变形等情况,应进行重新加固或更换;
7.4.7.9 风力超过5级和恶劣天气必须停止脚手架上的任何作业。
大风、大雨天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7.4.7.10脚手架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拆除作业时应悬挂“禁止使用”的红色标牌。
确因施工需要,大型脚手架可放置待用,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保持脚手架的完整性和安全可靠性。
7.4.7.11 脚手架拆除作业时,周围应设警戒标志,设专人监护,禁止他人入内。
拆除时,应按顺序由上而下,采取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严禁整排拉倒脚手架。
拆下的架杆、连接件、跳板等材料,应采用溜放,严禁向下投掷。
已卸(解)开的脚手杆、板,应一次全部拆完。
作业人员、架杆及作业面等与电线的安全距离不足时,应切断电源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4.8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4.8.1 起重吊装作业指挥、司索、起重机械操作人员须随身携带有效《特种作业
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吊装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非起重专业人员作业。
7.4.8.2 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应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重要程度报有关部门审批,施工中未经审批人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吊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
7.4.8.3 起重作业前必须由技术人员向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存档。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指挥人员应穿戴鲜明的马甲、指挥旗和哨子规范指挥。
7.4.8.4从事吊装作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心,吊装作业现场必须用警戒带设置吊装警戒区域并挂牌警示,设置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装物下严禁其他任何人员及作业。
7.4.8.5 吊装作业前,起重吊装专业操作人员须对所有使用的起重机械、倒链、吊装带、钢丝绳、卸扣、绳索等进行自检自查,确认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查记录。
7.4.8.6 从事吊装作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心,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吊物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7.4.8.7 司索人员对吊物要确认捆绑是否正确、牢固可靠,较长的管材、钢结构严禁单绳扣捆绑吊装,必要是须焊接吊耳或焊接防滑管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吊往高处的吊物要有溜绳措施,防止碰刮它物。
吊装物不得长时间滞留空中,尽快就位或放低,以防发生意外。
7.4.8.8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轮胎汽车吊车都必须保证机件、载荷限位开关、操作机构、报警器、安全连锁装置等灵敏有效,吊装机械处于良好状态。
配备完整标准支腿枕木,70吨(含)以上大型汽车吊车应配置钢板,做为吊车支腿的垫板。
7.4.8.9 起重吊装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的安全规程,五级以上风天不准进行室外吊装作业。
附表一: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
施工单位:作业区域:**化工**化工装置工作任务:换热器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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