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拌合设备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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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拌合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壹套,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型号及生产能力、生产质量保证、高压下线电缆线
1、设备名称及型号:玛连尼Mac32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包括4个50T
沥青罐,1个50T重油罐)。
2、生产能力保证:每小时生产混合料不低于240-280吨(在常温情况下,
冷骨料含水量3%,各项材料须达到规范要求,严寒情况下除外)。
3、生产质量保证:各型号沥青砼都能达到《甲方施工文件》的规范要求。
4、对于该套设备从配电箱到控制室输电电缆。乙方可提供现有的电缆线给
甲方使用,若无法使用,有甲方自行购买并承担费用。
二、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设备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权,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
他任何方式侵犯设备所有权。
三、作业地点、租赁期及验收
1、甲方作业地点位于项目。租赁期机械设备于年
月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进行组装、调试。
2、本合同租期自本合同盖章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提前完工则以甲方通知为准)。
3、设备进场后,双方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清点,确认设备机况及部件并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双方当场签字确认《租赁设备进场评价表》,视为乙方的租赁设备符合合同约定。
四、机械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及维修
该拌和站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及配件更换等费用;维修过程中的焊接所需氧气、乙炔等物资由甲方配合完成,乙方不承担费用。
五、机械设备进、退场和用油费用约定
1:甲方负责所需场地的征用、还耕以及与周边的协调工作,并承担其费用,场地使用到乙方退场之日止。
2:场地的要求
(1)设备战地:场地大小与乙方提供的佘白地基图纸配套。
(2)场地内供、排水方便,不受外界干扰。
(3)供电:甲方负责设备在安装、调试期和施工期内的正常供电,保证供电的质量和连续性,并承担其费用。
3:设备的进场
(1)甲方负责场地的硬化、基础的浇筑及设备安装地脚丝的加工工作,并承
担其费用,场地的硬化及基础的浇筑工作必须在设备进场安装前完成。(2)设备进场后,双方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清点,确认设备机况及部件清单
并进行验收。
(3)设备的进场费、运输费、安装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配合协助
设备进场、安装等队伍的选择工作。
4:设备的退场
(1)合同租期届满或生产结束,乙方将设备全部撤离甲方场地,甲方承诺给予乙方撤离的时间应不少于15个日历天,且甲方应确保乙方人员和设备安全撤出甲方场地,不受地方村民的阻挡,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撤出,则撤场的时间应顺延。
(2)乙方负责设备退场拆卸、运输及保险等费用。
5:在租赁期间的燃烧油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导热油及与导热油相关的费用。乙方保证不偷盗甲方的燃料,否则甲方有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甲方需使用其他燃料,设备的改装及恢复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机械租赁形式、工程数量及结算方式、租赁款支付方式:
1、租赁形式
本设备采用综合单价租赁的方式,结算方式按每吨合格沥青砼12.5元(大写:壹拾贰元伍角)的单价计收租金。此租赁单价包含为拌合沥青砼所需的机械费、操作手工资、机械辅助用油、设备保险、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
2、结算数量:甲方保证本合同租赁期内总拌合量不得低于26万吨,
低于26万吨甲方必须按照26万吨结算;本合同租赁期内总拌合量超过26万吨的,则按照实际拌合沥青料数量乘以单价所得金额结算。
3、租赁款结算
1)沥青砼的数量以甲方实际过磅、现场验收数量为准(乙方有权根据
拌合设备电子自动称重系统进行校对),双方对过磅数量共同签字确认。
2)乙方每月25日到甲方经营部核对票据,办理结算手续。
4、支付方式
1)乙方以双方签字的成品料磅单作为结算依据与甲方结算,一月一结(甲方需办理双方共同签字的结算单),甲方下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结算租金的80%,剩余20%的租金同次月结算金额的80%一起支付,并以此类推。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乙方不接受承兑汇票)。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行:
户名:账号:
2)设备退场前7日之内付清余款,否则甲方按未支付的总金额的3%每日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
(1)拌和站设备进场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此过程中甲方可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拌和站临时占地的征用,提供拌和站场地及夜间生产照明,负责场地的三通一平,备料场地,负责拌合时
装载机上料及备料期间的堆码及修整,负责拌合站辅助劳务,并负责工程结束后临时占地的复耕及周边环境的协调问题。
(3)甲方提供拌合设备的燃烧油加热用燃料,设备安装及拆场所需要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协助提供信息资源。
(4)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拌和站图纸并在乙方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完成满足生产的沥青拌和站基础及相应预埋件施工。
(5)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组人员从事违章作业或违法乱纪活动,否则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6)甲方可随时对设备的计量系统抽查,确保计量系统的正常运行。(7)甲方负责电力网线的架设,并提供电量1000KV A的变压器供电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含电费)。
(8)如需在甲方作业地点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等,甲方应积极帮助协调,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9)因乙方配备的机械操作人员技术不熟练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机械操作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直到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11)因甲方需要,若乙方需对设备进行改造经双方协商后再行改造。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改造,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2)甲方协助负责拌合设备进场后安装调试期间的安保工作(含春节期间的看守工作),并负责设备在工地的安全,如发生被盗损失由甲方承担。
(13)甲方保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能及时退场,拆场时间应不少于15天,若因阻工等原因造成乙方机械不能及时退场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市场价格向乙方支付退场前的租赁费用。(14)甲方依据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量,负责本工程所需达到的规范要求的沥青、碎石、机制砂、矿粉、抗车辙剂、木质纤维素及其他外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