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施工分包合同00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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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土墙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名称:贡山县客运站
甲方:云南云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2014年4月日
挡土墙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
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的内容:
1、工程名称:贡山县客运站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贡山县新建客运站。
3、内容:挡土墙砌筑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具体为:贡山县新建客运站的挡土墙工程;挡墙施工图示全部工作内容、建设方临时增加的工作内容。
三、工程工期和开、竣工时间
1、工程工期:本工程日历工期为天。
2、开工时间:年月日。
3、竣工时间:年月日。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款:合同价暂定万元人民币(大写:)。
3、该挡墙结算价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元∕M³单价结算,钢筋砼加强带结算价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元∕M³单价结算,基础土石方结算价按甲乙双方协议价元/M³单价结算,土石方结算价格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元/M³单价结算;单价钢筋砼加强带采用现浇砼,,其工作内容包括钢筋购买制安、模板制安、砼浇筑及养护。。
4、挡墙滤水层(排水)由乙方实施;泄水管(PVC管)材料乙方购买。
5、施工用水、电接口,由甲方接至距工程施工点最近地方50m处,由乙方自行接用。
6、临设由甲方提供部分临时用房;工程完工后临时用房的清洁由乙方清理干净、整洁。
7、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作内容按增减量按实结算。乙方所购材料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必须满足相关检验标准的规定。
五、设计变更、资料的有效性:
1、有效的签证:由双方即时签字的、合法的原始资料。
2、资料有效性按以下条款执行:
2.1发生费用的资料签证:必须由以下人员签字认可。即由监理方、甲方工程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和乙方现场施工单位(班组)代表共同签字,交由建设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2施工过程签证和收方确认内容:双方指定的人员在当日内签字。若在此时间内甲方未签字或签字不完全,乙方已做此项工作,则甲方
不予结算;反之,若甲方不签字确认或签字不完全,乙方有权拒绝此项工作,双方应严格执行本项制度,并将此项内容作为乙方信誉的重要考核内容。
六、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在工程完成条件下工作量的90%支付。其余工程款10%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材料供应及验收:
1、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使用合格产品。
2、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经监理方、甲方确认后,再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
3、工程材料的验收:
3.1甲方有权对乙方购买的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检,若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并且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及其组织的施工队伍(班组)必须树立工程质量第一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识,建立质量负责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各阶段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并其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其工程验收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关规范、标准执行。
2、安全施工:
2.1合同双方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云南省颁布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及安全教育,坚决落实好“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2.3安全施工除乙方自身加强管理外,还必须接受监理方、甲方及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2.4承包人作业人员严禁与家属、儿童居住在工地。承包人宿舍做到人走灯灭,以节约能源。
2.5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3、文明施工,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还约定如下:
3.1施工现场内要讲究卫生、行为规范,严禁在工地内随处大小便。
3.2承包人作业人员对发包人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应由承包人代表跟相关人员协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发包人办公室大声喧哗、滋生闹事。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用电、用水的搭接。
1.2负责完成相关证件、批件的办理,负责安排监理方、质监站及建设方施工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
1.3按工程约定拨付工程款,监督检查民工工资的发放。
2、乙方责任
2.1组织本工程的施工建设、施工管理,配合工程竣工验收。
2.2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实施施工现场交通和噪声的管理。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日期确认
1、验收:
1.1乙方负责的全部工程和甲方另行分包的工作内容的分项自检合格,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
1.2甲方收到乙方自检合格通知3天内答复乙方是否进行甲、乙双方联合初验。
1.3甲、乙双方联合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经整改后,甲、乙双方再进行终验。
2、工程竣工日的确认:乙方负责的全部工程内容竣工,且分项验收合格,达到工程验收条件,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宣布合格之日为乙方工程正式竣工日。
十三、工程结算
本工程结算按本合同双方协议价及工程量按实收方计量,结合双方认可的施工图、有效签证单结算。
2、所以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
3、工程结算时间的规定:在竣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办完结算,十四、违约处理
13.1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3.1.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