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协议书(厂房、车间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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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房设备拆装及装修工程
施工协议书
喷漆房设备拆装及装修工程
施工协议书
甲方:山特维克矿山工程机械(洛阳)有限公司
乙方: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喷漆房设备拆装及装修工程
2.工程地扯:洛阳市高新区金鑫路3号
3.工程内容:喷漆房配电柜拆装、风机拆装、风道拆装、钢结构平台拆装、室内吊顶、内墙粉刷、小修小补等
4.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包料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展开工作,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_9_天,其中设施、设备拆除为2天;室内装修为3天;设施、设备复原调试为3天(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外,包括乙方的施工准备,自然气候影响,施工备料,质量返工等)。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顺延工期:
2.1由于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但二小时内必须及时通报甲方;
2.2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和施工内容,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2.3设计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并应及时协商,通过书面形式顺延工期。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含全部费率、材差、税金、管理费、试验费、措施费等费用,决算时不作调整,不受任何市场和政策调价影响)。
2.在合同外甲方确认的增加工程费用,按《洛阳市建筑工程信息指导价》经双方协商后结算,合同外工程单价仅按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税金计入结算,不计其它任何管理费用。
3.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后,本工程进入结算期;甲方在收到乙方所开具的正规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00%,合计:¥55000.00元。
(因国家税务体制改革,我方提出申请,是否可以在合同签订之后直接办理税务加纳手续,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原税率 3.5%将会调整到15%~17%左右,请贵单位能够酌情考虑。)
四、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要求
1.施工中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弱电安装工程规范要求;
2.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一天以书
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未经甲方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拆除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设施设备拆装过程中,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安排的技术指导人员的要求,不得私自对设施设备进行破坏性拆除,因乙方个人原因且未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要求拆装的设施、设备,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直至甲方满意;
3.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技术人员要求和原始影音资料对比后无技术问题后,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交工;
4.在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技术标准
1.按甲方技术人员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拆装,在拆除前需对设施、设备进行影音档案留存;
2.按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验收;
3.对本工程内所有涉及到的设施、设备必须进行保护性拆除。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配件是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是通过正规渠道提供的,并由原厂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拆装时设施、设备造成的故障返修复工作,待双方签字确认交工使用后乙方不再在对拆装的设备附有保修义务,但可向甲方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技术支持。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调并提供本合同项下所需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基本条件,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书,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如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甲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乙方将视为甲方以默认工程合格,并对乙方提出工程支付申请);
3.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项。
(二)乙方责任
1.指定合格的专职项目负责人员及施工人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负责本合同项所有设备器材的采购、运输和完成整个项目内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3.乙方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顾问的领导和安排;
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
5.乙方应对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验收之日成品完整、功能
完备;
八、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周,乙方应按工程合同总价的5%偿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额的10%;
2.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生转包,乙方自行承担转让和转包部份的工程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退回已收款;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发现乙方无力(质量、进度)履行合同,经交涉无效或确认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在一周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支出,并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4.如发现乙方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明显存在质量问题,并不及时或不按要求整改,经甲方指出又不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撤换并处理;
5.甲方应按合同预定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应对乙方做出书面解释,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全部工程款;
6.甲方未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并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保留追诉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九、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其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