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引用规范、文件 (3)
4.方案要求 (3)
5.施工交底 (4)
6.样板引路 (4)
7.材料管理 (5)
8.砌筑工艺标准做法 (6)
9.质量检查及验收 (14)
1.目的
为规范砌体工程的管理流程,明确砌体工程的标准做法,提高砌体工程的实测数据合格率、观感质量、现场整洁度,为后续工艺提供质量保障,进一步提高整体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
3.引用规范、文件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构造》(13J104)
《蒸压灰砂砖》(GB11945—1999)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公司工程巡检管理办法》(2018版)
4.方案要求
4.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详细、有针对性的砌筑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部审批,未审批通过不得私自施工。
4.2 方案要针对墙体门窗洞口、相邻墙体接茬等位置绘制砌体排版图,以确保砌体组砌合理,砌体排版图应具体到构造柱布置、植筋位置高度、底砖砌筑皮数、斜砌留置高度、配电箱预制块设置、门窗固定块设置、窗户压顶留设高度等,特别对转角墙、丁字墙、十字墙组砌方式,在排版图中均应详细绘制。
4.3 方案中还应包含构造柱砼浇筑、振捣等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实测实量等施工质量关键控制点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4.4 方案应体现有防水要求部位的反坎做法、二次预制小构件的做法、水电预留位置做法、砂浆质量控制等内容。
4.5 项目工程部和监理单位要仔细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对方案合规性、全面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并依据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监督。
建筑与结构图纸叠图,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后实施,主要目的是反映砌体墙与梁的位置关系、核对建筑与结构尺寸是否吻合绘制砌筑排版图及门窗洞口定位控制图,须将砌块排列、构造柱设置、顶砌腰梁方式、洞口定位、门窗固定块设置等表达清楚,经监理和工程部确认后实施,张贴在施工部位,指引现场工人按图施工
5.施工交底
5.1 砌体工程开始施工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关于本标准的要求进行交底。
5.2 参加人员为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为总监(或总代)、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楼栋长等。
5.3 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作业班组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详细施工技术交底。
6.样板引路
6.1 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公司工程样板操作指引》要求完成砌体工程的工法样板,工法样板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预验收合格后,工程部以OA工作沟通形式向工程管理中心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工法样板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6.2 每个标段砌体施工开始前,需做各标段的施工样板;施工样板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方可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工程部预验收合格后填写样板验收表,并在1个工作日内以OA工作沟通形式向工程管理中心报验,工程管理中心应在12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中心将验收表汇总存档备案。
6.3 施工样板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样板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施工样板未通过验收前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
6.4 砌体样板内容应包括砌体灰缝平直、灰缝勾缝、底砖砌筑、顶砖砌筑、施工洞口、拉结筋设置、构造柱、门垛、过梁等内容;(详见《公司工程样板操作指引》)。
砌筑样板工序体现齐全构造柱支模螺丝杆不得穿砌块,上部设投料口
7.材料管理
7.1 考虑目前较多数砌体厂家生产能力、市场供需及砌体龄期要求等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宜提前选定砌体供货厂家,并报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参与考察确定砌体供货厂家。
7.2 施工单位应提早组织砌体材料进场,进场前应划定专门区域,采用下垫上盖的方式存置砌块,保证砌块防雨淋、防浸泡,砌体堆放高度不得大于2m,砌块尺寸偏差≤2mm,砌块应满足龄期28天方准使用。
7.3 监理单位对进场的砌块、干混砂浆每批次材料均进行检查,湿砂浆抽查,工程部不定期抽检,砌块及砂浆应随车附带质量证明文件,砌块应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复试检验。
砌块从厂家运到工地后,集中堆放场地必须
上盖下垫,防止雨淋、浸泡
必须专门制作方正实用的运输小车,以有效控
制砌块破损率
砌块使用切断器进行切割
设置破损砌块集中堆放场,破损砌块必须集
中切割成小砖后方可使用,以控制上墙砌块
的质量
砌筑砂浆使用干混或搅拌站搅拌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要求,大面施工前必须送检合
格,使用过程中按要求留置砂浆试块,并按时送检实验
8.砌筑工艺标准做法
8.1 砌筑前应在地面上弹出砌筑墙体线及控制线进行定位;并将控制线引到梁、墙、地面对门窗洞口进行定位。
8.2 立皮数杆,植筋位置进行标识,皮数杆定好位后,植墙体拉结钢筋。
8.3 监理单位针对植筋施工,每层均进行检查验收,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针对植筋施工高层每3层与监理单位联合检查一次且抽检量不得低于30%,植筋完成后应按要求进行拉拔试验,并填写验收记录表。
8.4 砌筑过程进行拉线、挂线;砌筑过程中随砌随测,及时调整垂直平整度。
8.5 砌体砌筑前应提前洒水湿润,严禁干砖上墙。
8.6 砌体正手墙、反手墙(墙上标示),均要勾缝,灰缝应饱满且缝宽满足规范要求。
8.7 当砌筑时遇到非整块加气混凝土砌块时,必须使用手提电锯或板锯切割所需尺寸砌块;严禁用斧子、瓦刀等任意劈砍;断砖、裂砖、长度小于200mm的砖禁止上墙。
8.8 工程部、监理单位应做好圈梁、过梁、压顶、构造柱钢筋的隐蔽验收工作;构造柱上下部钢筋应与所植钢筋绑扎牢靠;马牙槎高度不宜超过300mm,自底向上,先退后进;构造柱边缘与模板之间粘贴海绵条,以防漏浆影响观感,上部设喇叭口,保证浇筑密实,喇叭口待结构验收后剔除;构造柱、腰梁、过梁、反坎、压顶等二次构件必须经验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